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知识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知识一、背景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保障企业运营的关键环节。
在道路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如交通事故、货物损失、盗窃等问题,因此,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企业运营安全水平,至关重要。
二、法律法规1.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道路运输企业需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进行安全培训,保障员工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高危区域,减少安全风险。
三、车辆安全管理1.车辆保养维护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输。
2.严格执行车辆装载标准,防止过载超载现象发生,避免对车辆和路面造成损害。
3.安装GPS定位系统和监控摄像头,随时监控车辆位置及运输状况,保障货物安全。
四、货物安全管理1.货物运输过程中需加强货物封闭和保护,防止货物受损或丢失。
2.定期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
3.与货主签订货运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保障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1.严格筛选驾驶员,确保其拥有合格的驾驶证和丰富的驾驶经验。
2.进行驾驶员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
3.监控驾驶员行为,防止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六、紧急事件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规范企业紧急事件的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及时处理事故和紧急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七、结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
道路运输企业需要以责任心和专业精神对待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行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领导组织、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行车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企业领导组织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确保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是由企业领导组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构,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行车安全管理部门是专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行车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制度,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处理程序等。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行车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掌握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知识,提高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事故处理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行车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危险货物道路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货物道路安全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八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第二章危险货物托运第九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托运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应当委托具有第一类爆炸品或者第一类爆炸品中相应项别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开展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组织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五)负责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七)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环保和节能工作;(八)负责货物运输车辆的信息化管理;(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驾驶职责,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和管理,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驾驶经历、安全记录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驾驶员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货物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负责和持续有效。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与任务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运输线路畅通,提升行业信誉。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任务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加强运输车辆和设施的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并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安全生产事务的协调与决策。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审查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问题和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和事故处理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整体管理和追溯。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行配套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运输车辆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检查运输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条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运输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司机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运输活动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进行。
第五条运输企业应当充分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六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八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道路运输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九条运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道路运输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应当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承担专业性的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巡查等。
第十一条司机是道路运输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驾驶、合理操作。
第十二条运输企业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不得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测和维修车辆、安装监控设备、制定安全驾驶规范等。
第十四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货物验收、投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等。
第十五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身份验证、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
第十六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和畅通。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七条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是指在道路运输活动中采用措施,保障行人、车辆、货物等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总称。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我国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下面就详细说明。
第一章总则
本章节阐述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定义了相关涉及的词语和概念。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人
本章节分为五个方面,涵盖了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的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的执照领取与使用、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教育、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的饮酒行为规定。
第三章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本章节涉及到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车辆管理、运输合同、违法行为处理等多个方面。
第四章道路、路侧停车场等建设、维护和管理
