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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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腐败案例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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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腐败案例选登供稿部门:纪委监察室供稿时间:2010-4-15 阅读次数:前言高等院校在人们心中原本应该是一片圣洁之地,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职责的教育工作者也应该是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的楷模。

然而,近年来发生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同笼罩在这片“圣坛”上的阴影,令人心头沉重。

据统计,发生在高校及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件近年来成上升趋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同时也为高教工作者敲响了长鸣的警钟!为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选登发生在高校的部分典型案例,以此作为“警示”。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四川省部分高校教材采购中职务犯罪案件2004 年2 月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9 个书商交代和检举的线索,从调查高校教材购销问题入手,统一部署开展了查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

成都市有关区检察院、绵阳市检察院相继侦破了发生在辖区部分高校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

截止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派调查组进行调查时,总计涉及10 所高校和 2 所中专的51 起案件,共42 人(含书商行贿案9 件9 人)成都、绵阳两地涉案人员职务为县处级干部的有13 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14 人,涉案总金额1000 万元左右。

涉案金额较大的有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处长等 3 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贪污168 万元案;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发行中心科长,涉嫌受贿120 万元案;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涉嫌贪污100 万元案;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处长,涉嫌贪污受贿105 万元案(含价值10 余万元捷达轿车一辆)。

目前正在侦察的案件有15 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有31 件,开庭审理 5 件,其中一审已作出有罪判决的 2 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索贿案2004 年8 月初,一名广西的考生家长反映,他的孩子不久前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是一位自称是北航赴广西招生联络员的人,却要求这位考生家长必须先交10 万元,才能拿到通知书,否则就要退回档案。

关于项目经理黑钱的那些事

关于项目经理黑钱的那些事
第二点是回扣,这是目前建筑行业最让人愤恨的陋习。
老朽第一次当项目经理时,曾经在现场解除了一个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因为他们背着我偷换铝合金材料的品牌,而且被抓住两次后仍不悔改。该分包商退场后,老板找到我,希望帮忙追讨他提前支给我们工程部经理的好处费,数额是分包合同工程量的10%,大约15万左右的回扣。
由此可以看出,所谓的回扣本质上就是一种利益输送的回报,经济学上管这个叫权力寻租。如果你的权力大到了可以摆平方方面面的问题,那么你尽可以伸手去拿。如果像这件事里我的顶头上司这样,既不能堵住我的嘴,又不能压下分包商的意见,还不能把质量问题掩盖过去,那么收取回扣绝对是自杀行为。
第三点是用假票据冲账,套取现金。
这一点应该算施工项目的特色了。企业的合法支出中,金额又大又无法取得终端发票的就是这个劳务分包费。
放在在就麻烦一些,中间多了一个劳务公司,这个环节上大概就要增加3%左右的成本。
总之利用劳务公司套取帐外资金应该是目前施工单位采用最多,同时也是风险最小的模式了。
回到我们的话题上来。如果你打定主意要在项目经理的岗位上捞一笔,那么老朽建议最好先掂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千万别吞了自己消化不了的好处,那样麻烦可就大了。
先说贪污的原则——任何贪污行为的核心,就在于如何把钱走到财务的帐外。回扣是这样、假票据是这样、盗卖工地物资是这样、卷款潜逃还是这样。财务制度的产生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监督企业资金的流动情况,所以一个贪官要做的就是考虑如何逃避会计制度的监管。
碰巧的是,说道贪污的话题,老朽还真有点发言权。说来惭愧,俺这一大家子的亲戚们,别的不多倒是出贪官不少,特别是最近五年里,几乎是以平均每年一个的频率落到双规的盖子里去。已经宣判的当中,刑期少则5年,最多还达到了上限的20年,这还都是退赃以后的刑期。所以当年俺家老爸在卸任前就紧锣密鼓的忙着办移民也就不难理解了。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
某公司的项目经理A在承接工程项目时,暗中与供应商合谋,收取回扣。

