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小学教师职称新规4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推荐名额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

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正高级教师比例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适当

调整”的要求,确定2019年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为30名。结合各地区、省直教育机构专任高级教师在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所占的比例,按照1:1.5的差额确定45名推荐数额,实

行总量控制。其中西宁市13名,海东市10名,海南州4名,海西州4名,海北州3名,黄

南州3名,果洛州3名,玉树州3名,省直教育机构2名。

各市州、省直教育机构推荐数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推荐名额,超过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按照

国家关于“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的要求,各

市州、省直教育机构结合实际,在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时,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

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也不得超过30%”,同时适当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牧区教师的倾斜力度。

六、申报材料的准备

(一)申报人员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式2份。

2.《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用A3纸打印 1份要装入个人申报材料袋内,其余

装订成册后逐级提交。

3.《青海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式4份,纸质表格分别提

交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2份)并报送电子版。

4.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及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著、专著、论文、业绩、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无需复印)。毕业证书及各类证书取得时

间截止2019年11月30日。

5.2002届以后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申报职称时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由所在单位(学校)确认盖章后提交。2002届以前的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的,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二)学校(单位)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拟晋升职称人员师德及教学水平考核表》(附件4)一式1份(装入个人申报材料袋内)。

2.《青海省拟晋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情况公示一览表》(附件3)1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