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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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市文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1.2 项目承办单位:山东省济宁市文山县教育体育局。
1.3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文山县各乡镇。
1.4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4.1 2010年度:楼房36栋,建筑面积59908㎡;平房49栋,建筑面积3980㎡;合计建筑面积63888㎡。
1.4.2 2011年度:楼房11栋,建筑面积18478㎡;平房27栋,建筑面积3662㎡;合计建筑面积22140㎡。
1.4.3 2012年度:楼房4栋,建筑面积5588㎡;平房16栋,建筑面积1623㎡;合计建筑面积7211㎡。
1.4.4 2013年度:楼房6栋,建筑面积7340㎡;平房15栋,建筑面积983㎡;合计建筑面积8323㎡。
1.4.5总计:楼房57栋,建筑面积91314㎡;平房107栋,建筑面积10248㎡;总计建筑面积101562㎡.
1.5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0457万元。
1.6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微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0年建设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作已完成, 2010年12月25日前分期分批全部开工。
二、项目管理范围
项目管理方接受项目建设方委托对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即项目管理方在本项目建设期内行使项目建设方授权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为全面实现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项目管理方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组织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报批手续、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及报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在监理、造价咨询、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协助项目建设方办理相关手续;协助项目建设方签署监理、造价咨询、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的合同及协议,并依据项目建设方与各项目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其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协助项目建设方办理和取得工程建设所需相关部门要求的手续和批复;协助项目建设方组织项目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工程移交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项目管理目标
3.1项目投资目标: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严格控制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通过有效的项目管理使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因项目建设方提出项目重大变更导致投资增加的情况除外)。
3.2 项目进度目标:
确保本工程项目严格按工程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贯彻落实,并据此确定主要节
点控制目标,从而实现本工程按期顺利竣工交付使用。
3.3项目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3.4项目安全目标: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单位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项目参建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项目管理组织
4.1项目组织结构形式:
项目管理单位将针对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成立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指定一名全面履行微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委托合同的项目经理,并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并对项目管理工作负全责。
项目经理将由具有丰富建筑安装和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管理单位安排强有力的决策层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层人员参加本工程建设和工程项目管理。管理人员的选择将严格按下列原则进行: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将经过严格挑选,保证这些人员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奉献精神,并通过
定期的考核和奖惩措施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本工程施工前均经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质量和安全环境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并全部进行考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本工程项目管理。
按照“权责明确、精简效能、协调一致、政令畅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组织机构按二个层次设置,实行分层次的组织管理:
决策层: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管理层:包括各职能部门的主管。
4.2项目组织架构:
4.3项目职能部门、人员、规章制度:
为实现本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将明确规定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联络渠道及其相互接口关系。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经理的坚强后盾,提供项目经理为圆满完成工程项目管理所要求的人力、资金、技术支持,同时对工程管理实行监督。
4.3.1项目经理
根据项目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行全过程、全面管理。
向项目管理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根据合同要求参加工程项目管理活动,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向项目建设方汇报工程管理项目情况。
对本工程项目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等的控制和管理全面负责。
保证国家的法律(规)、政策和主管部门的各项指令贯彻执行。
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是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3.2项目副经理
对项目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全面配合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等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可接受项目经理的委托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或代表项目经理行使职权。
4.3.3工程部
工程部主管工作上对项目经理负责。
在项目经理组织下负责编写制定本工程的工程管理实施规划、细则及其各项规章制度,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协助项目建设方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的“三通一平” (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以及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管理。
协助项目建设方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