连锁经营的类型及适应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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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的类型及适应性分析
前言:
连锁经营是一种把现代化工厂大规模的经营方式与分散和单体性的商店结合起来,形成零售业大规模销售体制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由于连锁经营的发展不受国家和地区的限制,不受名族和文化传统的限制、不受行业的限制、不受零售业业态的限制,所以出现便很快传遍世界,在一切具备条件地地方和领域都出现了连锁经营的模式。正是这种经营方式的运用,推动了世界范围的连锁经营潮流。
连锁经营和非连锁经营的最大区别,首先在于实体连锁化,即通过一定的联结纽带,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众多分散孤立的经营单位联结在一起,并按照规则的要求进行运作。所以,根据联结纽带和联结方法的不同,对连锁经营所进行分类,是连锁经营最基本的分类,类型也是最基本的类型,而其他分类和类型则是衍生的。
(一)连锁形式
一、直营连锁:
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或公司连锁、连号商店、多店铺商店、多支点商店。直营连锁定义为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11家以上商店的零售业或餐饮业的企业业态。,通常认为连锁的门店由连锁公司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控制下,开展统一经营、利益独享、风险独担的一种高度统一的商业经营模式。
其特征主要表现在:
1、产权一体化:直营连锁各成员店之间主要以资本为纽带,全部门店的所有权同属一个所有者,归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某个人,是由同一个资本主体投资开办分店。
2、经营管理权高度统一:直营连锁的经营管理权完全集中在总部,由总部根据统一的事业规划方针,负责连锁公司在人事、财务、投资、分配、采购、定价、促销、物流、商流、信息等方面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与经营,而门店只负责销售业务。
3、统一核算:
直营连锁实行总部统一核算,所有门店仅仅是分设的销售单位。全部销售利润归总公司支配;店长无权分配门店的利润,各门店员工工资奖金也需按照总部制定的标注执行。
二、特许连锁:
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加盟连锁和契约连锁。
特许连锁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一种商业经营模式。
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1、拥有特许者。特许连锁要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特许者,它是特许连锁的主宰或盟主。
2、特许者拥有特许权。特许者可以是个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品、标识,以及其他可能带来利益的特许权利。
3、特许者与被特许者以特许权授权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合同由特许者与每个被特许者一对一签订。
4、所有权分散。加盟者对其门店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盈亏自负。
5、经营权高度集中。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进行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给加盟者完成事业所必须的所有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者使用其店名、商标、服务标记等在一定区域的垄断使用权你,并在合同期内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向总部交付一定补偿。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特许者与加盟者之间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三、自由连锁
自由连锁又称志愿连锁、志同连锁、任意连锁。
自由连锁是企业之间为共同利益而结成的一种合作关系,是现有的独立零售商、批发商或制造商之间的横向或纵向的经济联合形式。这种
关系往往通过连锁经营合同加以确定,总部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门店合作,各门店在总部的指导下集中采购、统一经营。依据自由原则,各门店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连锁体系。
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在:
1、拥有主导企业。自由连锁组织一般拥有一个或几个核心企业作为自由连锁的主导企业,这些核心企业已经是存在的企业,可以是批发企业、大型零售业。核心企业发挥着连锁总部的作用。
2、各门店的产权、经营权和财产权具有独立性。众多分散的零售商加盟者成为自由连锁体系的成员,经营者就是所有者。各门店在财务上也是独立的,与总部没有隶属关系。除了保持在经营活动上的协商和服务关系,门店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安排人事,经营策略、品种、经营方式等反面也有自主性,各门店可以使用自己的店名商标,每年只需按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总部缴纳加盟金、管理费用即可。
3、合同是维系自由连锁体系的经济关系纽带。核心企业与各加盟的成员企业是通过合同作为纽带联结在一起的,合同是协商指定的,而不是像特许连锁那样的定式合同。
4、共同进货是自由连锁的最大诱因。共同进货是中小商家结为自由连锁的最大诱因,她可使中小企业也大企业一样,获得低廉的进货价格,从而也大型零售企业竞争。
(二)各连锁优劣势
一、直营:
优势:1、资源优势.由于全部资本为同一所有者拥有,整体实力雄厚,企业可以更有效的统一调动财力、物力和人力,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开发运用整体性资源。
2、成本优势。直营采用集中采购方式,大批进货,具有成本优势。
3、决策优势。直营各个门店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决策手总部控制,不受外界制约,总部更具有自治性、灵活性、方便性。
劣势:1、庞大的资本负担。直营需要庞大的自有资本开店,发张速度及规模受到限制,同时存在高风险。
2、分店经营受制约,自主性小,所有权不是店主,因而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发挥受到限制。
二、特许连锁:
优势:1、对特许者有利。利用较少资本有限人员,占领市场,扩大经营,获得连锁体系带来的规模效益;可以以经营技术、商标、形象标识等无形资产作为特许权,一次开发,长期获利。
2、对被特许者有利。利用总部成功经验,经营受到认可的商品或服务,成功机会大,风险小;可获得总部持续的业务指导;享受连锁系统的广泛信息,总不信誉带来无形利润。
劣势:1、加盟者缺乏经营自主性,阻碍积极性的发挥。
2、由于强调标准化的经营模式,经营灵活性受到限制。
3、存在特许者片面追求品牌效应及授权金,超量发展加盟店可能造成管理乏力,不能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三、自由连锁:
优势:1、加盟店自主权大,独立性强,利益直接,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2、利索系统的集中管理指导,有力提高加盟店的经营水平。
3、统一进货、统一促销,有利于降低成本,享受规模效益。
4总部系统投资少,布点快。
缺点:1、总部与门店、门店与门店联结不紧密,凝聚力弱。
2、成员点独立性大,总部统一运作受限制。
3、连锁系统内部过于民主,决策迟缓,对市场应变难度加大,整体竞争力弱。
(三)三种形式的异同比较:
共同点:1、组织结构。所有连锁都是有多家连锁店组成的锻连锁体,设有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2、功能结构。总部与门店之间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