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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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四、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者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者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五、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本规程第六百六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职业病防治专业课教案
课程名称:职业病防治
教学目的及要求:
1、目的: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要求:掌握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有关规定。
教学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教学重点:职业病防治
(一)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 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四)开采深度大于200m 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当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四、粉尘监测采样点布置应当符合表26的要求。
(五)煤层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六)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或者分层开采厚煤层,上层或者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防尘措施时的下一层或者下一分层。
七、井工煤矿炮采工作面应当采用湿式钻眼、冲洗煤壁、水炮泥、出煤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八、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当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

煤矿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教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教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教案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2)物理因素(3)生物因素2.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职业性病损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各种职业性损害,包括工伤和职业性疾患统称职业性病损,职业性疾患包括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两大类。

1.职业病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疾病通称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中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认证要点:符合法定职业病名单的范围受伤害职工有职业史和接触史,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指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劳保待遇。

←二、职业性病损的致病条件与职业病特点←职业性有害因素是引发职业性病损的病原性因素,但这些因素是否一定使接触者(机体)产生职业性病损,还取决于若干作用条件。

只有当有害因素、作用条件和接触者个体特征三者联职业性病损在一起,符合一般疾病的致病模式,才能造成。

←(一)致病条件←1、接触机会←2.接触方式←3、接触时间←4.接触强度←(二)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浓度或剂量)才能致病,一般存在接触水平(剂量)——效应(反应)关系。

←3.在接触同一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只能对症综合处理,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学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学案

职业病防治(教案)◆培训提示本次主要讲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健康监护基本要求,以及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煤矿企业应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介绍,同时要根据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重点阐述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通过本次培训,使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和健康的监护的基本知识,正确行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我国煤矿职业病状况不容乐观。

据有关统计资料,到2009年底我国共有尘肺病累计列649 129人(已死亡175 951人)。

其中,煤矿工人尘肺病297 009列,占全国尘肺病人总数的42%。

20世纪90年代每年大约有3 000人死于尘肺病。

我国煤矿工人其他职业病的患病率也相当高。

所以,职业病已成为我国煤矿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严重危害。

第一节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一、职业危害、职业病和职工禁忌病的概念1.职业危害及因素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得从业人员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导致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的因素可分为两个方面:(1)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它包括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和水泥粉尘等)、物理因素(风速、湿度、温度、噪声、震动等)和生物因素等。

(2)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它包括劳动时间过长、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个别部位或器官过度紧张、使用工具不符合要求。

2.职业病及其特点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特点有以下3个方面:(1)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所引起,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职业病的轻重与职业危害因素的数量和强度有关。

(2)大多数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消除疾病、恢复人体健康。

(3)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群体的发病,但是控制职业危害因素,能有效的降低其发病率,甚至消除职业病。

3.职业禁忌病及其有关规定职业禁忌症只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该职业活动中不允许患者有的病症。

职业病防治教案

职业病防治教案

井下自救、互救及创伤急救,职业病防治教案一、遇到井下灾害时对现场人员的要求(1)掌握煤矿井下灾害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思想上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事故发生后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2)识别煤矿井下各种灾害的预兆,学会处理初发事故的方法和急救措施。

(3)熟悉煤矿井下巷道。

安全出口和避难硐室以及避灾路线。

(4)每位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要正确使用自救器。

二、事故现场人员的行动准则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首先要了解事故的性质、发生时间、地点、灾情以及有无人员伤亡等,尽快向矿调度室报告,通知可能受灾害直接波及区域的工作人员,以及事故发展后可能波及区域的工作人员。

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沉着、决策果断,对事故的发生和可能导致的恶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切忌惊慌失措、大喊大叫、四处乱跑。

为了防治灾害扩大,要针对不同性质的事故,根据当场可能动员的人力,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积极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选择最安全、最近的路线撤离灾区。

撤离路线一般应根据灾害的类型、灾害发生时人员的位置而定。

因事故造成灾区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可配用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

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撤离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援救,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三、井下避难硐室井下避难硐室是供矿工在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

