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区别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设计标准状态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设计变更。
如工程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具体设计等引起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及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根据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发出的指示。
,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1法务角度理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说白了就是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就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讨论,要从增加或减少合同金额的书证来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以上分析,从文件流程可以明显看出,无论是谈判单还是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合同金额增减的证据一定是签证单或者变更单。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洽商、工程联系单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洽商、工程联系单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这些怎么区分?
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怎么区分?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怎么区分?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法务角度理解法务角度考虑,直白的说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我们就要从法务角度出发去分析讨论,就要从增减合同额的文件证据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很显然从文件流程上理解,洽商单和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增减合同额的证据必须是签证单或变更单。
成本运营角度理解成本经营角度考虑,通过该文件增减合同额的数据大小是结果,我们要从成本运营分析怎么能控制好工程利润多少是关键,从文件的内容分析讨论。
签证单、变更单、联系单的异同
三、工程签证单、联系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不产生费用诉求)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
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2019学法丨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法律理解
2019学法丨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
法律理解
工程联系单通常用于各方日常工作联系。
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在工程管理中签字确认。
工程联系单是用于日常工作联系的单据。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通俗的解释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设计变更是指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属于设计变
更。
变更有关工程价款的报告应由承包人提出。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经业主和监理同意。
工程洽商,就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文丨王绍伟律师房地产业务部。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工程签证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三者之间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查对钢筋工程签证固名思意就是工程上要签字并证明的东西。
签了字、画了押,就明确了施工单位做的这件事,得到了监理单位和业主的认可,并且这是在合同之外新增的额外工作,同时产生的额外费用,是要在业主单位拿到钱的。
如果拿不到,那谁还去办签证呢?你说呢?工程签证可视为一个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不怕多,就怕他们不敢签,一个工程不签个几十颗的,那你还干什么项目经理呢。
工作联系单就是我施工单位对某件事或某个措施有疑虑,觉得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有更好的措施来处理,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得到监理业主的认可的一个函件。
当然了,这个更好的方法和更好的措施肯定对施工单位自己有利,要对施工的高效顺利进行有利。
采用了好方法、好措施后的结果无非二个:一、要么省时省力省钱;二、要么能增加费用获取收益。
工作联系单(函)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其实联系单还有个作用,就是发个函过去说:某事怎么怎么的,是为了怎么怎么的,要怎么怎么的,结果会是怎么怎么的,请监理、业主签字确认,如在几日内不回复,施工单位将怎么怎么的,产生的后果不管是什么将由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并赔偿施工单位损失。
懂了吧。
工程设计变更这个就更好理解了,第一要素就是要通过设计,设计针对原设计图重新出图并盖章,还要通过业主发文的方式传达到施工单位手中。
这是对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设计变更仅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o当然了,上面这句话都是废话,工程项目是以业主的意志为转移的,他想要怎么改就怎么改,只要设计能改。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及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及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2.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如何区别签证单联系单变更洽商记录
如何区别签证单联系单变更洽商记录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1总则1.1目的: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的实现。
1.2设计变更、洽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四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其目的是弥补设计的不足及解决现场实际情况。
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的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或为纠正施工图中的错误等情况,均应通过设计变更、洽商予以解决。
1.3设计变更由设计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局部修改。
洽商分技术洽商与经济洽商二种,经济洽商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纯粹的经济协商条款,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它由经营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1.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维修的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文搞懂!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文搞懂!目录一、设计变更 (2)(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2)(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3)(三)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3)(四)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4)二、工程签证 (4)(一)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 (4)(二)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5)三、工程签证与工程量确认单的区别 (6)四、会签 (7)五、工程联系单 (8)六、工程洽商 (8)七、发生的范围、关系与差别 (9)(一)发生的范围 (9)(二)关系 (10)(三)差别: (11)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地区别
word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根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与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展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展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word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与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给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如此。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用处区别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的用处及区别1. 引言在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都是重要的文件和工具。
它们在不同的场合和目的下使用,具有各自的特点和用途。
本文将对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的用处进行详细的介绍,并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比较。
2. 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单是一种用于变更原工程合同的文件,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起到了调整工程变更事项的作用。
具体而言,工程签证单的用处主要包括:2.1 确认变更事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需要对原工程合同进行调整的情况。
而工程签证单作为一种正式的文件,可以记录和确认这些变更事项,包括变更的工程范围、设计要求、施工方法等内容。
2.2 确认变更费用工程签证单还可以用于确认变更事项所需的额外费用。
通过签署工程签证单,工程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明确变更事项的费用核算标准,从而避免因变更引起的纠纷和不必要的争议。
3. 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是一种用于工程项目沟通和记录的文件,主要用于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
具体而言,工程联系单的用处主要包括:3.1 沟通交流工程联系单可以被用于不同参与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包括业主、设计师、监理等。
这些参与方可以通过填写工程联系单,向其他参与方提出问题、提供意见、要求变更等。
3.2 记录问题和解决过程工程联系单还可以用于记录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过程。
通过填写工程联系单,可以将问题详细描述并记录下解决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4. 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洽商记录是一种用于记录工程项目洽商过程的文件,主要用于保留和追溯洽商的内容和结果。
具体而言,工程洽商记录的用处主要包括:4.1 纪录洽商内容工程洽商记录可以用于纪录洽商会议的内容,包括参与人员、讨论主题、意见交换等。
这些记录对于参与者之间的沟通和理解非常重要,同时也可以作为后续决策和执行的依据。
4.2 追溯洽商结果工程洽商记录还可以用于追溯洽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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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
工程签证
一、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二、工程洽商记录: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
例如:将电气桥架与排水管相交时如何施工?这就需要做洽商记录。
三、工程签证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
这几个单子的名称。
在各地和各单位中,会多少有不同。
看这些单子的功能,主要从这样几个角度看
1. 单位,谁能给谁发得单子,谁有权给谁发单子,谁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发单子,这些事情的属性很重要。
项目各参建单位由于项目关系不同,比如合同关系或管理关系等,再加上项目建设程序及规律的特性。
谁能给谁发单子,决定了单子的有效性;
2. 日期、签署、事由等。
这些都与发单子单位之间的项目关系直接有关。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发单子,也不是什么单子都可以发;
3. 各单据的管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单、工程签证,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甲方、监理、承建商、稆种供贷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包括监理单位也有可能向甲方发“工程签证”,但通常不是以工程签证为抬头就是了。
如果要说三单之间的差别。
单纯从建设方这个角度看。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比如通知承建商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领导要来视察,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与“工程洽商”,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建商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与“工程洽商”等相关流程。
一旦有费用事项发生,不论是工程联系单激活,或现场条件比较地下障碍,或者管理原因,承建商都应该申报“工程签证单”。
工程签证单都是由承建商向工程师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对工程签证事实的工程量进行确认。
在建设方内部,这一块的流程通常由合约成本与工程项目联合完成。
工程量确认后,承建商并不是就可以直接拿钱了。
要根据确定的工程量,重新进行价款事项的审核确认。
这一块在建设方内部,通常由合约成本部主办,审核结果报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以公司确认的形式,向承建商确认已签证工程的价款额。
综上,要严格区分这几个单据,需要仔细研究公司的管理流程,了解各部门职责权限,了解各流程设置,各流程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最终单据生效的条件。
这样才能够告晓各单据的作用,也才能够操作的好。
工程签证单联系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一、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二、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三、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
预备费的1/3。
四、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