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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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厦工信投资函〔2024〕68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根据《厦门市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3〕4号)、《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厦工信投资〔2023〕137号)要求,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做好2024年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兑现工作,现将《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业按要求申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9日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

(二)聚焦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增资扩产项目。

(三)工业固投补助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技术装备水平升级。

重点支持企业实施以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升级为重点的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政策标准(一)支持对象本市工业企业2023年实施的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项目,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下同);2.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工业软件、系统建设等技术投入,下同)。

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设备、软件等投资额指设备不含税价格,补助计算范围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等相关设备。

第三条本细则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事项第四条对市级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其中:企业已认定为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再认定为智能(互联)工厂,奖励50万元。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下同)1.在本市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2.申报智能(互联)工厂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3.申报数字化车间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4.申报自动化生产线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5.符合本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

(二)申报材料1.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表;2.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费用和年度运营维护费用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6.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主要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等购置费用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7.项目实施情况涉及内容、数据支撑所需的其它支撑材料;8.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第五条遴选“未来城市”场景示范项目,面向智能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5G、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分别开展年度“十佳场景示范”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场景,按照智能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除外)。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工业经济总量,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XX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技术改造资金、创新驱动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工业发展奖励资金、工业发展基金等五类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预算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总额将根据县财力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我县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项目单位向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原则上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财政资金。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第二章技术改造资金第七条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遵循“目标先行、技术领先、突出重点、市场导向”的原则。

第八条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XX省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属绵阳市“4+3”产业、县“2+1”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具有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社会效益的工业投资项目。

第九条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采取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条支持条件(一)新建工业项目1、企业在XX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3、企业上年度纳税金额同比增幅不低于人大批复的公共财政预算增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或当年项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4、技改项目自有资金落实,或已签订贷款合同;5、技改项目已由投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6、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 2 —传统产业,引进国内外先进、关键技术,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7、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具有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手册总

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手册总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篇系统概况 (6)第一章系统功能简介 (7)§1 系统介绍 (7)§2 功能简介 (7)第二章系统登录及退出 (12)§1 登录系统 (12)§2 用户工作台 (15)§3 退出系统 (17)§4 忘记密码 (17)§5 修改密码 (19)第二篇企业用户使用指南 (20)第一章企业管理 (21)§1 用户注册 (21)§2 企业信息管理 (22)2.1 通过注册 (22)2.2 不通过注册 (23)第二章项目备案管理 (25)§1 备案申请 (25)1.1 填写申请表单 (26)1.2 保存或提交申请表 (27)1.3 打印备案承诺声明 (28)1.4 查询申报进度 (28)§2 备案变更 (29)2.1 填写申请表单 (29)2.2 修改变更申请 (31)2.3 查询变更结果 (31)§3 备案注销 (32)3.1 填写申请表单 (32)3.2 修改注销申请 (33)3.3 查询注销结果 (33)第三章项目实施跟踪 (35)§1 开工告知 (35)1.1 进入列表 (35)1.2 新增并提交 (35)§2 进度报告 (37)2.1 进入列表 (37)2.2 填写并提交 (37)§3 完工申请 (38)3.1 完工评价申请 (39)第四章事后奖补 (41)§1 奖励申报 (42)1.1 填写事后奖补申请 (42)1.2 提交奖补申请 (44)第五章项目查询 (45)第六章项目征集及信息报送 (47)§1 项目征集 (47)§2 信息报送 (48)第三篇经信用户使用指南 (49)第一章企业用户注册 (50)§1 通过注册或不通过注册 (50)第二章项目备案管理 (51)§1 备案 (51)1.1 进入备案表单 (51)1.2 通过或不通过备案 (52)1.3 查看办理过程 (53)§2 代办备案 (53)§3 备案证管理 (55)§4 备案变更 (56)4.1 通过或不通过变更 (56)4.2 变更函管理 (58)§5 备案注销 (58)5.1 通过或不通过注销 (58)5.2 注销函管理 (60)第三章项目实施跟踪 (61)§1 目录核对 (61)§2 完工核实 (62)第四章事后奖补 (64)§1 地方审核 (65)1.1 属地部门审核 (65)1.2 地市部门审核 (68)§2 结束奖励申报 (68)第五章信息收集报送 (70)§1 项目征集 (70)§2 数据信息报送 (71)第六章数据统计分析 (72)§1 项目查询 (72)§2 统计分析 (73)2.1 统计总表 (73)2.2 公布表 (74)2.3 按地区分类统计 (75)2.4 按技改方向分类统计 (76)2.5 按经济分类统计 (77)2.6 按行业(门类)分类统计 (78)2.7 按行业(大类)分类统计 (79)2.8 项目投资规模分析 (79)2.9 企业规模分析 (79)2.10 按指导目录分类统计 (79)2.11 事后奖补汇总表 (80)2.12 投资综合分析 (81)2.13 投资单项分析 (83)§3 自定义统计 (84)第四篇各职能部门用户使用指南 (85)§1 财政部门使用指南 (87)§2 税务部门使用指南 (89)§3 统计部门使用指南 (90)第五篇第三方机构用户使用指南 (92)第六篇系统管理员使用指南 (96)第一章信息发布 (97)§1 进入列表 (97)§2 新增发布信息 (97)§3 修改发布信息 (99)§4 查询发布信息 (99)§5 删除发布信息 (100)第二章用户管理 (101)§1 新建用户 (101)§2 编辑用户 (102)§3 修改密码 (103)§4 删除用户 (103)第三章日志管理 (105)§1 查询登录日志 (105)§2 查询组织日志 (106)§3 查询异常日志 (106)第一篇系统概况第一章系统功能简介§1系统介绍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监测系统由系统首页模块及系统模块组成,主要包括企业注册,项目备案、项目实施跟踪、事后奖补、信息发布、数据统计、系统管理等功能。

