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估算指标20061107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一、教育哲学及教育目标教育哲学是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理,是保障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学校需明确自身的教育哲学,并以此为指导制定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应力求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与实施学校的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兼顾学生的智力发展、实践能力培养和道德素养提升。
课程实施需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
三、教学管理教学管理是学校保障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估,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师资队伍建设师资是学校办学的重要保障。
学校需建立科学的选聘机制,招聘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
同时,学校应关注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
五、学校管理与服务学校管理与服务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
学校管理机构要健全,学校领导要具有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注重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六、学生评价与发展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常规测评和个性化评价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发展指导。
七、家校合作与社会参与家校合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
同时,学校还需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机会和社会资源。
总结: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涵盖了教育哲学、课程设置与实施、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与服务、学生评价与发展以及家校合作与社会参与等方面。
学校需要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6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64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行为,根据国务院令第305号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公布的《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范围内进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符合资质条件的估价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订立估价委托合同。
委托人应当向估价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本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拆迁估价。
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不得故意降低或者提高拆迁估价;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编造虚假的拆迁估价结果;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第六条拆迁估价分为分类估价和分户估价。
分类估价是指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及环境、设施配套等因素,确定每类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
云南水资源公报2006
云南省水资源公报2006年云南省水利厅2007年7月前言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是可持续发展水利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006年,我省主要江河来水偏少,局部旱情突出,16个州(市)均有不同程度的旱情发生。
本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为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第十一期《公报》。
《公报》以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要求的内容和技术标准为编制依据,以水文部门的实测数据和水利统计资料及各州(市)报送的供用水资料为基础,并收集统计、气象、农业和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综述2006年云南省为偏枯水年份。
全省平均降水量1099.8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215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4.0%。
全省水资源总量171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2.6 %。
全省入境水量125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879亿立方米。
人均水资源量3800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44.7万立方米。
2006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68.0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4.5%;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5.1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4.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8.0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20亿立方米,其它水源供水量0.60亿立方米。
河道外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其中生产用水量130.2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70亿立方米,城镇生态环境用水量0.90亿立方米。
全省水力发电用水量1052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6年全省水质状况较上年略有下降。
大部分污染严重的河段水质未得到改善,局部增加了劣Ⅴ类河段;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状况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6年我省共评价河长10302千米,水库27座,35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及九大高原湖泊。
云南省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云南省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2009-06-1发布2009-07-01实施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建筑安装工程费 (1)一、直接费 (1)二、间接费 (5)三、利润 (7)四、税金 (8)第3章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8)一、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 (8)二、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9)第4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一、土地征用及坼迁补偿费 (9)二、建设项目管理费 (9)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9)2、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10)三、研究试验费 (10)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10)五、专项评价(估)费 (10)六、生产人员培训费 (10)第5章预备费 (12)附表1《云南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税计费标准》 (13)附表2《公路养护设备配备调查表》 (18)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07编办”),结合云南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为规范文件编制,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二、本《补充规定》适用于云南省内投资新建、改建地方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三、工程项目类别划分根据公路等级、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及质量标准分为两类,按工程项目类别计算各项费用。
