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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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法的基本制度有教阶制度、土地制度、契约制度、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刑法制度、诉讼制度。

第二节教会法的基本制度教会法的基本制度有教阶制度、土地制度、契约制度、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刑法制度、诉讼制度。

一、教阶制度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

教会教阶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统称大教职,下面是修士、修女等小教职。

教皇即罗马教皇,天主教的最高统治者,有权召集宗教会议,批准会议决议,任免和调动主教,划定主教辖区,也是教会法院的最高审级,重大案件须教皇审核。

教皇由大主教选举产生,除因异端罪外不得罢免。

教皇之下是大主教,我国又称红衣主教,管辖教省,由教皇任命。

是教皇的亲信和助手,有选举和被选举为教皇的权利。

主教在主教辖区行使管理权,由教皇选任,效忠教皇。

主教辖区分为若干教区,每区设神甫一人,直接管理教徒。

神甫主持工作满一定期限后,可升为主教。

修士、修女是神甫以外的小教职人,终身为教会服务,辅助神甫办理生活事务,从事祈祷和传教。

神职人员享有的特权:1、享有神权。

即享有与其品位及等级相应的礼节,获得神品和恩奉。

2、享有司法特权。

神职人员由主教按教会法来审理,世俗法院不得干涉;对主教诉讼,须先经教会法院定罪并革除教职、开除教籍后再送世俗法院处刑。

大主教和教皇代理人等如无教皇准许不得诉讼,教皇不受任何审判。

3、享有免服兵役之权。

神职人员的义务:1、宣传教义,忠实教职,居住于教堂。

2、教士要承担“告解”的义务。

即由教士向神甫告明对上帝所犯的罪过,并表示忏悔。

3、领受高级神品的高级僧侣应承担坚守独身,保持贞操的义务。

广大教徒不属于神职人员,既不享有上述特权,也不承担义务,但“告解”也适用于教徒。

二、土地制度天主教会是中世纪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占有势力范围内的三分之一的土地,教会法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僧俗封建主的土地所有权,因而在不动产占有方面建立了整套制度。

对占有权或准占有权的破坏,都可在教会法院提起诉讼。

外国法制史笔记

外国法制史笔记

外国法制史笔记第一章楔形文字法第一节楔形文字法概述一、楔形文字法的概念它是古代西亚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的早期居民创造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

二、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演变楔形文字法是伴随着两河流域城市国家的形成与统一王国的建立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其演变具体可分为四个时期:1.分散的习惯法时期(公元前30世纪――公元前22世纪)城邦国家的兴起产生了最初的习惯法;简要介绍拉格什王国的社会改革。

2.成文法的初步发展时期(公元前22世纪――公元前18世纪)乌尔国家的兴起,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乌尔那姆法典》的编撰;随后兴起的拉尔萨王国的《苏美尔法典》,埃什嫩那王国的《俾拉拉马法典》等。

3.全盛时期(公元前18世纪――公元前16世纪)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代表着楔形文字法发展的高峰。

4.衰败时期(公元前16世纪――公元前6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灭亡后,赫梯王国的《赫梯法典》和亚述王国的《中期亚述法典》继承了楔形文字法的传统,但楔形文字法的衰落不可避免。

三、楔形文字法的特征1.法典结构比较完整,逐渐向序言、正文、结语三段式结构过渡。

2.以楔形文字镌刻。

3.法典缺乏抽象原则。

楔形文字法大多是司法判例汇编,法律条文一般都是对具体法律问题的个别规定。

4.楔形文字法一般都将法描述成神意的体现,但它们仍属世俗法,并非宗教法。

5.属于典型的古东方奴隶制法。

第二节《汉穆拉比法典》一、法典的制定背景1.巴比伦统一以前,两河流域各城邦国家的习惯法和成文法存在很大差异,各自为政,法律不统一。

2.汉穆拉比时期,经济发展较为迅速,新型的经济关系开始出现,需要用新的法律手段去解决。

3.自由民内部的分化和斗争激烈。

二、法典的结构和体系采用序言、正文和结语三段式的结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序言:强调王权,宣扬君权神授。

正文:共282条,大致包括诉讼程序、法院组织、犯罪、军人份地、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债务关系、家庭和继承、损害赔偿、劳动工具以及奴隶地位等各方面。

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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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法兰西王国法律(中世纪)第一节法兰西王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一、法兰西王国法律的形成及其在西欧的典型性公元843年查理大帝帝国的瓦解,标志西欧法律史上实行属人主义的日耳曼法占统治地位的阶段结束,西欧走上以分散的地方习惯为主的阶段(封建割据阶段)。

法兰西王国在中世纪是西欧封建制度的中心,它的法律制度在西欧具有典型性,明显体现了西欧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法兰西王国法律制度经过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二、公元9-13世纪法兰西王国的法律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在政治上是封建割据,国王的权力只及于王室直辖领地,大封建主(公爵和伯爵)在自己领地享有独立的政治军事和审判权力。

这时法国法律的发展有以下特点:1、属地主义代替了属人主义。

封建领主在审判其所属陪臣和农奴时,适用同一种法律(本领地、本地区的习惯法),而不问被告的祖先属于哪一个民族。

2、主要实行不成文的习惯法。

由于政治上分散,过去的成文习惯法《撒利克法典》和王室法令不再通行,而实行本地区的习惯法,这种习惯法是在日耳曼法和罗马法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包括日耳曼法和罗马法两种因素,以日耳曼法为主。

