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文学鉴赏-红字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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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里要和小说进行比较的,是1995年黛米摩尔主演的电影版本。
同样是《红字》,故事框架似乎差不多,比起小说,《红字》的电影表现的是现代得多的东西。不仅如此,为了影片的票房考虑,电影中还增加了许多商业元素。小说原著的文笔流畅,但是由于作者的时代局限性,也就是其个人对于未来发展的迷茫,所以看起来十分压抑。电影就要酣畅许多。明显的一点就是,影片中的牧师,比我想象中要狂野许多。
从表现出来的思想上看,原著主要讨论的是人的罪,即人皆有罪。而通过赎罪和将罪行袒露出来,可以使灵魂得到升华。这和作者本身是清教徒身份以及对家族以前犯下的罪过产生的宿命感分不开的。而且,作者虽然觉得当时对人思想的禁锢是不对的,但是,他对变革也抱有怀疑态度。但是电影就不一样了。时代向前推进了不是一点半点,现在思想解放已被公认,所以在影片中,海斯特的言行就更加坚定。霍桑只是向未来窥探,而导演却是回望,自然占了很大便宜。因此,再在电影中单纯的表现人皆有罪的思想便会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怪异晦涩了。是以海斯特的丈夫的戏份被明显减少了。那么用什么来填补思想的空白呢?电影中表现海斯特和牧师间的爱情的戏份增加了,印第安人的戏份也明显增加了。特别是后者,甚至带来了影片结尾的大规模战斗场面,也许导演想为沉闷的全局制造一个高潮吧。恐怕用心白费了,因为后来强安上去的大团圆结尾实在突兀。
小说中海斯特是迷茫的,她为了爱人而拒绝说出情夫的名字,又因为愧疚和恐惧发誓不向他人透露自己丈夫的身份。电影中海斯特是坚定的,从不认为自己有罪,也完全站在爱人的一边。在影片中她去警告了牧师约瑟,而影片刚开始海斯特乘马车去找房子的时候,镇上的人都在看她,说明到镇上的人不多,每个新人都很受关注,约瑟不可能不知道海斯特的丈夫的身份。事实上,从后面的情节中可以知道,他知道的。海斯特的不同表现表明,霍桑对爱情和教义本身就存在迷茫,他既肯定两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是上天的赐予,又认定通奸是罪。电影导演明显是将“爱情”这种人性需求放至第一位。他在为两个人的行为辩护。
电影对“女巫案”的映射部分还是保留的很好,也算是忠于原著了。但是小说中描写红字被海斯特装饰的异常美丽在电影中几乎没表现出来,更别提原著结尾海斯特是又回到这里,自愿带上红字,度过余生;而海斯特因为善良能干逐渐被众人接受也丝毫没有提及,这恐怕是因为要为引出影片结尾的战斗而不得不舍弃了吧。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电影在表现海斯特的坚韧善良方面比原著差远了。商业和思想似乎从来都是跷跷板的两端,我个人认为本片在这两端的平衡上处理的不好。
总的来说,影片不如原著,影片最后的结局真是太美好了(相比原著)不过Oldman 的演技可圈可点,把男人的无助与软弱表现的淋漓尽致,影片减弱了原著的批判性,不过从爱情的层面上来说,反而更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