一类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类工程: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四、费率标准分类1、一类工程标准;除人工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间接费中的规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应按本补充规定执行外,其余一律按部颁规定执行。
2、二类工程标准;按本补充规定执行外,其余一律按部颁规定执行。
五、编制概、预算时,如遇定额缺项,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概算或预算定额,应将有关基础资料随概、预算文件一并上报。
六、概、预算文件文件应按部颁“07编办”中概、预算项目表及封面目录表格样式规定执行。
七、概、预算文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编审并签章,应采用交通主管部门公示的软件编制,并将电子文件随概、预算文件一并上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7•【字号】云政发[2006]66号•【施行日期】2006.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云政发[2006]6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计划主要指标通知如下,请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安排工作。
一、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按照本通知下达的指标执行。
二、云南省2006年农村经济计划、工业经济计划、利用外资计划、社会发展计划、科技项目计划,按照2006年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下达的计划执行。
三、云南省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基础测绘项目计划另行下达。
请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各项计划下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目标及主要任务。
附件: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附件: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计算│2004年实际│2005年实际│2006年计划│││指标│││││备注│││├──────┬─────┼─────┬─────┼─────┬────┤│││单位│││││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一、云南省生产总值│亿元│3081.9│11.5│3472.34│9│3840│8.5││├───────────┼────┼──────┼─────┼─────┼─────┼─────┼────┤││第一产业│亿元│593.6│5.6│656.18│6.3│680│5│││││││││││绝对数为当年│├───────────┼────┼──────┼─────┼─────┼─────┼─────┼────┤││第二产业│亿元│1281.6│15│1449.71│8.5│1590│9.5│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亿元│1066.4 │13.9 │1200.07│7.7│1320│8││├───────────┼────┼──────┼─────┼─────┼─────┼─────┼────┤││第三产业│亿元│1206.7 │10.7 │1366.45│10.8 │1570│9││├───────────┼────┼──────┼─────┼─────┼─────┼─────┼────┼───────┤│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6│6│101.4│1.4│103│3│增长为百分点│├───────────┼────┼──────┼─────┼─────┼─────┼─────┼────┼───────┤│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1330.6│30.3 │1743│31│2057│18││├───────────┼────┼──────┼─────┼─────┼─────┼─────┼────┼───────┤│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915.31│17│1034.4│13│1158│12││├───────────┼────┼──────┼─────┼─────┼─────┼─────┼────┼───────┤│五、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37.5│40.6 │47.38│26.6 │53.1 │12││└───────────┴────┴──────┴─────┴─────┴─────┴─────┴────┴───────┘┌─────────────┬────┬───────────┬───────────┬───────────┬──────┐│指标│计算│2004年实际│2005年实际│2006年计划││││单位││││备注│││├─────┬─────┼─────┬─────┼─────┬─────┤││││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六、教育│││││││││├─────────────┼────┼─────┼─────┼─────┼─────┼─────┼─────┼──────┤│研究生招生数│人│4271│29.2 │5209│22.0 │5613│7.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万人│7.5│20.6 │8.45 │12.6 │9.7│14.8 ││├─────────────┼────┼─────┼─────┼─────┼─────┼─────┼─────┼──────┤│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数│万人│5.16│13.7│5.97│15.7│7│17.0 ││├─────────────┼────┼─────┼─────┼─────┼─────┼─────┼─────┼──────┤│七、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8871│9.4│9265.9│4.5│1020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1864│6│2041.79│6.5│2200│6││├─────────────┼────┼─────┼─────┼─────┼─────┼─────┼─────┼──────┤│八、人口与就业│││││││││├─────────────┼────┼─────┴─────┼─────┴─────┼─────┴─────┼──────┤│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4.3│4.2│4.6││├─────────────┼────┼─────┬─────┼─────┬─────┼─────┬─────┼──────┤│九、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1.8│7.1│1.88 │4.4│1.84 │-2││├─────────────┼────┼─────┼─────┼─────┼─────┼─────┼─────┼──────┤│十、农业│││││││││├─────────────┼────┼─────┼─────┼─────┼─────┼─────┼─────┼──────┤│粮食播种面积│万亩│6238│2.2│6381│2.3│6381│—││├─────────────┼────┼─────┼─────┼─────┼─────┼─────┼─────┼──────┤│粮食产量│万吨│1509.5 │2.6│1514.93│0.4│1530│ 1.0││├─────────────┼────┼─────┼─────┼─────┼─────┼─────┼─────┼──────┤│烤烟产量│万吨│69.24│8.7│77.2 │11.5│70│-4.0││├─────────────┼────┼─────┼─────┼─────┼─────┼─────┼─────┼──────┤│十一、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原煤│万吨│5316.61│31│6462.14│21.5 │7000│8.3││├─────────────┼────┼─────┼─────┼─────┼─────┼─────┼─────┼──────┤│发电量│亿千瓦时│543.78 │14.5 │624.2│14.8 │779│24.8 ││├─────────────┼────┼─────┼─────┼─────┼─────┼─────┼─────┼──────┤│钢│万吨│349.31│18.5 │513.41│47.0│520│1.3││├─────────────┼────┼─────┼─────┼─────┼─────┼─────┼─────┼──────┤│十种有色金属│万吨│129.42 │33.5 │147.44 │13.9 │165│11.9 ││├─────────────┼────┼─────┼─────┼─────┼─────┼─────┼─────┼──────┤│化肥│万吨│262.67 │15.6 │265.84 │1.2│270│1.6││├─────────────┼────┼─────┼─────┼─────┼─────┼─────┼─────┼──────┤│水泥│万吨│2296.56│11.9│2832.62│22.5 │3000│5.9││├─────────────┼────┼─────┼─────┼─────┼─────┼─────┼─────┼──────┤│卷烟│万箱│621.38 │1.1│631.47│1.6│624│—│2006年为第一││││││││││批下达计划│├─────────────┼────┼─────┼─────┼─────┼─────┼─────┼─────┼──────┤│食糖│万吨│195.26 │2.2│153.57 │-21.1 │150│-2.3││└─────────────┴────┴─────┴─────┴─────┴─────┴─────┴─────┴──────┘。
