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_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政策法规_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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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

第5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
理;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声明(无禁婚条件);
☺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决定——同意即当场发证,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
♣离婚登记程序:
☺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材
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审查——按离婚条件审查 ☺决定——符合要求即当场发离婚证,不符合则不予办理
2、家庭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人身关系:双方都有独立姓名权、人身自由权、住所决定
♣夫妻关系—— 权、计生义务 ☺财产关系: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 17/18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约定财产制 ☺互相扶养、互相继承:互相尊重、忠实(不与他人同 居)、扶养、继承遗产
无条件 15/10
♣亲子关系—— ☺父母对子女权利义务:扶养、教育、保护、管教 ☺子女对父母义务:赡养、扶助(无期限、不得附加任何
条件)
15/10 21/11 66/13
♣祖孙、兄弟姐妹关系——
☺互有抚养、赡养义务 ☺互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约定财产制优于法定财产制
3、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70/08 离婚所需资料
♣协议离婚—22/—09 双方自愿、大成协议:(合法夫妻身份,
亲自到场能对自己行为负责,自愿同意离婚,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书面协议)
1、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 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22/12 70/13 – 被收养人的条件:14岁以下(丧失父母的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 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送养人的条件:特定公民、社会福利机构(禁送三条件)22/08 22/13
21/13 67/12
– –
收养人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无特病、满30岁。无偶

社会政策与法规笔记整理(社工师中级)

社会政策与法规笔记整理(社工师中级)

社会政策与法规第一章社会政策的特点、运行及发展第一节社会政策的特点及原则一、政策的概念:1、狭义的理解:政策主要指政府和政党有关行动的规则体系。

2、广义的理解:除包含规则体系的含义外,还包含政府或政党在某一行动领域的基本方针和具体行动。

概念定义为:“国家、政府或政党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总体方针、行动准则和具体行动的总和”二、政策行动的概念和特点:1、概念:政策行动,是指政府制定、实施和修改政策等行动的总和。

2、特点:政策行动是有组织的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和方向、具有明确的行动内容、是制定和修订政策和实施政策的结合。

三、公共政策的含义:所谓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解决社会问题和调节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

公共政策的特点是具有(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

四、社会福利的特点:一是不以商业交换为原则,按照社会成员实际需要进行分配。

二是受益者以无偿或低偿获得服务或物质。

三是以公共资金支持,政府承担主要责任。

五、公共政策的主要领域:(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环境政策)、(国防政策)和(外交政策)等几大类。

六、社会政策的含义:是政府在社会价值的指导下,为实现其社会目标而采取的社会行动的总和。

其实质是政府在为老百姓提供社会保障和其他各种社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行动。

七、社会福利的含义:是指当代社会中为了更好地达到福利目标而实行的非市场化的财富分配制度和公共服务方式。

广义的含义:常指所有以非市场化的公共行动方式而满足人们实际需要的财富分配和服务提供方式。

狭义的含义:用来特指对特殊社会成员提供专门服务的方式。

八、社会政策的内容:1、社会保障政策2、公共医疗卫生政策3、公共住房政策4、公共教育政策5、劳动就业政策6、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7、社会政策的其他内容九、社会政策的特点:1、具有社会性的目标2、要体现全社会共有的社会价值3、政府的社会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向广大社会成员,尤其是其中的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

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过关必做1000题(含历年真题)(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过关必做1000题(含历年真题)(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第一节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一、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婚姻法》,下列婚姻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2015年真题]A.重婚B.近亲结婚C.受欺诈缔结的婚姻D.受胁迫缔结的婚姻【答案】D【解析】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因违反结婚的条件(主要指私益要件),经撤销权人申请,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的婚姻。

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小张和小王于2009年结婚。

根据《婚姻法》及有关规定,小张所得的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2015年真题]A.2014年小张因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15万元B.小张婚前个人存款在2014年取得的银行利息5.5万元C.小张用婚前个人存款于2012年投资建厂取得的收益25万元D.小张父亲于2012年去世,去世前立遗嘱留给小张的遗产12万元【答案】C【解析】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a.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ABD三项均属于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

3.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2010年真题]A.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B.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无条件的C.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D.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答案】B【解析】《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有: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章节题库(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圣才出

2020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章节题库(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圣才出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收养法》,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可以被收养的是()。

[2016年真题]A.小明,父母均身患重病,无力抚养B.小芳,父母健在,但重男轻女,想生男孩C.小红,住院治疗期间,父母弃之不顾,联系不上D.小兰,母亲去世,父亲外出打工,现由外祖父母抚养【答案】A【解析】根据《收养法》第四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

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

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

[2013年真题] 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D.孙某的同学,地城商人,育有一女【答案】B【解析】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应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除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外,不得随意送养子女。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必须双方共同送养。