3、法律是分散、不统一的,明显分为南北两部分。

教会法可能是全国唯一大体统一的法律。

南部习惯法中罗马因素较多,而且西哥特罗马法典等罗马成文法还在通行,所以叫做罗马法区或成文法区;北部采用习惯法,称习惯法区。

这种划分在整个封建制法律时期一直存在。

三、13-16世纪法兰西王国的法律公元11世纪开始,形成了城市和市民等级,支持王权和统一,法国具有了实现政治统一的前提,建立了等级代表君主制,这是从封建割据到君主****的过渡阶段,其主要标志和基本特征是建立了等级代表机关三级会议。

法律发生以下变化:1、习惯法的成文化及分散性逐步减轻。

通过成文汇编,首先在一些大的地区使习惯法统一起来,公元13世纪出现的是私人着作,如《诺曼底大习惯法典》《圣路易习惯汇编》《波瓦西习惯集》等。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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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年革命到第一帝国时期,是法国近代法律的开创和形成阶段,法律反封建和自由主义性质显着,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和体系。

19世纪产业革命后是演变和发展阶段,法律许多原则、制度发生重大变迁,产生新的时代特征。

 第十三章法国法律制度(近代)
 第一节法国革命后法律的发展
 一、法国资产阶级法律产生和发展的道路
 由于国情特别是革命方式不同,法国法与英国法产生和发展道路不同。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中新贵族和封建势力妥协,披着宗教外衣,漫长的革命进程十分缓慢,没有彻底。

因此,近代英国法经逐渐演变,因袭了较多封建法因素和形式。

而18世纪的法国革命是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第三等级结成广泛的革命联盟,资产阶级高举“平等”、“自由”、“财产”旗帜,革命迅猛,达到彻底的结局。

近代法国法和近代英国法比较,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

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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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来到这里,一切从新开始……作为迈入大学生活的学生来讲,一开始,大学、社会对我来说都是很陌生的,甚至有时候觉得它们距离自己是那么的遥远。

当前的大学生活除了孤独,就是对大量课余时间无法利用的茫然,整天过着一种教室——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没有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做一个整体的规划。

甚至没有正确的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专业。

而经过这几堂《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的学习,在老师们的讲解和指引下,我开始慢慢地拨开眼前的团团迷雾,掺望自己的未来,开始重新认识自我和自己所选择的专业,甚至也开始构画自己未来的职业蓝图。

我想在职业生涯中我的收获和体会是颇多的。

首先,让我学会了怎样确立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当然自己的兴趣、特长应该是第一位的。

只有在自己所擅长的,并且所热爱的工作岗位上,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发挥自己的火热。

同时职业的选择也必须考虑自己的性格,性格文静可适合一些安静,要求认真、细心的工作;而性格较开朗的可选择环境比较开放、活动性较强的工作。

当然,确立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自己所学专业也是考虑的核心问题,只有学以致用,才有可能使自己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所以我将自己的职业目标放在我所钟爱的经济领域。

其次,促使我更加努力地工作学习。

职业目标的日渐清晰,使我对自己有了一个更明确的定位,一旦确立了自己的职业目标后,就会朝着这个目标奋进,更积极地学习,不断充实自我,使自己更多地具备职业目标对我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也有利于我们把握现阶段学习和工作的重点。

从自己今后的目标中,找寻自己现阶段所必须把握住的东西,有重点地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这门课程让我重新开始重视社会发展的趋势、考虑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甚至对每个人才所应具备的各项能力的要求。

使我的职业规划能更为贴近现实社会的实际需求,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司考外国法制史完整版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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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完整版笔记外国法制史复习笔记(一)一、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一)罗马法的产生1.罗马法——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包括:(1)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2)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2.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和罗马法的产生(1)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源于意大利A——公元前8世纪:氏族公社时期;B——公元前754至前753年:罗慕路斯创建罗马城;C——公元前8世纪至前6世纪:王政时期,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D——公元前7世纪以后:私有制的出现,氏族制度趋于解体,“平民”阶层逐渐形成;注意:(A)平民承担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B)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于法律的形成。

E——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行了改革:(A)废除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B)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

——注意:(a)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罗马从此步入共和国时期;(b)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的形成,罗马法也随着产生;(c)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二)《十二表法》的制定1.制定背景:罗马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1)之前:使用习惯法,私法权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司法专横,公民不满;(2)元老院被迫成立十人立法委员会(公元前454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前451年);(3)次年,制定法律两表(补充前者)。

2.结构与内容(1)篇目: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法,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后五表的追补;(2)特点: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注意: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4)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4)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4)
英国法中财产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作为所有权对象的物本身,即可为人们占有和支配的各种有价物;一种是指对物的所有权,即法律所认可的对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节英吉利王国法律的基本制度
 一、财产法
1、英国财产法的概念和分类
 英国法中财产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作为所有权对象的物本身,即可为人们占有和支配的各种有价物;一种是指对物的所有权,即法律所认可的对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英国法将财产分为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两类,物的财产包括土地及其附属物或权利,总称地权或地产权;人的财产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的经济权益(如债权、股票、专利权等)。

