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班戏剧教育课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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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幼儿园戏剧教育课程的内容

根据顺从儿童的戏剧天性,遵循儿童创作戏剧的规律,本课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戏剧表达

戏剧表达作为整个儿童戏剧教育的基础层面,关注儿童用身体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等各个感觉能力,在假想的情境中,以角色的或非角色的身份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和想法。戏剧表达是一种艺术表达,与非戏剧的艺术表达(音乐的、美术的、舞蹈的、文学的表达等)相比,具有身体性、虚构性和角色性。戏剧表达一般来说包括了身体表达、言语表达两个方面。身体表达指用肢体、表情动作表达内心情感与想法;言语表达指用声音、语词以及相应的语气、语调表达内心情感与想法。身体表达又包括了自然性身体表达和延伸性身体表达。前者围绕身体的肢体和表情本身;后者则体现了装扮、道具以及音乐对身体表达的辅助作用。

在本课程中,儿童的戏剧表达以模仿、造型、控制和情感四个维度展开。

1、模仿

“模仿”是对人或物的各种特性及其细节的身体(或言语)再现、复制。

2、造型

“造型”是用身体塑造静止的形态;对于言语和声音而言,更多是角色的音质的表现,包括角色特有的音色、音速、语气和语调特点。

3、控制

“控制”是对身体运动或言语的快慢、动静、轻重、高低、大小、远近等相对性的把握。

4、情感

“情感”是贯穿于所有戏剧表达酌喜、怒、哀、乐等情绪感受。

当然,戏剧表达必须建立在幼儿已有经验及其在头脑中所获得的表象基础上。这些经验是通过“感知”,即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多种感官获得的。

(二)戏剧创作

“戏剧创作”体现了想法与行动的对话。儿童作为戏剧创作的主体,在教师的引导下,不断产生新的想法,在虚构的情境中将自己内心的想法转变为可视、可闻的行动,以寻找解决问题的各种方案。儿童既是角色化的问题提出者,也是角色化的问题解决者。这一戏剧教育内容借鉴了西方的“创造性戏剧( Creative Drama)”。创造性戏剧的有关研究(Rosenberg Helane,1987,Nellie McCaslin,1996)[1][2]解释了戏剧创作的心理过程和机制,即强调想象与戏剧性行动的联结,并以戏剧式学习为核心,使每个参与者自然运用内在机制,发展他们的行为,将想法转变为行动。内在的想象能力以感觉扫描、视像回顾、简要叙述等练习为焦点,同时外部的戏剧性行为强调了动作、对话、情节和性格化。

戏剧创作所包含的戏剧要素不仅有角色,与戏剧表达相比增加了情节和场景两个要素。

1、戏剧创作的要素

角色是一个不同于自己的“他人”,以“他人”的身份思考、行动和说话。学前儿童在戏剧创作中的角色数量较少,小班阶段为一个角色对多个同一角色;中班阶段为两个角色对多个同一角色,或不超过四个不同角色;大班阶段不超过五六个角色。

情节由一系列事件组成,具有从开端、发展、高潮到结局的几个发展阶段,体现了从背景、问题出现、冲突形成到最终问趣解决的逻辑顺序。在戏剧创作的情节方面,随年龄的增长,情节也由简单到复杂、由重复性到多样性。

场景是事件发生的空间,交代角色所处的环境。在戏剧创作的场景方面,小班阶段比较单一,最多出现两个空间的转换;中大班阶段出现两个以上空间的转换。

2、戏剧创作的一般环节

戏剧创作一般有以下几个环节。

(1)开端:戏剧创作来源的探讨。儿童戏剧创作的欲望来自于儿童自己的生活,一件物品、一次经历、一首歌曲、一幅画、一段故事、一种想法或心愿,都有可能引发儿童的戏剧创作。一般来说,年龄越小的儿童越喜欢远离生活的幻想性题材,年龄越大的儿童选择的题材愈加广泛和丰富。戏剧创作的来源有的是儿童自己发现的,有的需要教师与儿童通过探讨进一步明确。前者出现于儿童自己的戏剧性游戏中,后者则是由有计划的戏剧教育活动来展开,这正是本课程所关注的戏剧创作的开端环节。在开端环节,教师需善于发现儿童的戏剧创作的想法,鼓励儿童用肢体表达,确定戏剧创作的主题。