常用的井下避难硐室有两种:一种是预先设置的避难硐室称永久性避难硐室;另一种是在事故发生后,因地制宜构筑的避难硐室称临时性避难硐室。

临时性避难硐室是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由避难人员临时修建的。

所以,应在这些地点事先准备好所需的木板、木桩、黏土、砂子或砖等材料,还应有带阀门的压气管。

进入临时避难硐室前,一定要在避难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设法堵好硐口,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待救时要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应保持安静,团结互助,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以延长待救时间;注意矿灯和食品的节约,计划使用。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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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病防治教案第一章:煤矿职业病概述1.1 煤矿职业病的定义1.2 煤矿职业病的分类1.3 煤矿职业病的危害1.4 煤矿职业病的防治意义第二章:煤矿职业病的危害因素2.1 煤矿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2.2 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2.3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估第三章:煤矿常见职业病及其预防3.1 尘肺病3.2 听力损伤3.3 肌肉骨骼系统疾病3.4 心理健康问题3.5 其他常见职业病第四章:煤矿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4.1 煤矿职业病的诊断流程4.2 煤矿职业病的治疗原则4.3 煤矿职业病的康复与护理第五章:煤矿职业病的防治措施5.1 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5.2 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5.3 个人防护措施5.4 健康教育与培训第六章:煤矿作业环境监测与评价6.1 作业环境监测的方法与设备6.2 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检测6.3 作业环境评价与改善措施第七章:煤矿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7.1 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与方法7.2 职业健康监护的意义与实施7.3 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第八章:煤矿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8.1 职业病事故的分类与分级8.2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8.3 职业病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第九章: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9.1 我国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现状9.2 煤矿职业病防治面临的挑战9.3 煤矿职业病防治的发展趋势第十章: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与宣传10.1 培训内容与方式10.2 宣传教育的方法与手段10.3 煤矿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的培养重点和难点解析一、煤矿职业病概述难点解析:需要理解煤矿职业病与普通职业病的区别,以及煤矿特有的职业病类型和危害。

二、煤矿职业病的危害因素难点解析:识别和评估煤矿作业环境中的潜在危害因素,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检测与评估。

三、煤矿常见职业病及其预防难点解析:掌握尘肺病等常见煤矿职业病的预防措施,以及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和干预。

四、煤矿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难点解析:了解煤矿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流程,以及康复与护理的重要性。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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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案一、培训目的煤矿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很多职业危害。

为了增强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率,本培训旨在向煤矿工人介绍煤矿职业危害的主要类型和防治方法。

二、培训内容1.煤矿职业危害的主要类型–煤尘危害–煤气危害–设备安全危害2.煤尘危害及控制措施–煤尘的来源和成分–煤尘的危害–煤尘防治措施–个人防护措施3.煤气危害及控制措施–煤层气的形成和成分–煤气的危害–煤气检测和监测–煤气防治措施4.设备安全危害及控制措施–特种设备操作要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和维护三、培训方法为了培训的有效性和互动性,本培训采用以下方法:1.课堂讲解:通过讲解煤矿职业危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和防治方法,使学员对危害有全面的理解。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真实的煤矿事故案例,让学员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3.现场考察:带领学员实地考察煤矿现场,观察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应用情况,加深对危害的认识。

4.小组讨论:将学员分成小组,讨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培训评估为了评估培训的效果,将采用以下评估方法:1.学员测试:对学员进行知识测试,包括煤矿职业危害的类型、防治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现场观察:观察学员在煤矿现场实践中是否能正确应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方法和措施。

3.学员反馈:收集学员的反馈意见,了解培训效果和改进措施。

五、培训计划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第一天上午煤矿职业危害的主要类型课堂讲解第一天下午煤尘危害及控制措施课堂讲解、讨论第二天上午煤气危害及控制措施课堂讲解、案例第二天下午设备安全危害及控制措施课堂讲解、案例第三天上午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第三天下午学员反馈、总结、评估讨论、评估六、培训资料为了提供给学员参考和复习,将准备以下培训资料:1.PPT课件:包括煤矿职业危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和防治方法的详细介绍。

2.安全操作手册:包括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操作规范。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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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案煤矿职业病和职业危害防治侯增明教学目的:使职工熟悉职业病;了解职业危害预防的重要性;让职工自觉增强个体防护意识。

授课内容:一、什么是职业病?二、善良的尘肺病矿工及他们的生活痛苦心酸三、尘肺病,肺呼吸机理及尘肺病(矽肺病)的发病原因四、煤矿作业场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五、煤矿禁忌症及有关规定六、职业健康的检查方法七、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及煤矿井下防尘设施基本规定导入: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2015年2月)有一个谈雾霾的纪录片——《穹顶之下》。