本章节规定了道路、路侧停车场等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第五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器材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器材的种类和应用,如红绿灯、标志标线、防护设施等。
第六章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
本章节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作用,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章节概述了对于某一方面没有详细规定的,可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等。
总的来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是我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
其中,各章节的详细规定,提供了大量的条文和具体要求,确保了每一个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方面都得到周全的考虑和制约。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地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和畅通,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我们特制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道路运输企业。
第一章总则1.1 本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和畅通,实行有效的安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活动,本制度的目的是指导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1.2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无论是公路运输、城市配送、货运运输等,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和安全教育2.1 安全责任所有的道路运输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安全,保证货物及装载设备的安全,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2.2 安全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应急处理、规避安全风险等方面的培训。
每年的安全生产检查应当与安全教育一起进行,以确保员工及相关设备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3.1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公司管理人员需要在安全管理方面起到示范作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相关事件并及时报告。
3.2 设备、货物安全管理企业需要对装载设备、货物和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对装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货物进行妥善装载和保护。
3.3 驾驶员安全管理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定期体检、教育培训、定期车辆检查。
第四章安全保障4.1 安全防范在货物装载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重视安全防范,加强安全管理,严防盗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4.2 应急保障发生紧急事件时,企业应当及时调整运输计划,处理紧急事件,保障安全。
第五章安全监管5.1 监管机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承担自身的安全监管责任,配合相关监管机构检查和管理。
5.2 监督检查监管机构应当开展合法、公正、严格的监管检查,对违规企业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章安全记录与报告6.1 安全记录企业应当对装载设备、货物装载及驾驶员做好记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第四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一节客运驾驶员管理第二节客运车辆管理第三节运输组织第四节动态监控第五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六节其他安全生产制度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第六章安全生产绩效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运输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运输企业的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安全为重点,保证运输过程中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第四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分类管理,确保运输作业的安全。
第五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培训、货物安全防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六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
第七条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八条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故障检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十条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刹车系统、灯光等。
第十一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对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记录。
第三章驾驶员安全培训第十二条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驾驶经验,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他们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情况和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行为安全。
第四章货物安全防护第十七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货物安全防护制度,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
第十八条敏感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运输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运输企业应当对货物进行包装、固定,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第二十条运输企业应当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道路交通安全第二十一条运输企业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十二条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道路运输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企业内部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应急处置、车辆维护保养等。
第四章运输车辆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道路运输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规定,合法经营。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运输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效率。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技能,遇紧急情况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规章制度
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车辆的道路运输行为,确保车辆运输安全,保障企业员工和货物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企业所有的机动车辆。
企业机动车辆包括:公司自有机动车、员工私家车辆等。
第三条本规章的宗旨是安全第一,文明遵规,服务社会。
第四条企业要制定明确的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车辆,确保安全行驶。
第六条本规程要根据车辆管理、人员安全等方面的需要以及法规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企业要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岗位,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每辆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车辆性能正常。
第九条每辆车必须购买商业保险,保障车辆及乘员的安全。
第十条每位驾驶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最新的交通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性能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要负责编制车辆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按照驾驶证上规定的车型驾驶车辆。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安排,按时出车。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行驶。
第四章车辆使用第十七条车辆使用单位要根据需要制定出车计划,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单位要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加油加气,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单位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持车辆清洁洁净,保证车身无障碍。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定期检查车辆的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报警,保障被撞车辆及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被撞车辆及人员受到损失的,车辆使用单位要负责赔偿。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八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第二章危险货物托运第九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征1.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运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货物运输、客运、租赁、快递等运输。