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申报条件和材料一、基本要求(一)基本材料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都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 市(直管县)经信委(主管部门)上报文件;2.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4.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 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限制性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1. 自2015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单位;2. 自2015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3.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三)资金奖补要求1. 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奖补1000万元;2. 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奖补金额一律上浮20%。

二、支持高端制造(一)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1. 申报条件(1)申报的项目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四基”)等领域,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2016年版)》工业强基重点和方向(具体目录见省经信委网站、企业云平台);(2)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合理;(3)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项目为制造业(不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项目。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设备不予补助;(4)列入导向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

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__概述及解释说明

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__概述及解释说明

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是为了促进我国工业领域的发展和升级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该指南旨在提供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以解决目前工业强基工程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论述。

引言部分是本文的开场白,用于介绍文章的背景、目的和结构。

第二部分将重点阐述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包括定义与背景、对国家经济发展意义以及现状与挑战等内容。

第三部分将详细介绍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包括方案制定原则和流程、风险评估与优化措施以及关键技术与关键设备保障措施等。

第四部分将通过对几个实施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进一步说明如何应用该指南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最后一部分是结论与展望,总结了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并对未来工业强基工程的发展进行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向读者介绍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帮助读者了解该指南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通过论述相关背景、问题和挑战,再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和解释说明,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并应用该指南,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效实施方案,推动我国工业强基工程的健康发展。

2. 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性2.1 工业强基工程的定义与背景工业强基是指国家在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中,建设具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产业。

工业强基工程则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制定的战略规划和具体措施。

工业强基工程的背景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通过提升制造业水平来推动经济增长。

相比于传统制造业,发展工业强基能够提高产业链上游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2.2 工业强基工程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意义工业强基工程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推动了我国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通过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提升了中国制造品质和附加值水平。