他们通过支付高价采购材料的方式,将多余的费用以现金形式返还给A。

这种回扣行为不仅导致了公司资源的浪费,也损害了公司利益。

A为了掩盖回扣的痕迹,利用蝇头小利的做法,把每笔回扣金额拆分成多个小额,通过虚构其他合法支出的方式进行支付。

他们还借用其他员工的账户来接收回扣款项,以避免被公司内部审计发现。

然而,这种回扣行为终究难以藏匿。

公司内部出现了一名员工B 察觉到了A与供应商的不寻常合作关系,并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数据发现了一些异常。

B当即向公司高层报告了这一情况。

在高层的重视下,公司内部展开了一次深入调查。

通过对A的采访和财务数据的核实,调查人员最终获取了一系列确凿的证据,证明了A接受回扣的事实。

在公司纪律委员会的审查下,A被公司开除,并追究了相关刑事责任。

该公司也对其内部审计机制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项目经理及供应商合作的监督,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这起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案例给予了公司内部一个重要的教训:加强对内部合作关系的监管和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同时,也提醒个人在职场中切勿贪欲获利,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通常指的是指在非国家机关或其他相关组织工作的人员,因为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贿赂而违法犯罪。

我所了解到的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是发生在我所在的一个小城市。

该城市的一位非国家工作人员,姓李,任职于当地的建设局。

由于他掌握着该城市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权,李某发现了一个机会来牟利。

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李某开始时经常以工程款项拖欠、迟延为由,向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索要好处费。

在开始时,这些好处费只有几百甚至不足一千元。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越来越贪婪,索要的金额也越来越高。

为了能够顺利拿到工程项目的验收单,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被迫接受了李某的要求,每次都会给他一定数额的贿赂。

这种情况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导致了多个工程项目的验收被迟延,很多建筑公司因为这些问题无法及时领到款项,甚至一些小型建筑公司倒闭。

久而久之,这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行为引起了财政局的怀疑。

财政局在做财务审计时发现了有关李某的不正当交易。

在得到线索后,财政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此案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李某与建筑公司负责人的通话记录、短信以及银行转账记录等。

而当地一家银行的员工也证实了李某多次到银行存款的事实,这些存款正是从建筑公司转账到他的个人账户的。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将李某抓获,并对其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经过法院审理,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以巨额罚款。

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的曝光,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愤慨。

这种借职务之便,以违法手段获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该案也引起了地方政府对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反思和改革,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起案例提醒我们,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坚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履行职责。

我们不能因为个人贪欲而背弃公正、公平和正直。

只有通过个人的自律和监督,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廉洁、公正的社会。

之前举报过总承包人会被打击报复案例

之前举报过总承包人会被打击报复案例

之前举报过总承包人会被打击报复案例以之前举报过总承包人会被打击报复案例为题,我将列举10个相关案例,详细描述每个案例的背景、事件经过以及相关的打击报复措施。

以下是每个案例的描述:1. 案例一:李某举报总承包人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贪污行为。

李某是一名建筑工程师,他发现总承包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收受了其他公司的回扣。

他向相关部门举报了这一情况,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不久后,李某收到了匿名电话威胁他停止举报,否则将对他进行打击报复。

2. 案例二:张某发现总承包人在施工中使用了劣质材料。

张某是一名工程监理师,他发现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质量低劣的建材,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

他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不久后,张某的车辆频繁遭到破坏,他也开始接到威胁电话。

3. 案例三:王某揭露总承包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

王某是一名建筑工人,他发现总承包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贿赂行为,不按规定进行招聘,导致一些不合格的员工进入施工现场。

他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然而,王某不久后就被人跟踪监视,并频繁收到威胁信件。

4. 案例四:刘某揭发总承包人在工程结算中存在舞弊行为。

刘某是一名会计师,他发现总承包人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虚报、冒领等舞弊行为。

他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并提交了相关的财务数据。

不久后,刘某的银行账户被盗,他怀疑是总承包人的手下所为。

5. 案例五:杨某揭发总承包人在工程安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杨某是一名安全监督员,他发现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

