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出租人、承租人均为治安责任人

(一)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

(二)不得将房屋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

(三)出租房屋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隐患,保障租赁房屋的安全:

(四)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出租房屋房主应在房屋出租7日内主动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

(六)承租人应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居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

(七)承租人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所承租的房屋有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八)自愿承担以上治安责任,若有违反,接受处罚。

租赁房屋详址

出租人: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民警:经办民警:

派出所(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治安责任人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

2、治安责任书一式两份,派出所、出租人或承租人各一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