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井、重点施工、重点工序、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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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油田分公司重点井、重点施工、重点工序、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井、重点施工、重点工序、高风险作业(以下简称“三重一险”)的安全管理,结合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三重一险”安全管理,目的是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作业现场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有效消减和控制作业风险,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三重一险”是指:

(一)重点井:

钻井阶段包括:塔河油田主体以外的探井或开发井;地层、流体和地层压力系数不清的井;特殊工艺、施工难度较大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井;高含硫化氢井。

完井阶段包括:高含硫化氢井;漏失、井眼不稳定的井;高压、高油气比的井。

酸压阶段包括:探井酸压井;施工规模超过2000m3(含2 000m3)的开发酸压井。

井下作业阶段包括:复杂大修井;高含硫化氢井;高压、高油气

比井。

(二)重点施工:

钻井:盐层段钻井施工及下套管作业、承压堵漏作业、油气层段固井作业、打开油气层作业、复杂井段施工、试压作业。

完井:穿换井口作业、开井试油试气作业、人工举升作业、试压作业、高压油气井下油管作业。

酸压:高压油气井酸压后开井作业

测试:入井工具检查、测试开关井作业。

修井:换装井口、处理井下复杂作业、试压作业。

油建:土建和砼现浇施工作业、大型设备和容器吊装作业、工艺焊接作业、工程吹扫试压作业、隐蔽工程施工作业。

检维修:油气处理站检维修作业、清罐作业、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作业、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长输油气管道泄漏的抢维修作业。

电力:电网检维修、发电机组检维修、新挂网投产作业、应急供电作业。

录井:地质卡层作业

测井:井筒准备作业、入井仪器效验、放射源管理。

钻前:主基础砼现浇施工作业

搬迁:起放井架作业、生产井口保护。

(三)重点工序:

钻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中石化风险探井、分公司重点探井钻开油气层前的开工验收;设计预测钻开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 (含20000ppm )以上的开工验收;发生溢流和井涌的压井施工作业。

完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关井压力大于35MPa(含35MPa)的探评井、预测关井压力大于50MPa(含50MPa)的开发井的开工验收;地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含20000ppm )以上的开工验收。

测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关井压力大于35MPa(含35MPa)的探评井、预测关井压力大于50MPa(含50MPa)的开发井的开工验收;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含20000ppm )以上,井开工验收。

储层改造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地面施工压力大于100MPa(含100MPa)或施工规模超过4000m3(含4000m3)的储层改造施工作业的开工验收。

修井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预测关井压力大于35MPa(含35MPa)的探评井(评价阶段),关井压力大于50MPa(含50MPa)的开发井或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含20000ppm )以上的(修井机配合完井阶段)的修井开工验收;预测关井压力大于50MPa(含50MPa)的生产井修井,油气层硫化氢浓度达到20000ppm(含20000ppm )以上、且气油比大于100的生产井修井开工验收;发生溢流和井涌的修井压井施工作业

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关键工序: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

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前的开工验收。

电力系统检维修和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及以上电网检维修、发电机组检维修、与地方电网运行方式切换和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应急供电作业。

石油天然气站库检维修和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 10000m3(含10000m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

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长输油气管道泄漏的抢维修作业。

应急抢险作业按油田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高风险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

第四条分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和承包商单位是“三重一险”施工作业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责任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三重一险”施工作业过程的控制。

第五条“重点井”责任单位为钻完井工程管理处、采油气工程管理处、工程监督中心、完井测试中心、采油气厂和施工单位。由钻完井工程管理处和采油气工程管理处按分公司管理程序明确分级管理的职责,确保重点井监督检查管理到位。

第六条“重点施工”责任单位为专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由主管部门按分公司管理程序明确重点施工的责任主体,完善监督考核制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七条“重点工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执行西北油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高风险作业”责任单位为各二级单位或油建项目部,应按照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许可、防护用具、作业安全措施、监护人员、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对高风险作业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九条“三重一险”施工作业由各责任单位、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中石化及分公司相关制度和标准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第十条“三重一险”施工作业由分公司各级HSE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督察检查或抽检,执行分公司《HSE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对“三重一险”施工作业中的事故、事件按《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理;对违章行为按《西北油田分公司承包商违规违章问责管理规定》、《西北油田分公司HSE月度考核挂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员工按《西北油田分公司员工违规违章问责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分公司各单位和各承包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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