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察执法发展历程与挑战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监察执法成为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提出一些应对措施。
1. 资源短缺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资源短缺的问题。
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环保投入遭遇难题,环保部门的经费、人员和设备等资源均存在一定的短缺。
这就给环境监察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环保部门很难充分发挥其监察执法的效能。
这也直接影响了环境监察执法的效果和质量。
2. 新技术应用难度大随着科技的发展,新技术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得到广泛应用。
新技术的应用也给环境监察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为新技术的应用需要专业人才,而在当前环保部门的岗位中存在着人才匮乏的问题。
这就使得新技术的应用难度大,难以发挥其在环境监察执法中的作用。
3. 执法对象多样性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对的执法对象呈多样化的趋势。
除了传统的工业企业外,还涉及到新兴产业、城乡居民等。
这就给环境监察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为针对不同类型的执法对象,需要采取不同的执法方式和手段,也需要具备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1. 加强监察力度在新常态下,加强监察力度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之一。
要加大监察执法的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法。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震慑违法行为,维护环境秩序。
2. 健全法制建设在新常态下,健全法制建设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之一。
要完善环境监察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够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察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推动技术创新在新常态下,推动技术创新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之一。
要积极推动环境监察执法中的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手段,提高监察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4. 强化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在新常态下,强化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之一。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也面临着一些难点和重点。
本文将从环境监察执法的背景、难点和重点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我们需要了解环境监察执法的背景。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资源消耗加剧、能源消耗增加,环境污染问题逐渐突出;二是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相对滞后,法律法规的执行缺乏力度,对环境犯罪的追究不力;三是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提高。
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监察执法的公众压力也相应增加。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违法行为的多样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违法行为层出不穷,违法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环境违法行为涉及的行业广泛,种类繁多,涉及面较大,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执法部门的资源不足。
执法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相对有限,往往难以满足执法工作的需求;三是环境监察执法的权力制约。
监察执法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往往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和制约,难以积极主动地展开执法活动。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点行业的监督。
重点行业是环境污染重点排放的行业,也是环境犯罪发生的高发领域,对这些行业进行监督执法显得尤为重要;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
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是指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对这些区域进行监察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三是环境监察执法的协同作战。
环境监察执法需要多部门、多方面的合作,协同作战能够更好地发挥各方的优势,提高执法工作的效果。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一些难点和重点。
环境违法行为的多样性、执法部门资源不足以及权力制约等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而重点行业的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和协同作战则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
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研究
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研究1. 引言1.1 我国环境监察现状我国环境监察是指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活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监察力度不够。
一些企业违法排放、违规施工等问题存在,但监察部门的人力、物力不足,监察频率和全面性有限。
监察技术手段相对落后。
随着科技的进步,环境监察需要借助先进技术手段来实现更加精准和高效的监管,但我国在监察技术方面还有待提升。
监察队伍建设不够完善。
环境监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队伍的建设也亟待加强。
监察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一些违法企业能够逃避监察执法,执法力度不够,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
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察力度,提升监察技术手段,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监察执法力度,以及加强监察数据管理,为完善我国环境监察制度打下基础。
1.2 存在的问题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监察力度不够:目前我国环境监察力度仍然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对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导致环境污染问题难以有效解决。
2.监察技术手段不足:部分地方环境监察机构在监察过程中还依赖传统的手段,缺乏先进的监察技术,无法及时准确发现环境问题。
3.监察队伍建设不足:环境监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监察人员,影响了监察工作的开展。
4.监察执法力度不足:部分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不力,导致环境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5.监察数据管理不规范:部分地方环境监察机构对监察数据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察数据分析和利用,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2. 正文2.1 加强环境监察力度加强环境监察力度是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的关键步骤之一。
在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的情况下,加强监察力度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环境保护。
中国环境法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环境法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环境法的演变与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在那个时期,中国正经历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阶段。
然而,这种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恶化。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地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面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意识到环境法律的重要性,开始了环境法的研究和制定。
此外,中国还开展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的创新。
1998年,中国推行了全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要求各级政府确定环境质量目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3年,中国启动了环境保护责任制试点,将环境保护责任划分给各级政府和企业。