此分类法源于中世纪英国法中对物诉讼和对人诉讼这两种诉讼形式,大体相当于罗马日耳曼法中动产与不动产的分类,但又有不。

2010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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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第二章古代印度法律制度四、《摩奴法典》的内容:《摩奴法典》是印度最古老的宗教、哲学和法律的汇编,也是古代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

法典不是由国家正式颁布,而是婆罗门教僧侣根据吠陀经和历来的习惯编制而成。

共12章,2684条,涉及刑法、民法、婚姻诉讼和审判制度等等。

传说由“人类始祖”摩奴所制定,故称《摩奴法典》。

主要内容是:1.公开确认四种原始种姓以及派生的各个种姓的等级差别。

严格维护种姓制,保护以婆罗门为代表的种姓制度是法典的重要特征。

法典宣扬了神所创造的四种原始种姓,并指明“自在神的摩奴”编纂本法典的目的是“为将婆罗门的义务与其他种姓的义务以适当顺序加以区分”。

同时还捏造了所谓不洁的理论,为高级种姓的统治、剥削制造种种理论根据。

关于四种姓的权利、义务、地位和职业,法典作了详尽的规定。

第一种姓婆罗门执掌神权,地位最高贵,义务和职业是传授、宣传吠陀,主持宗教祭祀,以及“接受布施”等; 第二种姓刹帝利,担任国家的重要官吏,执掌军事和行政大权,地位仅次于前者;这前两个等级为特权者,免除纳税义务。

吠舍为第三等级,多为农民、牧民、手工业和商人,主要从事“照料家畜、布施、祭祀、经商、放贷、耕田”等;四个种姓中首陀罗地位最为低下,包括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贫穷破产者和丧失土地的人。

其中有的当雇工,不少人属于奴隶,一般从事劣等、低贱的职业。

他们不享有财产。

从人格上说,不许他们参与宗教活动,因而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只是非再生人。

而前三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由于可以拜神,能得到第二次生命,是“再生人”。

印度种姓制度还极力维护宗法等级特权,表现在家长或丈夫在家庭中处于特权地位,拥有处置家内一切重要事务的权利,不仅能随意处理财产,还可以买卖妻子儿女,必要时也可以将他们杀死。

印度的种姓制度还把刑罚锋芒指向广大下层劳动群众。

高级种姓犯罪,一般只处以罚金;低级种姓犯罪,特别是侵犯高等种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则给予严厉的制裁。

自考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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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楔形文字法近年出题情况:09年1月1.楔形文字法中第一部于本文后附有结语的法典是( D )A.乌尔那姆法典B.苏美尔法典C.李必特•伊丝达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31.楔形文字法(名词解释)08年10月1.《乌尔那姆法典》的结构是( A )A.序言和正文29条B.序言和正文23条C.总则和正文D.序言、正文和结束语第一章楔形文字法近年出题情况:31. 阿维鲁(名词解释)08 年 1 月2. 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编纂的通行于全境的法典是( D )A. 《苏美尔法典》B. 《汉穆拉比法典》C. 《俾拉拉玛法典》D. 《乌尔纳姆法典》31. 乌尔纳姆法典(名词解释)第一章楔形文字法07年 10月1. 《汉穆拉比法典》的原文刻于( D )A. 泥版上B. 铜表上C. 陶片上D. 石柱上2. 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B )A. 摩奴法典B. 乌尔纳姆法典C. 汉穆拉比法典D. 苏美尔法典31. 汉穆拉比法典(名词解释)07年1月2.世界第一部保存最完整的早期奴隶制成文法典是( C ) A.乌尔纳姆法典B.苏美尔亲属法C.汉穆拉比法典D.摩奴法典第一章楔形文字法06年10月1. 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是(B )A.古印度法B.楔形文字法C.古希腊法D.古罗马法2. 20世纪初,《汉穆拉比法典》被法国考古队发现于(D )A.今伊拉克境内B.今沙特阿拉伯境内C.今北非一带D.伊朗西部总结:(1)基本上考单选题和名词解释题。

(2)重点内容是《乌尔那姆法典》和《汉穆拉比法典》。

第一章楔形文字法1、楔形文字法是指由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

(注意名词解释题)2、《乌尔纳姆法典》是两河流域的一部楔形文字法典,大约制定于公元前21世纪,由乌尔第三王朝的国王乌尔纳姆制定。

除序言外,共有29个条文。

它的出现为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开创了法典化的时代,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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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美国法律制度(近代)22、国家权力的分配采取“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是美国国家权力的基本组织原则。

宪法规定由国会、总统、最高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三权鼎立。

这是按孟德斯鸠和洛克的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可防止任何一个部门滥用权力。

如总统权力极大,但总统任命部长、最高法院法官和缔结条约,必须经参议院2/3议员同意;总统虽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国会如经2/3议员再次通过,即可****总统否决,当然生效;国会可弹劾总统。

上述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权力的分配原则是由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职能加以保证的,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以判例的形式确定了这一宪法原则。

[三权分立:指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由不同的机关来行使,不至于权力集中于一个部门。

在分权的同时,三者要保持一定的制衡关系,以防止权力集中于一个部门,防止对权力的滥用。

这是以古典自然法学派,尤其是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观点为基础建立的。

][司法审查权:又称违宪审查权,指法院可通过司法审判,审查立法机构制定的法令是否违反宪法,如果违宪即可拒绝适用,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这一制度是1803年美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由首席法官马歇尔以判例形式确定的,它使司法部门可与立法和行政部门鼎足而立,保证宪法至上法制原则的实现。

