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建立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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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行政
※文人知州,不兼兵权,以防唐时知州与节度使合
一之弊。
※另设通判,限制知州权利。 ※州县官由中央委派,三年一替换升降。 ※路,州,县三级制, ※“四司”:漕臣、宪臣、帅臣、仓臣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
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 则
地方机构
宋朝的“虚”三级制
路… 州


▲转运使称“委派×××到×地水陆两路征税”, 其设置及变化。
北宋统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减轻人民遭受的战乱之 苦,为当时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条件。
其次,北宋的统一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也为北宋的经济、 文化的联系交流提供了便利。
最后,北宋的统一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共同对付来自北 方的辽、西夏对其边地的骚扰。这为保护北方人民生活生产的 安定以及缓和日益尖锐的民族矛盾起一定作用。
陈桥驿兵变基本上是一次和平兵变.
黄仁宇先生称创造了“不流血而建立一个大王朝的 奇迹”。
陈桥驿兵变与五代其他兵变相比,有许多新的内容。 它的背后凝结着更多的理性和人道,含蕴着一种对 社会、对百姓负责的政治良知。因而,使得赵匡胤 建立的北宋能够结束五代十国分裂局面而统一天下, 跳出五代十国纷纷禅代、轻生轻灭的历史循环怪圈。 故朱熹说:“得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故天下一于 宋”(《朱子语类》卷129)。从此,以陈桥驿兵 变为起点,在宋代的政治生活中,野蛮、蒙昧的因 素在消减,而理性、人道、文明的色彩在增多。
司马光《百官表总序》
宋朝设官之制,名号、品秩一切袭用唐旧。…三省、六曹、二 十四司,互以他官典领,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 所寄,十亡二三。……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 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 爵、邑有无为轻重。《文献通考·职官考》
3、宋朝加强中央集权措施:解决君权与相
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
中央:控御禁军兵权,二府制衡
地方:收藩镇行政、财政、军政权
稍夺其权:置文臣知州、通判;罢支郡
制其钱谷: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财 物留使、留州之现象;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 律上缴,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 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布置采取 “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策略,二十余万禁 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十余万,地方分驻十余万。
北宋建立后面临的两大问题:
1、使唐末藩镇割据局面 不再出现。
2、北宋政权的巩固。使 北宋不再成为北周之 后的第六个短命王

朝。




1、北宋初年“防弊”之制
北宋初年“防弊”之制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 “上(太宗)因谓近臣曰:国家若无外 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 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 帝王用心,常须谨此 ”。
979年灭 960年建立
965年灭
963年灭
975年灭
963年灭
978年 献土
971年灭
978年 献土
局九 统 面七 一 终九 策 告年 略 结灭 : 束北 先 。汉 易
,后 五难 代, 十先 国南 的后 分北 裂
北宋统一的意义
北宋的统一并不是完全的统一,它只是局部的、相对的统一, 因为北方有辽、西夏、金,西南有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对峙。
皇位继承上打破常规,兄终弟及,弟赵 光义继位。
“惩创五季,而矫唐末之失策”(叶适 《水心别集》卷十二)
斧声烛影
开宝九年(976)十月,
上不豫……夜召晉王,屬以 後事。左右皆不得聞,但遥 見燭影下,晉王時或離席, 若有所遜避之狀。既而上引 柱斧凿地,大聲謂晉王曰: “好為之!”癸丑,上崩于 萬嵗殿,時夜已四皷。
北宋的建立与统一
979年灭 960年建立
965年灭
963年灭
975年灭 963年灭
978年 献土
971年灭
978年 献土
攻取之道,从易者始。 当今惟吴易图,…得吴 则桂广皆为内臣,岷蜀 可飞书而召之。…唯并 必死之寇,不可以恩信 诱,…可为后图。
——(周)王朴
必先取西川,次及荆、 广、江南,则国用富饶 矣。…河东正扼两蕃, 若遽取河东,便与两蕃 接境。…俟我完实,取 之未晚。 —— 赵匡胤
北宋的建立与统一
三、北宋前期的政治
太祖
960-976
太宗
976-997
神宗
1067-1085
英宗
1063-1067
哲宗
1085-1100
徽宗
1100-1125
真宗
997-1022
仁宗
1022-1063
钦宗
1125-1127
三、北宋前期的政治
1、北宋初年的“防弊”之制 2、杯酒释兵权 3、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4、“祖宗之法”的提出
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 则
▲ 宋朝 “路” 的特点:
1、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
2、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
漕 转运司