此外,中国还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治理基金等制度。
然而,中国环境法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环境执法力度不够,违法行为监管不严。
虽然中国已经建立了环境执法部门和监测体系,但执法标准和执法力度不够统一,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严厉。
其次,环境法的执行和司法保障有待提高。
由于环境执法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不足,环境法的执行效果不够理想。
此外,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机会和渠道有限,导致民众对环境法律的知情和参与程度较低。
综上所述,中国环境法的演变与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从20世纪50年代的初步探索到20世纪70年代的法制建设,再到近年来的法律修订和创新,中国环境法逐渐完善和健全。
然而,环境法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加强环境法律的执行和监管,推进环境法的进一步发展。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愈加突出,环境保护迫切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执法。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难点和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环境监管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职责分散,个别环保部门监管能力不足,对企业环保投入不足等。
加之环保投诉举报机制不畅通,企业违法成本低,导致环境破坏现象屡屡发生。
因此,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设计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机构的执法效能和水平,实现环保执法科学化和规范化,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也是难点。
二、环保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环保执法人员是环保执法工作的基本力量,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水平的高低。
目前我国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普遍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知识储备不足、业务水平偏低等问题时有发生。
新常态下,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素质,成为重点。
三、违法输污者与监管部门的矛盾违法排放、污染环境的企业与环保监管部门之间经常发生矛盾。
如果环保监管部门不具备足够的执法权威和执法手段,则难以有效地控制违法企业。
但如果监管部门执法过于严厉,则可能引发企业产业撤离等问题。
因此,如何更好地平衡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协调违法输污者与监管部门的利益关系,仍是目前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之一。
四、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不足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技术手段也是环境监察执法中的难点之一。
目前在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上还存在技术不成熟、技术难度大等问题。
建立更加完善的环保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治理污染的技术和工程设计水平,成为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
以上即是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难点和重点,只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平衡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治理污染的技术和工程设计水平等,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的环境和生态。
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研究
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环境监察在我国的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环境监察的实践中,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监察手段和手段不够多样化,监察手段和手段的单一性。
我国环境监察的手段主要依赖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尽管法律法规在环境监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单一手段和手段的不足意味着监察的力度和灵活性不足。
需要在环境监察中引入更多的先进技术和手段,例如遥感技术、大数据分析等,以提升监察的效果和效率。
环境监察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监察资源不足。
环境监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然而目前我国环境监察资源的不足往往导致监察覆盖范围的不足及监察效果的不佳。
加大对环境监察资源的投入,提升监察的力度和水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环境监察中还存在着监察主体的职责不清晰和协调不畅等问题。
环境监察工作牵扯多个部门和单位,而这些部门和单位之间存在着协调不畅的情况。
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监察协调机制,明确各监察主体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合作,提升监察的效果和影响力。
环境监察中也存在着监察数据的收集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环境监察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然而目前监察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尚不够规范。
需要加强对监察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环境监察数据平台,以提升监察数据的质量和有效性。
在完善环境监察的我们也需要关注监察的人才队伍建设。
环境监察涉及多个专业领域,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人才。
然而现实中监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够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需要加大对环境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环境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摘要】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诸多难点与重点。
在法律法规不完善、技术手段滞后、监察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难点中,需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重点措施来应对。
难点与重点的分析对于解决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生态环境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展望未来,应该继续加大监察力度,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新常态、难点、重点、法律法规、技术手段、监察执法人员、素质、重点领域、企业主体责任、处罚力度、发展方向、意义、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环境监察执法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在新常态下面临着诸多难点和挑战。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技术手段的滞后以及监察执法人员素质的提升等问题成为制约环境监察执法效果的主要因素。
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也要更加注重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的工作。
针对这些问题,深入分析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展望未来,应该加强立法、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环境保护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1.2 研究意义环境监察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而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
对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进行深入分析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通过分析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可以帮助相关部门了解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针对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可以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通过分析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等重点,可以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提供指导和方向,确保监察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进行研究,有助于提升环境治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一些新的难点和重点。