工厂生产线改善方案

工厂生产线改善方案

工厂生产线改善方案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利用三年时间,在工业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实施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以下简称“四大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建设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聚焦制约工业转型发展瓶颈,加快实施“四大改造”,推动工业经济从低效供给向高效供给、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走出一条结构优、质量高、效益好、优势充分的发展新路子,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实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发挥企业在“四大改造”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内生改革动力,调动市场活力。

发挥政府在制度设计、政策激励、系统推动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智能引领,融合创新。

坚持以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作为技术进步、提质挖潜和降本增效的主要手段。

扩大开放合作领域,促进“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

聚焦制约工业转型升级、安全发展瓶颈问题,从解决产业发展痛点、难点、断点、堵点入手,精准施策,分类、分级、分步推动“四大改造”在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各环节深化实施。

示范带动,梯次推进。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产出效益高的企业集聚。

积极借鉴国内外有效经验和模式,依托骨干企业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系统推进。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工业结构逐步优化,生产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逐步提升,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制约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协调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配套衔接,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6.04.2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施行日期】2016.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

部长苗圩2016年4月27日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健全工业节能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节能,是指在工业领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工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工业领域各个环节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高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业领域的用能及节能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工业能源战略和规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节能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组织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业企业是工业节能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完善节能管理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接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节能监督管理。

第六条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工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能效水平对标达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节能管理第七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规划或者行动方案。

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点(2023版)

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点(2023版)
一.支持范围。对企业实施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 转型、安全化管控”为核心,结合产业导向、技术水平、项目规模、建设进
度等因素,择优确定支持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 2022年以来首次“进规”企业,总投资门槛调整为1000万元)。优先支持 2023年可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个年度,包括2021年以来开工的未完工 在建项目;2022年以来建成达效的已完工示范项目;2023年可开工建设,项 目前置手续齐备的拟开工重大项目。
三.项目验收按照“项目属地负全责、投 资绩效双达标”的原则,由各市(州) 经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项 目验收意见。
四.绩效管理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 目标”的原则,省经信厅统筹全面实施 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确定各市(州)区 域绩效以及资金项目达产绩效,加强绩 效目标的审核、评价与应用。
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范围
项目绩效评价
省经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整体绩效
01
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预期绩效目标是项目任务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
应当明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并单独作为申请报告的一个章节进行着
02
重分析。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应当量化、可考核,所采用的数据有明确、
省级高质量 专项资金 申报原则
一.专项申报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 推荐、谁把关”的原则,符合要求的法 人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各级经信部 门审核后推荐上报。
二.项目遴选按照“省级统筹、竞争分配、 项目支持、注重绩效”的原则,省经信 厅根据各级经信部门专项推荐意见,委 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综合评估,拟定 资金分配方案后呈报省政府审批确定。

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4.24•【文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2017年4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现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有关情况做汇报,请审议。

一、总体工作情况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战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提升我国综合实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造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建设制造强国。

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国制造2025”工作。

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制造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总体规模快速扩大,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十二五”期间,我国制造业实现了年均9%的增速,成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保持宏观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柱。

尤其是2015年“中国制造2025”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发布实施《中国制造2025》11个专项规划指南,推动出台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各省(区、市)制定了贯彻实施方案或行动纲要,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各方协同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016年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为全国GDP实现6.7%的增速奠定了坚实基础。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概述为了促进工业企业产能扩张和生产效率提升,激励企业加大投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我国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政策出台。

此项目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力度,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扩大产能规模,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生产经营许可齐全,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业方向和领域;2.企业已实施的扩产增效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投资额达到一定金额,扩增产值、新增产能及税收达到一定条件;3.企业在扩产增效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规范操作,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工权益保护相关规定;4.企业必须具备自主研发能力、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2.项目申报书:详细阐述扩产增效项目的内容、规模、投资额、预期效益等;3.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资格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财务报表等;4.技术方案及研发能力证明:详细介绍扩产增效项目所使用的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研发能力;5.税收证明:说明扩产增效项目预期带来的税收增长;6.安全生产和环保证明:证明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生产和环保规定。