云南省统计数据之地级城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2006年)
22-1 地级城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2006年)
标
Item
人口、劳动力及土地面积 年末总人口(万人) 其中:非农业人口(万人) 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数(万人) 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万人) 第二产业(万人) 第三产业(万人) 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人) 行政区域土地面积(平方公里) 其中: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综合经济 地区生产总值(当年价)(万元) 第一产业增加值(万元) 第二产业增加值(万元) 其中:工业增加值(万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万元)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万元)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万元) 其中:科学支出(万元)
昆明市
Kunming
231.96 172.07
65.53 0.43
26.03 39.07 575 556 4 103.72 232.76
9 132 169 151 286
4 333 370 3 496 907 4 647 513
847 372 919 890
4 001 95 131 39 790 9 522 277 366 058
Deposit Balance of Urban/Rural Residents at Year-end (10 000 yuan) Premiums (10 000 yuan) Industry
Enterprises with funded from Domestic Enterprises (10 000 yuan) Enterprises with funded from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10 000 yuan) Enterprises with Funded from Foreigners (10 000 yuan) Revenue on Major Businese(10 000 yuan) Transport, Post, Telecommunication and Energy Electricity Freight Traffic of Railways (10 000 tons) Length of Railways in Operation (km) Number of Civil Motor Vehicles Owned (unit) Of which: Number of Private-owned Motor Vehicles (unit) Freight Traffic of Highways (10 000 tons) Length of Highways (km) Passanger Traffic of Civil Aviation (10 000 tons) Number of Postal Offices at Year-end (unit) Post Business Revenue(10 000 yuan) Revenue of TetecommuniCation Services(10 000 yuan) Number of Telephone Sets at the Year-end in Local (10 000 households) Number of Mobile Telephone at the Year-end (households)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附件: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督导评估指标要求指标序号基本合格合格依据及要求A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B1农村小学:6个班3.12m2/生,12个班2.75 m2/生,18个班2.52 m2/生,24个班2.52 m2/生。
农村小学:6个班5.42 m2/生,12个班4.20 m2/生,18个班3.72 m2/生,24个班3.68 m2/生。
根据云南省规定计算标准:1.使用面积农村中小学基本合格指标取自《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96]640号)的基本指标;合格指标取自《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的基本指标。
城市中小学基本合格和合格指标分别取自《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的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
2.建筑面积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利用系数标准0.6 B2城市小学:12个班4.73 m2/生,18个班4.07 m2/生,24个班3.77 m2/生,30个班3.57 m2/生。
城市小学:12个班7.60 m2/生,18个班6.14 m2/生,24个班5.79 m2/生,30个班5.21 m2/生。
B3农村初中:12个班3.38 m2/生,18个班3.25 m2/生,24个班3.15 m2/生。
农村初中:12个班5.07 m2/生,18个班4.39 m2/生,24个班4.10 m2/生。
B4城市初中:12个班5.33 m2/生,18个班4.74 m2/生,24个班4.44 m2/生,30个班4.27 m2/生。
城市初中:12个班8.22 m2/生,18个班7.26 m2/生,24个班7.07 m2/生,30个班6.39 m2/生。
B5九年一贯制:18个班4.60 m2/生,27个班4.02 m2/生,36个班3.88 m2/生,45个班3.84 m2/生。
九年一贯制:18个班6.79 m2/生,27个班5.54 m2/生,36个班5.73 m2/生,45个班5.57 m2/生。
云南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及其综合评价
四川大学工学硕士学位论文圈1云南省河流水系分布由于受断层作用,多断层陷落湖,是西南四省中淡水湖泊最多的地方。
大小湖泊共计30余个,总面积约1066km2,占全省总面积的0.28%,集水面积9000多妯2,总蓄水量约300亿m3。
滇东较大的湖泊有滇池、抚仙湖、阳宗海、杞麓湖等;滇西最大的湖泊是洱海,此外还有程海、泸沽湖、剑湖等;滇南主要湖泊有异龙湖、长桥湖、大屯海等。
大多数湖泊平均深度在20m以下,超过20m的只有抚仙湖、阳宗海、程海和泸沽湖。
2.1.5土地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云南省土地面积为38.32万kmz,面积广阔,但山地多,平地少;土地资源类型多,地域组合复杂,立体性特征显著,分布较散,使得省内土地利用分布具有十分明显的山原特点。
按2000年年末人口计算,人均占有土地面积13.6亩,高于全国同期人均占有±地面积的水平,居全国第八位。
省内坡度小于8。
相对平坦的土地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9%;坡度在8~150的土地占13.7%:第二章评价区基本情况436.2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40.2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78.87亿元。
到2000年末,全省纳入国家统计的公路通车里程达10万公里以上,居全国第一,其中高等级公路1577公里。
新建了南~昆、昆~玉、广~大铁路,营运里程达2310公里。
新建和改扩建机场9个。
云南在西部大开发中将烟草业、生物资源开发、旅游业、矿产业、电力业作为支柱产业进一步开发和培育。
2.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2.3.1水资源利用分区云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按流域水系分属长江区、珠江区和西南诸河区三个水资源一级区。
二级区按基本保持河流水系完整性共划分为9个。
为满足水资源评价、合理配置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考虑行政区域与流域分区相结合,三级区麸划分17个,四级区共划分49个。
云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分区与行政区划对照和云南省水资源三级分区与地级行政区划计算对照汇总。
云南省水资源分区见图3。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5月21日目录前言 (1)1。
适用对象 (1)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1)3。
依据 (2)4.总则 (2)4。
1 概念及内涵 (2)4。
1。
1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2)4.1.2 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分类 (3)4。
1.3 补偿倍数 (3)4.1。
4 征地补偿标准 (4)4。
1.5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4)4.2 补偿标准确定的原则 (4)4。
3 征地补偿标准实施范围划分 (5)5. 征地补偿的构成 (5)5.1 征地补偿费 (5)5.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5.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6)6。
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7)6。
1 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的补偿 (8)6。
2 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补偿 (8)7。