这部长达103分钟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柴静自掏百万调查近一年追问雾霾治理。

柴静的女儿在其怀孕期间就被诊断患有良性肿瘤,她说,不愿意孩子小的时候再受到雾霾的毒害。

片中柴静以母亲本能让她觉得应该回答这些问题:雾霾是什么?从哪儿来?该怎么办?她说:“以前我从来都没有对污染感到过害怕,去哪儿我都没戴过口罩,现在有个生命抱在你怀里,她呼吸、她吃、她喝都要由你来负责,你才会感到害怕。

”“以之微小,人眼无法看到,这是一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

”《穹顶之下》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不要等问题出来后再去挽回。

”现在,身边社会上对雾霾的重视和防护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而我们的煤矿工人,长期工作在煤尘、岩尘和煤矿有害气体的工作环境之中,有些职工还不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工作中不个人防护用品,到时悔之晚也。

据2010年底统计: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万9千9百7拾例,其中尘肺676541例,占﹪,大部分分布在煤炭行业。

这是国有重点煤矿数据,而且漏报人数很多。

XX矿的情况是什么呢?每年的职业病体检,疑似尘肺病人数甚至占到5%以上,每年的确诊人数在十几人以上。

大多数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的清除疾病,恢复健康,职业病患者在晚年和疾病后期的生活是非常痛苦的。

所以我们要了解煤矿职业病和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才能避免“无知者无畏”,生在险中不知险的后果。

第一节什么是职业病?1、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直接危害身体健康,而引起的疾病。

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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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班级煤矿瓦斯检查(抽放)安检作业课程名称______ 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任课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2月27日【板书设计】【教学后记】:通过本节学习,学员对于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有关知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14 人死亡。

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11.28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情况,166人死亡。

2000 年9月贵州木冲沟矿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62人。

大平煤矿“10.20” 特大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概况,③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 min④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 min。

(3)突出矿井。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煤(岩)与瓦斯匚氧化碳)突出的煤(岩)层或者经鉴定、认定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层为突出煤(岩)层。

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煤层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该矿井为突出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层,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①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②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o. 74 MPa的。

③相邻矿井开米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的。

绝对瓦斯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所涌出的瓦斯的体积,单位为m3/min或m3/d;相对瓦斯涌出量是指平均每采一吨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m3/1。

【板书】二、矿井瓦斯爆炸及防治措施1、瓦斯爆炸条件【讲解】甲烷浓度5%~16%温度为650~750度以上的高温火源,且火源存在时间大于甲烷爆炸感应期、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2、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局部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空间(体积大于0.5m3)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2%勺现象。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案)

镇雄县凉水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教案编制人:***课题:职业病防治授课教师:凉水沟煤矿赵世明(总工)教材:第一节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教学目的:让企业员工懂得职业危害的概念教学重点职业危害教学难点:职业危害及职业病教学形式:授课授课时间:2012年6月10日授课地点:矿培训科教学内容:第一节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一、职业危害、职业病和职工禁忌病的概念二、煤矿的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三、职业危害的防范◆培训提示本次主要讲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健康监护基本要求,以及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煤矿企业应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介绍,同时要根据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重点阐述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通过本次培训,使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和健康的监护的基本知识,正确行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我国煤矿职业病状况不容乐观。

据有关统计资料,到2009年底我国共有尘肺病累计列649 129人(已死亡175 951人)。

其中,煤矿工人尘肺病297 009列,占全国尘肺病人总数的42%。

20世纪90年代每年大约有3 000人死于尘肺病。

我国煤矿工人其他职业病的患病率也相当高。

所以,职业病已成为我国煤矿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严重危害。

第一节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一、职业危害、职业病和职工禁忌病的概念1.职业危害及因素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得从业人员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导致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的因素可分为两个方面:(1)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它包括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和水泥粉尘等)、物理因素(风速、湿度、温度、噪声、震动等)和生物因素等。

(2)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它包括劳动时间过长、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个别部位或器官过度紧张、使用工具不符合要求。

2.职业病及其特点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学目标:1. 了解煤矿职业病的概念、类型和危害。