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下面主要从立法保障、权力体制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分析环境监察执法的新难点和重点。
立法保障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之一。
环境监察执法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加强了环境监察执法的力度和规范性。
环境保护法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例如罚款金额偏低、处罚措施不够有效等,这对于环境监察执法的实际效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和完善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重点。
权力体制改革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之一。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将执法职责从环保部门调整到环保监察机构,这就涉及到权力划分和责任界定等问题。
权力划分清晰、责任界定明确是环境监察执法的基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不同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冲突,监察机构执法权力不够独立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化改革,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明确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事中事后监管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之一。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和效果。
当前,环境监察执法往往侧重于事中监管,即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治。
对于一些环境污染事故和违法行为的事后监管相对不足。
加强事后监管需要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污染行为的追责和处罚力度,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察执法机构的监管能力。
信息技术应用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之一。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便利度。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监测和监察信息平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技术不足和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监察执法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提升监察执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国实施了严格的环境监察执法制度。
在新的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一些难点和重点问题。
一、难点分析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我国经济发展仍然是我国当前的首要任务,而环境保护需要理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关系。
如何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之一。
2.地方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复杂性:在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复杂,一些企业往往与地方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地方政府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可能面临着利益和地方发展的考虑,容易对企业采取宽松态度,从而影响了环境监察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技术和人力资源的不足:由于环境监察执法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目前在许多地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仍然不高,技术手段不完善,这给环境监察执法的效果和有效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重点分析1.严格执法与法治化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执法震慑,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的法治化建设。
2.加强执法机构建设与人才培养:加大对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的建设投入,完善监察执法体系,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水平,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技术手段和手段的创新和应用。
3.强化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环境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加强跨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企业和公众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推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4.提高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对环境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形成社会和公众共治的局面。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诸多难点与挑战。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新的难点和重点任务,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难点分析:1. 跨部门协调难度增加:环境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环境监察执法需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合作,但由于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跨部门协调难度增加,影响了环境监察执法的效果。
2. 跨地区执法难度加大:环境问题跨地区传输和影响,需要跨地区执法,但不同地区之间法律体系和执法标准存在差异,执法难度加大。
环境问题的责任链条比较长,涉及到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等多个部门的协同执法,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3. 隐蔽性和复杂性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环境违法行为采用了新的手段和技术,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增加。
通过网络销售违禁品,或者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非法砂石开采等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打击。
4. 法律法规较为滞后: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
一些旧的环境执法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需要,对执法带来了困难。
二、重点分析:1. 重点关注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
在新常态下,应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2. 重点加强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要任务,包括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应加强对非法采矿、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并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刑事打击力度。
3. 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涉及较大影响、危害较大、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要加强对环境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4. 重点加强企业监管:要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环境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企业加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使企业从源头上降低环境污染排放。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一些难点和重点任务,需要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地区执法合作,关注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企业监管,推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新常态,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着许多新的难点和重点。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难点一:全面、深入开展监察执法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全面、深入地开展。
然而,环境违法行为种类繁多,监察执法调查难度大。
而且,一些重要环境领域对监察执法要求高,例如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