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8)7。
1 跨区域线型征地 (8)7。
2 区域内局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8)7。
3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林地 (9)8。
征地补偿标准修正体系及应用说明 (9)8。
1补偿标准修正体系 (9)8。
2补偿倍数修正系数应用说明 (14)9.监督和审核 (14)10。
标准的更新备案 (14)11. 附则 (15)曲靖市麒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6)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17)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社会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意见函”(国土资厅函【2008】422号),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云建标[2006]295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云建标[2006]295号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5]1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93号)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6]26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工程所在地综合税率(%)计算系数-----------------------------------------------------------------市区 3.33 0.0344-----------------------------------------------------------------县城、镇 3.27 0.0338-----------------------------------------------------------------其他 3.15 0.0325-----------------------------------------------------------------二、调整后的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工程所在地费率-----------------------------------------------------------------昆明市 0.08%-----------------------------------------------------------------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 0.12%-----------------------------------------------------------------其他州市 0.14%-----------------------------------------------------------------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推进责任分解立项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推进责任分解立项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昆政发[2007]6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2.10【实施日期】2007.02.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推进责任分解立项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0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2007年,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加速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关键一年。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今年全市计划实施重点投资建设项目40项,其中,续建项目20项,新开工项目20项。
估算总投资544.8亿元,到2006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53.6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20亿元。
现将《昆明市2007年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推进责任分解立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昆政发〔2007〕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总协调推进落实责任人为高劲松常务副市长,具体协调推进落实责任人为市政府相关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市发改委具体督办。
为抓好跟踪落实工作,实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市发改委每月初将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抄送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各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目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这个主题,按照“行政问效年”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力,扎扎实实推进各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5•【字号】云政发[2005]191号•【施行日期】2005.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5]191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一、认真分析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扎实抓好2006年地方预算编制工作“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使我省财政经济运行的基础和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为“十一五”时期加快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国民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随着近年来我省出台的一系列增收措施的实施,全省财政收入也将呈快速增长趋势。
但与此同时,全省财政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收入方面,预计2006年烟草企业的各项收入增幅将趋缓,全省经济发展仍将受制于能源和交通运输紧张的局面,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且不平衡,从2006年起全省将实施全面取消农业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继续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调整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三农”、教育、科学、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力度,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安排支出。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充分认识 2006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继续巩固和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克服困难,切实做好2006年地方预算编制工作。
二、2006年我省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财政支出安排重点按照全省财政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根据对 2006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我省编制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眼科学发展、着力体制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加强防范财政风险;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不断提高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平安和谐云南。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各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2006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78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06〕179号),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及定级估价试点工作。