2. 掌握煤矿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方法。

3. 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

教学内容:第一章:煤矿职业病概述1.1 煤矿职业病的定义1.2 煤矿职业病的分类1.3 煤矿职业病的危害第二章:煤矿常见职业病及其危害2.1 尘肺病2.2 噪声性耳聋2.3 振动性白指2.4 化学中毒2.5 放射性疾病第三章:煤矿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3.1 防尘措施3.2 降噪措施3.3 防振措施3.4 化学中毒的预防3.5 放射性疾病的防护第四章:煤矿职业病诊断与治疗4.1 煤矿职业病的诊断4.2 煤矿职业病的治疗4.3 煤矿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保护第五章:煤矿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5.1 我国煤矿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5.2 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5.3 煤矿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煤矿职业病的基本概念、类型、危害以及预防控制方法。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煤矿职业病案例,提高学员对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

3. 讨论法:组织学员讨论煤矿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和改进。

4. 实地考察法:组织学员参观煤矿企业,了解实际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教学评价:1. 课堂问答:检查学员对煤矿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掌握。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员对煤矿职业病案例分析的能力。

3. 课后作业:检验学员对煤矿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掌握。

4. 期末考试:全面评估学员对煤矿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掌握。

第六章:煤矿职业健康管理6.1 煤矿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制6.2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6.3 煤矿职业病监测与报告第七章:煤矿安全文化与职业病防治7.1 煤矿安全文化概述7.2 煤矿安全文化与职业病防治的关系7.3 煤矿安全文化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第八章: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与教育8.1 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目标与内容8.2 煤矿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方法8.3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素质提升第九章:煤矿职业病防治案例分析9.1 我国煤矿职业病防治典型案例9.2 案例分析与启示9.3 煤矿职业病防治措施的优化与改进第十章:煤矿职业病防治的未来发展10.1 煤矿职业病防治技术发展趋势10.2 煤矿职业病防治政策法规的完善10.3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的保障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煤矿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知识、安全文化与职业病防治的关系以及职业病防治的案例分析和发展趋势。

城郊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城郊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编号:KP200904052009年4月职业病培训班资料目录城郊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2009年04月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1.关于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1)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一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1次。

○2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3对接触毒物、放射性的人员每年检查1次。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性诊断、职业性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2)Ⅰ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1次。

(3)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4)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1上述(3)中所列病症之一的。

○2风湿病(反复活动)。

○3严重的皮肤病。

○4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5)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二、矿井作业地点粉尘(含煤尘)浓度的规定矿井粉尘浓度做出如下规定:(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煤矿行业全员安全、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煤矿行业全员安全、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煤矿行业全员安全、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一、培训目标本教案旨在通过对煤矿行业全员进行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并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为煤矿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培训内容1. 安全培训•煤矿行业概述:介绍煤矿行业的基本概念、行业特点、发展状况等,让学员全面了解行业背景和职业特点。

•安全法律法规:介绍煤矿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让学员了解煤矿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

•安全管理制度:介绍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让学员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煤矿行业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探讨事故的原因和教训,以及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有效措施。

2. 职业病防治培训•职业病概述:介绍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分类、病因等,让学员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介绍煤矿行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通风设备、防尘设备等,让学员了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介绍煤矿行业的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包括体检项目、个人防护用品等,让学员了解如何进行健康检查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治案例分享:结合实际案例,分享煤矿行业发生的职业病案例,探讨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以及企业应对职业病问题的经验和做法。

三、培训方法本培训教案以多媒体教学为主,结合讲解、案例分析、讨论、互动问答等形式进行。

•讲解:通过PPT、视频等形式进行知识讲解,注重讲解的实用性和易懂性。

•案例分析:通过真实案例分析,引导学员思考事故发生的原因,从而提高学员的警惕性和应变能力。

•讨论:组织学员进行小组讨论,分享各自的理解和经验,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互动问答:在培训过程中穿插提问环节,增加学员的参与度,促进知识的深入消化和理解。

