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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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之前必须仔细阅读、理解本《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的内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本《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上的签名或盖章被解释为同意接受其内容的约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小时)。(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乙方确认:截止签定本劳动合同书之日,乙方本人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没有劳动争议;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止签定本劳动合同书之日,甲、乙双方已结清一切劳动报酬,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

8、再次提醒: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的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

义务。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自愿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暂时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程)工作,同时,乙方自愿服从甲方随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完成工作的方式、数量、质量等,由岗位(聘任)协议或本《劳动合同书》所附的《劳动纪律及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中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如需主动加班,应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加班,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延长劳动时间,甲方对此不作任何补偿;如甲方如需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则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此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制。

(2)执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时间或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照下列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待遇:

(1)安排劳动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也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上述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间,甲方每月15 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等),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具体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详见相关入职通知单(本劳动合同所涉及工资报酬金额均为人民币)。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乙方如有违反本《劳动合同书》所附《劳动纪律及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情形,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扣除乙方的违约金。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300 元。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如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产生政府规定的滞纳金,则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或地方政府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按法定享受年休假等相关假期,其他详见相关规定。

六、劳动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纪律及工作管理流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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