四、申报流程1.企业填写扩产增效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关材料并报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进行资格评审;3.资格评审通过的企业将提交资料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扶持申报;4.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评审,确定项目资金奖励金额;5.完成项目立项后,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奖励资金,并实施扩产增效项目;6.项目实施完成后,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领取奖励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奖励标准1.奖励资金标准:按照扩产增效项目达到的产值、增加产能和税收等指标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奖励资金;2.奖励范围: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扩产增效项目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生产流程优化等方面;3.奖励期限:奖励资金一般在项目完成验收后进行发放,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

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

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2022-2023年)一、工作目标紧扣高质量进展主题,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带动、行业对标、新产品开发、关键技术攻关、创新载体培育等行动,支持企业加速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流程,加大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力度,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工业迈向产业链高端、价值链顶端、技术链尖端。

到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5%以上。

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

工业创新力量明显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加,逐步构建创新驱动、高端引领、特色鲜亮的产业体系。

技术改造年度目标2022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

2022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2%以上。

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0%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5%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重点项目引领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实施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投资稳步回升,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

到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

实施重点:发布《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进一步明确装备制造、化工、冶金、建材、食品、医药、纺织等行业领域的技术改造重点和方向。

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协调推动机制,发挥技改贴息和综合奖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自治区层面重点推动投资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各地市重点推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200个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各县(市、区)重点推动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技改项目 申报指南

工业技改项目 申报指南

南宁市工业技改投资扶持政策解读一、工业技改投资扶持政策(一)现行市财政资金扶持(二)正在研究出台的扶持政策(三)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持政策(四)其他政策扶持二、南宁市财政资金对工业技改投资扶持的重点方向(一)2010年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指南(二)2010年工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意见三、企业申报工业技改投资工作要点(一)申报条件要求(二)申报材料要求(三)扶持资金管理要求(四)项目验收要求一、工业技改投资扶持政策(一)现行市财政资金扶持《2010年工业与信息化产业扶持资金计划(草案)》1、工业技改投资贷款贴息和补助2、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主要对关系到全局的重大工业项目、对重点产业发展起到较大带动作用的工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资金扶持。

前期经费的主要用途有:项目可研制作、项目环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报批以及开展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费用。

2008年市财政预算500万元。

3、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补助标准厂房补助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月享受补助后的承租企业实际承担的标准厂房租金应不低于零,如低于零,则补助到零租金为止。

补助年限一般为1~2年,对投资较大、填补我市空白的高科技项目、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或促进就业作用显著的特殊项目不超过3年。

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4、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扶持资金内容包括争创品牌奖励、重大产业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及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数字化改造,工业企业设计研发系统,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扶持等。

5、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内容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及补助、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水煤浆锅炉改造补助、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兑现2009年60家重点耗能企业工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等。