他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并提供了相关的安全检查记录。

不久后,杨某的家人接到匿名电话,威胁他停止举报。

6. 案例六:陈某揭发总承包人在工程造价方面存在欺诈行为。

陈某是一名造价工程师,他发现总承包人在工程造价报告中存在虚报、夸大等欺诈行为。

他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并提供了相关的造价数据。

不久后,陈某收到了匿名信件,威胁他停止举报,否则将对他进行报复。

法律案例分析:收取差价作回扣是贪污罪

法律案例分析:收取差价作回扣是贪污罪

[案情介绍]基本案情:1997年8月,重庆市巫山县X粮油食品管理站(以下简称X粮站)站长伍某与湖北省沙市W综合经销部的经理胡某合作,双方约定,胡某购买的小麦以单价0.63元/斤成交。

但胡某要以0.70元/斤的价格与骡坪粮站结帐,结帐后胡某再将0.07元/斤的价差款作为"回扣"送给伍某。

骡坪粮站收到该批小麦后,胡某即到巫山县要求与伍某结算货款。

伍某同意,并与X粮站副站长曾某用现金按0.70元/斤的价格与胡某结清了货款,并由胡某当场出具收据。

待曾某走后,胡某遂将二人事先约定的"回扣"40000元交给了伍某,伍某将所得全部用于其家庭开支。

[案情分析]分歧意见:对伍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无异议,但在定性方面有以下两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伍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然后收受他人送的"回扣",是受贿行为,应定受贿罪。

第二种意见:伍某收受"回扣"的行为,实质上是变相侵吞了本单位的公款,因此应定贪污罪而不应定受贿罪。

分析: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

其理由如下:一般而言,受贿罪和贪污罪有许多共同点:犯罪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但是这两个罪又有明显的区别:受贿罪是一种渎职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在手段上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既然是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则受贿的财物就不可能是本单位的财物,更不可能是受贿者本人直接经手、管理的财物。

而贪污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特定的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其贪污的财物只能是本单位的公共财物,有些还是贪污者本人主管、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

正因为如此,实施贪污的人往往采取伪造单据、涂改帐目等手段,使帐目上收支平衡,从而掩盖其罪行。

就本案而言,表面看,伍某利用职务之便,为胡某谋取利益,收受"回扣"40000元,是受贿行为。

工程合同回扣

工程合同回扣

工程合同回扣让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工程合同回扣范本节选:【范本节选】“甲方在与乙方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同意按照工程总造价的5%支付给乙方项目经理个人回扣,作为促成合同签订的感谢费。

该回扣款项将在每次工程款支付时按比例直接汇入乙方项目经理指定的个人账户。

”从上述范本可以看出,所谓的回扣是指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某些关键人员的非法利益。

这种做法通常是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或执行,但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们来分析这种做法可能带来的后果:1. 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回扣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一旦此类行为被揭露,涉事双方都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甚至刑事责任。

2. 财务风险:回扣会导致企业资金流失,增加了项目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

3. 信誉风险:企业一旦涉及回扣丑闻,其商业信誉将受到严重损害,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度会大幅下降,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

4. 道德风险:回扣行为违背了商业伦理和道德准则,破坏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造成负面影响。

鉴于此,作为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的文章写作者,我们有责任提醒广大读者,尤其是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个人,要警惕合同中的回扣陷阱。

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审阅合同条款,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防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我们要强调的是,虽然本文提供了一个工程合同回扣的范本,但这并不意味着鼓励或支持此类行为。

相反,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提高公众对于回扣问题的认识,促进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商业环境。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摘要:1.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现象的背景及原因2.回扣对项目的影响3.应对策略和预防措施4.项目管理中的道德与合规要求正文: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在业界并不罕见,这种现象背后存在着多种原因。

在一些项目中,项目经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收取来自供应商、合作伙伴或其他相关方的回扣。

