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承包商安全考核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承包商安全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考核结果与承包商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挂钩。
三、考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承包商及其分包单位。
四、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1)承包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安全生产条件(1)施工现场是否满足安全作业条件;(2)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定期检查和维护;(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通风、排水等设施是否完善;(4)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是否具备相应资质;(2)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4)安全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4. 安全生产事故(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数量和类型;(2)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3)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和责任追究。
五、考核程序1. 考核准备(1)成立安全考核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组成;(2)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安排;(3)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2. 考核实施(1)安全考核小组对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考核内容;(2)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分;(3)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考核结果处理(1)安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承包商进行评级;(2)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工程款支付;(3)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取消其在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格。
承包商安全考核细则(最新)
承包商安全考核细则1.有以下违章的,给予50~500元罚款:1.1进入施工现场、检维修现场及生产区域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下颌带未系的;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正确挂扣安全带的;1.3在进行危险作业时,未穿戴与其相对应的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1.4在动火气割作业时,氧气和乙炔瓶未直立或未加装回火装置的:1.5在用火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临时用电等八大危险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在现场,且不报告,仍在作业的;1.6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作业时,未按规定佩带相关防护用品的;1.7在生产区域、原料罐区、危化品仓库、原料停车场等重点区域,检维修施工结束后,未及时移除工机具,且未清理恢复现场的;1.8机动车辆未按规定正确佩戴阻火器或使用不完好的阻火器,进入生产区域的;1.9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和线路的;1.10施工作业过程中,临时用电的电源线横穿路面未作保护或架空的;架空高度不够(见《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且未悬挂警示标志的;1.11在电焊施工作业过程中,电焊机二次回路线未搭接在所焊物件距作业点最近方位上的;1.12在动火、气割作业时,两个气瓶未挪开或分开间距不符合规定;以及两瓶与动火点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的;(见《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3任意堵塞或侵占在役的消防通道,尚未造成后果的;1.1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持过期作业证进行特种作业的;1.15擅自动用或损坏在役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如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防护栏、绿化带等公司一切财物,未造成后果的;1.16未经批准在禁火区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棚或工具房的;1.17在建筑施工、检维修等高处作业现场任意向下方抛投物件的;下方虽有人监护,但未设定警戒区的;施工结束后,作业时所使用的工机具、爬梯、吊篮等未及时移除至安全位置的;1.18在建筑施工现场、检维修生产现场未执行文明施工规范行为的(如:着装不整、乱扔及制造垃圾等);1.19使用的工、机、具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安全阀等)不齐全、不完好,作业时使用的临时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就投入使用的;1.20使用的电焊机等用电设施没有按一机一闸一漏保规定配置就投入使用的;电源线破损、裸露仍在使用的;1.21承包商在同一项目进行交叉作业时,作业前未签订各承包商之间安全协议的:2.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500一1000元罚款的处理:2.1在吊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的;2.2未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安全、环保措施未落实到位就施工作业的;2.3在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作业许可证、超时作业或擅自涂改作业许可证等其中一项违章行为的;2.4承包商进行工程施工时,没有指定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已指定人员但未持有上岗证的;2.5 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2.6承包商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的或施工质量存在瑕疵的;3.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1000一2000元罚款的处理:3.1在公司内不按指定地点违章吸烟的(待试生产确认后执行),罚款责任人1000元、承包商1000元;3.2用干扰、拒绝、辱骂、威胁等手段阻挠相关负责人及执纪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与执行处罚的;3.3在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前,应办而未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就擅自作业或超出作业范围的;3.4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因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对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的;3.5擅自动用或损坏在役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如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防护栏、绿化带等公司一切财物,造成一定后果的;3.6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或隐患未按时整改的;3.7任意堵塞或侵占在役的消防通道,造成一定后果的;3.8因施工影响生产、安全环保、消防设施等正常或应急使用,且不采取临时措施或不报告的;3.9对发生的各种安全、环保事故(含未遂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
承包商考核细则
承包商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问题性 质
项目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体系运 转不正常,不能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施工质 体系运行 量有局部失控现象