]3、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以后追加的。

在人民压力和1789年法国大革命影响下,1789年召开的第一届国会不得不在宪法中增补了《权利法案》,即宪法的头10条修正案。

但《权利法案》没有废除奴隶制,妇女无选举权,有明显局限性。

4、对宪法的增修采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

修改增补宪法不修改宪法本文,而是另外制定修正案附于宪法后与宪法形成一体。

美国宪法的修改须经特别程序,所以它属于刚性宪法。

1787年宪法在当时到处是君主政体的情况下,保留当时最为先进的共和政体,影响很大。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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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希腊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爱奥尼亚群岛以及细亚的西部沿岸,它是欧洲最先进入阶级社会和产生奴隶制国家和法的地区。

古希腊法乏
指存在于古代希腊世界所有法律的总称。

希腊城邦中影响最大的是雅典和斯
巴达。

 第三章古代希腊法律制度
 一、古希腊法的范围:古代希腊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爱奥尼亚群岛以及细亚的西部沿岸,它是欧洲最先进入阶级社会和产生奴隶制国家和法
的地区。

古希腊法乏指存在于古代希腊世界所有法律的总称。

希腊城邦中影
响最大的是雅典和斯巴达。

 二、古希腊法律的特点:
 ①由于希腊分离隔绝的自然地理环境,加上国内没有形成统一的经济前提,整个希腊始终没有出现适用于全境的法律制度,长期分立。

 ②希腊的成文法出现较早,在从氏族组织转变为国家过程中许多城邦普遍。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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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

 第三节英国法律的基本制度(近代)
 一、宪法
1、英国宪法的基本特点。

 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英国宪法誉为“近代宪法之母”。

有以下特点: 
A、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

B、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英国宪法由年代不同的“成文法”、“惯例”、“判例”构成,决定了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宪法性法律有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1627《权利请愿书》、1679《人身保护法》、。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8)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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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封建社会起于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止于公元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过三个发展阶段……
 第二编中世纪法律制度
 概述
 中世纪法律制度指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

 一、西欧和北欧封建法律制度
 西欧封建社会起于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止于公元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过三个发展阶段:早期即公元5-11世纪,封建制形成和巩固时期、中期即公元12-15世纪,封建制繁盛时期、后期即公元16-18世纪,封建制瓦解和资本主义成长时期。

西欧封建制是罗马奴隶制社会内部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封建因素,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时期的土地占有制和亲兵制相结合而形成的,与此相适应,西欧封建制法律是罗马法同日耳曼法相融合的产物。

2010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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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英国法律制度(近代)第一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对封建法律的继承和发展1640年暴发资产阶级革命,1689年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以妥协的方式确立了立宪君主制。

封建的司法机关保存下来,封建的法律传统和法律形式也继续沿用,形成的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仍是英国法律的主要渊源和基本形式。

但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资产阶级不断对其资本主义化,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利用旧的法律形式,加进新的资产阶级的内容。

具体通过以下方法实现:1、英国法官和法学家用17-18世纪的精神来解释普通法的古老原则,使其适合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资产阶级利益的需要。

英国著名法学家科克(1556-1634)在赋予普通法以资产阶级内容方面起了先导作用,其所著《英国法总论》为对普通法实行资本主义化改革开辟了道路。

继科克后在实现普通法近代化改革中起重要作用的是英国著名法学家布拉克斯顿(1723-1780),其所著《英国法注释》成为近代最重要的普通法权威著作。

2、通过审判实践,以判例形式把适合资本主义需要、符合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吸收到普通法中来,以推动普通法的资本主义化。

18世纪英王室法院首席法官曼斯菲尔德(1705-1793)起了重要作用,成功引进西欧商法,以判例的形式为近代资本主义商业和银行业提供了一套法律规范,成为普通法的组成部分,被誉为英国的“商法之父”。

3、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令和条例,作为旧法的补充和修改。

应指出,英资产阶级革命后,保留了自1 3世纪国会成立以来颁布的大量法律、法令和条例,造成英国制定法具有混乱性和矛盾性的特点。

二、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的近代化改革和发展(近代)英国的产业革命从18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30——40年代完成,要求对英国法律制度进一步改革。

加上1789年法国实行了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英国统治阶级要求改革法律制度呼声越来越强,代表人物是边沁和奥斯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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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世纪处于罗马帝国统治之下,后盎格鲁撒克逊和裘特等日耳曼部落侵入,至9世纪成为统一的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即英吉利王国。

第七章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中世纪)第一节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的形成5世纪处于罗马帝国统治之下,后盎格鲁撒克逊和裘特等日耳曼部落侵入,至9世纪成为统一的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即英吉利王国。

英吉利王国属于早期封建国家,其法律除国王颁布的法令外,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属日耳曼的一个分支,也先后被编纂成习惯法汇集。

如公元600年裘特王国的《艾塞尔伯特法典》,690年威塞克斯王国的《伊尼法典》,盎格鲁撒克逊王国的《盎格鲁撒克逊法典》,丹麦人的《克努特法典》等,其内容与大陆各“蛮族法典”大同小异,都是在日耳曼部落习惯的基础上形成的带有部落性和地方性的习惯法,非常分散,没有普遍适用于不列颠全境的统一的“普通法”。

