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合集下载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整改措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 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教基〔20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x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

通过xx教育网和社区、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学要求的20XX 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四、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需在7月20日—7月30日内登录“xx网上办事大厅—xx厅—xx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7〕23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7〕23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协调发展,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1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逐步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后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连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和纽带,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但随着国家对普通高中教育要求的不断提高,现行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成本分担不合理、教师数量不足、办学条件不均衡、债务负担沉重等问题日益凸显,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基础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教基〔2017〕x号)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17〕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县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

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果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逐步放宽年龄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须控制在2011年12月31日前。

焦作市小学入学条件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doc

焦作市小学入学条件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doc

2019年焦作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
学所需材料
焦作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入学政策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焦作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入学条件1、年满六周岁,具有本市区户籍的儿童;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获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入学材料1、户口本;
2、房产证;
3、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4、预防接种本;
5、计划生育证明
6、学校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入学流程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焦教发207

焦教发207

焦教发〔2011〕207号焦作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为全面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逐步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公办初中、小学招生(一)招生对象1.小学招生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地域,依法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个别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决定,由县(市)区教育局报当地政府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以适当推迟儿童的入学年龄。

2.初中招生对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3.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二)招生计划各县(市)区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并划定招生范围,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区域划分合理、科学。

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市直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3。

(三)招生办法和要求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就读。

对进入特教学校和特教班有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随班就读。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有能力入学的残障儿童。

2.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制度,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招生考试。

3.严格执行招生审批制度。

在确保招生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的前提下,对于学位有余额的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适当招收部分范围外学生。

河南省出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

河南省出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

河南省出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作者:刘波来源:《河南教育·基教版》2014年第03期为有效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河南省教育厅于2014年2月中旬出台《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制度,学生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报到入学。

关键词:招生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示招生政策、入学条件、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电话。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

按照政策规定确需跨区域、跨片区就读的学生,由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

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按照省教育厅、发改委、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对各地提出的治理择校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学校制订专项治理计划,确保治理择校目标任务的实现。

学校不得以学生跨区域就读为由收取择校费。

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关键词:考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新生。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实验班和特长班,也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特长方面的测试。

严禁学生入校后以文化课考试成绩分实验班和特长班。

如有违犯,取消实验班、特长班,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坚决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优秀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活动。

关键词:收费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学校校中校的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答考生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答考生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答考生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4•【字号】教办学〔2017〕167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答考生问的通知教办学〔2017〕16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开展我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宣传工作,向广大考生提供更好的考试信息服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精神,我厅拟定了《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答考生问》,现印发你们,要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在校园的显著位置专题予以展出。

有条件的省辖市要集中开展高职单招咨询活动,为考生选考和高校宣传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考试选择权益。

附件: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答考生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3月14日附件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答考生问1.什么是高职单招?答: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简称,是指高等职业院校等高校于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一种普通高校招生方式(以下简称高职单招)。

目前,高职单招是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方式之一。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官网(/),搜索查询2017年高职单招文件,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高校信息。

2.哪些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我省2017年高职单招?答:已取得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或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1.23•【字号】•【施行日期】201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现将《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解决好择校乱收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各地在执行中好的做法以及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

附件: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1月23日附件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切实解决择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制度,学生按照划定服务范围报到入学。

第三条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制定义务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利用公告、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范围、程序、时间等,逐步推行网上报名招生。

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第四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应公示招生政策、入学条件、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电话。

第五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

按照政策规定确需跨区域、跨片区就读的,由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

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条大新闻,有这几点变化,家长必须知道!《通知》规定——19个重点大城市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通知》强调,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哪些新的政策?有什么具体要求?将会对您家孩子入学产生哪些影响?事关孩子求学之路的开始,小编带您一起来解读!变化一:19个重点大城市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与其花心思择校,不如多想想怎么做好家教从2014年起,各地教育部门启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

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三年努力,重点监测的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公办中小学(不含寄宿制学校)学生就近入学比例均超过九成。

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等14个市的公办小学和上海、沈阳等7个市的公办初中基本实现全部就近入学。

据教育部网站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教育学会随机抽取了10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105个区县的36万名家长进行调查,对近三年当地招生入学工作总体满意度达87.5%。

