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服务;工程公开招标数 额标准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市财政部门将对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具体范围及管理要求另行发文
规定。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以及5万元以上的非协议供货和定点 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5万元以下的非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可以自
➢ (二)工程类 小规模室内装修
➢ (三)服务类 1.印刷 2.车辆保险 3.车辆维修 4.机票代理 5.出差和会议 6.物业服务 7.软件开发 8.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服务
限额标准:
9.建筑工程造价、决算 10.会展服务 11.课题调研 12.法律服务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八)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面向中小企业实施优先采购,执行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有 关规定,优先、定向购买节能、环保和经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
(九)各区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市财政部门备案并予 以公布。
二、招标的条件 、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行采购。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委Fra Baidu bibliotek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二)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类别的复合采购项目,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类别确定其项目属性。
(三)对按上述规定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采购的,应当在 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招标管理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路漫漫其悠远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合约部的主要职责(招标方面): 负责对项目管理工作中各项政府性招标(包括公 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备案以及论证招标)的 委托招标分公司的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委托的内部招标工作; 负责协助项目部办理政府采购招标的相关工作。
学习招标管理基础知识的目的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各类招标管 理工作的实施,落实招标管理职责,确保各类 招标工作顺利的进行,确保业主的利益,保证 工程工期。
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条件及招标方式 三、项目详细招标计划编制 四、招标工作流程 五、建设工程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建设工程招标 :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确定 招标范围。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0号)》中条款约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本 项目拟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项目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三条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2、招标方式
2.1建设工程招标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 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自行 选择招标方式,但国家或者本市对招标方式有特别规 定的,从其规定”。
(四)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 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
(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实施采 购,其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招标投标法。具体采购程序要求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性资金建设 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程序>的通知》(津财采〔2010〕52号)的规定执行。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重要设备和专业工程应当依法另行招标。
一、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2、 政府采购招标
政府采购招标应依据天津市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执行。
目前,天津市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津财采〔2010〕24号 )》的规定执行。
1、招标的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 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 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 落实。”概括来说,即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落 实资金来源是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 两项基本条件。
二、招标的条件 、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办公自动化设备 2.电器设备 3.办公消耗用品 4.网络设备 5.正版软件 6.家具 7.电梯 8.锅炉 9.中小学免费教科书 10.馆藏图书
11.交通工具 12.专用车 13.公务制服 14.专用设备 15.专用物资 16.节水产品 17.节能照明产品 18.环保建材产品
(六)市教委系统部门集中采购依照市财政局《关于市教委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开展部门集中采购代理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采〔2007〕14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进口产品审核事宜。其中采购进口机电产 品且属于必须进行国际招标范围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国际招标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 采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