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税收制度详细讲解(清晰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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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税收制度

在众多欧洲买房移民国家中,投资西班牙房产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西班牙是世界第十二大经济体,欧洲第四大经济体

•西班牙是欧洲仅次于英国,德国和法国之后最吸引外国投资的国家,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方面,西班牙排名全球第十。

•西班牙是世界上商业活动和服务行业最活跃的国家之一。在商业活动方面,西班牙在出口和进口方面排名世界第十八和十四,而在服务行业上,出口和进口分别排名世界第八和十四。

•西班牙首都马德里是位居伦敦和柏林之后的欧洲第三大居住城市,赶超罗马和巴黎。•西班牙是世界第三大旅游接待国,仅2013年就接待了超过六千万的世界游客,风景优美,气候宜人。

投资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西班牙的税收制度。

【直接税】直接税包括企业、个人所得税和资产税。

(1)所得税

①企业所得税。

2008年1月1日起一般税率为30%。小型公司享有特殊的优惠税率,一般情况下年营业额小于1000万欧元的公司年度利润中30万欧元以内的应纳税基适用25%的优惠税率,其余部分适用税率30%;另外为维持和增加就业岗位,对于在2009、2010和2011三个纳税年度内平均员工人数少于25人、营业额小于500万欧元的公司,上述优惠税率分别降低为20%、25%。

②自然人所得税。

—劳务所得。适用税率由劳动收入的金额和个人具体情形确定,总体的原则是收入越高税

率越高,但2011年度个税税率上限为45%。自然人所得税由支付该报酬的单位代扣代缴,其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

—证券投资所得和资本利得等,此类收入的支付单位必须使用19%的统一税率代扣自然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个税申报结算时需根据其个人的实际税率进行纠正。

③非居民所得税。非居民所得税税率为24%。

(2)资产税:资产税包括财产税、遗产和赠与税。

①财产税

从2008税务年度开始,西班牙原有的财产税已全面取消,既无需申报也无须缴纳。

②遗产与赠与税。西班牙人作为境内和境外财产的继承人、受益人和受赠人时,须缴纳遗产与赠与税。如自治区没有其他特别规定,适用国家税率,税率如下:

表3-3:遗产与赠与税

(金额单位:欧元)

税基应缴税金剩余税基税率

1.330.000

2.659.000

3.988.000

5.317.000

6.646.000

7.975.000

9.304.000

10.633.000

11.962.000 13.291.000

101.745

214.710

338.972

474.530

621.384

779.535

948.983

1.129.727

1.321.767

1.525.104

1.330.000

1.329.000

1.329.000

1.329.000

1.329.000

1.329.000

1.329.000

1.329.000

1.329.000

1.329.000

6.635.000

7,65

8,50

9,35

10,20

11,05

11,90

12,75

13,60

14,45

15,30

16,15

19.926.000 26.561.000 39.831.000 66.351.000 132.702.000

2.596.657

3.837.402

6.65

7.277

13.419.877

33.159.299

6.635.000

13.270.000

26.520.000

66.351.000

更多

18,70

21,25

25,50

29,75

34,00

另外,西班牙相关法律对一些财产继承和赠与还做了相应减免的规定,由于这个税种为地方税,各自治区均有不同规定,如马德里自治区对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税率仅为1%,近于豁免。

【间接税】间接税包括增值税、财产转让和印花税、特别税、关税和保险税。

(1)增值税(IVA)。一般商品、劳务和含酒精饮料税率为18%。住宅、水、不含酒精饮料等货物和运输、饭店等服务为8%,药品、牛奶、面包、果蔬等为4%。

(2)财产转让和印花税。对以下几种交易征收财产转让和印花税:公司成立、股本的增加或减少等公司交易税率为1%;对于不动产转让或者新设、转让不动产物权(担保物权税率为1%)各自治区普遍税率为7%(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已通过8%的税率),如自治区不做更高的税率规定,则按国家级别法律制定的税率6%;动产及行政特许权的转让税率为4%;某些物权转让税率为1%;某些公证书税率为0.5%。

(3)特别税。根据欧盟共同法令对特定消费品(酒及含酒精饮料、碳氢化合物、烟草等),在其生产、加工、进口等过程中征收的间接税。

(4)进口关税。统一执行欧盟关税税率。

(5)保险费税。税率为6%,由投保人支付,保险机构按月申报、缴纳。

【地方税】根据1988年12月生效的《地方财政税》规定,城镇政府必须征收的地方税有

不动产税、营业税和机动车辆税,选择征收的地方税有建筑工程税和城市用地增值税。(1)不动产税。地方政府每年对辖区内不动产按其登记价值征收的一种地方税。市区不动产最高税率为1.17%,农村不动产最高税率为1.11%。

(2)营业税。根据企业经营种类、营业面积、员工数量等决定征收数量。对自然人、营业额低于100万欧元的公司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以及在西班牙的常设机构营业额小于100万欧元的非居民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免征营业税。中央政府公布营业税最低标准,市级政府可进行修改。

(3)机动车辆税。根据车辆马力进行征收。人口超过10万人的城市最多可将该税提高一倍。

(4)建筑工程税。根据建筑工程和业务的实际成本进行征收,税率为2.4%-4.0%,人口超过10万人的城市最多可征收4%。

(5)城市用地增值税。根据土地转让时的土地价值增值进行征收,税率为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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