在上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按照通知精神,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分三批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现将第一批工作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是在农用地分等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农用地质量优劣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并划分出级别范围、确定价格标准。
这项工作是整个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第二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切实搞好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全面建立科学的农用地等、级、价体系,对实现农业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管理并重转变,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核算、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合理划定基本农田、规范农用地流转等提供基础性、科学性的重要支撑。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做好农用地定级与估价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TD/T 1005-2003)、《农用地估价规程》(TD/T 1006-2003)、《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编制细则》、《云南省农用地定级估价实施技术细则》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全省各县(市、区)分三批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在分等基础上,完成农用地的级别划分和价格评估,形成完整的云南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成果,全面建立云南省农用地等、级、价体系,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农用地质量和价格的动态监测,科学度量农用地质量价格,为落实土地管理各项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切实推进土地管理方式转变。
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算规定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云水规计[2005]116号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发《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目录I 总则 (1)II 初步设计概算 (2)第一篇总论 (3)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3)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3)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4)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5)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5)第二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7)第三章工程部分项目组成 (8)第二篇工程部分 (12)第四章项目划分 (12)第一节简述 (12)第二节项目划分 (13)第五章费用构成 (37)第一节概述 (37)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39)第三节设备费 (44)第四节独立费用 (45)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48)第六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49)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49)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52)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58)第四节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68)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70)第七章概算表格 (72)Ⅲ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85)I 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结合我省水利行业特点制定《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本规定是编审我省中型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是编审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标准,是编审招标标底的参考性标准。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价格水平与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适用于我省中型水利项目,大型水利项目执行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指标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
第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主要是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部分含有中央和州(市)、县(市、区)财政资金的项目资金。
对于国家已制定中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项目资金,按其管理办法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科学、公正原则。
根据国民经济统计管理和财政支出管理现状,确定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及标准,保证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真实可靠;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象,确定相应的评价方法,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做到科学、合理;让财政支出的受益对象参与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做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公正。
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法规类别】经济统计【发布部门】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日期】2007.04.03【实施日期】2007.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2007年4月3日)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中央宏观调控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突出加快发展这一主题,全省经济发展取得了多年来难得的又好又快的明显成效,国民经济呈现出发展快、运行稳、效益好、后劲足的特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步,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综合初步核算,2006年全省生产总值(GDP)完成4001.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9%,增速比上年加快2.9个百分点。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51.15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1710.19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1540.53亿元,增长9.1%。
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8.8%、42.7%和38.5%。
人均GDP为8961元,跃上人均1000美元新台阶,比上年增长11.1%。
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460.6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6.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图1 2001-2006年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略)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887亿元,比上年增长16.0%。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9.9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其中增值税完成67.5亿元,增长20.5%;营业税89.5亿元,增长32.3%;企业所得税41.3亿元,增长23.7%。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93.5亿元,比上年增长17.0%。