第三条道路运输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障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正、科学、高效地进行。
第五条国家对道路运输实行统一监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优质、安全、环保地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第七条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备案。
第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批准或备案。
第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应当公开透明,申请人有权获取相应信息,并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三章货物运输第十一条进行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合理规划运输线路、配备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装备,确保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货物运输合同,明确运输服务内容、运输费用等商务信息,保障双方权益。
第四章客运第十五条运营客运业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方案,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客运服务。
第十六条客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通信装备,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七条客运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和发车间隔,优化客运接送站点,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包括货运企业、客运企业等。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合作,共同努力,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的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评估。
第十一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道路状况、车辆状况、驾驶员素质等方面的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应根据风险的大小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选聘和培训,确保驾驶员具有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驾驶员的安全评价制度,追踪和监督驾驶员在道路运输中的驾驶行为和安全记录。
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以及交通部相关道路运输管理规章,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以下简称"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核)定、车辆维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档案管理、车辆技术审验等。
第三条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全省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评定公布我省辖区内客车生产厂家出厂的中级客车车型;监督指导全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制定辖区内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属于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权限的车辆实施技术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按照本级许可权限对辖区内车辆实施技术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第八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九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具备条件的A级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以下简称"国标GB18565")、《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以下简称"国标GB1589")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2019 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玉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肖亚庆 2019年11月10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货物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保障人身安全、强化责任意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目标的达成。
第五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组织定期安全培训。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六条本公司负责制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者应制定并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的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八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驾驶安全,配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运输车辆乘坐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干扰驾驶员驾驶。
第十条运输车辆的维修厂、加油站等相关单位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管理第十一条购置车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要求进行选型,确保品质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车辆的管理者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登记、保养、维修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驾驶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状况,应立即报修,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者应组织驾驶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停止使用并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修理。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禁止驾驶无证驾驶。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运输车辆的驾驶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保证乘车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得使用手机、喝酒、吸烟等危害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车辆、人员、货物的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合理分工,明确责任,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分工、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设备、操作车辆,并能够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对车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第三章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符合安全规定,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配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保养管理制度,明确保养周期和保养内容,并对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和追踪。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对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外观、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轮胎及轮轴、照明和信号灯等方面。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危险品标识等,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并能够正确操作车辆和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人员和货物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进行严格的人员考核和背景调查,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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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技术状况:记载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日期和评定等级; (5).事故处理情况:记载车辆机械事故发生的状况、原因和 处理情况。
3.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逐车建立,有车即有档; (2).专人负责、分级管理; (3).档案的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 (4).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三.汽车技术等级评定 运输业的车辆分为四级(一级,完好车;二级,基本完好 车;三级,需修车;四级,停驶车)。 在驶的汽车按性能和使用年限分为:一级车、二级车和三 级车。 四.技术经济定额的制订或修订 1.技术经济定额的意义: 技术经济定额是运输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生产 和经济活动所应遵守或达到的限额,是实行经济核算、分析经 济效益和考核经营管理水平的依据。