(2) 角色描画:戏剧创作的基点。以讨论和肢体表达的方式,教师组织幼儿一边扮演一边商量:“这里有谁?他们是什么模样?喜欢做什么事情?最想得到(或需要)什么?”角色的形象、态度和动机得到描画,并以肢体律动的方式表现这些角色。

(3) 冲突架构:戏剧创作的关键。教师组织儿童以角色的身份在扮演角色中创作戏剧冲突的起因、发展、高潮和结局。对戏剧冲突的不同观点和建议,需要集体协商,形成相对一致的做法。教师既可入戏(teacher-in-role),扮演其中的主要角色或次要角色,以高支配的方式引导儿童创作;也可出戏(teacher-out-role),不扮演任何角色,以低支配的方式帮助儿童创作。前者更适合年龄小的儿童,或者有难度的戒剧创作,后者反之。

(4) 对话丰富:戏剧创作的深化。在角色描画、冲突架构环节,角色的对话可能已经初步出现。以此为基础,在多次的扮演过程中,教师不断发现、丰富和归纳精彩、简洁、生动的角色语言,鼓励儿童之间相互模仿、学习,形成相对稳定的角色对话,丰富儿童戏剧创作的表现力。这一环节一般只能在年龄较大的儿童中展开。通过这些戏剧创作的环节,儿童的戏剧创作一步步地丰满、生动起来,汇聚了他们自己的智慧和表现。在思考中行动,在行动中思考。戏剧创作的魅力正在于此。

(三)戏剧表演

1、戏剧表演的要素

戏剧表演一般是指“由演员扮演角色,通过舞台行动过程创造人物形象的艺术。”[1]这里凸显了三个戏剧要素:演员、角色、舞台,其中隐含了观众要素。而在本课程中,考虑到学前儿童戏剧表演能力的特点和儿童戏剧教育的重点,儿童的“戏剧表演”发生在教室中,不是剧场;由教师指导,不完全是由导演组织的;同在一个班级中的演员和观众相互流动,不是陌生或相互分离的。因此,本课程的儿童“戏剧表演”可称为“前表演”或“准表演”。

2、戏剧表演的样式(体裁)

在本课程中,戏剧表演的样式(体裁)以音乐剧、偶戏、哑剧、话剧为主。在不同年龄阶段,戏剧表演的样式不同,小班以音乐剧为主,表现初步开展话剧;中班继续发展音乐剧,丰富偶戏、话剧的表现;大班继续丰富音乐剧、偶戏、话剧的表现,开始进行哑剧表现。这是对儿童戏剧能力和戏剧表演样式特性两个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学前儿童的戏剧表达多以肢体动作表达为主,言语表达难度较大,且年龄越小的儿童越需要借助音乐、歌曲、舞蹈以及偶的可操作的具体形象。[1]

我们看到,“偶戏”在三个年龄班都出现了,并随着年龄增长逐步加以丰富。木偶戏是“由幕后演员操纵,用木偶表演的戏剧形式。”[2]演员不用自己的身体表演,而是借助偶的动作,代替偶说话来表演。这一表演方式较为适合整个学前阶段的儿童,一方面既没有对儿童肢体表演的要求,又满足他们摆弄玩偶的兴趣;另一方面可发展他们在表演中的独自和对话的语言能力,因此可从低龄开端,逐步丰富多样。

音乐剧是“歌、舞、剧三种成分并用”的戏剧样式。[3]音乐剧载歌载舞的表演方式既有趣味,又富有动感,容易为年龄较小的儿童所喜爱。小班阶段重在歌舞部分的表演,多为集体表演,情节相对简单;中大班阶段突出不同角色不同的歌舞特色,并加强情节的复杂性。

哑剧是“一种不用台词而以动作和表情表达剧情的戏剧。”[4]其动作的节奏感和逼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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