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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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

篇一: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流程图供应商开发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1.范围

本公司新供应商之开发工作。

2. 供应商开发程序

2.1 供应商开发权责

(1)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调研工作。

(2)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并对供应商的资

质进行综合评价,以确认其供方资格。

(3)产品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技术协议。

(4)质量监督部负责供应商的首批样品试装、试配验证及确认。

2.2 供应商资讯来源新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各种采购指南;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产品发表会;各类产品展示(销)会;行业协会;行业或政府之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同行或供应商介绍;公开征询;供应商主动联络;其他途径。

2.3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后,交采购部做为评价依据。

2.4 供应商开发流程寻找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与供应商洽谈;必要时作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2.5 后续工作依《供应商调查》规定,由评价小组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评价,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

供应商调查为了解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质量、价格、交货期,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

2. 供应商调查作业规定

2.1 供应商调查程序

(1)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之供应商组织供应商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

供应商之各项综合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由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

价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评价之结果由各部门作出建议,供主管副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

合格供应商。

(4)未经供应商调查评价认可之供应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之供

应商。

2.2 供应商调查评价

2.2.1 价格评价对供应商所提供之物资价格、交货期,由采购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付款方式;生产计划体系;最短及最长之交货期限;进度控制方法;异常排除能力。

2.2.2 技术评价对供应商之生产技术,由技术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2.2.3 质量评价对供应商之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

质量监督部组织与体系;质量规范与标准;检验之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

2.3 供应商复查规定经调查认可之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价;复查不合格之供应商,除经本公司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之列;若供应商之质量、价格、交货期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之复查。

供应商评价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价,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仍在采购之合格供应商的评价。

2.供应商评价程序

2.1 评价项目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 分):

质量评价:40分;交货期评价:25分;价格评价:15 分;服务评价:15分;其他评价: 5 分。

2.2 评分办法

2.2.1 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进货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1)计算:进货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 总交验批数)x 100%

(2)评分:得分=40 X进货批次合格率

2.2.2 交货期评价由采购部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如期交货货得分25 分;延迟1~2 日每批次扣 2 分;延迟3~4 日每批次扣5分;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 分为最低分。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价得分。

2.2.3 价格评价由采购部对供应商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 1 0分;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

慢:8 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 6 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

2.2.4 服务评价

2.2.4.1 抱怨处理评分由质量监督部对供应商之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诚意改进:8 分;尚能诚意改进:5分;改进诚意不足: 2 分;置之不理:0 分。

2.2.4.2 . 退货交换行动评分由采购部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

分:

按期更换:7 分;偶尔拖延: 5 分;经常拖延: 2 分;置之不理:0分。

2.3 评价办法供应商之评价每月进行一次;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 评价月数。

2.4 评价分等

供应商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平均得分90.1~100 分者为 A 等;平均得分80.1~90 分者为 B 等;平均得分70分者为C等。

2.5 评价处理

A等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B 等供应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C等供应商由质量监督部、技术部、采购部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被淘汰供应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价。

供应商管理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 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供应商资料收集;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供应商接洽;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评价申请。

2.2 供应商评价供应商评价程序如下: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分别对供应商之质良、价格、交货期、技术、生产管理作评价;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 订购、采购订购、采购程序如下:采购意想;询价;比

价;议价;定价;订购;交货;验收。

2.4 供应商评价供应商评价程序如下:每月对供应商就质良、价格、交期、服务等项目作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列出各供应商之评价等级;依规定奖惩。

2.5 供应商复查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有重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 供应商辅导

对 C 等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 供应商奖惩篇二: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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