7.3.2 特殊条件下的使用 (1).低温条件下,应有预热、保温、防冻和防滑等措施; (2).高温条件下,应有降温、防爆(防爆燃、防爆胎)和防 气阻等措施; (3).在山区或高原条件下使用,(车辆选型时就要注意到 这一点),使用增压中冷柴油机,配气相位与山区或高原条 件相适应,制动器有辅助制动功能,点火系和供油系适当调 整,加强制动系和操纵系的维护,安全驾驶。
2.技术经济定额的制订或修订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制订; (2).制订时应考虑使用环境和条件、人员技术素质等因素,根 据平均水平制订; (3).技术经济定额应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使用条件的改善 和技术进步,可作必要的修订。 五.车辆租赁、停驶和封存 (1).租赁车辆的技术档案、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等级由出租与 承租双方记录和考核。 (2).部分总成和部件损坏,较长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但又不符 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可作停驶处理。 (3).技术状况良好,因其他原因需较长时间停驶的车辆,可作 封存处理。封存期间不进行指标考核,但应妥善保管,定期维 护。启封后,应进行一次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再参加运 行。
二.拖挂 拖挂应注意: (1).拖带挂车时,只准许拖挂一辆。挂车的装载质量不超过拖车的装 载质量。连接装置牢固.防护网和挂车的制动器、标杆灯、制动灯、转 向灯、尾灯齐全; (2).技术状况不良的车,不应拖挂; (3).走合期的车不应拖挂; (4).拖车空载不得拖带重载挂车; (5).操作不熟练的驾驶员不得驾带挂的车; (6).路况差的地方不宜拖挂。 三.危险物品的运输 (1).运输前了解所运危险品的性质和注意事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运输中,匀速行驶,避免急加减速和紧急制动; (3).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在车上或周围吸烟用明火,车上不 得坐无关人员,在行人稠密的地方或有火源的地方严禁停车; (4).油罐车接地线要触地; (5).有毒物品运完后,及时冲刷车辆,但不得在河流、饮用水源处冲 刷。
7.4.2 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管理 一.建站的目的 是为健全车辆质量监控体系,保障在用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完 好和维修车辆的维修质量。 二.检测站的职责 完成检测任务、确保检测质量、保证检测果可靠、应出具检 测结果证明。
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开展营运车辆年度检测业务的A级汽车综合性能检 测站都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单。检测报告单是汽车综合性能检 测站为所检车辆开具的书向面凭证,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评定营运车辆技术 等级、进行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判定营运车辆进入或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的重 要依据,规范检测站检测作业的管理。
7.2 车辆管理
7.2.1 车辆选配和使用的前期管理 一.选配要注意的: ⑴.实用性 购置符合用途的汽车。 ⑵.适应性 车的种类、容载量与运输对象要适应,还要考虑特殊使用 条件的适应性:如高温高寒、高原山路等,车的结构性能能适 应得了。 ⑶.安全性 汽车本身防止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能,称为主动安全 性;发生事故后汽车本身减轻人员伤亡或货物受损的保护性能, 称为被动安全性。 包括制动、转向、照明、信号 、后视镜、下视镜、遮阳板、 刮水器、防雾除霜装置、牵引连接装置、侧面和后面的防护装
第七章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
7.1 概述
7.1.1 汽车技术管理的对象和目的 汽车技术管理是以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为原则的 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⑴.对象: 汽车技术管理的对象是所有运输车辆(汽车和挂车),包括 各种隶属关系的从事营运和非营运的车辆,主要对象是营运 车辆。 ⑵.目的: 车辆技术管理的目的是保持车辆 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 保护环境,充分发挥车辆的效能, 降低运行消耗。
7.1.3 汽车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 (1).车辆管理,包括车辆选配和使用的前期管理及车辆的基 础管理; (2).车辆使用管理; (3).车辆检测诊断管理; (4).命辆维护管理; (5).车辆修理管理; (6).车辆改造、更新和报废管理。
7.1.4 汽车技术管理的职责 分级管理的原则:交通部的主要职责;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交通厅(局)的主要职责;运输单位的主要职责。 运输单位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 (2).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的目标,建立车辆技术档 案等; (3).负责本企业车辆选型、购置、使用、检测 、维修 、改 造 、更新 、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4).健全车辆技术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职权; (5).对技术责任事故进行分析; (6).正确使用车辆更新改造资金和大修理基金; (7).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8).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9).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0).升展技木革新、合理比建议和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二.使用的前期管理 (1). 接收新车时,按合同和说明书,对照清单验收,清点随 车工具和附件等; (2).新车投入使用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制造厂的规 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和必要的调整; (3).新型车投入使用前,对驾驶员和维修工进行培训,掌握 车辆性能和维修方法; (5).新车要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做好走合工作; (6).按制造厂的规定选择燃油、润滑油和工作液。 (7).新车应有该车型的维修手册。
7.1.2 汽车技术管理的原则和特点 根据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全过 程综合性管理。 ⑴.择优选配: 包含择优选购和合理配置两重意思: ①.择优选购,是根据运输生产需要和运行条件,按汽车 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维修性等耍求,择优购置汽车; ②.合理配置,是根据所承担运输任务的性质、运量、运 距、道路气候以及油料供应等情况,合理配备汽车类型的构成: 如大中小型车、汽柴油车、通用与专用车配备比例。 ⑵.正确使用 车辆使用得好坏,直接影响车辆技术状况、使用寿命、性 能的发挥、运行消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使用过程中要根 据车辆性能、结构和运行条件等,按照运用规程正确使用。追 求眼前效益,不维修、超载、超拖、超负荷运行是严重违背正 确使用要求的。
三.综台性能检测站的分类 (1).A级站 能够承担技术状况检测、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维修质量检 测和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测的检测站。 (2).B级站 能够承担技术状况检测和维修质量检测的检测站。
7.3.3 驾驶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日常维护 一.基本要求 行车前,预热发动机,低速升温、低挡起步。拖带挂 车时,要检查主、挂车的连接机构。行驶中,及时换挡、注 意发动机温度、平稳行驶、安全滑行。拖带挂车时,要减少 主、挂车间的冲击。 二.日常维护 主要内容: (1).保持车容整洁,清洁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面; (2).检视补给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 检查轮胎气压; (3).检视并校紧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 安全装置,确保行车安全。
7.4 汽车检测诊断管理
检测诊断是利用仪器和设备,在不解体的情况下,对汽车的 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噪声和排放进行检查,以 发现和诊断出故障部位。 4.4.1 综合性能检测站的主要任务 (1).对在用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 (2).对维修企业维修的车辆进行质量检查; (3).接受委托,对改造、报废的车辆和制造企业采用的新工 艺、新材料、新技术、提供检测; (4).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测。 主要是为运输企业的车辆和维修车辆服务。
四.通过危险路段时 车辆在通过渡口、桥梁和临时开沟、铺线、水毁、塌方、 冰坎、翻浆等路段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行车安全。 五.汽车燃油润滑油和轮胎的使用 (1).燃油润滑油必须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2).燃油运输和存放要防火、防爆,预防损失和变质; (3).燃油润滑油应保持清洁,柴油必须经过沉淀、过滤后 使用; (4).不同牌号的燃润料不得混合使用; (5).废润滑油要回收; (6).轮胎的使用同样要符合规定。
六.车辆折旧 使用过程中转移到运输成本中的那部分损耗价值,称为折旧。 车辆折旧按照行驶里程计提。提取的折旧资金少于重置的费用, 不利于车辆的更新。
7.3 车辆使用
4.3.1 一般条件下的使用 一.装载
1.超载对车辆运行的影响: ⑴.加速零件的磨损、变形和损坏,直接影响车辆使用寿命; ⑵.超载行驶,发动机处于高负荷工况,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和机油温度 过高,使发动机容易损坏; ⑶.车辆超载,使车架、传动系和轮胎等损坏提前; ⑷.超载影响行驶的稳定性、操纵的稳定性和制动性能;极易造成交通 事故。 2.车辆装载规定 (1).车辆的额定装载质量,要符合规定(制造厂和行政主管部门的); (2).经过改造的车辆,要重新核定装载质量; (3).换轮胎时,轮胎负荷能力要符合要求; (4).车辆装载要均匀; (5).载运易散落、飞扬、污秽物品时,应封盖。
7.2.2 车辆的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的内容有:车辆装备;技术档案;技术等级的评 定;技术经济定额的制订;租赁、停驶和封存;折旧等。 一.车辆装备 (1).车辆的经常性装备应齐全、完好,不得任意增减; (2).配备保温、预热、防滑、牵引等车辆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临 时性装备; (3).运输超长、超宽、超高或保鲜等特殊货物时,增加临 时性装备; (4).运输危险货物时的装备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车辆的技术档案 1.技术档案的作用 (1).正确使用车辆的依据,有利于车辆性能的充分利用; (2).掌握技术状况及其变化规律,以便车辆的检测和维修, 主动保持和及时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