此外,一些涉及国家机密的企业,往往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掩盖环境问题,从而给监察执法带来极大的困难。
(二)难点二:法律法规滞后、不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繁杂,一些规定也存在滞后和不完善的情况,影响了监察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例如,针对某些新型污染物的监管还没有很好地切入,环保税等相关政策仍在制定当中,处理处罚措施还比较缺乏等。
(三)难点三:缺乏督查评估机制在新常态下,缺乏科学的督查评估机制,很难对督查组的工作成果和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容易造成监察执法中运用的惩罚性手段难以有效实施,执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也将受到损害。
(一)重点一:强化目标管理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通过制定更为具体、可操作性的目标,推动各个环节做出更明确的行动。
例如,建设重点区域、企业和行业统一的环保行动计划,落实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措施,加强企业自行监督和公示等措施。
同时,制定监察执法目标和计划,按照立案、调查、处罚的程序逐一筛查并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整个流程中的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确保完善的执法制度得以充分发挥作用。
(二)重点二:加强宣传教育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环保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例如,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环保知识,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三)重点三:强化监管设施建设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通过强化监管设施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和工作效率。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凸显,环境监察执法正面临着新常态下的一系列难点和重点。
本文将从环境监察执法的背景、难点和重点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环境监察执法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要求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新常态下,中国政府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环境保护成为我国发展的重点。
为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中国于2018年设立了国家生态环境部,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二、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1. 复杂多样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常态下,环境违法行为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
除了传统的污染行为外,还涉及到非法排放、非法废弃物处理、环境资源非法占用等问题。
这些违法行为涉及广泛,形式多样,对于执法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不同地区差异巨大中国地域广阔,地区之间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一些地方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监察执法任务繁重,而一些地方环境相对较好,执法任务相对轻。
如何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环境监察执法计划,是一个难点。
3. 执法培训和队伍建设问题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对相关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需要掌握环境科学、法律法规等知识。
目前一些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知识仍存在不足。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1. 强化环境治理与综合执法环境监察执法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治理和防控,实行综合执法,形成多部门、多层级的监管体系。
2. 强化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支持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需要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办案效率和精确度。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环境监察执法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管精准化,提升执法质量和效果。
3. 加强公众参与与舆情引导环境监察执法要主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环境监督,实现公众参与。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为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中国政府不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环保执法。
而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也面临着很多难点和重点。
一、难点分析1. 数据获取和分析难度大环境监察执法需要通过大量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环境状况。
然而,由于企业数据的复杂性和难以获取,监察执法部门面临着数据获取和分析的难题。
此外,如果没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技术支持,数据的分析和解读也可能错误。
2. 惩罚力度难以衡量在过去,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行为常常被忽视或被轻判,然而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
监管部门需要根据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但是,如果处罚力度过于严厉,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失业率的增加。
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得监管部门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
3. 技术难度较高现代社会,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在环保技术方面对绿色科技需求越来越高。
尽管环境监管的技术手段不断改进,但是会执法人员还是会遇到一些技术难题。
例如,企业使用的环保设备性能不够完善,导致破坏和污染的难以控制;技术力量和设备的成本也可能超出科技部门能力范围,影响政策执行。
1. 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尽管国家正在加大环保力度,但是因为环境问题非常复杂,有时工作人员可能会错过一些企业的破坏或污染行为。
如果污染事件发生了,监察执法部门必须对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针对污染事件,监管部门应该实施更加严格的制度和规定,并建立更为完善的监测系统,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2. 整合资源和信息现代社会有着很多信息,有些环保信息可能非常有价值。
例如,企业的环保报告和排放数据等等。
监管部门应该通过整合和分析这些信息,更好地监控企业的环保情况,加强环境保护的力度。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考虑并实施智能环保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3. 强化执法力度通过加强监控,监管部门可以了解企业的环保状况,如果发现企业的破坏和污染行为,必须对其进行严厉的执法。
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与探索全
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与探索全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与探索全文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与探索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识到环境保护的紧迫性,从而开始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
一、建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环境保护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1979年,中国第一部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
此后,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渐健全起来,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二、推行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为了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我国积极推行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我国不断升级和优化火电、钢铁等工业领域的排放标准,推广低排放和清洁能源。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我国加大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了污水的处理效率。