二、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公元1066年,法国诺曼底贵族威廉征服英国,为威廉一世,他加快了英国封建化的进程,宣布自己是全部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把原盎格鲁撒克逊大贵族的土地全部没收,他自己占有全部耕地的1/7和大部森林,其余赐给亲信、侍从和教会,实行了陪臣关系直接化政策,“陪臣的陪臣也是我的陪臣”,不仅国王的陪臣要向国王宣誓效忠,而且国王的陪臣的陪臣也必须向国王宣誓效忠,因而以强大的王权为中心形成了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权。

1、形成了通行全国的普通法威廉为了加强集权统治与缓和与被征服者的矛盾,宣布保留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习惯法,由于其极其分散,便设立了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派巡回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并对各地方司法和行政活动进行监督。

享利二世进行司法改革,扩大巡回法官的权限和管辖范围,削减了领主的审判权。

巡回法官除遵循王室法令外,主要依当地习惯法,只要不与王室法令和诺曼贵族利益相抵触,就可为判决的依据。

可见,巡回法官巡回审判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各地的习惯法进行调查、选择、剖析、加工的过程。

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3、债权制度(1)债的概念:《查士丁尼法典》给债下的定义是: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

法锁指特定双方间用法律来连结和约束的意思。

其特征:A、债是特定的双方当事人的连锁关系,其中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人负有应当履行的义务。

B、债的标的是给付。

债权人对标的物无权直接行使权利,只能向债务人行使请求给付的权利。

C、债受法律保护。

债权人的请求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同样,债务人也应遵照法律的规定担负给付的义务。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有永久性,债权是暂时的;物权享有人可直接对物实施权力,无需依赖他人;债权则需依赖他人的行为,是间接的、有条件的;物权有追及权和优先权,而债权则没有这两种权利。

(2)债的发生原因:古典时代,发生债的原因分两类:一类是因当事人签订契约,另一类是由于不法行为(叫做私犯),其余列入“其他复杂原因”,并分为两项,即准契约和准私犯。

准契约是指当事人虽不缔结契约,而与缔约发生同类的债务关系,跟契约具有同一效果;准私犯是指类似私犯而在法定各种私犯之外的侵权行为。

罗马早期只流行少数契约,如买卖、借贷等。

订立契约具有严格形式,必须讲固定的语言,配合一定的动作,否则无效,不产生权利义务,这种契约叫要式契约。

共和国后期,契约形式主义逐渐丧失,出现各式契约,分为四大类,即要物、口头、文书和合意契约。

要物契约指转移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契约,如果没有标的物的交付,即使当事人意思表示已经一致,也不发生效力。

这类契约,主要有借贷和寄托。

口头契约以一定的语言订立,债权人问债务人答,上古时期流行。

文书契约是登载于帐簿而发生效力的契约,只在共和国时期流行一个阶段。

合意契约流行最广,签订手续灵活简便,既不需用文书也不要求当事人一定在场,只要双方“意思一致”,彼此能以“善良”、“公平”原则履行即可,此类契约如买卖、租赁、合伙、委任等。

准契约与上述契约完全不同,这是一类各种式样混杂在一起的债,没有订立契约是他们共同特征,但与订立契约具有同样效果。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复习笔记(1)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复习笔记(1)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复习笔记(1)一、外国法制史的对象、范围和时期划分1、外国法制史的对象:是外国历史上各种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本质、表示形式、内容、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

包罗两方面的内容:法律发展史和法律制度史。

2、外国法制史的范围:首先指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内部范围,其次指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外部范围。

3、外国法制史的时期划分:分为四个历史时期,即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制制度、现代法律制度。

现代法律制度包罗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本钱主义法律制度、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制度。

二、外国法制史的必要性1、可以帮忙我们不竭树立历史唯物主义不雅点。

2、扩大知识面,为掌握法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3、批判继承外国的法律历史遗产,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提供参考借鉴的资料。

4、更好地了解当代外国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第一编古代法律制度一、古代法律制度是指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制度:从世界范围来讲,从公元前4000年摆布,人类社会产生私有制和阶级的划分、出现国家与法的时候算起,直到公元5世纪欧洲的西罗马帝国灭亡为止,共经历了4500多年的漫长时期。

二、古代法律的发展概况:世界各个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其他各种条件的影响,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以及奴隶制国家和法的产生,呈现极端不平衡和错综复杂的局面。

奴隶制法最早出现于非洲的埃及和西亚的两河流域。

前4000年摆布,尼罗河流域许多州实施着简单的习惯法,前3000年前期,两河流域苏美尔地区的城市国家都采用不发达的习惯法。

此后,亚洲的印度和西部先后出现了古印度法和希伯来法。

希伯来法主要渊源为摩西律法,集中表现在《摩西十诫》中。

在欧洲,最先进入阶级社会的地区是爱琴海区域,前2000年至前12世纪,爱琴文明的中心是克里特岛和迈锡尼。

多利亚人侵入希腊重建的奴隶制国家要晚的多。

前8世纪,氏族制度崩溃,阶级分化,国家在希腊本土陆续建立起来,各个城邦都有本身制定和实施的法律,各有特征。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5)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5)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5)
5-11世纪即西罗马帝国灭亡到罗马法复兴前,西欧主要通行日尔曼法和以日尔曼法为基础的同时受到罗马法影响的地方习惯法,但罗马法仍在某些地区和领域保持效力。