然而,这种行为对项目本身和项目经理的个人声誉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影响。

本文将分析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策略和预防措施。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现象的背景及原因:1.经济压力:在一些项目中,项目经理可能由于个人经济压力,寻求额外的收入来源,从而导致收取回扣的行为。

2.竞争环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项目经理可能为了争取项目或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而接受来自供应商或其他合作方的回扣。

3.制度漏洞:项目管理制度的不足或监管不力,也为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提供了可乘之机。

回扣对项目的影响:1.降低项目质量:项目经理收取回扣可能导致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在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作出让步,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质量。

2.增加项目风险:回扣行为可能导致项目经理在项目过程中忽视风险,甚至为供应商或合作伙伴提供便利,使项目风险加大。

3.破坏团队信任:项目经理收取回扣可能引发团队成员的不满和质疑,影响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应对策略和预防措施:1.加强道德教育:企业和项目管理团队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意识,使其自觉抵制回扣等不正当行为。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过程的监督和审查,确保项目资金、资源合理使用。

3.激励合法合规行为:通过设立奖励制度,鼓励项目经理通过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来获得合理报酬,使其远离回扣等不正当手段。

4.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对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经理的不合规行为。

项目管理中的道德与合规要求: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2.维护企业利益:项目经理应把企业利益放在首位,避免个人行为损害企业利益。

中标金额55819万元!和招标人串通投标,指定评标专家,回扣高达……

中标金额55819万元!和招标人串通投标,指定评标专家,回扣高达……

中标金额55819万元!和招标人串通投标,指定评标专家,回扣高达……杨天亮、刘俊涛串通投标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甘02刑初3号公诉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天亮,男,1980年10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本科文化程度,洛阳市泰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住河南省洛阳市,因犯串通投标罪,于2021年8月31日被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刘洪霞,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俊涛,男,1988年6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洛阳市泰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因犯串通投标罪,于2021年8月31日被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黄伟,嘉峪关人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嘉检刑诉(202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天亮、刘俊涛犯串通投标罪一案,于2022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9月13日至1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文礼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天亮及其辩护人刘洪霞、被告人刘俊涛及其辩护人黄伟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一、2016年8月,被告人杨天亮在酒钢天成彩铝绿色短流程铸轧铝深加工项目(60台铸轧机)招标过程中,为了使洛阳市泰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泰盟)中标,通过与马延峰(另案起诉)商议中标价格,并根据马延峰的安排找来洛阳鼎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鼎恒)、洛阳瀚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瀚泽)参与围标,安排被告人刘俊涛与陪标公司进行对接,上报投标文件,串通投标。

在马延峰的操纵下,洛阳泰盟中标该项目。

随后,洛阳泰盟与酒钢天成彩铝根据中标情况,签订了合同金额为41919万元的《铸轧机供货安装调试合同》,中标后两家陪标企业将保证金原路退还给杨天亮。

采购舞弊审计调查案例分析

采购舞弊审计调查案例分析

采购舞弊审计调查案例分析☝采购,在很多企业,往往是舞弊与腐败的重灾区,我们如何对采购业务的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呢?当然,所采购物资的价格是调查的着手点及核心。

一、案例-样板房软装采购2018年夏,正值某地产公司一楼盘样板房软装,大量采购样板房内的摆设,装饰。

共6套样板房,装饰摆设的数量不小。

该软装的采购由项目营销中心来主导。

最终装饰摆设的采购共花销500万元,平均每套样板房的软装80余万元。

审计在调取了软装清单和报价,对其中价值高的家具进行了比价,如沙发、厨卫用品进行了市场询比价。

这些大件的物品与市场价相比没有太大的周转。

审计人员继续进行摸索,发现壁画、吊灯、客厅铺设的地毯、摆设在数量上较多,共计价值150万元。

审计人员根据清单对现场进行了盘点,发现壁画、摆设数量短缺。

审计做好了相关盘点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其次对这些零星物品进行了市场比价,发现均高于同档次市场价格。