此外,我国还大力发展环境监测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等,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为了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我国加强了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
环保部门成立了专业的环境执法队伍,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我国积极推行环境效益评估制度,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评价,确保其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战略,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
在生态保护方面,我国加强了天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推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国家生态安全。
在生态修复方面,我国大力实施荒漠化、水土流失等项目,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
五、积极参与全球环保合作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保合作,承担国际环保责任。
我国参与了多个国际环保组织,共同制定了一系列国际环保规范和标准。
此外,我国还与多个国家签署了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共同促进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丰富多样,并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环境保护仍面临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以实现生态环境的良好可持续发展。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难点。
这些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环境监察执法力量不足。
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大量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但目前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不足,且专业素质也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给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环境监察执法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环境监察执法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条文模糊的情况。
这给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给企业和个人搞笑了一些法律漏洞。
三、环境监察执法难度大。
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也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化。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需要面对假冒监管部门、数据造假、隐蔽作业等一系列手段,进行现场取证和执法操作。
这些难点给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四、环境执法难以形成震慑。
由于环境监察执法力量不足和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一些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严厉的处罚。
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环境执法的制裁心存侥幸,不敢轻易改变违规行为。
这也影响了环境监察执法的效果。
在面对以上难点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重点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分析。
一、完善环境监察执法体制。
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量的投入,培养一批专业素质过硬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完善环境监察执法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与相关国际法律法规的对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持。
随着科技的发展,环境监察执法需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和技术来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利用遥感技术、无人机和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监测和取证。
加强环境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提高环境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的宣传和宣讲工作。
加强对企业和个人宣传环境监察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大家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形成对环境执法的共识和支持。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和研究,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水平。
本文将就基于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进行分析。
1. 复杂的环境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环境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各种污染源的分散排放、不同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多种污染物,都给环境监察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如何有效监测各种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如何准确识别和追踪各种环境污染物,都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提高监察执法的准确性和效率。
2. 产业转型升级随着新常态的来临,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一方面,有些传统产业由于技术陈旧和环保压力,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也给环境监察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新兴产业的环境影响评估、新型污染物的监测等问题,都需要及时跟进和应对。
3. 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更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监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需要通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实践操作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这对于改善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
4. 信息采集和共享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信息采集和共享已经成为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
由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信息的采集和共享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更好地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支持和保障。
1. 重点行业和领域在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应当放在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和领域,尤其是钢铁、煤炭、化工、电力等重化工业领域;以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
通过对这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察执法,可以有效地降低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风险。
环境监管执 法中存在哪些挑战
环境监管执法中存在哪些挑战《环境监管执法中存在哪些挑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实际的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挑战,这些挑战严重制约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首先,法律法规不完善是环境监管执法中的一大难题。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在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或规定不够明确的情况。
例如,对于一些新兴的环境问题,如电子垃圾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导致执法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外,一些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和不协调之处,使得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感到困惑,影响了执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执法力量不足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大量的专业执法人员。
但目前,许多地区的环境执法队伍规模较小,人员配备不足。
而且,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环保知识和执法技能,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违法问题。