安抚司 提点刑狱司 提举常平司
北宋路制
王 存
等 撰
北宋太宗时转运使 路共设15路,至神 宗元丰时已分为23 路。
中央 路
府州军监 县
安抚使司(帅司) 转运使司(漕司) 提点刑狱司(宪司) 提举常平司(仓司)
唐,升殿前都指挥使 959年32岁 周世宗病卒。
升任殿前都点检,成为禁 军最高统帅 960年33岁 陈桥兵变篡位
赵 匡 胤 的 “ 小 集 团 ”
赵弘殷
宋 太 宗
太祖
太宗 秦王
赵匡胤 赵匡义 赵匡美

(光义) (光美、

廷美)

赵德昭 赵德芳 真宗 赵恒
理宗 孝宗 高宗 赵昀 赵昚 赵构
北宋的建立与统一
——致熊纯如的信
钱穆

华夏民族之文化,

历数千载之演进,造 极于赵宋之世。后渐

衰微,终必复振。
《宋史职官志考正》序
宋代的文化,在中国 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之内,截 至明清之际的西学东渐的时 期为止,可以说,已经达到 了登峰造极的高度。
邓广铭
11至13世纪期间,在政治社会和 生活诸领域中没有一处不表现出较先 前时代的深刻变化。这里不单单是指 一种社会现象的变化,而更是指一种 质的变化……一个新的社会诞生了, 其基本特征可以说已是近代中国特征 的端倪了。
陈桥兵变——“千秋遗案陈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驿,黄袍一着便罢兵”
背景:可追述到唐代中期以来政治文化的变迁和后周 政局的特殊机缘。
是赵匡胤建立宋朝的政变。 960年春,后周的 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奏报北汉和辽 朝会师来攻,于是奉命带兵北上,到了开封东北 的陈桥驿,发动兵变,“黄袍加身”,回师都城, 夺取了后周政权,定国号为“宋”,史称“北宋”。 赵匡胤就是宋太祖 。
司马光《资治通鉴》 《涑水记闻》:
顷之,上因晚朝,与故人石守信、王审琦饮酒,帝屏左右谓曰: ‘吾资尔曹之力多矣,念尔之功不忘。然为天子亦大艰难,殊 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今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守信等问 其故,帝曰:‘此岂难知。所谓天位者,众欲居之尔。'守信 等皆顿首曰:‘陛下出此言何也?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 '上曰:‘不然,汝曹虽无此心,其如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何? 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其可得乎!'守信等涕泣 曰:‘臣愚不及此,惟陛下哀怜,示以可生之涂。'上曰: ‘人生如白驹过隙耳,所谓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 乐,使子孙显荣耳。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 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食相欢以终天命。君臣 之间两无猜嫌。”
中央机构
中书门下
枢密院
行政
军事
二府
三司 财政 计相
北宋前期的 中枢组织
皇帝 御前会议
三司
中书门下(政事堂) 枢密院
台谏
三司使
同平章事 参知政事 枢密使 枢密副使 御史中丞 知谏院
(宰相) (执政) (执政) (执政)
财政
行政
军政
监察
枢密院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凡边防、军旅之常务, 与三省分班禀奏;事干国体,则宰相、执政官合奏。 三司…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 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宋史·职官志二》
(3)官职的设置
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 则
官、职、差遣的分离—— “官” 、“职” 仅是俸禄高低和荣誉的代表, 实际的职责和权力由“差遣” 决定。
司马光之衔: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 充集贤院修撰、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上柱国、河内郡开 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
一天下一起开始。
《东洋的近世》
二、北宋的建立与统一
周世宗见诸将方面大耳者皆杀之,然 我亦终日侍侧,不能害我…… 赵匡胤
950年23岁 从军 951年24岁 后周建立,任
禁军东西班行首 953年26岁 任开封府马直
军使,成为皇子柴荣亲信 954年27岁 柴荣(周世宗)
即位。升殿前都虞候 956年29岁 从周世宗伐南
(2)中央行政: 州、县权归中央,中央权归皇帝。 ※分割相权。
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副相“参知政事”,议事处为政事堂。 枢密使掌军权,枢密院(枢府)办公。
三司掌财权,称计相。
形成政府、枢府、三司分立,宰相只剩 行政权力了。
3、宋朝加强中央集权措施
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 则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
赵弘殷
太祖
太宗 秦王
赵匡胤 赵匡义 赵匡美
(光义) (光美、
(炅) 廷美)
赵德昭 赵德芳 真宗 金 赵恒 匮 之
理宗 孝宗 高宗 盟
赵昀 赵昚 赵构
2、杯酒释兵权
北宋建立后加强中央集权,解除将领兵权的 事件。961年,赵匡胤召集殿前副都点检高怀 德和石守信、王审琦等禁军高级将领举行酒 会,酒席上,赵匡胤以高官厚禄为条件,迫 使这些将领交出了手中的兵权,这就是著名 的“杯酒释兵权”。有效防止了藩镇割据局 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
吕颐浩:臣尝见太祖皇帝与赵普论事书数百通, 其一有云:“朕与卿定祸乱以取天下,所创法度, 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1
1、北宋初年“防弊”之制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961),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 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 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 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此 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 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 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语未毕,上曰: “卿勿复言,吾已喻矣!”
第二节 北宋的建立与前期政治
一、宋代的历史地位 二、北宋的建立与统一全国 三、北宋前期的政治 四、积贫积弱的局面
一 宋代的历史地位

