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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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红旗手评选方案
人力资源部
1、评选目的:
为促进工厂和谐发展,激励锦州工厂女性职工在本岗位工作中发挥爱岗敬业的精神,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实现工厂整体的发展壮大,特制订本方案。
2、评选范围:
以部门为单位评选出一名本部门最优秀的女职工作为本部门的三八红旗手。
3、评选周期
每年度3月初组织评选。
4、角色及职责
●厂长:负责审批各部门评选结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推选的三八红旗手;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方案的制定,制发评选结果通报并
予以公示;
●工厂职工工会:组织三八红旗手表彰活动,并提供奖品支持;
●综合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
5、评选方法:
5.1评选条件:
5.1.1基本条件:推选在本岗位工作兢兢业业,具备广泛的影响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的员工。
5.1.2入司年限:该评选周期上一年度9月1日前入职的各部门所有在职女性职工,参与三八红旗手的评选。
5.1.3绩效结果:过去6个月内绩效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半年内未出现首次书面警告(含)以上级别违纪行为。
5.2评选标准:
6、评选流程:
6.1每年3月1日(遇节假日需提前),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筛选本部门三八红旗手候
选人,各部门参选人数比例需低于本部门女职工总人数的5%。
6.2每年3月2日至4日,各部门根据筛选出的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按照《三八红旗手评选标准》准备述职PPT,同事邀请厂长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参加本部门的工作述职。
6.3每年3月4日各部负责人组织主管级以上人员组成评委小组(评委总人数需为单数)对本部门推选的候选人“工作述职”进行评分,平均得分最高者当选为“三八红旗手”。
6.3每年3月5日前,各部门将本部门负责人及厂长签字确认版的三八红旗手获奖者《优秀员工业绩描述》RY/R-08-035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处。
6.4每年3月7日前,人力资源部制发评选结果通报。
6.5每年3月15日前,职工工会组织三八红旗手表彰活动。
7、表彰与奖励
根据最终评选结果,由工会提供奖品一份(具体奖品以实物为准),并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证书。
8、相关记录
1、《优秀员工业绩描述》RY/R-0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