 第八章中世纪西欧罗马法、城市法和商法
 第一节罗马法
 一、5-11世纪罗马法在西欧的局部保留
5-11世纪即西罗马帝国灭亡到罗马法复兴前,西欧主要通行日尔曼法和以日尔曼法为基础的同时受到罗马法影响的地方习惯法,但罗马法仍在某些地区和领域保持效力。

罗马法通过以下途径实现效力:
1、通过基督教会法和僧侣的活动。

2、各日耳曼王国在适用法律方面采用属人原则,对罗马人间的关系用罗。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9)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9)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19)
天主教会是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社会支柱和国际中心,教会法与罗马法、日耳曼法并列成为欧洲三大法律之一,其效力实际高于世俗法,是维护
僧俗封建主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的有力工具,起了非常反动的作用。

 第三节教会法的作用与影响
 一、教会法的作用
 天主教会是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社会支柱和国际中心,教会法与罗马法、日耳曼法并列成为欧洲三大法律之一,其效力实际高于世俗法,是维护僧俗
封建主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的有力工具,起了非常反动的作用。

 但也有某些积极的作用。

特别是中世纪欧洲对罗马法的继承上的作用不可忽视。

5到11世纪,西欧之所局部保留罗马法,归功于教会法和教会僧侣的
活动。

12至15世纪罗马法的复兴,也有赖于教会法和教会法学家的努力。

 二、教会法的影响。

20XX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9)-自学考试.doc

20XX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串讲笔记(9)-自学考试.doc

日耳曼法指公元5-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

是日耳曼各部族在侵入西罗马帝国、建立“蛮族”国家的过程中,在罗马法和正在形成中的基督教教会法的影响下,由原来的氏族部落习惯发展而成的。

第五章日耳曼法(中世纪)第一节日耳曼法的形成、发展及其基本特点一、日耳曼法的概念日耳曼法指公元5-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

是日耳曼各部族在侵入西罗马帝国、建立“蛮族”国家的过程中,在罗马法和正在形成中的基督教教会法的影响下,由原来的氏族部落习惯发展而成的。

从范围上看,凡古代日耳曼人所建立的国家的法律都包括在内。

从地区看,地区除西南欧外,还包括斯堪的纳维亚和不列颠岛的盎格鲁萨克逊人得法律在内。

从时期上看,大体是公元5-9世纪,即日耳曼人建国到西欧封建制基本确立,日耳曼法演变为分散的地区性习惯为止。

日耳曼的性质是西欧封建时期,即封建制形成和巩固时期的法律,一方面有封建制法律的内容,另一方面又保留着若干原始公社时期习惯的残余,因为日耳曼人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的。

二、日耳曼法的形成和发展1、日耳曼各王国(蛮族国家)的建立和演变古日耳曼人在罗马东北面,罗马人称之为“蛮族”。

公元5世纪,日耳曼人征服西罗马后,其正在瓦解演变中的氏族制度同罗马境内日益成长的封建因素结合,形成西欧封建制度。

同时,氏族机关演变为国家机关,内部开始社会封建化,主要是封建领地制形成和自由农民农奴化。

在“蛮族国家”中,法兰克王国征服邻国,成为有名的大帝国之一,公元843年,分裂为三部分,即后来法、德、意的疆界。

2、日耳曼习惯法及其成文化日耳曼法是由原来的部落习惯发展、演变而成的,最初仍是不成文的习惯法。

各国贵族中有一些人专门熟悉、掌握习惯法,法庭有问题可向他们提出,法制史著作把这些人叫做“宣法者”。

公元5世纪末,大多国王开始习惯法成文化工作,以习惯法为基础,编纂成文法典,通称“蛮族法典”,主要有:西哥特王国的《尤列克法典》、法兰克王国的《撒利克法典》和《里普利安法典》,东哥特王国的《狄奥多理法典》、肯特王国的《埃塞伯特法典》、西撒克斯王国的《伊尼法典》及北欧的《裘特法典》(丹麦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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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期末达标测试卷一.积累与运用(19分)1.下列加横线字注音及字形完全的一项是()(3分)A.阴薶(mái)琥珀(bó)奢侈(shē)熹微(xǐ)B.苍穹(qóng)贬骨(biān)斫痕(jīn)迸进(bèng)C.纤维(qiàn)掰开(bān)和煦(xù)殉职(xùn)D.旌旗(jīng)婆娑(suō)颀长(qì)丛莽(mǎng)2.修改下列词语中错误的字(4分)坚持不谢千辛万苦风餐露宿海市蜃楼A.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B.“神舟”六号飞船遨游太空,两位宇航员动人的事迹和牺牲精神在广大人民心中传扬。

C.历史的道路,不全是平坦的,有时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冲过去的。

D.我们要与自然和睦相处,保护好属于我们人类的自己的家园——地球。

4.搭配正确的一项是()(3分)A.《马》——《自然史》——布封——英国博物学家、作家B.《伟大的悲剧》——《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茨威格——奥地利作家C.《孙权劝学》——《史记》——司马迁——西汉史作家D.《最后一课》——小弗朗士——都德——德国作家5.填入下列横线上的词语万物按正确的一项是(3分)这声音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的颤音,没有的媚态,也没有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A.柔和甜腻绝望平和B.激动烦人忧愁特点C.柔和甜美失望平静D.温柔蚀骨婉转沉稳6.下列词语或字解释有误的一项是()(3分)A.哽(声气阻塞)咽兀兀穷年:劳苦的样子B.宿(长久从事某种工作)儒踌躇:犹豫C.迥(差得远)乎不同鲜(新鲜奇异)为人知D.苍穹:天空瞬(短时间)间二.拓展与表达(23分)7.《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选自鲁迅的散文集《》8.《最后一课》的作者是,他是国人9. ,寒光照铁衣。