严重
最高扣 除分值
3
实际扣 分
0
2
没有各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职责不明确
一般
1
1
3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到位或与投标文件、合同人 员不符,项目经理没有企业法人授权书
2
0
16
现场仪器设备未达到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不能满 现场检测仪 足施工需要
一般
2
0
17
器配备 未建立仪器设备台账
一般
2
0
18
仪器设备不能提供检定证书或检定日期过期
一般
2
0
19
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验或报验不及时
严重
3
0
20
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原材料复检或检测比例不足 严重
3
3
材料管理
21
未建立材料检测台账或与工程不同步
1
0
48
工程建设部、项目组通报的一般质量问题每项扣 1分,严重质量问题扣2分
一般
2
0
质量通报
49
生产管理部、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查出的质量 问题每项扣2分
一般
2
0
50
质量处罚
处罚通知单处罚金额5000元以下的每份扣2分, 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每份扣3分;
一般
2~3
0
51 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扣
严重
20
0
52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严重 当月不得分
承包商评价管理制度
承包商评价管理制度一、前言承包商作为建筑行业中的重要参与者,其质量、安全和信誉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效果和声誉。
因此,对承包商的评价管理制度尤为重要,本文将围绕承包商评价管理制度展开探讨。
二、评价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对承包商的评价,可以了解到其在之前项目中的表现,对于工程质量的把控能力可以有更直观的了解,从而有助于选择具备良好表现能力的承包商,提高工程的质量。
2. 保障工程安全对承包商的评价不仅可以了解到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表现,还可以了解其在工程安全方面的表现,选择具有较好安全管理能力的承包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3. 维护工程进度和成本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和成本控制能力,对于整个项目的进度和成本影响重大,通过评价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掌握承包商的进度和成本控制能力,有助于保障工程的进度和成本。
4. 优化合作关系通过评价管理制度,可以建立正面的激励机制,激励承包商提升自身能力,为项目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优化合作关系,实现双方的共赢。
三、承包商评价管理制度的内容1. 考核指标的设置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设定相应的承包商评价指标,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指标,以及合作态度、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2. 评价周期的设定对承包商的评价应该定期进行,一般可以按季度或半年度进行评价,确保能够及时了解承包商的绩效,以便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 评价程序的设计评价程序应该包括评价标准的制定、数据的收集、评价结果的分析和总结、评价报告的编制等环节,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客观、公正和全面。
4. 评价结果的运用评价结果应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激励措施的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承包商可以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承包商可以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承包商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改进1. 实施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1 目的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规范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
2 适用范围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安庆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
3 内容3.1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
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
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
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
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3.2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
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
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除外)。
3.3 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3.3.1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
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
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
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
样式详见附件一。
3.4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3.4.1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
承包商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大、复杂,施工工程承包商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因此,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率,有必要对工程施工承包商进行考核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而制定,并要考虑到工程施工承包商的经营实力、专业技能、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信誉记录、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考核指标可包括以下方面:1. 经营实力对工程施工承包商的资信情况、企业规模、财务状况、征信记录等进行评估和考核。
2. 专业技能对承包商的技术能力、资质认定情况、项目经验、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和考核。
3. 安全生产管理对工程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质量管理能力、现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4. 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承包商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5. 信誉记录对工程施工承包商的信誉记录、社会公信力、合作单位对其评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6. 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应该健全并合理。
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 制定考核计划考核单位应当在事先制定考核计划并向承包商公示的基础上,就项目起草考核方案及考核办法。
2. 信息准备考核前,应收集整理与承包商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企业注册信息、信用记录、证书证件等。
同时,还应收集项目资料、安全质量控制文件等。
3. 实地考察考核则采取实地检查配合资料审查的方式进行,对承包商的企业生产经营、专业技能和专项工程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及现场管理情况等进行考察。
