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项目部薪酬分配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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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制管理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制管理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工资支付行为,更好地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企业的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特制定本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试行岗位薪点工资制,突出岗位要素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倾斜,树立“一岗一薪、岗变薪变”观念,鼓励岗位人员的正常流动。

本《办法》的设计原则是:1、公平原则、竞争原则、经济原则与激励原则。

2、简单透明原则。

3、浮动考核原则。

4、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成长性与平衡性相结合原则。

5、突出岗位要素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地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机关和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国际公司除外)机关全部在岗员工(不含试行年薪制的岗位任职者),具体由集团公司统一确认。

各子公司、事业部制单位参照执行,具体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确认。

第二章岗位薪点工资制构成与实施第四条岗位薪点工资制是以管理岗位为主要实施对象,以薪点数为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按企业结算工资总额确定薪点值,以岗位贡献为依据,以员工贡献大小为基础,确定岗位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制度。

第五条岗位薪点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主确定薪点数、以绩效考核增减薪点数、以效益好坏核定分公司工资总额、以机关结算工资总额确定薪点值”为原则。

第六条岗位薪点工资制由基本薪点工资、辅助薪点工资和保障工资三大部分构成。

工资总和=基本薪点工资+辅助薪点工资+保障工资基本薪点工资包括:岗位薪点工资、技能薪点工资和学历薪点工资。

辅助薪点工资包括:工龄薪点工资和效益薪点工资。

第七条基本薪点工资和辅助薪点工资是由薪点值和薪点数共同确定的。

建筑项目部薪资方案

建筑项目部薪资方案

建筑项目部薪资方案根据业界的薪酬调研和市场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对建筑项目部的薪资进行如下方案规划: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固定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职位等级来确定。

建议根据不同职位设定相应的基本工资档次,标定不同级别员工的不同工资水平,以保证员工的公平性和激励性。

二、绩效奖金1. 项目绩效奖金: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质量和效益等综合指标,给予参与项目的员工绩效奖金。

项目绩效奖金可以设定不同级别的奖金比例,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项目,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 个人绩效奖金:根据个人工作表现,综合考虑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因素,给予个人绩效奖金。

个人绩效奖金可以根据员工的不同职位和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比例,以激励员工发挥个人专长和优秀表现。

三、职务津贴职务津贴是为了激励员工在项目中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员工的职位等级给予一定的津贴。

职务津贴可以根据不同的职务职级设定不同的标准,以体现员工职责和职位等级的差别。

四、加班费和绩效提成1. 加班费: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需要加班加点,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根据工作时长和劳动法规定,支付合理的加班费。

2. 绩效提成:根据项目的效益和利润水平,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相应的绩效提成。

绩效提成方式可以根据项目利润的比例来确定,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益。

五、其他福利除了薪资,还可以给予建筑项目部员工一些其他的福利,如社保、公积金、带薪年假、培训经费等。

这些福利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进行灵活配置,以提高员工的福利感和工作满意度。

总结起来,建议建筑项目部的薪资方案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职务津贴、加班费和绩效提成等,同时可以提供其他福利给予员工更全面的保障和激励。

重要的是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薪资水平来制定,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薪资方案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工程项目部工资配方案

工程项目部工资配方案

工程项目部工资配方案一、前言工程项目部是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项目的部门,其工作涉及到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协调沟通、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部的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合理的工资配方案,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本文将对工程项目部的工资配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二、工程项目部工资配方案1. 岗位工资按照工程项目部的不同职能,可以划分为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技术员、管理员等不同的岗位。

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技能要求,可以制定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

例如,项目经理的工资一般要高于项目工程师和技术员,因为项目经理需要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承担较大的责任。

2. 绩效工资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工资的奖励。

可以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质量控制等方面来评定绩效工资的发放。

绩效工资的发放可以是一次性奖金,也可以是每月或每季度发放一次。

3. 加班工资工程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有时需要加班工作,所以加班工资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加班工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也可以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特殊的加班工资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所在的工作地点和特殊的工作环境,可以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以补偿员工的特殊工作性质所带来的一些不便和额外费用。

比如岗位津贴可以用于员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

5. 福利待遇除了工资外,工程项目部还应该给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这些福利待遇可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6. 培训和发展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工程项目部应该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发展,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

这些培训和发展可以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职业发展规划等,以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竞争力。

7. 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员工的工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项目部岗位工资制实施办法[1]

项目部岗位工资制实施办法[1]

中铁五局一公司项目部岗位工资制实施办法(暂行)为适应企业改革发展要求,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激励机制,结合一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岗位工资制的原则1、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2、以劳动生产率定薪的原则。

3、一岗多薪的原则,每岗位设立三个级别工资,每年按个人业绩确定岗位级别,对应级别薪金,能升能降。

4、以绩效考核定薪的原则。

第二条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人员范围1、实行岗位工资制人员范围:除期薪制以外的所有在岗管理服务人员。

2、生产和辅助生产工人原则上实行计件承包,不能承包时,比照岗位工资制办法执行。

第三条岗位工资制内容岗位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组成。

第四条岗位工资1、岗位工资是岗位工资制主体,根据岗位重要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水平确定。

