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和省级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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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和省级金融服务业集聚区

建设的实施方案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x年,x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被省发改委批准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根据省发改委批复要求,结合我区金融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我区地理、资源、科教等比较优势,大力推进x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集聚金融人才和金融机构,提升金融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促进金融及相关产业空间上集聚、资源上共享,努力建成国家重要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为x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展目标

积极引进大型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建设金融业信用卡中心、数据备份中心、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区域业务处理中心及培训中心等,力争到x年,全区金融业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入驻金融企业30家,吸纳就业人员15万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把x国际金融后台基地从区域性后台基地提升为总部级后台基地,努力打造成国家级乃至世界级金融后台基地。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协调。根据集聚区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建设需要和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形成整体效应,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优质资本投资金融业集聚区建设。

(三)集约发展与带动辐射相统一。重点推进x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加快区域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成的鲜明特色。充分挖掘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引领金融产业链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与发展方式转变。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功能布局。x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位于x滨湖新区,占地面积3900亩,北至锦绣大道,西至玉龙路,东至滨湖环城景观带,南至嘉陵江路,计划总投资400亿元,规划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按照功能划分,主要建设“一个核心、三大配套”。“一个核心”,即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三大配套”,即非金融类服务外包基地,主要包括呼叫业务、电子商务、研发创意等;中介服务基地,主要包括法律、会计、信息、咨询等;配套服务基地,主要包括居住、商业、休闲娱乐等。区财政局(金融办)、发统局、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x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建设时序等,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

(二)强力招商引资。根据集聚区布局形态和功能定位,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做到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加快推进已经入驻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16家金融机构总部或综合基地按计划完成基建投入,力争到x年,16家金融机构全部进入运营,提供至少10万个就业岗位,实现产值600亿元以上,占全区GDP贡献率不低于10%。抢抓国际服务业资本加速转移和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有选择性引进一批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的国内、国际性金融机构后台入驻,进一步提升集聚区产业聚集度和辐射带动能力。同时,积极拓展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产业链,引入部分国际性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总部或者中部区域分部,实现从后台到前台的全金融产业链跨越。

(三)完善配套服务。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金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入驻等各种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营造有利于集聚区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集聚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引进会计、法律、咨询、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入驻金融机构及周边相关企业提供专业化、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发挥x科教基地的优势,加强与高校合作,重点培养一批具备金融、科技、信息、管理等方面知识的高端服务人才,强化人才支撑,提供充足的智力资源。不断完善金融后台基地发展所需硬件设施和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入驻企业各类服务需求。

(四)落实扶持政策。积极帮助入驻金融机构享受国家、省、市相关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同时结合金融集聚区建设需要,截止到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金融业专项扶持引导资金,支持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入驻x。(1)对在辖区范围内投资落户,设立总部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基金管理类金融机构,区财政结合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2)新引进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其高管人员(副总以上,限5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所得部分,按其等额标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3)当年在我区新注册成立且税务登记在我区的金融机构,凡自购自用办公用房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根据购房合同给予房价总额10%的补助。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企业正常运转满一年后兑现。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省级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统局、招商局、商务局、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x分局、街镇(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协调解决集聚区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政策争取、协调服务等工作,形成推动集聚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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