根据职业嗅觉,判断这是一起舞弊事件,可能存在吃回扣。

审计人员顺藤摸瓜,对相关的合同进行审查,将合同后附的供货清单,与相关收货验收记录进行比对,并没发现太大问题。

审计人员果断控制了相关采购人员,分成3组,对涉及采购的人员及进行案场布置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前三组人员确定了面谈策略,就是让约谈人员对结合已查实的价格问题及数量问题进行解释。

在赤裸裸的证据面前,涉事人员陈某等人交代了其与供应商窜通吃回扣。

这起案例需要告诉大家的是,舞弊常常隐藏在你最容易忽视的角落,看似不起眼,却十分的阴暗腐朽。

随着时代的发展,舞弊的手段变幻莫测且具有隐匿性。

只有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深入到各业务层,挖撅舞弊风险点,明察秋毫,才能将舞弊公之于众,得到相应的惩处。

调查解析在此案例的调查中,调查人员使用了穿行测试、价格比对、盘查资产、讯问的调查方法。

破案过程相对容易。

(一)对招采流程进行穿行测试这属于常规审计的做法,就是将采购开始到最终的合同签订进行完整的测试,关注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否存在不合逻辑的地方。

福建通报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

福建通报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

福建通报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模板一:新闻报导风格福建通报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1. 引言本次通报福建省发生的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旨在揭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

2. 案例一:某工程公司违规操作描述:该公司在招标过程中采取干预评标的手段,导致投标结果失真。

细节:详细公司违规行为,如收受贿赂、虚假承诺等。

3. 案例二:某政府单位违法操作描述:该政府单位在招投标中存在信息不公开、强制指定合作方等违法情况。

细节:详细说明政府单位违规操作,如违反公开招标原则、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

4. 案例三:某建造公司涉嫌行贿描述:该建造公司涉嫌行贿相关政府官员,以获取招投标项目。

细节:具体行贿行为,如贿赂金额、受贿官员等。

5. 案例四:某企业编造虚假招标文件描述:该企业编造虚假招标文件,违规操控招标结果。

细节:详细企业的虚假招标行为,包括伪造文件、虚构资质等。

6. 案例五:某招标代理机构收受回扣描述:该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方的回扣,违规干预招标过程。

细节:描述招标代理机构收受回扣的细节,并说明其对招标过程的影响。

7. 案例六:某项目经理泄露竞争对手信息描述:该项目经理泄露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破坏公平竞争。

细节:项目经理泄露机密的具体情况,如传递竞争对手的报价信息等。

8. 案例七:某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描述:该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方贿赂,导致评标结果失真。

细节:详细描述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的过程和金额,并揭示其对评标结果的影响。

9. 案例八:某招标文件要求不合理描述:某招标文件要求不合理,限制了竞争,并违反了招标法规定。

细节:具体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合理之处,并分析其对竞争的影响。

10. 案例九:某企业串谋招标描述:某企业与其他竞争对手串通,共同规避竞争,非法获得招标项目。

细节:详细描述企业之间的串谋行为,如商议分工、涉及的招标项目等。

11. 案例十:某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描述:某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蒙混过关,违规取得中标资格。

吃回扣的法律后果(3篇)

吃回扣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回扣,又称“佣金”、“手续费”等,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比例的报酬。

在我国,回扣现象普遍存在于商业交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

然而,吃回扣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还可能触犯法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吃回扣的法律后果。

二、吃回扣的法律性质1. 回扣的法律性质回扣作为一种报酬,其法律性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2. 吃回扣的法律性质吃回扣是指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交易对方给予的回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吃回扣的法律后果1. 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2)行政处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有违反,将受到行政处分的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2.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受贿法律案例(3篇)

受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在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仍然严重。

本文将以某市交通局原局长受贿案为例,对受贿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情简介某市交通局原局长王某,在担任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王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件分析1. 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王某作为某市交通局原局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具备受贿罪的主体资格。

(2)犯罪客体: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犯罪主观方面:王某在担任局长期间,明知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但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故意实施了受贿行为。