同时,由于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不高,环境执法岗位的吸引力有限,难以留住优秀的人才,进一步削弱了执法力量。
环境监管执法的技术手段相对落后。
在监测环境污染方面,一些地区的监测设备老化、精度不高,难以准确获取环境质量数据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而且,现有的监测技术和方法难以覆盖所有的污染源和环境要素,存在监测盲区。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环境监管执法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还不够完善,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导致执法效率低下。
地方保护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监管执法的正常进行。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对一些污染企业采取包庇纵容的态度,甚至干预环境执法部门的正常执法工作。
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放得过低,引进了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给当地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考核官员政绩时,过于看重经济指标,而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
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对策思考
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对策思考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对于环境方面的保护更加重视,环境监察也是不容放松的一个地方。
政府在环境监察方面已经加大了力度,并制定了一系列治理防范措施,可是,当把这些计划和制度在现实中施用时,却遇到了很多问题。
这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执法部门还没有全面的贯彻这些制度和方针。
这篇文章对我国在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环境状况,针对不同的执法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现实困境;对策一、我国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现实困境当代中国,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进度加快,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而我国在环境监察执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
经过分析,主要的困境有以下两个方面。
1.1. 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不强。
监察执法是环境监察中关键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质量。
但是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的力度和能力明显有待提高。
一些地区对于环境监察执法还不能够充分的重视,包括执法工作的内容,在执法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测勘察也是采取随意的态度,只是一些表面工程。
在所管区域内的废水,污染性气体,以及噪声的每日监察的次数也很少,执法力度大大削弱。
在人员分配方面,也存在很多的弊端,尤其是地方性区域分部不均匀,有的地方过多,造成冗余,有的地方太少,以至于无法完成正常的任务,从而导致监察力度与效率下降。
1.2. 工作人员环境监察意识不强由于我国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的时间比较短,当前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人员,所接受的培训和教育力度都不够,以至于切实执法的工作人员的环境监察执法意识,综合素质水平,以及执法手段都存在很多不足,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不高,非常有可能会为了降低自己的工作量而把监察执法看成是一项表面任务,采用得过且过的态度去执法,这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落实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配合执法的相关人员在环境监察过程中的表现也欠佳,人民群众对于环境监察意识及环保意识也有待提高,这也是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与应对摘要:环境监察工作作为我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核心环节,加强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有效落实已然成为当前推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因此,我国相关环保部门应当提高对环保监察工作的重视,加强对现代化先进技术的引进,在保障我国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全面发挥环境监察工作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有效防治,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稳步发展。
本文主要分析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关键词:环境监察;环境保护;作用引言伴随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亦是日趋严重,给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带来巨大的挑战。
根据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现状来看,不仅仅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同时还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预防。
我国的环境监察工作是推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落实我国环保措施的重要途径,想要切实实现我国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应当加强我国环保监察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环保监察工作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友好发展。
1、环保监察的主要职责环保监察主要是以当前我国或者当地现行的一些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根据相关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所负责辖区内的单位、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存在环境破坏的个人或单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同时环保监察部门还负责上级环保部门所下达一些环境检查费用,对其辖区内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排污问题进行管理,征收费用,然后将所征收的费用通过汇总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与此同时,环境监察部门还肩负着的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事故调查以及后续的协调、处理工作等等。
2、环境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在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信息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相关的环境监察部门应积极将新技术运用到监察工作中,引入环境监察所需的新设备与新技术,使监察人员可以更加准确与高效地进行环境监察工作,提升环境监察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环境监察部门一直沿用传统的人工监察与传统监察技术,所导致的环境监察效率低下,无法进行有效的环境污染源分析与污染管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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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企业: 5名 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原处长黄福才、 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原厂长林文贤、原副厂长王勇,原环保车间 主任刘生源等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环保及其他部门: 4名 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等罪
上杭县环保局原局长:环境监管失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 判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6万元;
督办重大污染与生态 破坏及建设项目违法 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协调解决跨省区域 和流域环境问题
负责环境稽查,并指 导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环监局 职责
组织环境 执法检查
归口联系和指导 应急中心和各督 查中心业务工作
18 2008年机构改革中职责变化(以部环监局为例): 基本未发生变化的职责:
拟定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
生产和停产整治、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2014年12月公安部等五部委发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
案件暂行办法》
• …… • 2016年12月两高司法解释修订
全国环境监察体系现状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华北、华东、华南环境督查中心