4. 资料审查收集有关资料及材料进行审查,认真分析评价工程施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信誉记录等。
5. 考核其他考核结束后应当进行其他,将考核结果及问题反馈给工程施工承包商,并加以督促整改。
承包商管理考核办法.doc
承包商管理考核办法(20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工程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障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以下用承包商概况)。
第三条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承包商,按照**公司及**公司的承包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并追究责任,触犯法律者,将送交执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管理考核原则:以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为结点、总体施工进度为主要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为基准,杜绝违章作业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确保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
以考核为手段,以建设安全文明工地为目标,考核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将在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进行。
第二章考核实施细则第五条工程进度考核(一)工程建设进度总目标考核为工程投运后的一次性考核,****公司对承包商承揽项目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标准: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和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做到工期科学合理,计划协调统一,施工调度得力,进度均衡正点,合理组织工程建设。
努力做到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的协调统一。
(三)关键节点考核:1.1对未按期完成关键节点计划的施工单位考核5000元、监理单位考核3000元。
1.2对未能按期完成建设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后建设节点的施工单位考核1500元、监理单位考核1000元。
1.3特殊原因造成的结点延误,报分公司批准后调整第六条日常进度的考核(一)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总工期、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控制横道图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周计划、月计划),由监理审查、工程项目部组织审批,施工单位综合进度进度计划不能及时编制和无效的,每项考核1000元。
(二)施工单位组织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单位工程进度目标,考核施工单位5000元。
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开发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受控,提高承包商的服务质量。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土建总承包商及水电智能、消防暖通、门窗幕墙等指定专业承包商。
本办法规定了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和评价办法。
3 职责3.1 工程部:负责施工承包商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分析汇报工作。
3.2 开发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录入和考核工作。
负责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汇报工作。
负责协作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
3.3 成本管理部:配合开发项目部完成投资、成本、签证、结算等相关的考核工作。
3.4 服务中心:负责保修考核的工作。
3.5 物业公司:负责保修考核的工作。
配合开发项目部完成交付相关的考核工作。
3.6 监理单位:配合开发项目部完成相关考核工作。
4 考核内容施工承包商考核内容由“开工考核、施工考核、竣工交付考核、保修考核”四块内容组成,换算后满分分别为5分、70分、15分、10分,总分为100分。
4.1 开工考核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考核,根据开工前的相关准备资料、事实记录、现场实际情况等,给出评分。
满分为100分。
考核具体内容有: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是否及时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是否积极配合;夜间施工等环保手续是否及时办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施工预算是否按时编制并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按时提交;图纸自审工作是否及时有效;现场控制点是否交接并做好保护工作;现场的临时用房、厕所等是否搭建并满足需求;现场施工场地是否硬化;机械设备是否及时报验并合格;开工令下达后是否按时开工。
考核工作应于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完成,并报工程部另外存档。
4.2 施工考核施工考核每季度举行一次,每年汇总。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考核,季度考核结果由开发项目部存档,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工程部另外存档。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管理承包商工作流程的制度。
它包括了承包商的考核、审核、监督、管理、培训和奖惩等方面,目的是要确保承包商在企业的工程施工和业务合作中符合企业的要求和标准,保障企业及其客户的利益。
下面是一份简单的承包商管理制度,以供参考。
一、考核1. 承包商的绩效评价应该定期进行,评价的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服务等。
2. 承包商的评价结果应该与承包商的业务合作决策挂钩,评价结果不佳者,企业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调整合作内容、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措施。
3. 关键性承包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以降低风险和提高安全。
二、审核1. 新承包商入选时需对其企业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核,要求承包商拥有与业务结合的实际业绩和技术水平。
2. 对承包商历史以及当前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以确认承包商是否经济稳定,是否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
3. 对承包商经雇佣的员工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核,确定其是否拥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历。
三、监督1. 对承包商进行现场监督,观察其是否遵守工程设计和承包合同条款。
2. 监督承包商是否履行交付时限,如发现违约情况,应及时替换承包商或采取合法措施。
3. 监督承包商培训和使用工具和设备的情况,确保其工程操作和维护保养符合要求和标准。
四、管理1. 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企业概况,合同信息、履行情况,业绩评估、技能培训等重要信息。
2. 定期召开承包商交流、培训、考核工作会议,加强与承包商之间的沟通。
3. 确保企业与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要合法合规,确保商业行为符合企业商业道德的准则。
五、培训1. 对承包商员工,不论是技术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应进行培训。
培训主题可以包括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
2. 向承包商提供适用的培训计划和材料,定期检查培训效果,确保承包商员工的技能水平得到提高。
六、奖惩1. 审查承包商在履行合同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情况,有的放矢地给予奖励,鼓励其保持好的工作表现。
承包商考核和奖励管理规定