如果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限制的情形是()。

[2015年真题]A.收养孤儿B.无配偶男性收养女童C.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D.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儿童【答案】A【解析】《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4.孤儿小红,女,15岁。

下列人员中,具备收养小红条件的是()。

[2013年真题]A.小红的小姨,29岁,国企职工,育有一女B.小红的舅舅,45岁,私企老板,无子女C.小红的义父,D.小红的伯伯,50岁,残疾,无自理能力,无子女【答案】B【解析】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30周岁。

社会工作师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考纲

社会工作师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考纲
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考试要点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
考纲
重要考点
星级标记
一、婚姻缔结的法律规定
结婚的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的禁止条件
★★★
结婚的程序
结婚登记机关;结婚登记程序
★★★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转继承
★★
遗嘱的概念
遗嘱是指死者生前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个人财产及其他有关事务作出安排,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
四、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
遗嘱的订立
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形式
第二节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
考纲
重要考点
星级标记
一、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一)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收养人的条件;必须有成立收养关系的合意
★★★
(二)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继子女
★★★
遗嘱的效力
遗嘱的有效;遗嘱的无效
★★★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遗嘱的变更、撤销;遗嘱的执行
★★★
五、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
遗赠
遗赠概念;遗赠的生效条件
★★
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Βιβλιοθήκη 概述;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六、遗产处理的法律规定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婚姻家庭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婚姻家庭

第五章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关系: 结婚条件、家庭关系、离婚条件、救助措施、婚姻登记 ⼆、财产继承: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处理 三、收养关系: 成⽴;解除 ⼀、婚姻家庭 结婚的法定条件 第⼀,必须男⼥双⽅完全⾃愿 第⼆、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22、20;25,23;24 第三、必须符合⼀夫⼀妻制 结婚的禁⽌条件 第⼀,直系⾎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禁⽌结婚(同⽗母、祖⽗母、外祖⽗母)。

第⼆,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结婚(严重精神病) 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要程序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特别规定:现役军⼈离婚须得军⼈同意,但军⼈有重⼤过错的除外 ⼥⽅在怀孕和分娩⼀年内或终⽌妊娠后六个⽉内,男⽅不得提出离婚。

权利救助: 1、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照顾⼥⽅及⼦⼥原则及照顾⽆过错⽅原则。

2、共同拥有住房的处理原则:双⽅均可承租的,照顾抚养⼦⼥的⼀⽅,照顾⼥⽅、照顾残疾或⽣活困难⼀⽅,照顾⽆过错⼀⽅;对住房所有权或承租权归⼀⽅所有,离婚后⼀⽅⽆房可住的,法院可调节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期限⼀般不超过⼆年,暂住期间交纳与租⾦等额的作⽤费及其他必要费⽤。

3、农村妇⼥⼟地承包经营权处理:离婚后,⼥⽅不离开原村的,承包待遇不变。

4、离婚时⽣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另⼀⽅有给予帮助的责任 5、⼦⼥抚养 ⼆、收养(14、10、30、40) ⾃愿。

双⽅⾃愿,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还应征得被收养⼈同意 夫妻共同收养 夫妻共同送养。

收养只限⼀名 ⽆配偶的男性收养⼥性年龄差要超过40周岁以上。

⽗母优先原则。

配偶⼀⽅死亡,另⼀⽅送养未成年⼦⼥的,死亡⼀⽅的⽗母有优先抚养权 收养关系解除效⼒: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与养⽗母及其近亲属之间权利义务消除。

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政策与法规笔记整理

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政策与法规笔记整理

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政策与法规笔记整理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一、法规的主要种类1、国家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2、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条例、规定、办法)。

根据人大授权制定的是“暂行条例”或“暂行规定”。

3、国务院部门规章: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部门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章。

(规定、办法)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实施办法、条例)1)一方面是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

2)另一方面是针对地方性事务制定在本行政区内有效的法规。

5、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二、法律的责任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法规制定的程序: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发布立法者:人大代表及相关机构行政主体: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等司法主体:高法高检等法律案具有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

审议环节具有民主性、严肃性、充分性。

表决和发布:人大法案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常委会法案由委员长提请,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

两法案通过均由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发布。

三、社会政策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社会政策是为了:满足民生需求、维护社会公平、解决各种社会问题。

社会政策的主体:党和国家的政治组织、政府行政部门、社会中的各类组织、广义上的全体民众。

社会政策的对象:普惠型(义务教育、所有老人、儿童的生活费补贴)优点:对象覆盖面广、社会效益大、不需要复杂的对象资格甄别程序,可以避免“贫困烙印”。

特惠型(低保、为困境儿童提供社会保护)优点:不需要花费大量资金,对解决贫困问题的针对性强。

四、社会的资源调动方式:1、公共财政:税收2、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境上的组织和个人。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复习(五)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复习(五)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单位,也是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之一。

