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会计监管的适度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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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会计监管的适度界限

政府会计监管并非监管程度越严越好,合适的政府会计监管程度是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为此对我国政府会计监管的适度界限进行了探讨。

标签:政府;会计监管;适度界限

1 前言

政府会计监管的适度不能仅仅用一个概念加以设定,它涉及到许多方面,是由许多因素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结果。适度是一个协调的体系,包括政府与非政府监管主体之间、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当然,政府监管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政府应将监管领域严格限制在市场失灵不能自行调节或调节效果微弱的范围内,不能逾越这个范围,并非所有的市场调节失败的领域都需要政府来实施监管。只有监管能产生积极效果并带来收益的领域,即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政府才需要监管。

2 政府会计监管与非政府主体监管之间的协调

2.1 公司内部会计监管

公司内部会计监管和政府会计监管属同一个层次的会计监管,只是不同的会计监管主体和监管目的。公司内部会计监管主要是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2.2 注册会计师行业

注册会计师审计对证券市场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确保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和可靠性,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也并不能发现所有上市公司存在的错误和弊端,原因可能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水平的限制、或疏忽大意,也可能是注册会计师因自身利益联合上市公司一起蓄意舞弊。所以政府应注重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审计独立性,严格控制审计的质量,对舞弊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戒。

2.3 媒体

虽然媒体的舆论导向是政府监管的一个方面,但媒体的及时客观的报道也往往能给政府监管提供线索。在已暴露的重大会计舞弊案件中,有不少造假案件是因为媒体深入调查报道后,政府才介入的。当然媒体的不切实际的报道也会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在舆论导向上政府也承担着监管责任,也应保证媒体的独立性不受干扰,同时政府还可以利用媒体宣传监管的一些情况,如监管措施、

方式、结果等信息反馈情况,以此与媒体形成互动、互惠互利的良好局面。

3 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在我国,政府监管部门众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工商、证监会、银监会等,以财政部、证监会和审计部门为例,他们之间存在责任交叉、重复监管问题,如他们对企业的会计资料都有查处权,一旦权利不放,都想着“管”企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增加了监管成本,也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这些部门职责交叉,相关法规制定的标准不一,缺乏横向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并没有形成既分工又配合的检查机制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财政部权利过于集中,容易引起监管不足,一方面要负责制定会计准则,负责虚假会计信息的稽核,还要管理会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权利过多容易使财政部重视某一方面的监管而忽视另一方面的监管,造成监管不足,影响监管效果,同时权利集中也很难评价其监管工作。所以,有效的监管效果需要好的监管政策,好的监管政策需要有效地执行,有效地执行需要强有力的执行组织及各部门或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如果执行组织不健全,各部门不相互协调配合,都必将引起政府监管失灵,影响政府监管的效果。

纳什均衡规则告诉我们,个人行为有可能产生对团体不利的结果,但合作却能获益。因此,只有当所有参与方的合作形成有效地整体时,它们才能有效地造就秩序,监管部门是否有效协调也影响着监管效率。首先,重新划分各个监管部门的会计监管权,并明文规定其监管范围和权限。各个监管部门可以共同分享信息数据,相互协商,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避免了政府部门出现重复监管,降低了监管成本,监管部门由此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冲突与摩擦,提高了监管效率;其次,建立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如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定期举行会议,由各个政府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主要研究会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各监管部门相互交流意见,达成监管共识;财政部作为最主要的监管部门之一,可以主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就临时发生的重大事情举行研讨会,及时推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监管效果;再次,各个政府监管部门应从长远角度规划会计监管工作,建立会计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政府监管的长期、有效、连贯性。如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检查工作的深远性,促进检查工作不断完善、发展。政府各监管主体是从整体宏观的角度发挥统领全局的作用,只是各监管主体管理的地域范围存在大小区别。因此,在协调各类监管主体的利益冲突时,要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权力归属,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推脱情形的发生。当然各监管主体也有着共同的目标,他们在利益不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加强彼此间的合作与沟通,为兄弟部门提供适当的便利。

参考文献

[1]陈富永,张瑛瑜.刍论政府会计监管[J].财会月刊,2006,(23).

[2]吴丹,徐琦.浅谈我国政府会计监管[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5).

[3]任立英.加强政府会计监管主体建设之探索[J].商场现代化,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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