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考核和奖励管理规定一、为了做好公司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文明的施工环境,使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得到切实有效地控制而打下稳固的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施工现场。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管理规定》四、HSE检查(一)检查的方式和组织1、承包商的日常检查由承包商的各层次的专职人员进行检查。
承包商必须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促进作业人员自觉提高HSE的意识,有利于自身的HSE 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持续改进。
2、HSE管理部的巡检采用定时巡检制度,由HSE管理部的HSE管理人员每日在现场进行定时、定路线巡检,主要对作业过程的HSE工作进行监督。
3、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检查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HSE管理部主任任组长,HSE管理部等有关人员参加。
每月至少一次,由检查组长确定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分工等检查事项。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HSE管理部抽查或检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检查,承包商的自查可以参照并制定更加详细的检查内容。
1、HSE管理方面必须建立HSE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建立实施HSE工作的有关制度、措施及规定;及时详细地做好各类记录和归档等。
2、施工用电、用水管理方面建立施工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保证施工用电、用水系统的正常、安全,保证系统的施工、防护、配置符合相关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现场照明器材、电源要符合有关规定和作业环境的要求;保证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对用电、用水、排水系统要加强检查、防护和维修,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以供检查等。
3、施工过程专业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保证HSE的各项措施、制度和规定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保证作业人员身体的健康,在一个安全、文明、清洁的环境里工作;要加强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HSE方面的问题等。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为了规范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及日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者提供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
3.1 公司技术设备部(含项目组)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并参预集团招标办组织的招投标;3.2 技术设备部(含项目组)与安全环保部共同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参预集团招标办组织的承包商评价与考核;3.3 安全环保部负责承包商人员入厂前的安全培训;负责对承包商安全员进厂后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催促承包商整改,每月将各承包商情况反馈至集团招标办;3.4 技术设备部(含项目组)负责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安全环保部参预施工方案的审查与落实;3.5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人员、物资、设备和工具的出入厂管理;负责承包商施工现场、临舍的治安管理;3.6 承包商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人员、设施、行为、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4.1.1 技术设备部 (含项目组) 和安全环保部参加集团招标办组织的承包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审查会议,对于安全资质不全、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承包商严禁签订合同。
4.1.2 技术设备部(含项目组)和承包商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者安全协议书,合同中安全条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xx 集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 xx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承包商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施工作业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承包商根据项目的安全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承包商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交 xx 安全环保部审核;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前言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经济效益密切相关。
承包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参与者和责任方,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和顺利完成。
因此,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科学的评估和考核,可以有效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水平和施工质量。
本文详细介绍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以帮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全面、科学、有效的考核和评估。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1. 安全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情况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安全计划,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目标、安全纪律、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考核指标如下:•安全计划是否经过评审并获得批准?•安全计划中的安全目标是否明确,是否能够落实?•安全计划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能够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计划是否按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调整相应的安全措施?2. 安全管理人员的定岗定责和资格证书情况承包商应当有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且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规定。
考核指标如下:•承包商是否设置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了每个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和规定?3.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情况承包商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考核指标如下:•承包商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是否将安全知识传递到从业人员中去?•是否组织过相关的模拟演练,对人员的安全主观能动性和动手能力有何提高?4. 安全生产状况承包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状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考核指标如下:•安全检查是否有专门的检查记录和分析报告?•是否对安全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监督承包商及时改正安全隐患?•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5. 安全文明施工承包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安全标识、工作秩序等方面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施工单位的考核,促使其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追究责任,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水平。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指标,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安全事故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合格率等方面的考核内容,以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