为规范婚姻家庭领域中的行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者应该对这些法规与政策有清楚的把握。

本章介绍我国婚姻家庭方面的法规与政策,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收养关系的法规与政策,以及财产继承的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包括有关婚姻的法规与政策、家庭关系和离婚的法规与政策。

在此方面主要的法规有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

一、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结婚,也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

只有两者同时具备,结婚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才能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

(一)结婚条件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即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是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结婚的禁止条件是当事人结婚时必须排除的结婚障碍。

1、结婚的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在我国,结婚是一男一女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双方自愿是婚姻的前提和基础。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有三个含义:一是要求双方自愿而不是一方愿意;二是男女双方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或第三者愿意;三是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法定结婚年龄的简称,是指法律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

规定结婚年龄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自然因素,人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才具备适婚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以自己的行为担负婚姻的权利和义务;二是社会因素,规定法定婚龄通常会考虑社会条件和人口状况等社会因素。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社会工作者考试 法律讲义13

社会工作者考试 法律讲义13
3、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和程序
4、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一)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或者说具备一定的要件。《收养法》分别对被收养人、送养人和收养人等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1.被收养人条件
五、婚姻家庭救助措施的规定
1、含义
2、救助措施的种类
第二节 收养关系的法规与政策
第二节 收养关系政策法规
政策文本:《收养法》
知识点3个:
1、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2、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
(2)约定财产制是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的约定,以排除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适用。
(一)夫妻关系之3.夫妻相互扶养的权利与义务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如下相互权利与义务:
(1)法定财产制在夫妻没有对财产作出有效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主要内容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归夫妻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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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规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
政策文本:《婚姻法》
知识点5个:
1、结婚的条件要求
2、家庭关系的规定
3、离婚的条件要求

中级社工考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

中级社工考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

中级社工考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中级社工考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导语:婚姻家庭关系,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合成,主要包括夫妻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以及围绕家庭所产生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与政策一、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结婚: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

(一)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条件分为两类: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1.结婚的必备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2.结婚的禁止条件(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2)----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二)结婚的程序1.结婚登记机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2.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决定二、家庭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家庭关系范围:---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祖孙、兄弟姐妹关系。

(一)夫妻关系1、夫妻人身关系-----是基于夫妻身份发生的本身不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关系。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权利:(1)姓名权(2)人身自由权(3)住所决定权(4)计划生育义务2、夫妻财产关系(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2)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3)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财产制我国夫妻财产制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第一、法定财产制----夫妻婚后所得在没有做出有效约定的情况下共同制是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 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④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复习(五)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复习(五)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考点1:结婚的条件和程序1、结婚的概念2、结婚的条件(实质要件)(1)结婚的必备条件(必须具备)。

(2)结婚的禁止条件3、结婚的程序(形式要件)(1)结婚的登记机关。

(2)结婚登记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5种情形:未到法定婚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考点2: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1、夫妻关系(1)夫妻人身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2、父母子女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4)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3、祖孙、兄弟姐妹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考点3:离婚的条件及程序1、登记离婚登记离婚亦称行政程序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与离婚有关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经过有关行政部门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1)登记离婚的条件①双方自愿离婚。

②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2)登记离婚的程序2、诉讼离婚(1)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①感情确已破裂②感情确已破裂的例示性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2)诉讼离婚的程序①调解: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②判决。

(3)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①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对非军人一方的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②关于女方在特殊情况下离婚的特别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考点4:离婚的法律后果1、离婚对夫妻的法律后果(1)离婚在夫妻身份关系上的后果(2)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后果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和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本章将从法律和政策两个方面来介绍我国在婚姻家庭领域的规定与措施。

一、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的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和禁止行为,保障了婚姻双方的权益。

例如,婚姻自由、男女平等、重视感情等原则都在该法中得到体现。

此外,婚姻法还规定了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原则和具体办法,以保障家庭成员的利益。

婚姻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其他相关法律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还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婚姻家庭领域的各个方面。

例如,《收养法》用于规定收养行为的合法性与程序;《家庭暴力保护法》则对于保护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成员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有助于为婚姻家庭问题提供明确的法律解决途径,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政策措施我国在婚姻家庭领域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用以支持和促进婚姻家庭的发展与稳定。

1.婚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制度是我国对于婚姻的管理与监督措施。

旨在防止假结婚、重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并保护婚姻双方的婚姻权益。

国家对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离婚登记制度在保障婚姻稳定的同时,我国也意识到婚姻并非完全可以避免失败。

因此,离婚登记制度的设立并不是为了鼓励离婚,而是为了提供一种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夫妻关系破裂的问题。

离婚登记制度的规定与实施能够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离婚纠纷的发生,促进离婚过程的有序进行。