10.山际见来烟,。

11.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相信吧,。

12.狼亦黠矣,,?13.黄梅时节家家雨,。

14.正是江南好风景,。

15. ,野渡无人舟自横。

16仿写句子(3分)例句:他们的心在战栗,只不过还想尽量安慰自己罢了——就像鲁滨孙在荒岛上发现陌生人的脚印时竭力想把它看作是自己的脚印一样。

仿句:他们的心在战栗,只不过还想尽量安慰自己罢了——就像一样。

17.综合性学习(8分)在日复一日的时间河流里,节日就像一个个停泊的码头,人们徜徉其间体味其中某种特定的情境,把情绪调到兴奋的波段,尽情释放,使平淡的日子有了起伏。

节日更是一种民族文化的传承,品尝浸润历史的味道的节日食品,参与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中,人们更能得到文化的熏陶、精神的洗礼。

让我们一同走进主题为“徜徉在与中华传统节日”的综合性学习中完成以下问题。

(1)【节日搜集】很多古诗句浸润着丰富的节日文化内涵,请写出下列诗句涉及的节日名称。

示例: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节日:春节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节日: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节日:(2)【节日探源】品读下面的文字,写出其中隐含的人物故事和节日习俗。

(3分)它从泪罗江的波浪里悄然走来,几千年的那朵浪花犹如一滴水彩,把中华大地染成粽叶似的青绿,从此让每一个角落都弥漫着亘古不变的艾香。

人物:节日习俗:,(3)【节日论坛】大多数人把“吃”看成了过节的主要内容。

特别在节日前夕商家为了推销节日食品,大肆炒作“吃”推波助澜。

这种忽视传统节日深层内涵的现象你如何看?请你为本次论坛你一条宣传语。

看法:(2分)宣传标语:重视传统节日内涵,。

(与上句结构相似)(1分)三.阅读(41分)(一)真诚的表演(21分)女孩接受社会捐助后成功实施了手术,终于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有关媒体决定做一期特别专访,报道女孩被救助的事迹,还原女孩被救助的经过。

节目录制现场就安排在当地政府一位主要领导的豪华办公室里,因为发起这次救助女孩捐款倡议的就是那位领导。

导演告诉女孩说,在这个场景里,领导要表演曾经对你关怀的细节,领导说话的时候,你要作出感激的表情和必要的感谢。

其中还要模拟领导带头给你捐款的细节,到时你就满怀谢意地接过那钱。

当然,我们只是在表演曾经的经历,那表演用的道具_人民币,结束后要还给领导的。

女孩懂事地点点头。

拍摄开始了。

领导来到了现场,女孩看到领导,眼泪都要出来了,因为她也曾经从当地的报纸上看到了,说对她的救助倡议是领导发起的,虽然她从来没有见到过领导,但想到自己绝处逢生,领导对自己有着再造之恩,女孩感激的泪水就盈满了眼眶。

领导在镜头前亲切地拉着女孩的手说,孩子,听说了你的不幸遭遇,我们都很痛心,不过没关系,叔叔和全市人民都会关心你的,我们已经向全市发出了捐款倡议,很快就会凑齐你的手术费用。

在这里,叔叔代表我个人先向你表示一点心意。

说着,领导熟练地从钱包里掏出了崭新的五张百元钞票,在镜头前交到了女孩手里。

女孩看着领导亲切温暖的笑脸,看着那崭新的五百元钱,曾经蒙受的恩情和厚爱,曾经得到的救助和关怀,所有的感动和温暖一齐涌上心头,她的眼泪刷地溢出了眼眶,咚的一声,女孩跪在了领导面前。

她哽咽着说,叔叔,感谢你对我的关怀,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恩情的!旁边的记者愣住了,因为这并不是他导演的细节,但随即又欣慰地笑了。

领导没想到女孩会表演得如此情真意切。

领导感动了,他的眼眶也潮潮的,连忙伸手要拉起女孩,女孩却不肯起来,她哭着说,叔叔,让我按家乡的风俗给你磕个头吧,感谢你对我的救命之恩!领导清楚地听到了女孩以头撞地的清脆的声音,他的泪水汪在眼眶里,赶紧拉起了女孩,边为她擦眼泪,边责怪地说,孩子,这是表演呢,你怎么能这样?旁边的记者却激动地跑过来对女孩说,孩子,你表演得真好!这个镜头很成功。

女孩还在抽泣,她抹了把眼泪对记者说,叔叔,我那不是表演,我是真诚地给这位叔叔磕头,多亏了他。

好了,孩子,不说了,叔叔知道你的心意了,领导用纸巾轻轻地替女孩擦干泪水,亲切地说,以后,你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你读高中和大学的所有费用叔叔会想办法的,记住了吗?记住了。