(4)犯罪客观方面: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2. 犯罪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王某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被认定为受贿罪。

3. 犯罪情节(1)王某受贿次数多,涉及金额巨大,表明其受贿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王某受贿行为持续时间长,表明其具有明显的故意。

(3)王某受贿行为对国家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严重损害。

四、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五、案例分析1. 受贿罪的认定在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被认定为受贿罪。

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严重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2. 受贿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清廉工程标杆案例

清廉工程标杆案例

清廉工程标杆案例话说这清水湾大桥的工程那可是大项目啊。

从一开始招标的时候,就像是一场超级严格的选美比赛,但比的不是脸蛋,而是廉洁度和实力。

招标委员会那可是火眼金睛,任何想要走歪门邪道的公司,一眼就被看穿。

那些企图塞红包、拉关系的承包商,还没靠近就被拒之门外了。

就像有一道无形的清廉结界,只允许干干净净、靠真本事的企业进来。

施工过程中,那更是清廉之风盛行。

项目经理老王,简直就是廉洁的化身。

有材料供应商偷偷跟他说:“王哥,只要你用我们家的材料,给你高额回扣。

”老王眼睛一瞪说:“你这是想让我在清水湾里抹黑啊?我可不想以后过桥的时候被桥给嫌弃。

”然后就把那供应商赶走了。

为了保证每一笔钱都花得清清白白,工程队建立了一套超级细致的财务监管制度。

每一笔开支,哪怕是买一颗螺丝钉,都要经过好几道审核。

财务人员就像一群抠门的小管家,不过他们抠的是那些可能出现的贪污浪费,对于工程质量所需的花费,那是一点不含糊。

而且啊,整个工程的信息透明度极高。

就像住在玻璃房子里一样,老百姓都能看到工程的进展、资金的流向。

在大桥旁边专门有个公示栏,谁谁谁负责哪一块儿,花了多少钱,都写得清清楚楚。

有一次,一个工人开玩笑说:“这公示栏搞得,我都不敢偷懒了,感觉全天下的人都在看着我干活呢。

”等到清水湾大桥竣工的时候,那质量杠杠的。

大家都说这桥啊,不仅是连接两岸的交通要道,更是清廉工程的丰碑。

每一根桥墩都像是清廉的卫士,站得笔直,支撑着整座大桥。

而这座大桥也成为了周边地区清廉工程的典范,其他工程纷纷来取经,想要复制这个清廉的奇迹。

咱再来说说这个医院建设项目,那也是清廉工程的好例子。

这个医院的建设啊,那可是关系到大家的健康大事,可容不得半点腐败。

在项目筹备阶段,负责这个项目的赵院长就立下了军令状:“这个医院必须干干净净地建起来,要是有一点腐败的污点,那可就像病菌一样,会影响整个医院的未来。

”在选择建筑设计公司的时候,那些设计公司的方案竞争那叫一个激烈。

报案书(涉嫌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报案书(涉嫌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报案书报案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举报人:,身份证号码:,系报案人原公司项目的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报案事项:1、报案人公司项目的项目经理涉嫌罪、罪;2、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被举报人涉嫌罪和的事实和理由1、被举报人在报案人项目处任职项目经理,其在任职期间,在年月日,查夜班岗,抓到四名员工睡觉,罚款员工元,但该元被私自收入囊中没有缴纳给公司,涉嫌罪。

2、年月日,我司项目经理收受公司有限公司好处费X000元,未向公司汇报,钱款据为己有,涉嫌收受贿赂。

3、年月日,有业主损坏举报人公司的道闸,业主赔偿X000元,将该X000元私自收入囊中没有向公司缴纳,涉嫌罪。

4、年月日,赔偿公司X000元,将该X000元私自收入囊中没有向公司缴纳,涉嫌罪。

5、年月日,商家维修水管,找商家索要X00元回扣,年月日,又收取了 500元转款,是垃圾清运商户,给与便利,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6、年月日,商户将门损坏,收取商户X00元,该款项被私自收入囊中没有缴纳给公司,涉嫌职务侵占罪。