2. 考核周期:规定考核的周期,一般根据项目的工期和施工单位的规模确定,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3. 考核方法:确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包括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文件、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和追究责任的处理,对安全质量管理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限期整改等处理。
5.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能够促使施工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
同时,通过考核和奖惩机制,推动施工单位持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承包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与承包商签订的各类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商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本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设立专门的承包商管理机构,负责承包商的认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承包商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承包商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同时,本单位要为承包商管理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人力资源支持。
第四条本单位严格依法履行对承包商的管理义务,规范承包商行为,维护工程施工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包括承包商的认定、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承包商的认定第六条本单位从正规承包商中选择合作对象,对承包商进行认定。
承包商的认定应当有合法的执照和注册资格,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设备,有良好的工程施工业绩和信誉。
第七条承包商的认定程序分为资格审查、企业评审、考核评价等环节。
承包商认定程序应当公开、公平、透明、规范。
第八条在承包商的认定中,应当注重承包商的信誉度、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
对于违法违规的承包商,不得认定为合作对象。
第九条承包商在认定有效期内,如果有不良行为或者业绩不佳的情况,本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的合同关系,甚至取消其认定资格。
第十条本单位有权对承包商的认定做出调整,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三章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承包商在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范围内享有承包商的权利。
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保质保量保时限。
第十二条承包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系统的顺利施工。
第十三条承包商应当配合本单位进行工程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必要时,应当配合完成相关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承包商在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责任范围,限制和免责事项等内容,避免纠纷和争议。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和承包商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过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包商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1. 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 对承包商进行安全审查和资质认证;- 监督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工程管理部门:- 负责承包商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监督承包商施工进度和质量。
3. 承包商:- 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管理要求1. 资质审查:- 承包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施工方案:- 承包商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方案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 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通道;-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 安全培训:- 承包商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
五、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 承包商的资质和人员配置;-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频率和原因分析;- 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
2. 考核方式:-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
3. 考核结果:- 对考核合格的承包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下一轮招投标中给予优先考虑; - 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其在公司承接项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适应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与承包商的协作,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施工服务的所有承包商。
3编制依据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
3.1公司原《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4管理原则3.1分区管理原则。
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属地单位要进行监督管理。
3.2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3.3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
“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
“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4.4加强承包商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承包商、施工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的有关资质和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评估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4.5引进主管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各级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单位要进行安全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界区施工,并妥善保存承包商培训教育记录、试卷,以备后查。