女孩说着,含泪绽开了一个快乐的笑脸。

然后,领导又转头对记者说,这番话,是我和孩子的约定,请不要报道吧。

记者感动地点点头。

片刻,女孩赶紧将刚才从领导手里接过的五百元钱恭敬地递给领导说,叔叔,还你的钱,刚才记者叔叔说了,这是道具呢。

领导笑了,慈爱地摸着女孩的脑袋说,你刚才说,你是真诚的,不是在表演,那么叔叔也要告诉你,叔叔刚才也是真诚的,不是在表演。

那钱,你拿去买文具吧,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了,学成后为家乡建设出力流汗吧。

女孩推辞着说,叔叔,刚才说好了这个不能要的,你以前已经给我捐了,今天只是表演呢。

不,以前叔叔是表演,今天是真诚的。

领导的那句石破天惊的话,引来了一阵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

掌声里,女孩的泪水重新盈满了眼眶。

泪眼里,领导正亲切地看着她笑呢,那笑容,满是父亲般的慈爱和温暖。

(摘自《短小说》2009年第4期)18.结合全文,说说题目“真诚的表演”的含义。

(3分)19.本文围绕“表演”展开情节。

请按提示用简洁的语言梳理行文的思路。

(4分)(1)(①-②):媒体准备拍摄领导捐款表演。

(2)(③-④):。

(3)(⑤-⑥):。

(4)(⑦-⑧):。

(5)(⑨至文末):。

20.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语境中的含义。

(4分)(1)在这个场景里,领导要表演曾经对你关怀的细节。

(2)领导没想到女孩会表演得如此情真意切。

21.细节是文章的花朵。

品读下面两处细节描写,说说加点词语的作用。

(4分)(1)说着,领导熟练地从钱包里掏出了崭新的五张百元钞票,在镜头前交到了女孩手里。

(2)泪眼里,领导正亲切地看着她笑呢,那笑容,满是父亲般的慈爱和温暖。

22.为什么说“不,以前叔叔是表演,今天是真诚的”是一句“石破天惊”的话?你如何评价“领导”这个人?(6分)(二)你的钱夹里有谁?(20分)①有个朋友和我说过这样一件事:她的先生偶然去菜场买鱼,在讨价还价的时候,被卖鱼人抢白:“你的夫人总是在我这儿买鱼,她从来不问价。

她是我的老客,我都是给她最新鲜的鱼,最便宜的价!”这位先生疑惑:“你怎么知道我的夫人是谁?”卖鱼人说:“她每次付钱,打开钱包,我就会看到你的照片。

看过多少次了,我认识你!”②原来如此,我们大笑。

后来呢?笑过之后,我又追问,就像小时候听到精彩的故事,总想快点知道结尾。

这个故事里的浓浓爱意,实在让人心醉。

③“后来”,她的先生拎着鱼回到家,很少下厨的他,细心地、认真地煲了一锅汤。

朋友说,她一辈子也忘不了那锅鱼汤的鲜美。

喝过汤,他要求看老婆钱夹里的照片,原来钱夹里是他的一寸免冠照片。

④再后来呢?还是要追问,这个故事实实在在地暖彻了我的心扉,“再后来”,他要了她的一张照片,也放进了他的钱夹。

⑤人生原来可以如此诗意,如此美好。

⑥很多人喜欢在钱夹里放照片,照片上都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年轻时,钱夹里是恋人,再后来是爱人,再后来就是孩子的照片了。

在喧嚣的红尘里,钱夹里的那个人就是我们最贴心、最牵挂的人。

我工作的地方在西路,路的两边站满了高大的银杏,它们沉默不语。

常常想,一个成年人就像树,吸收着尘世里的灰尘和废气,然而吐出的却是氧气。

由谁来给他洗涤肺腑呢?就是钱夹里的那个人。

当生命里有了一个人,我们愿意将他的照片放进钱夹,我们的生命就会像树一样迎风舒展,并且会开出花来。

⑦曾经和一位平日不苟言笑的领导一同出差,三小时的车程,让我视为畏途。

不知怎的,我们谈起了孩子。

忽然,领导拿出了钱夹,让我看他正牙牙学语的孙子的照片。

那一刻我的心头一阵暖意。

你愿意将钱夹里的照片与谁分享?一定是你信任的人。

就在那一天,我在那座城市里挑选了一个全新的名牌钱夹,钱夹里依然是放着我宝贝的照片。

因工作上的缘故,我们的生活聚少离多,但我总觉得,我们是幸福的人。

因为我们的爱“零存整取”,每次打开钱夹付钱的时候,心里就会有一股暖流传遍身上每一个细胞,那是在买单中享受快乐。

⑧钱夹里的人,就是我们愿意为他或她的人生买单的人。

23.阅读文章的①—④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4分)(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情节内容。

(2分)(2)说说这个故事在文中的作用?(2分)24.请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说说该如何理解加点词语的含义。

(4分)(1)在喧嚣的红尘里,钱夹里的那个人就是我们最贴心、最牵挂的人。

(2)“因为我们的爱‘零存整取’,每次打开钱夹付钱的时候,心里就会有一股暖流传遍身上每一个细胞,那是在买单中享受快乐。

”25.请结合全文,说说为什么当那位平时不苟言笑的领导拿出钱夹让我看他正牙牙学语的孙子的照片时,我会感觉到“心头一阵暖意”?(4分)26.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对第⑧段划线句子的理解。

(4分)27.在文章中,有人把丈夫或者妻子的照片放进钱夹,有人把自己的小孙子的照片放进钱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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