(二)正在研究出台的技改项目扶持政策1、对铝加工、机械装备等重点产业购买核心装备设备给予补助针对民营企业贷款困难、投资建设周期长的特点,提升机械、铝加工、电子产业产业整体装备水平,提高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南宁市机械、铝加工、电子产业龙头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带动产业集群和形成和快速发展。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doc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doc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编制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2016年11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创新平台建设2一、电子信息行业2二、机械行业2三、汽车行业2四、船舶行业2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3六、钢铁行业3七、有色金属行业3八、建材行业4九、石化与化工行业4十、医药行业4十一、轻工行业5十二、纺织行业5第二章智能制造6一、电子信息行业6二、机械行业7三、汽车行业8四、船舶行业8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8六、钢铁行业8七、有色金属行业9八、建材行业9九、石化与化工行业9十、医药行业10十一、轻工行业10十二、纺织行业11第三章工业强基12一、电子信息行业12二、机械行业14三、汽车行业17四、船舶行业18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19六、钢铁行业20七、有色金属行业21八、建材行业21九、石化与化工行业21十、医药行业22十一、轻工行业23十二、纺织行业24第四章绿色制造26一、电子信息行业26二、机械行业26三、汽车行业27四、船舶行业27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27六、钢铁行业27七、有色金属行业28八、建材行业28九、石化与化工行业29十、医药行业29十一、轻工行业30十二、纺织行业32第五章高端装备35一、机械行业35二、汽车行业35三、船舶行业35四、民用航空航天行业36五、医药行业37第六章产品质量提升38一、电子信息行业38二、机械行业45三、汽车行业50四、船舶行业52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52六、钢铁行业55七、有色金属行业57八、建材行业57九、石化与化工行业59十、医药行业61十一、轻工行业63十二、纺织行业67第七章服务型制造72一、设计服务72二、定制化服务72三、供应链管理72四、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72五、服务外包73六、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73七、系统解决方案73八、信息增值服务74九、金融服务74十、重点行业领域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75第八章安全生产76一、电子信息行业76二、汽车行业76三、船舶行业76四、钢铁行业76五、有色金属行业76六、建材行业76七、石化与化工行业77八、医药行业78九、轻工行业78十、纺织行业78十一、民爆行业78前言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6.06.02
【实施日期】2016.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6年第26号)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改革开放以来工业、通信业领域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2016年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现予公告。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6月2日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出口电子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优质产品标志暂行管理办法邮电部优质产品评选办法邮电规划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通信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管理办法关于修改无绳电话机管理规定的通知通信设备进网质量认证管理暂行办法邮电资费管理具体实施办法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金桥信息网公众多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无线寻呼服务收费和改频入网管理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9.08.29•【文号】工信部科〔2019〕188号•【施行日期】2019.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提高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为目标,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质量提升动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为实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质量提升与满足需求相结合。

以增强制造业竞争力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文化和品牌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企业主体与营造环境相结合。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守质量底线,提高质量水平,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强标准引领,加快人才培养,强化专业支撑,推动优质优价,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动力。

坚持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创新要素向关键共性技术、中高端产品和服务集聚,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

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

坚持全面推进与分业施策相结合。

完善覆盖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提升协作机制。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关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七条措施》、《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7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60号),现将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标准1.对技改项目2022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的福州市工业企业,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2.对2022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2022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不超其实际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对在福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绝对控股(出资或投资占比50%以上)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在获得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补助。

二、申报条件1.缴税关系:在福州市纳税的工业企业。

2.建设性质:项目备案(核准)的建设性质为技改(即非“新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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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编制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2016年11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创新平台建设 (2)一、电子信息行业 (2)二、机械行业 (2)三、汽车行业 (2)四、船舶行业 (2)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 (3)六、钢铁行业 (3)七、有色金属行业 (3)八、建材行业 (4)九、石化与化工行业 (4)十、医药行业 (4)十一、轻工行业 (5)十二、纺织行业 (5)第二章智能制造 (6)一、电子信息行业 (6)二、机械行业 (7)三、汽车行业 (8)四、船舶行业 (8)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 (8)六、钢铁行业 (8)七、有色金属行业 (9)八、建材行业 (9)九、石化与化工行业 (9)十、医药行业 (10)十一、轻工行业 (10)十二、纺织行业 (11)第三章工业强基 (12)一、电子信息行业 (12)二、机械行业 (14)四、船舶行业 (18)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 (19)六、钢铁行业 (20)七、有色金属行业 (21)八、建材行业 (21)九、石化与化工行业 (21)十、医药行业 (22)十一、轻工行业 (23)十二、纺织行业 (24)第四章绿色制造 (26)一、电子信息行业 (26)二、机械行业 (26)三、汽车行业 (27)四、船舶行业 (27)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 (27)六、钢铁行业 (27)七、有色金属行业 (28)八、建材行业 (28)九、石化与化工行业 (29)十、医药行业 (29)十一、轻工行业 (30)十二、纺织行业 (32)第五章高端装备 (35)一、机械行业 (35)二、汽车行业 (35)三、船舶行业 (35)四、民用航空航天行业 (36)五、医药行业 (37)第六章产品质量提升 (38)一、电子信息行业 (38)二、机械行业 (45)三、汽车行业 (50)四、船舶行业 (52)六、钢铁行业 (55)七、有色金属行业 (57)八、建材行业 (57)九、石化与化工行业 (59)十、医药行业 (61)十一、轻工行业 (63)十二、纺织行业 (67)第七章服务型制造 (72)一、设计服务 (72)二、定制化服务 (72)三、供应链管理 (72)四、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 (72)五、服务外包 (73)六、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73)七、系统解决方案 (73)八、信息增值服务 (74)九、金融服务 (74)十、重点行业领域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 (75)第八章安全生产 (76)一、电子信息行业 (76)二、汽车行业 (76)三、船舶行业 (76)四、钢铁行业 (76)五、有色金属行业 (76)六、建材行业 (76)七、石化与化工行业 (77)八、医药行业 (78)九、轻工行业 (78)十、纺织行业 (78)十一、民爆行业 (78)前言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尤其是制造业,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由大到强,是未来10年我国工业发展的中心任务。