四、培训评估为了确保培训的效果,将进行以下评估环节:•培训前测试:在培训前进行一次测试,评估学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煤矿行业全员安全、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煤矿行业全员安全、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2.1.10 通过风门时的要求? (1)不准同时打开相邻的两道风门,
以免造成风流短路。(2)通过风门 时,一定要注意随手把风门关好。 如不关上风门,就会造成局部通 风系统短路,部分工作面无风, 很容易造成瓦斯积聚。
2.1.11 井下安全标志有什么 作用?
安全标志是在井下相关的点 悬挂的图文标志。其作用是 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 意,预防事故发生。
(21)矿井提升使用矿用绞车, 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 设齐全。立井升降人员使用 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
装设附装置。机械升降人员 使用专用人车或架乘人装置, 专用人车装设防跑车装置, 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 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 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22)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 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 的通信系统。
(1)行人要走专用上下山道, 因工作需要走绞车道时,必须听 从蹬钩工和警示灯的指挥,要严 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 车”的规定。(2)如遇上绞车 道正在拉放车,要先在躲避硐内 等待,等车拉放完了再行走。 (3)严紧扒蹬矿车。(4)要走 巷道较宽一侧,行走时还要注意 观察顶板和两帮是否有突出物或 浮石,以防刮伤。
(1)上班前一定要身心健康。一定 要休息好,保持精力旺盛,心情 愉快,否则不应下井。(2)上班前 一要头脑清醒。严禁喝酒后下井。
2.1.5 班前会的内容及要求?
(1)入井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参加班 前会,通过班前会达到以下目的:
A、明确当班生产任务,及上没 处理完的安全隐患,当班生产过 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16)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有各煤层的自然倾向性和煤 尘爆炸性鉴定结果。
(17)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 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 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 产要求。矿井使用安装在地

煤矿职业病培训计划

煤矿职业病培训计划

煤矿职业病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其中存在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为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培训计划,以达到以下目标:1、全面了解煤矿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和防护知识;2、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3、掌握职业病防护的基本技能和方法;4、促进员工遵守相关职业卫生法规,纠正不良的工作习惯;5、提高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内容1、职业病的定义、分类及流行特点(1)职业病的定义(2)职业病的分类及特点(3)煤矿职业病的流行特点2、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1)煤尘对职业卫生的危害(2)煤尘危害的防护措施(3)煤矿瓦斯对职业卫生的危害(4)煤矿瓦斯危害的防护措施(5)煤矿噪声对职业卫生的危害(6)煤矿噪声危害的防护措施(7)煤矿放射性气体对职业卫生的危害(8)煤矿放射性气体危害的防护措施3、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职业病防治法》(3)《煤矿安全规程》(4)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与义务4、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1)职业病的早期预防(2)工作环境的改善和职业防护用品的使用(3)正确使用防护设备(4)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5、职业病危害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护(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方法和技术(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意义与作用(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与检测(6)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与保养三、培训方法1、理论讲解采用专家讲授、讲课、讨论等形式进行,结合煤矿行业的实际工作,以案例、图片、视频等辅助材料进行深化讲解,加强学员的理解和记忆。

2、实地考察组织学员到当地的煤矿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现场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实地感受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危害程度,提高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培训教案

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培训教案

序号:教案班级复训课程名称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任课教师2019年 3月【教学后记】:通过本节学习,学员对于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有关知识掌握较好。

教学过程:【新课引入】矿井甲烷的性质及危害有哪些?【讲授新课】【板书】第二节瓦斯灾害防治瓦斯事故是指由于瓦斯的存在并失控而导致的事故。

包括瓦斯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燃烧事故、窒息事故等。

瓦斯爆炸事故是可以造成多人伤亡事故的“第一杀手”。

一、1.矿井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甲烷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不易溶于水;相对空气密度为0.554,比空气轻;它有很强的扩散性、渗透性;甲烷本身无毒,但不能供人呼吸;甲烷不助燃,但具有燃烧和爆炸性。