西南、西北、东北环境督查中心
省环境监察总队
……
省环境监察总队
拟订环境监察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 组织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拟定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
1、探索起步阶段(1986年前)
主要标志:部分地方政府出现环境执法需求,成立了专业环 境执法队伍,主要从事排污费征收工作,兼顾特定行业污染 源监督管理、污染纠纷调处等执法活动。我国专业环境监察 队伍从无到有,环境监察工作起步,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 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环境
应急
政策
农业
法规
环境监察
公安 城管
环境影 响评价
22
环境监察局
办公室
排污收 费管理
处
稽查处
区域处
处罚处
环境监察局为环境保护部正司(局)级内 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0个,下设五个处室。
二、环境监察执法的业务衔接
2010年7月3日下午,受前期持续强降雨影响, 铜矿湿法厂溶液池区域内地下水位迅速抬升至 污水池底部标高以上,造成上下压力不平衡, 形成剪切作用,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致使 污水池污水与池底排水系统混合后进入集渗观 察回抽井,污水倒流至227排洪洞进入汀江, 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典型事件: • 2010年修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2012年发布《环境监察办法》 • 2013年《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高) •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56号文) • 2014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 • 2014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四个配套办法: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
典型事件:1986年国家环保局确定5城市环境监理试点地区, 1992年第二批试点,1993年第三批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22 个省的57个城市和100个县。
3、发展阶段(1996年-2001年)
主要标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环境 监理工作制度(试行)》和《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 等规章制度,环境执法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体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 四级环境执法监督网络,环境执法监督逐渐成为环保部门的 立足之本。
环境监测 监督性监测与执法监测 在线监测设备的对比检测 日均值、小时均值与执法即时采样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山金铜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 大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经省环境监察总 队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 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 《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99点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细化标准,我厅决定 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七十万五千九百九十七元(即上一年度你从本单位取得的 收入一百四十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四元的百分之五十)。 三、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典型事件:1982年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排 污费征收成为我国早期环境监察执法的主要形式。各地开始 探索建立现场执法队伍,包括排污收费监理、汽车尾气监察 管理大队、城建监察大队下设环境保护监察分队等。
2、试点阶段(1986年-1995年)
主要标志:在全国部分省、市组织开展了环境监理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在队伍建设、经费来源、现场执法等方面进行了积 极探索,积累了初步经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监理队伍、 全面开展环境执法监督工作打下了基础。
• 铜的急性毒性数据: • 草鱼鱼种 (96)LC50=0.13lmg/l • 白鲢鱼种 (96)LC50=0.155mg/1 • 草鱼鱼苗 (96)LC50=0.047mg/1 • 白鲢鱼苗 (96)LC50=0.071mg/1
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除满足该标准的 要求外,还应执行专用的水质标准。
因此,对于《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规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 渔业水体,应同时满足GB 3838-2002 和GB 11607-89的要求。
6-9
0.5
汀江污染
pH
铜(mg/L)
地表水水质标准
6-9
1(Ⅲ)
正常水质
6.81-7.14
0.001-0.02
事故期间
4.34-6.33
0.11-0.98
渔业标准
6.5-8.5
0.01
溶液池全貌
排洪涵洞
示意图
回污水池 观测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应急池(未建成) 汀江
人为打通 隔墙 排洪涵洞
责任追究情况
典型事件:199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 决定》,提出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环境监理 机构。多部关于环境监理的部门管理制度出台。
4、 深化改革阶段(2002年至今)
主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立“国家监察、地方监管、 单位负责”环境监管体制的要求。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开始 建设,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环境监察局、环境应 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地方监管能力得到 加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环境监察队伍成为环保工作的中流砥 柱。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三、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环罚字〔2010〕6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景河董事长(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
号紫金大厦):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关于“……
2016年底,各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制总数约6.9万人,实有人员 总数约8.3万人
硕士及以上学历3.84% 本科学历 44.77% 大专学历 35.97% 中专及以下学历 15.42%
环保相关专业25% 法律相关专业15% 其他:60%
16
环境监察主要职责历史变迁
1991年《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主要职责
20 2008年机构改革中职责变化(以部环监局为例): 发生变化的职责:
督办领导批办和其他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 及重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并提出处理和处罚 意见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执法检 查
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
各层级环境监察职责的不同点
21
主要是“三同时”监管、信访处理、行政处罚、噪声 监管、秸秆禁烧等职责归属不同
• 死鱼——370.1万斤 • 破箱放生——3千余万斤
批发价4.5元/斤,补偿价6元/斤
• 广东省辖区放生鱼折合43万斤
高浓度含铜酸性废液排入汀
江 pH
铜(mg/L)
外排汀江涵洞(7月3日) 1.06
973
外排汀江涵洞(7月4日) 2.39
838
外排汀江涵洞(7月16日) 2.43
532
综合排放标准
典型事件:2002年成立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办公室(环境应急 与事故调查中心),华东、华南督查中心组建;规范全国环境监 察机构设置及名称;2003年成立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2005 年《国务院决定》;2006年设立五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2007年 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实施两大项目,提升全国环境监察 能力水平。
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 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
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指导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各环境保护督
查中心环境监察执法相关业务工作
19 2008年机构改革中职责变化(以部环监局为例):
新增的职责:
监督环保方针、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 准执行
环境保护部门内部的日常管理 与环境监察执法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污染防治 环境标准管理 环境监测 环境行政处罚、复议与诉讼 环境宣传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