为推进落实《中国制造2025》,指导各地工业创新发展,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联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共同编制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简称《投资指南》)。

《投资指南》对《中国制造2025》及相关行业规划、行动指南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进行了细化,共分创新平台建设、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产品质量提升、服务型制造和安全生产8个部分;每个部分以重点产品、技术和工艺的形式,针对电子信息(含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机械、汽车、船舶、民用航空航天、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与化工、医药、轻工、纺织等12个行业领域,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投资的重点和方向。

希望《投资指南》为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提供有益指导,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开展工业投资相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第一章创新平台建设一、电子信息行业建设集成电路、平板显示、高性能计算、基础软件、新型移动通信、下一代网络、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高速光通信、印刷电子、新型元器件和关键电子材料等研发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可穿戴智能设备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测试验证平台、开源硬件的共享创新平台或共享IP研发中心,完善基于安全可靠CPU+OS架构的高仿真验证测试环境。

二、机械行业利用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国家级检测认证中心,建设现代农业机械、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智能塑料机械、智能物流装备等行业重点产品研发及试验检测平台;建设液压气动密封元件及系统协同创新平台、智能化学热处理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平台、电镀行业智能服务云平台;建设内燃机节能环保关键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测试平台、固定翼活塞式航空发动机技术等平台;建设增材制造创新中心,以及基础材料和工艺开发创新基地。

建立机械装备绿色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创新设计示范平台,重点开展智能数控机床相关技术研究、“4C”集成、机器通信通用标准和“人-机-物”接口技术、智能监控技术、智能优化决策和自适应控制技术、智能数控系统技术、智能化加工单元控制技术、增材制造复合工艺技术和数控加工赛博物理系统研发设计,建立满足智能技术需要的元器件规范。

三、汽车行业建立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关键零部件研发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公共检测平台,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与应用平台,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共享制造平台。

四、船舶行业依托海洋油气矿产勘探开采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专业机构等联合组建海洋工程装备创新联盟,建立国家级深海试验、检测平台,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建立和完善海洋工程通用系统和设备、专用系统和设备,以及关键部件的检测试验设施,建立数据服务平台。

支持船舶产品自主创新和建造示范项目,符合最新公约、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绿色环保型主流船舶、豪华游船、大型汽车滚装船、极地运输船舶等高技术船舶、智能化船舶。

海洋工程装备创新示范,边际油田自安装采油平台、大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浮式钻井装备、多功能海洋工程船舶、半潜运输船、物探船和潜水作业支持船等。