暂查出金额XX530元。

XX作为报案公司的员工,身居公司要职,未能尽职为公司服务,不仅利用其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而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多次向供应商索要回扣以及好处费,更严重的是存在强行向他人索要的行为,造成公司名誉受损,并且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报案人认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XX作为报案人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报案人认为XX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报案人认为XX作为公司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牟利而多次收受他人的贿赂以及侵占公司财产,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的刑法,请求公案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应当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伸张正义。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思政案例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思政案例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思政案例一、案例背景。

在一个大型的商业建筑工程项目中,甲方是一家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是一家经验丰富的建筑工程公司。

双方签订了一份工程项目管理合同,项目涵盖了从基础建设到大楼整体竣工的各个环节,合同金额高达数亿元,工期设定为两年。

二、事件开端:利益诱惑下的动摇。

项目开始后的前半年,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当工程进展到基础结构施工阶段时,乙方公司的项目经理老张面临了一个巨大的诱惑。

原来,有一家材料供应商找到老张,表示如果老张愿意在工程中使用他们质量稍次但价格便宜很多的建筑材料,他们将给予老张一笔数额不小的回扣。

老张看着合同中那密密麻麻的条款,心中打起了小算盘。

他想着如果使用这种便宜材料,成本降低了,自己能拿到回扣,而且只要在表面上把工程做得差不多,也许就能蒙混过关。

毕竟,那些隐蔽工程的材料使用情况,不仔细检查很难发现。

三、思政元素的介入:内心的挣扎与抉择。

老张虽然心动了,但他的内心也十分纠结。

他知道这种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也不符合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中对材料质量的严格要求。

他想起自己刚进入建筑行业时,师傅就教导他,建筑工程是百年大计,关系到无数人的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而且,他也知道如果被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不仅会让自己名誉扫地,还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可能会危及到整个项目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这时候,公司组织的思政教育课程内容也在他脑海中浮现。

那些关于诚信、责任、担当的话语,就像一个个小锤子,不停地敲打着他的良心。

四、正确的决定:坚守诚信与责任。

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老张最终还是决定坚守诚信和责任。

他严词拒绝了材料供应商的诱惑,并将这件事情上报给了公司高层。

公司高层对老张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将他树立为正面典型。

同时,公司为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的思政教育工作,强调诚信和责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五、后续发展:积极影响与回报。

建筑业贪腐案例

建筑业贪腐案例

建筑业贪腐案例我给你讲个建筑业贪腐的案例啊。

就有这么一个建筑工程,是盖一个挺大规模的小区。

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啊,那可是个贪心的主儿。

先说工程材料这块儿,他和一些材料供应商勾结起来。

本来按照工程要求,得用质量好的钢筋,这可是关系到房子结实不结实的大事儿啊。

可他呢,为了捞钱,就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些质量次等的钢筋,那些钢筋啊,看起来就有点锈迹斑斑的,强度也不达标。

他为啥这么干呢?因为供应商给他塞了不少红包,还承诺工程结束后给他分成呢。

然后是工程队这方面。

正常来说,得找有经验、技术好的工程队来施工,这样房子才能盖得又快又好。

但这个负责人啊,他把工程包给了自己亲戚开的工程队,这个工程队呢,技术不咋地,工人也没几个是熟练工。

可他不管这些,就因为他亲戚给他许了一大笔好处费。

结果呢,这工程进度特别慢,还老是出问题,今天这儿墙砌歪了,明天那儿天花板漏水了。

还有啊,在工程验收的时候,他又动起了歪脑筋。

按照规定,得有专门的验收人员来检查工程质量合不合格。

他就提前去贿赂那些验收的人,给人家送高级烟酒,还请吃饭。

那些验收人员呢,拿了好处,就对一些明显的问题视而不见,本来不合格的工程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通过验收了。