4.6落实安全管理责任4.6.1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属地单位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
4.7.2工程属地单位要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资产分公司)和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股份分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资源市场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受控,提高承包商的服务质量。
2 范围本程序适应于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所属单位,以及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承包商。
本程序规定了承包商准入、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和评价办法。
3 职责3.1 工程施工主管部门3.1.1 编制《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3.1.2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录入和考核工作。
3.1.3 负责组织对新准入的承包商资质进行评价。
3.1.4 负责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情况的考核。
3.1.5 负责对承包商施工项目现场检查、管理、监督。
3.1.6 负责编制月度工程管理简报。
3.2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3.2.1 审核承包商的HSE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HSE管理体系。
3.2.2 负责组织承包商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3.2.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
3.2.4 负责对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HSE业绩等情况的考核。
3.2.5 负责与承包商签定HSE协议。
3.3 监察部负责对承包商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3.4 岗检岗位所在部门及节能现场管理负责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现场文明施工规格化、节能降耗等综合管理进行考核。
3.5 审计处3.5.1 负责对承包商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3.6 质监站3.6.1 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受理工作。
3.6.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3.6.3 负责施工材料检验的受理和检验。
3.7 计划部门、造价站3.7.1 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3.7.2 负责投资完成情况的考核。
3.7.3 负责结算编制资料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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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资产分公司)和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股份分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资源市场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受控,提高承包商的服务质量。
2 范围本程序适应于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所属单位,以及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承包商。
本程序规定了承包商准入、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和评价办法。
3 职责3.1 工程施工主管部门3.1.1 编制《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3.1.2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录入和考核工作。
3.1.3 负责组织对新准入的承包商资质进行评价。
3.1.4 负责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情况的考核。
3.1.5 负责对承包商施工项目现场检查、管理、监督。
3.1.6 负责编制月度工程管理简报。
3.2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3.2.1 审核承包商的HSE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HSE管理体系。
3.2.2 负责组织承包商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3.2.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
3.2.4 负责对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HSE业绩等情况的考核。
3.2.5 负责与承包商签定HSE协议。
3.3 监察部负责对承包商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3.4 岗检岗位所在部门及节能现场管理负责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现场文明施工规格化、节能降耗等综合管理进行考核。
3.5 审计处3.5.1 负责对承包商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3.5.2负责投资结算的及时性、真实性的考核。
3.6 质监站3.6.1 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受理工作。
3.6.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3.6.3 负责施工材料检验的受理和检验。
3.7 计划部门、造价站3.7.1 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3.7.2 负责投资完成情况的考核。
3.7.3 负责结算编制资料的考核。
3.7.4 负责结算资料送审时间的考核。
3.8 监理公司3.8.1 按照授权对承包商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考核。
3.8.2 按照授权负责对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经济签证和隐蔽工程签证的时间和质量进行考核。
3.9 项目所在单位3. 9.1 负责对承包商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环保、HSE 等情况的考核。
3. 9.2 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3.10 承包商3. 10.1 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受控。
3. 10.2 遵守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的各项相关管理规定。
4 规定4.1 承包商准入的基本条件4.1.1 进入工程施工主管部门注册名录的承包商,原则上应有二级(含二级)以上的相应资质。
4.1.2 业绩好,信誉度高,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强。
4.1.3 团队意识强,具有合格的、符合安全规范的劳动保护装备。
4.1.4 建立并有效运行HSE管理体系,取得HSE资格证书。
4.1.5 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和文件体系)。
4.1.6 没有发生过报公司级以上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保事故。
4.2 承包商的准入4.2.1 工程施工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单位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化要求,推荐承包商。
4.2.2 按工程施工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标准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价和录用。
4.2.3 编入长岭工程施工合作承包商或协作承包商名录。
4.3 承包商的管理4.3.1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权依据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施工的承包商进行管理。