《通知》要求:2017年,19个重点大城市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之上,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全面实现2014年确定的各项目标。

各区(县)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小编说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自2014年,教育部整治19个重点大城市的择校热以来,到今年小学阶段实现划片就近入学的“两个100%”,100%的学校要划片就近入学,一所学校100%的生源要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这也就意味着小学阶段要实现“零择校”。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焦政办〔2017〕75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3日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62号)和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型城镇化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

二、重点任务(一)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1.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深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27号)要求,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安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安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安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2017年安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又称免费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以下是关于安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2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具体负责局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省、市招生入学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将曙光学校小学部等六所学校业务管理移交所在区教体局管理的通知》(安教基〔2006〕410号)精神,市教育局直属的各小学招生工作统一由所在区教体局负责。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09〕39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行政区划的通知》(安政文〔2017〕6号)等市政府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与精神,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调整后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对辖区内学校和学区进行合理布局、划分,确保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顺利入学。

市辖各区负责本行政区内小学和区属初中的招生工作,文峰区三官庙小学地处北关区,隶属文峰区管理。

市教育局局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一)全市义务教育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各县(市、区)在安排小学、初中招生时,要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保证本县(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继续探索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入学程序、报名流程、划片范围……河南多地发布“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

入学程序、报名流程、划片范围……河南多地发布“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

入学程序、报名流程、划片范围……河南多地发布“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近日河南多地“小升初”入学程序、报名流程以及划片范围公布一起来看获取更多升学信息扫码发送:所属年级(例如:幼升小、新六)濮阳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濮阳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入学程序1.发布招生政策(7月上旬)。

2.组织网上报名(7月21日-8月5日)。

3.公布招生划片范围(8月10日前)。

4.入学资格核验(8月15日前)。

5.招生录取(8月下旬)。

6.阳光分班(8月31日前)。

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商丘招生报名日程安排:1.8月10日至14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或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进行入户调查,并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信息釆集、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到校随机抽查报名相关证件。

2.8月15日至17日,学校处理遗留问题、进行预录取。

3.8月18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民办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删除;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注册,信息采集。

若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4.8月19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布录取结果。

需要提醒广大家长的是,8月14日18:00后,招生平台会自动关闭,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将无法再进行信息采集报名。

六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日程安排可参照执行。

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商丘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公布焦作焦作多所初中发布招生信息这几天,焦作市实验中学、市光明中学、市二十三中、市道清中学都对外发布了招生公告,标明了划片区域、招生流程,并特别提醒,跨区域(含跨片区)就读初中学生将无法享受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7.16•【字号】焦政办〔2008〕67号•【施行日期】200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8〕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焦作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焦作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4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办学为主原则,落实各级政府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原则,对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规范。

(三)坚持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原则,切实保障教师、学生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规范改制学校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稳定。

二、政策措施(一)规范改制学校的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市直改制学校由市政府研究确定。

(二)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改制学校,原则上应改为公办学校。

对改为公办的学校,其债务由举办学校的市或县(市)区政府承担,非国有资本退出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办学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公办学校的拨款标准足额安排,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要按照办学规模核定和调整教师编制,并妥善解决现有教师问题。

河南:2017年小学全部实现划片就近入学

河南:2017年小学全部实现划片就近入学

河南:2017年小学全部实现划片就近入学
佚名
【期刊名称】《学苑教育》
【年(卷),期】2017(000)010
【摘要】河南省教育厅发布2017年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小学全部实现划
片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根据政策,河南各县(市、区)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经省
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须降到县(市、区)初中总招
生人数的5%以内.
【总页数】1页(P4-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2.3
【相关文献】
1.武汉今年实现小学100%初中95%划片就近入学 [J],
2.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划片就近入学 [J], ;
3.大城市今年要实现全部小学、95%的初中划片入学 [J],
4.大城市今年要实现全部小学、95%的初中划片入学 [J], ;
5.陕西:所有县(区)公办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1:焦作市教育局文件焦教发…2010‟80号焦作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政策是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今年我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将保持60%。

为确保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落到实处,构建一个科学、公正、公平、稳定的中招录取环境,圆满完成普通高中分配生录取工作,现就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分配生政策的享受对象凡具有焦作市常住户口、起始年级到政策规定的招生范围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具备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

