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窜货处罚规定的说明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泸州陈酿品牌战略营销中心
1 关于窜货处罚规定的说明
各区域特约经销商朋友:
为了维护泸州陈酿系列产品在市场的良性发展,保护各级特约经销商的利
益,石家庄中京商贸有限公司特对窜货处罚做以下说明:
1、窜货是指:特约经销商不在合同约定的泸州陈酿系列产品的销售区域内
销售该产品,而是在合同约定的泸州陈酿系列产品销售区域以外销售泸州陈
酿系列产品。
2、石家庄中京商贸有限公司和泸州陈酿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一致认为:
窜货是一种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它危害产品的品牌形象,破坏产品的销售
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危及产品寿命和品牌价值,最终损害合作各方的切身
利益;同时窜货也是严重的违约,应当受到严肃的处理和处罚。
3、石家庄中京商贸有限公司对窜货的处罚:
①第一次窜货经我公司核实后,我公司将直接扣除该特约经销商所经销泸州
陈酿系列产品的全部市场保证金;
②第二次窜货经我公司核实后,我公司将扣除该特约经销商所经销泸州陈酿
系列产品的所有市场投入垫付费用,不再予以核报;
③第三次窜货经我公司核实后,我公司将直接取消与该特约经销商的合作;
以上三项说明适用于泸州陈酿系列产品特约经销商经销石家庄中京商贸有
限公司泸州陈酿系列产品的全部期间。
以上泸州陈酿系列产品窜货处罚规定的说明请特约经销商朋友确认后,签
字、扣章!
经销商名称:
签字并扣章:同意!
石家庄中京商贸有限公司
泸州陈酿品牌战略营销中心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