特种海洋资源开发装备创新示范。

建设深海试验场、水下系统和设备虚拟仿真装配和维护平台、水下生产系统试验井等设施,满足海洋工程装备试验验证需要。

五、民用航空航天行业建立航空设备与系统创新中心,开展新型驾驶舱显示控制、四维航迹运行飞行管理、机载综合环境监视、机载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光传飞控、多电作动器、基于多电/全电能源架构下机电核心产品研发。

六、钢铁行业建立非高炉炼铁技术研究基地、高炉安全监测及长寿研究基地、高效低成本洁净钢冶炼研究基地、关键工序生产智能故障诊断及远程指导研究基地、全球团炼铁技术研发基地、气基直接还原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国家钢铁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绿色产品研发创新中心、应用环境材料创新中心、钢铁制造流程创新中心,高质量产品检验检测认证平台、绿色产品测试认证平台。

建设铁前、炼铁、炼钢、轧钢各主要工序共性技术创新示范及智能化技术创新示范。

建设关键、高精尖钢铁材料的研究和实验设施,钢铁生产关键工序大数据中心。

七、有色金属行业建立新材料技术研发平台,重点推进新材料中试、工程化及产业化共性工艺技术,开展材料性能测试、分析检测、表征评价等研究开发及重大应用。

建设高性能复合材料创新中心、轻量化材料创新中心、极端环境材料创新中心、国家有色金属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八、建材行业建立新型低碳水泥技术研发平台、浮法玻璃冷端全线跟踪及全仿真监控系统研发平台,建设低排放烧成技术及高效节能粉磨技术水泥生产创新中心、浮法玻璃熔窑综合节能技术创新中心、特种玻璃材料及制品创新中心、建筑陶瓷集中制粉商品化应用示范中心、清洁煤气集中制备供给中心、建筑陶瓷卫生洁具工业设计中心、人工晶体材料及器件创新中心、功能陶瓷材料及器件创新中心、非金属矿深加工创新中心及高性能玻璃纤维、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应用创新中心等。

建设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和第二代浮法玻璃技术装备创新研发平台。

九、石化与化工行业在新能源技术、化工新材料、精细与专用化学品、现代煤化工、节能环保五大领域,重点构建生物甲烷、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秸秆生物质综合利用、氢能开发与利用、汽车电池等新能源材料、膜科学、高分子新材料、轮胎专用高性能材料、绿色可循环弹性体材料、合成树脂高性能化、特种工程塑料、芳纶、全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石墨烯和晶须等新材料、高性能水性树脂、高性能电子化学品、高端化学品绿色制造、高效低毒农药及助剂、新型催化材料及高性能催化剂、煤制含氧化合物、新型低阶煤清洁高效转化、甲醇制高附加值产品、煤焦油高质化利用、含氟温室气体减排、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含油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新型节能技术及关键装备、汽柴油高效脱硫技术、脱硝催化剂资源化、催化蒸馏技术等国家级及行业创新平台。

十、医药行业围绕创新药物发现技术、化学药先进制备技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一致性技术、新型抗体构建等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整合各方研发力量和资源,实现重点技术突破。

建设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加强原料酶、诊断性抗体等试剂原料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高端医学影像设备及其核心部件、先进治疗设备及高端植入介入产品的开发;发展基于新靶点和新作用机制的创新药,发展针对我国特定疾病亚群的新药、新复方制剂、诊断伴随产品;发展改良型新药,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给药途径、适应症、用法用量、规格等进行优化,以具备更高的临床价值;重点支持缓释与控释、脂质体、纳米微球、靶向微丸、粘膜及肺部给药、经皮给药等新剂型、新疗效、新释药系统等高端制剂及用于高端制剂的药用辅料、新型包装系统等的开发;支持联合疫苗、治疗性疫苗、ADC药物、新型抗体药物等生物技术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大品种开发。

支持医药研发数据和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建设和整合疾病临床信息数据库、生物样本库、化合物库、中药化学成分库、药物杂质标准品库、药品包材添加剂数据库,实现数据和资源开放共享,为全行业医药研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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