借读生(俗称择校生)、往届生、转学生(国家规定的军转干部子女、经市政府同意在资源整合、南水北调和分校改制期间统一安置的学生除外)不能享受普通高中分配生待遇。

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普通高中原则上回原籍报考,到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的,可报考我市的普通高中,但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二、分配生资格的认定办法分配生资格认定分为核查登记和公示上报两个阶段实施。

(一)核查登记阶段,时间为4月6日到4月15日。

各学校要以班为单位,组织班主任和学籍管理人员,依据起始年级即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划定的招生范围认真审查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分配生资格,并登记造册。

对不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要注明原因,告知学生和家长,由家长签字后登记备案。

(二)公示上报阶段,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8日。

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将认定为具有2010年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的九年级学生名单以班为单位制成版面在校门口张榜公示,不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也要登记成册。

公示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3日,并标注学校和市教育局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为:2992966,2992819。

公示期结束后,在每位九年级学生和家长对核查结果无异议后让其签字存档。

河南焦作市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汇总

河南焦作市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汇总

河南焦作市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汇总学籍管理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进行考核、记载、控制和处理的活动。

是教务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无忧考网为您分享了河南焦作市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汇总,欢迎大家的学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维护初级中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最近几年来初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的执行情况及经验,现重新修订下发《焦作市初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初中学生的入学、转学、借读、升留级、休学、复学、毕业、奖惩等事项,均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入学第三条:初级中学的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对口的原则。

乡镇小学须在每年三月份以前,将本校的小学毕业生注册,学生文化户口上交乡教育办公室,由乡教育办公室根据本乡镇义务教育发展的状况及学校分布的情况,按划片,对口,就近的入学原则,将学生分配于乡属各初中学校,乡属各初中于六月十五日前将录取通知书下发对口小学。

城区小学须在每年元月份将当年小学毕业生名册文化户口等交县(市)区教委,由教委统一安排。

第四条:无论乡镇初中或城区初中,都不得跨地区跨学校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五条:小学毕业生一律在户口所在地的初中入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本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择校。

第六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注册、缴纳杂费等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街道办事处或乡村证明,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

不能按期到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初中和对口小学协调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第七条:全市初中实行统一的学号。

学号由五部分十一位数组成。

左起第一、二位的为年级号(即学生进入初中进公元纪年的后两位数),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号,第五、六位数为乡(镇)代号,第七、八位数为学校代号,第九、十、十一位为学生代号。

河南小升初招生方案

河南小升初招生方案

河南小升初招生方案2017年河南小升初招生方案导读:河南2017年小升初招生方案已经公布,今年全市小学毕业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17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

不得增加考试科目。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方案公布如下,各地要落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重要的民生。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各地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各县(市、区)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须降到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三、科学确定划片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确定各校划片范围。

在部分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

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办法和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鼓励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2017河南省中招政策

2017河南省中招政策

2017河南省中招政策2017年河南省中招政策尚未出台,先介绍2016年河南省中招政策的相关政策。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河南省中招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河南省中招政策这是2016年河南省中招政策,2017年河南省中招政策尚未出台。

小编届时会第一时间更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0万人左右,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5%以上。

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任务,科学核定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规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各地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和政策。

(一)报名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5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6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三)考试2016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焦作市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焦作市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今年,焦作市各级教育部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继续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招生,并设立服务、举报电话,接受咨询和社会监督。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焦作市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欢迎阅读。

7 月15 日至20 日进行招生
今年,焦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继续坚持“免试、划片、相对
就近”的原则进行招生。

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 周岁(2011 年8 月31 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焦作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
有焦作市常住户口、应届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录取、注册学籍四个阶段。

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的招生原则,焦作市常住户口招生对象报名需要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文化户口簿(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要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证、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居住处所为单位提供的
住房,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住房的权属证明)、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的原
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同意借读的证明;农民在焦作市区
购房并取得居住证后,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优抚对象子女报名,需要提供优抚证等相关材料。

根据安排,市直及各区属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将在7 月15 日至20 日进行招生。

各县(市)的招生时间由当地教育部门确定。

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