3.家庭教育政策家庭教育是培养下一代良好品质和个人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促进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家庭教育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章节真题解析(1)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章节真题解析(1)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章节真题解析(1)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2010年真题]A.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权利B.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无条件的C.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D.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答案】B B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而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到18周岁为止,但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

2.小周的丈夫张某是现役军人,两人结婚多年。

现小周提出离婚。

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小周提出离婚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A.小周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张某同意B.小周要求离婚无须征得张某同意。

C.如果张某有重大过错,小周要求离婚无须征得张某同意D.小周要求与张某离婚必须征得张某所在部队的同意【答案】C《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该规定是对非军人一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是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3.1980年,3岁的小兵被刘某夫妇依法收养,并与他们共同生活至参加工作。

2009年7月,小兵胞弟因车祸去世,小兵生父母考虑到自己没有其他子女,提出让小兵赡养,养父母刘某夫妇坚决反对,下列关于小兵与生父母,养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A.小兵有赡养生父母和养父母的义务B.小兵没有赡养生父母和养父母的义务C.小兵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D.小兵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答案】D《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008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08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08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法规)一、单项选择越(共60题。

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聩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社会政策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中都有重要功能.下列属于社会政策政治功能的是( )A.社会投资B.激励劳动积极性C收入再分配D.调节各群体利益矛盾2.政府调动社会政策运行所需财力资源的最主要方式是( )。

A.公共募捐B.发行债券c.私人捐赠D.征税3.对社会政策进行评估需要采用一定的标准。

评判某项社会政策的投入产出率高低,属于( )。

A.事实标准B.行动标准c.收效标准D,效率标准4.社会政策评估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从收集资料的角度看.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数字资料对社会政策进行评估的方法属于( )。

A定量研究法B.个案评估法c.定性研究法D制度分析法‘5.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 ) 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A.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 B.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c.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D.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6.67岁的村民老王,丧偶.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贫困。

育有一女.已远嫁他乡。

老王欲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须向当地管理审批机关提供其女( )方面的证明材料。

A.计划生育B.遵纪守法C.赡养能力D.文化程度7.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以排队轮候廉租住房的是( )。

A.已准予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 B.已准予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c.已准予购房贷款贴息的家庭D.己准予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的家庭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第1页(共13页)8法律援助机构对要求法律援助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认定.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 )提出。

A.司法行政部门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D仲裁委员会9.《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看守所应该在( )内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的核心知识点和重点考点

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的核心知识点和重点考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

2、社会保障政策。

3、法规的种类、制定主体。

(本章重点区域)核心考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

本章评析:非重点章节,本章分值所占比例低,平均2分。

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1、《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 年)》。

2、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及监督管理。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措施。

核心考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建设中长期规划、政府购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法规与政策。

本章评析:非重点章节,分值所占比例一般,平均3分。

三、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1、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规定。

2、各类社会救助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方式及具体落实。

3、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重点区域)。

核心考点: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法律援助与国家司法救助。

本章评析:考试重点章节,考点贯穿于整章,建议着重学习。

四、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1、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及具体规定。

2、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及具体规定。

3、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及具体规定。

4、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及具体规定。

核心考点:老年人权益的主要内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责任、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残疾人权益的主要内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责任。

本章评析:章节分值所占比例中等,平均6分。

五、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1、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

2、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

3、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

核心考点:婚姻缔结的法律规定、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婚姻解除的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继承的种类及法律关系、继承权的丧失、接受和放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有关规定执行。 (2)其他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3、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机制
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
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建设,使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满足人 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2、具体目标 (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够不断优化。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4)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效能不断增强。 (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1、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提 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 略决策。
2、《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提升为国家六 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确立了社会工作人 才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
五、我国在社会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中的相关法 规与政策
三、我国有关社会建设的一般性法规与政策
1、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2、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三个基本维度 3、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 4、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 5、社会建设的主要领域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 7、社会建设两大任务 8、社会建设领域改革的总体思路 9、社会治理 10、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法制化建设
(8)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和教材体系。 (9)支持社会工作专业的相关研究 (10)促进社会工作学术团体和平台建设。 (11)加强对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社会工作通识教育。
专业教育培训
统筹规划 职业道德 专业培训: 三项工程:职业能力、高层次专业人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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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网校引领成功职业人生
中大网校 “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十佳职业培训机构” 网址: 1、父母拒绝为其子女提供生活照料,这是没有履行亲自关系中父母的()。

A:不存在该项义务
B:教育义务
C:保护义务
D:抚养义务
答案:D
2、夫妻一方因车祸而成为了植物人,另一方要求离婚。

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申请协议离婚
B:无法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
C:属于离婚的特别规定
D:可申请诉讼离婚
答案:D
3、在离婚时,处理子女具体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

A:男方优先
B:女方优先
C: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D:子女自主选择
答案:C
4、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的适当的遗产。

这主要是《遗产法》中()准则的体现。

A:均等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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