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存在问题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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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存在问题及处理
(发稿时间:2007-5-28 阅读次数:605)
沉降观测是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乃至使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作,也是技术资料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它不仅关系到建筑质量,更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但在我们日常施工或使用中,却往往被忽视。现就沉降观测存在问题和处理作一浅析。
一、当前建筑施工中沉降观测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施工中对沉降观测的认识,一般都不够重视,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一是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上没有沉降观测方面的要求或明确的图示标注;二是观测点的设置不符合规定;三是观测的时间不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二、如何做好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1.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正确合理
(1)砖墙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应沿墙的长度每隔8米至10米设置一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转角处、纵墙与横墙的交接处及纵墙与横墙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缝两侧。当建筑物宽度大于1米时,内墙也应在适当位置设观测点。
(2)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每个桩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3)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和基础周边位置。
(4)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两边应设置。
(5)埋入墙体的观测点,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毫米的不锈钢等不容易锈的材料,一般埋人深度不小于12厘米,外端要有90°弯钩弯上,并稍离墙体,以便于置尺测量。目前市场上有定制的专用观测点,比较理想。
2.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要符合要求
首先,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一般对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和4层及以上的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第一次观测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进行,然后在第三层观测一次,三层以上时各层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一次。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每二层观测一次,竣工后再观测一次。特别是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一般工程竣工和投入使用后,仍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观测。
3.水准点的确定要稳妥
水准点是对各观测点沉降的基准点,一定要选定相对固定的稳定的其他建筑物、岩基等适当部位,一般不少于2个。
4.承担沉降观测的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开发商在建(构)筑物沉降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工作,并建立档案。如沉降量超过规范和设计要求,则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只有这样,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才能为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