瓦斯在煤层及围岩中的赋存状态有以下2(1)游离状态。

瓦斯以自由气体状态存在于煤层或围岩的空隙之中,(2)吸附状态。

吸附状态的瓦斯按照结合形式的不同,又分为吸着状态和吸收状态。

吸着状态是指瓦斯被吸着在煤体或岩体微孔表面,在表面形成瓦斯薄2.矿井瓦斯的危害主要有以下3(1)当空气中瓦斯的含量达到一定值时,遇火就会燃烧或爆炸。

瓦斯气体和氧气的量相匹配时,反应就充分、剧烈,表现为瓦斯爆炸;反之就表(2)当空气中甲烷浓度很高时,空气中的氧含量相对降低,会使人窒(3)煤层及围岩中的瓦斯气体达到一定的压力,在冲击地压和采掘活3、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主要作用是用于风量计算和确定矿井的瓦斯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瓦斯等级划分为:(1)低瓦斯矿井。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低瓦斯矿井:①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②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 m3/min③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3 m3/min④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5 m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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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粉尘监测采样点布置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采煤工作面
司机操作采煤机、打眼、人工落煤及攉煤
工人作业地点
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处
掘进工作面
司机操作掘进机、打眼、装岩(煤)、锚喷支护
工人作业地点
多工序同时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距掘进头10~15m回风侧
其他场所
翻罐笼作业、巷道维修、转载点
二:职业病危害典型案例
2005年3月20日,萍乡市卫生局在对江西正大水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有122人,但该公司没有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人未进行岗前、岗期、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执法人员先后多次现场责令其整改,但该公司未予理会。处理结果:1.警告;2.责令改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组织岗前、岗期、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行为;3.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五、露天煤矿的防尘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加水站(池)。
(二)穿孔作业采取捕尘或者除尘器除尘等措施。
(三)运输道路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四)破碎站、转载点等采用喷雾降尘或者除尘器除尘。
热 害 防 治
一、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0℃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四、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者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者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五、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本规程第六百六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职业健康监护
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二、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接触粉尘以煤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2年1次。
(二)接触粉尘以矽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年1次。
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降温设施。
二、有热害的井工煤矿应当采取通风等非机械制冷降温措施。无法达到环境温度要求时,应当采用机械制冷降温措施。
噪 声 防 治
一、作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h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A)。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h的,可以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
(一)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 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四)开采深度大于200m 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当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四、粉尘监测采样点布置应当符合表26的要求。
职业病防治专业课教案
课程名称:职业病防治
教学目的及要求:
1、目的: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要求:掌握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有关规定。
教学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教学重点:职业病防治
二、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噪声。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破碎机、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露天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钻机、挖掘机、破碎机等设备使用地点。
三。、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减少接触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危害。
三:职业病危害典型案例
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甲苯等物质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该公司于2003年8月及2004年3月对全厂职工进行了两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是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
游离SiO2含量/%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
总尘
呼尘
煤尘
<10
4
2.5
矽尘
10~50
1
0.7
50~80
0.7
0.3
≥80
0.5
0.2
水泥尘
<10
4
1.5
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是以时间加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二、粉尘监测应当采用定点监测、个体监测方法。
三、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九、井工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当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十、井工煤矿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十一、井工煤矿掘进机作业时,应当采用内、外喷雾及通风除尘等综合措施。掘进机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十二、井工煤矿在煤、岩层中钻孔作业时,应当采取湿式降尘等措施。在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不能采用湿式钻眼(孔)、突出煤层或者松软煤层中施工瓦斯抽采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作业时,可以采取干式钻孔(眼),并采取除尘器除尘等措施。
三、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粉 尘 防 治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当符合表25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表1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要求
粉尘种类
有害气体防治
一、监测有害气体时应当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地点。应当在正常生产状态下采样。
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
三、煤矿作业场所存在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时,应当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在采用通风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时,应当采用集中抽取净化、化学吸收等措施降低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严重的皮肤病。
(四)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六、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七、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 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八、从业人员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煤矿企业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从业人员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六、井工煤矿采煤工作面应当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者底板变形;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的煤层。
(二)注水后会影响采煤安全或者造成劳动条件恶化的薄煤层。
(三)原有自然水分或者防灭火灌浆后水分大于4%的煤层。
(四)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九、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必须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二讲 事故案例
一:职业病危害典型案例
邹双琴于2008年3月14日进入本案被告金耀金开办的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波斯登皮鞋厂(个体性质,已经于2008年4月21日注销登记)从事车包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邹双琴进厂时厂方未对其进行体检,工作期间亦未向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同年5月19日邹双琴因身体不适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就诊,当天转入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初诊为“贫血待查,在障?”,收治住院后确诊为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2008年7月30日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确认邹双琴所患疾病构成职业病。
工人作业地点
露天煤矿
穿孔机作业、挖掘机作业
下风侧3~5m处
司机操作穿孔机、司机操作挖掘机、汽车运输
操作室内
地面作业场所
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运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五、矿井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在地面建永久性消防防尘储水池,储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储水池的一半。
(三)经诊断的观察对象和尘肺患者,每年1次。
(四) 接触噪声、高温、毒物、放射线的在岗人员, 每年1次。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检查出有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必须调离接害岗位,妥善安置;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
教学方法:面授
教学用具:黑板、电脑等
教学地点:区值班室
第一讲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危害管理
一、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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