4.3.2 合作承包商的定义: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承揽项目两年以上,通过承包商资质审查和HSE体系审查合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的施工承包商。
4.3.3 协作承包商的定义: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化的特点选择的承包商。
4.3.4 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承揽项目的承包商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
4.3.5 特殊情况需分包时,必须经工程施工主管部门同意(≥30万元的工程项目还需经公司主管经理同意),并填报工程分包审批表,办理工程分包审批手续。
分包合同应在签订后的一周内报工程施工主管部门备案。
4.3.6 承包商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其分包商名册报工程施工主管部门备案,有变更则每月底前报工程施工主管部门。
4.3.7 承包商应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
4.4 分包商的管理4.4.1 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施工的分包商,必须具有与承揽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且必须是在工程施工主管部门备案的分包商。
4.4.2 分包商对承接的项目不得再分包。
4.4.3 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分包商有权直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对总承包商的考核。
4.5 检查与考核4.5.1 对承包商评价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综合”五个类别,每个类别满分为100分,考核职责划分如下:4.5.1.1 HSE考核由安全环保部门、监理公司、项目所在单位负责。
年度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按照月度扣分标准考核,并在全年总评分中直接扣减。
涉及HSE的罚款,从承包商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5.1.2 质量考核由工程施工主管部门、监理公司、质监站、项目所在单位负责。
年度质量大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质量问题的整改由质监站按照月度扣分标准考核,在全年总评分中直接扣减。
4.5.1.3 进度考核由工施工主管部门、监理公司、项目所在单位负责。
4.5.1.4 投资考核由计划部门、工程施工主管部门、审计处、造价站、项目所在单位负责。
4.5.1.5 综合考核由岗检岗位所在部门及节能现场管理负责部门、工程施工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负责。
4.5.1.6 各部门和单位只对当月有工程项目和维修项目的承包商进行考核。
4.5.2 项目所在单位考核由设备(或工程)方面的主管领导负责,各单位要明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综合五个类别检查考核的责任者。
其他考核单位应明确所负责类别的检查考核的责任者。
检查可联合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
检查频次所在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有关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
检查结果当月进行累计。
4.5.3 检查发现问题时,按《施工承包商考核细则》(见附件1)进行考核并及时填写《考核通知单》(见附表2),考核通知单需经检查者和单位主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在48小时之内下达被考核承包商,经被考核承包商签收后保留好该通知单。
4.5.4 各考核单位每月按《施工承包商月度考核统计表》(见附表1)对当月考核情况进行统计,若得分值为负数时按负数计。
统计表须经检查者、单位主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字。
每月20日前,各考核单位将考核通知单和承包商月度考核统计表交工程部。
4.5.5 工程部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分类统计,统计时不设权重。
若多个部门(单位)对同一时点的同一问题进行了考核,则取其算术平均值进行统计。
4.5. 6 工程部根据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对承包商当月得分按考核分类分别累加,即为承包商当月得分,按得分高低分别对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进行排序,在月度工程例会上讲评,并在月度工程管理简报上公布。
年底将承包商每月得分累加除以累计次数,并计扣质量大检查和安全大检查考核结果后即为承包商全年得分,按分数高低分别对内部单位和外部单位进行排序,并在年度最后一次工程例会上公布得分、排序。
4.6 评价和兑现4.6.1 工程施工承包商按照年度考核评价,年底兑现。
每年的考核结果经承包商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按4.6.2~4.6.10进行奖罚。
4.6.2 考核排名结果将作为年底评选优秀施工承包商、优秀HSE 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招标评标时业绩、信誉评分的重要依据。
4.6.3 内部承包商排在最后一位但全年得分在450分以上(含450分),则免于处罚。
4.6.4 内部承包商排在最后一位且全年得分在450分以下(不含450分),则该承包商在第二年的各工程项目结算时,将施工费(按工程施工主管部门结算价格,扣除主材)下浮10-20%,但累计下浮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6.5内部承包商全年得分在350分以下(不含350分),在第二年的各工程项目结算时,除最后一位承包商仍按4.5.2条款考核外,其余承包商无论排名先后,均将施工费(按工程施工主管部门结算价格,扣除主材)下浮10-20%,但累计下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6.6 外部承包商排在最后一位但全年得分在450分以上(含450分),则免于处罚。
4.6.7 外部承包商排在最后一位且全年得分在450分以下(不含450分),则该承包商第二年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停止承揽工程项目一年,该承包商由合作承包商降为协作承包商。
4.6.8 外部承包商全年得分在350分以下(不含350分),除最后一位承包商第二年在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停止承揽工程项目一年以外,其他承包商无论排名先后,均由合作承包商降为协作承包商,在第二年的各工程项目结算时,均将施工费(按工程施工主管部门结算价格,扣除主材)下浮25-30%,但累计下浮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6.9 实行黄牌(警告)、红牌(除名或停业整顿)考核制。
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黄牌、红牌考核细则》(见附件2),及时对出现《黄牌、红牌考核细则》中涉及的问题的施工承包商出示黄牌和红牌。
当年HSE方面累计被出示三次黄牌或工程质量方面累计被出示二次黄牌的承包商即按红牌处理。
被出示红牌后,外部承包商将被从合作承包商名单中除名,且今后不得再进入合作承包商及协作承包商名单中;内部承包商需停业整顿,并写出书面检查,由公司进行处理后视情况再安排业务。
黄牌、红牌考核结果按4.5.3通知施工承包商。
4.6.10 对于在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商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则外部承包商应从工程施工主管部门的合作承包商或协作承包商中予以除名;内部承包商暂停止工程业务,按公司对承包商的处理意见办理。
5 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王妙云副组长:卢时述成员:陈辉华柳建平刘巍李祥寿何志祥张利平任继泉彭志刚龙伟灿司马剑牟克云刘立文袁河清、徐芳李燕波方小平工作小组:组长:柳建平副组长:刘巍成员:戴小件陈庸君符国清马湘平陆爱昌陈辉张子龙袁牧王余新白明徐达周文昌6 附件6.1 附件1:《施工承包商考核细则》6.2 附件2:《黄牌、红牌考核细则》7 相关文件7.1 《修理工程管理标准》7.2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7.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7.4《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7.5《承包商安全施工禁令》7.6《承包商管理控制程序》7.7《工程造价管理标准》8 记录8.1附表1:《施工承包商月度考核统计表》8.2附表2:《考核通知单》9 附加说明本程序修改由工程部和机动处提出并归口本程序起草部门:工程部、机动处本程序起草人:戴小件符国清本程序审核人:卢时述陈辉华柳建平本程序批准人:王妙云本程序执行日期: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的考核,不替代国家、行业、公司其它标准、制度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