全省积极推进城市化战略,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关于试行《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云水建管〔2000〕5号各地州市计委、水利水电局、有关单位: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建〔1998〕15号)文件通知精神,我省编拟了《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现予印发执行。
一、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中型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除险工程)。
二、报省审批新立项的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正进行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应按本标准编报投资概(估)算;已上报待审批的,审批时进行调整。
三、在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将另行规定处理办法。
四、本标准是编制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对施工招投标仅作为指导性标准。
五、执行本标准时,应注意与过去的有关文件衔接,其他文件与本标准规定有矛盾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六、小(一)型及其以下的水利水电工程,按照管理权限,由地州市县主管部门参照本标准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云南省水利水电厅建设管理处联系。
附件:《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云南省计划委员会云南省水利水电厅二○○○年一月十八日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费用构成第三章直接工程费第四章间接费第五章计划利润、税金第六章设备费第七章其它费用第八章临时工程费交通工具购置费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第九章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附表1 总概(估)算表(表例)附表2 工程单价表(表例)第一章总则一、《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拟定。
二、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批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执行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格
四、原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2000]42号)同时废止。
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转发《云南省计委关于明确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能通知》的通知
云咨协[2003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表
1000万元以下
1000-3000万元
1、编制项目建议书
0.8-2
2-6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5-4
4-12
3、评估项目建议书
0.8-1.5
1.5-4
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2-5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云计价格〔2003〕1047号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
为促进我省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服务工作,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工程咨询机构应继续做好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
二、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工作遵循自愿原则,由委托双方在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
一、高级专家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6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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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道路工程 说明: 说明: 1、本章包括田间道、生产道、农用桥,共15个单位工程。 本章包括田间道、生产道、农用桥, 15个单位工程。 个单位工程 路面、路基以1000 考虑,道路工程均按面层、基层考虑。 1000m 2、路面、路基以1000m2考虑,道路工程均按面层、基层考虑。 素土路基、素土路面按就近取土和在原素土基础上拟定。土地平整后,部分路段路基高度低于田面按就近取土和在原素土基础上拟定。土地平整后,部分路段路基高度低于田面高度并确需填筑压实的,已综合考虑在指标中。
1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指标(征求意见稿)
2
序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三级项目 路面宽(m)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7 3008 3009 3010 3011 3012 三、道路工程 (5)土路 (4)砂砾石路面 (3)泥结碎石路面 1、田间道 (2)沥青路面 (1)混凝土路面 6 4 6 4 8 6 4 8 6 4 8 4 路面宽(m) 3013 3014 3015 3016 3017 3018 2、生产路 (1)混凝土板生产路 (2)干砌条石生产路 (3)泥结碎石生产路 (4)砂砾石生产路 (5)素土生产路 (6)青石板路 1 1 2 2 2 2 0.2 路基材料厚 (m ) 0.15 0.15 0.2 0.2 路基材料厚 (m )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项目特征 路面材料厚 (m ) 0.15 0.15 0.06 0.06 0.2 0.2 0.2 0.2 0.2 0.2 0.5 0.5 路面材料厚 (m ) 0.15 0.3 0.1 0.1 0.3 0.3 结构 C15砼路面,砾石路基、砌石路缘 C15砼路面,砾石路基、砌石路缘 沥青路面,碎石路基、砌石路缘 沥青路面,碎石路基、砌石路缘 泥结碎石路面,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泥结碎石路面,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泥结碎石路面,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碎石路面,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碎石路面,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碎石路面,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素土基础、砌石路缘 结构 C15砼路面,素土基础 M7.5浆砌石路面,素土基础 泥结碎石路面,素土基础 碎石路面,素土基础 素土路面 青石板路面,素土基础 压实路基、板预制、安装、吊移 压实路基、干砌条石路面 压实路基、运料、拌合、摊铺碾压 压实路基、运料、摊铺碾压 填筑路肩、推土、碾压、整平 基础压实、铺设青石板 84714 104836 66095 60168 11489 226095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基础压实、浇筑砼路面、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浇筑砼路面、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沥青加热、铺料、碾压、铺保护层、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沥青加热、铺料、碾压、铺保护层、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运料、拌合、摊铺碾压、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运料、拌合、摊铺碾压、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运料、拌合、摊铺碾压、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运料、拌合、摊铺碾压、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运料、拌合、摊铺碾压、路肩修筑 基础压实、运料、拌合、摊铺碾压、路肩修筑 面层、路肩修筑、推土、整平、压实、路肩修筑 面层、路肩修筑、推土、整平、压实 工作内容 元 549051 197674 223795 169764 235696 194932 154168 203289 169884 136480 77067 74257 估算指标 单位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 元/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