论中国古今社会之变,最要

在宋代。宋以前,大体可称为古 代中国;宋以后,乃为后代中
国。……就宋代而言之,政治经
济、社会人生,较之前代莫不有
变。
钱穆:《理学与艺术》
……古人好读前四史,亦以其 文字耳。若研究人心、政俗之变, 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所 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 具论,而为宋人之所造就,什八九 可断言也。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北宋的统一
统一策略:先易后难,先南后北 963年-975年,先后灭掉南平、湖南,接着,
陆续灭掉后蜀、南汉、南唐。 978年,漳、泉二州归附。 979年,宋太宗亲征北汉。 北宋历17年时间,终于全部结束五代十国的分
裂局面,统一大业基本完成。
南唐后主李煜欲与北宋议和:“(李)煜事陛 下如子事父”,赵匡胤回答说:“尔谓父子可 谓两家乎!
官、职、差遣的分离
大宋……台省寺监卫率之官止以辨班列之崇卑,制廪禄之厚薄, 多无职业。其所谓官者,乃古之爵也;所谓差遣者,乃古之官 也;所谓职者,乃古之加官也。自余功臣、检校官、散官、阶、 勋、爵、邑,徒为烦文,人不复贵。凡朝廷所以鼓舞群伦、缉 熙庶绩者,曰官、曰差遣、曰职而已。于三者之中,复有名同 实具,交错难知,又迁徙去来,常无虚日。
——谢和耐:《中国社会史》
一个尚武、好战、坚固而组织严 明的社会,已经为另一个活泼、 重商、享乐和腐化的社会所取代 了。
——谢和耐
“Naito Hypothesis”
唐和宋在文化上有 显著差异: 唐代是中世的结束, 而宋代则是近世的 开始,其间包含了 唐末至五代一段过 渡期。
内藤湖南
宫崎市定
东洋的近世和宋王朝的统
知州(或知府等) 通判
知县(或县令)
汉唐之时部刺史之职, 于今为甚简,而事无 有不举者。今之监司, 有漕,有宪,常平茶 盐则有提举,坑冶铸 钱则有提点,其职甚 备,而治不加于昔, 何也?监司之职愈多, 而州县之扰愈甚,于 治无益也! 南宋 王 十朋
诸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常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 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至今州郡往往与通判不和。 (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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