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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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纪律,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内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个工作日均进行考勤登记,严禁迟到、早退现象。
2、遇校园内有重大活动时,未按规定到岗者,每次处罚100元。
3、遇有突发事件,通知后不到岗或中途离岗者,每次处罚200元。
二、请假制度
1、因事需请假,必须手续齐全且提前半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假条备案方可离岗。
2、严禁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请假未准擅离岗位者按旷职论处。
3、旷职及病事假处理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三、值班与巡逻制度
1、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任务是:传接电话、做好记录、负责收发、管好大门等。
3、巡逻时应当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实行
巡逻报告制,全权负责校内外安全工作。
四、责任追究制度
值班或巡逻人员擅离岗位,玩忽职守以致发生财产损失或学生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实行责任追究。
1、财产损失或学生伤害在500元以内,处罚当班责任人200元;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罚300元;损失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500元。
2、对于多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追究方式为末位淘汰制,即:停岗、减薪、停薪。
3、淘汰基本条件是:
①一个月累计旷职5天者。
②因失职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在5000元以上者。
③因工作严重失误而导致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
五、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内保人员岗位职责
1、在学校保卫处的领导下,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2、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关校门,在校师生不到放学时间,不准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须持有关人员签署的请假条方可放行,并将假条整理归档。
3、严禁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对外来人员应主动问明事由,正常来访需先登记,再放行。若遇有形迹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4、按规定时间开关路灯。
5、每天必须到教学区和生活区巡视三次以上,特别是晚间。
6、早班负责打扫内保室及大门口周围卫生一次。
7、对家长接送孩子进出大门,实行家校接送卡制度,接送卡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印制并发放。
8、上课期间严禁家长进入教室,对家长送来的物品要进行如实登记,并在下课后通知相关人员领取。
9、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