你说这事儿多坑人啊,最后这个小区的房子质量问题一大堆,买房子的业主们可倒了大霉,而这个负责人和那些跟他一起贪腐的人呢,就等着被法律收拾咯。

再讲一个。

有个建筑公司要盖一个市政大楼,这可是个大项目啊。

这个公司里有个项目经理,他觉得这是个捞钱的好机会。

在招标的时候,就开始搞鬼了。

有几家正规的建筑企业来投标,他们的方案和报价都很合理。

可这个项目经理啊,他跟一家不咋靠谱的小公司串通好了。

这家小公司呢,其实没什么实力,但是他们给项目经理许下了巨额的回扣。

于是啊,项目经理就操纵招标过程,让这家小公司中标了。

中标之后,这个小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也是各种偷工减料。

比如说,大楼的外立面本来应该用高档的石材,这样看起来又美观又耐用。

他们呢,偷偷换成了便宜的仿石材材料,质量差很多,时间一长就掉色、开裂。

项目审批违纪案例剖析材料

项目审批违纪案例剖析材料

项目审批违纪案例剖析材料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将以项目审批违纪案例为剖析材料。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案例剖析材料:案例描述:某公司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

项目经理在项目申请书中虚报项目预算和进度,并未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项目的真实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将项目预算中的一部分用于个人开支,并向项目团队成员索取回扣。

这些违纪行为导致项目进度延误、质量下降,并造成公司财务损失。

剖析材料:1. 虚报项目预算和进度:项目经理虚报项目预算和进度,可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提升个人业绩。

虚报的预算和进度会误导上级部门对项目的评估和决策,导致项目实施时出现预算不足和进度延误的问题。

2. 隐瞒项目真实情况:项目经理未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项目的真实情况,可能是为了掩盖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保护自己的形象和职位。

这种行为导致上级部门无法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剧了项目的负面影响。

3. 挪用项目资金:项目经理将项目预算中的一部分用于个人开支,违反了项目资金使用的规定。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财务利益,也破坏了项目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机制。

4. 向项目团队成员索取回扣:项目经理向项目团队成员索取回扣,可能是为了获取额外的利益。

这种行为违反了职业道德和公司的行为准则,破坏了团队合作和信任关系,对项目的推进和绩效产生负面影响。

案例剖析:该项目审批违纪案例涉及到多个违纪行为,主要包括虚报项目预算和进度、隐瞒项目真实情况、挪用项目资金和索取回扣。

这些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对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项目经理以个人利益为先,不顾项目的正常推进和公司的整体利益,违反了职业道德和公司的行为准则。

这种行为应该受到公司的严肃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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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
【最新版】
目录
1.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概述
2.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方式和原因
3.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回扣的定义和处理
4.企业如何预防和应对项目经理收取回扣
5.总结
正文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案例概述】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从供应商或其他相关方处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还可能导致项目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严重时可能触犯法律。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方式和原因,以及企业如何预防和应对此类行为。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方式和原因】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方式有很多,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
1.采购回扣:项目经理在采购原材料、设备等时,与供应商达成协议,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然后再以正常价格报销,从中赚取差价。

2.工程款回扣:项目经理在项目进度款、竣工验收款等环节,与承包商、监理等串通,以虚增工程量、提高工程质量等手段,套取额外款项。

3.介绍费:项目经理利用企业资源,为供应商、承包商等介绍业务,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利益驱动:回扣能带来丰厚的收益,使得一些项目经理为之心动,甚至不惜冒险。

2.权力寻租:项目经理在项目中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现象。

3.监督不足:企业管理层对项目经理的监督不到位,使得一些项目经理有机可乘。

【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回扣的定义和处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回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对于项目经理收取回扣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企业如何预防和应对项目经理收取回扣】
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和应对项目经理收取回扣:
1.完善制度:建立严格的采购、工程款支付等制度,规范项目经理的权力行使。

2.加强监督:对项目经理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于未然。

3.培训教育:加强对项目经理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让项目经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获得应有的回报。

【总结】
项目经理收取回扣是一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企业应从制度、监督、培训、激励等方面入手,预防和应对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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