2、岗位工资标准见附1。

3、劳动生产率确定岗位工资劳动生产率:每名管理服务人员(不含项目班子成员和见习生、实习生,含作业队管理服务人员,包括测工、试验工、施工员、小车司机、炊事员,含以上岗位外聘员工)按每月完成建安产值30万元。

建安产值以投标预算单价折算,若项目投标降造比率为X,月度实际完成建安为B,月度实际完成建安以工程部收方值为依据,折算的建安产值A=B÷(1-X)劳动生产率系数=A÷(项目部实际管理人数×30)。

因施工要受天气、施工环境等各种因素影响,劳动生产率系数在0.5-1.5范围内浮动。

实发岗位工资=劳动生产率系数×岗位工资标准4、其它说明项目部全分包,分包队伍施工时自行有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的,项目部施工人员(不计分包队伍人员)折算的建安产值为A ×2,即每人每月完成建安60万元。

项目部有自身施工队伍和全分包队伍,按各自施工任务折算为项目部每人每月完成建安,即项目队施工任务比例×60+自身施工任务比例×30。

有分包队伍和自身队伍施工的项目部每人每月折算的建安产值由合同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测算。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xx铁建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员工薪酬分配及绩效考核制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与员工收入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原则(二)突出薪酬结构的合理性和可控性,体现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原则。

(二)突出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激励性,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突出岗位差异性和相对价值,体现按劳分配、分级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不含公司领导班子和所属各项目部班子成员、经营性办事处人员)。

第二章岗位绩效工资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构成单元包括:岗位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和保障工资四个基本单元以及津贴补贴、奖励构成。

第五条各单元工资的内涵岗位职务工资是在员工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轻重、工作繁简、技能要求高低而设置的工资。

绩效工资是与公司施工生产、经营结果和安全、质量挂钩,浮动计发的劳动报酬。

工龄工资是员工参加工作以来,对国家和企业所做贡献计发的累计劳动报酬。

保障工资是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及各种生活物价补贴。

各种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

包括施工津贴、专项技术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执业资格证书津贴等。

奖励由市场开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上级和本部各类奖励构成。

第xx条各单元工资的确定标准——机关员工岗位职务工资标准按其确定因素,划分为七个等级(见附件1)。

项目部岗位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员工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划分为xx个等级(见附件2)。

分公司岗位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员工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划分为九个等级(见附件3)。

——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依据公司及各单位产值、安全、质量、经济效益等情况确定。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员工对企业的积累劳动贡献,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按每年15元计发。

——保障工资标准按每月400元标准支付。

——津贴补贴的考核发放管理依据公司有关津贴补贴的相应办法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十二人〔2016〕95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2016年4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4月29日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工资结构,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根据集团公司《中铁十局集团各子(分)公司薪酬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铁十人[2016]52号)有关规定及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分配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坚持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员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经济效益挂钩。

三、坚持以岗定酬原则。

员工的劳动报酬与所在岗位、所任职务的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工作繁简紧密结合,充分体现岗位的差别。

四、坚持易岗易薪、薪随岗动的原则。

员工的岗位工资随员工岗位变动而调整。

五、坚持工资总额使用控制的原则。

六、坚持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分配形式第三条公司对员工薪酬分配实行分类分层考核和管理。

集团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实行岗薪制;社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比照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实行岗薪制;社管中心内部科室及基层网点比照公司机关部门所属内部科室实行岗薪制;公司对所属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期薪制);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生产、服务员工(不含实行年薪制人员)实行岗薪制。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执行局有关规定;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薪制:即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工资、效益工资)、辅助工资(工龄工资、生活保障工资、政策性补贴、特殊奖励)三个单元组成;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期薪制):执行《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年薪制管理办法》(中铁十二人[2014]21号)规定。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日常工资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日常工资管理办法

日常工资管理办法1为了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强化工资管理,充分发挥工资在生产经营中的调控和激励作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为了强化控制体系,保证工资政策规定贯彻到底,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工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由劳资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工资分配必须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要坚持工资储备金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

4工资总额:4.1单位工资总额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职工个人工资与职工劳动成果挂钩;单位工资总额增减随经济指标浮动;职工个人工资多少随岗位变动而变化。

4.2工资总额的管理。

每年初,有限公司根据各单位职工人数及岗位工资等情况将集团公司下达我公司的工资计划总额分配至所属单位执行。

各项目部管服人员的工资总额根据其成立时项目评估的结果确定并做为本项目的工资计划,且该计划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4.3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没有工资总额计划或超计划的,劳资员不得做工资分发表,单位经济效益允许,工资总额计划不够时,可按管理权限逐级申请追加计划。

4.4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后,单位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计划,减人不减工资计划。

对于每年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和安臵和复转军人等在年初下达的工资计划中已预估并计算在各单位的职工人数中。

5工资分配5.1工资分配形式:公司领导实行年薪制;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薪制;分公司机关人员及项目部管服人员实行工资总额控制、自主确定分配形式;班组人员实行定额、计件、单机单车核算分配制。

5.2在工资结算期间,单位要按效益工资的10%至15%预留储备工资,由单位统一管理,用于以丰补歉。

6工资奖金和特种津贴补贴6.1工资奖金和特种津贴补贴的管理,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即“凡纳入分配领域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项收入,都必须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发放时必须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办理”。

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中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工资结构,完善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各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

根据《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工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项目经理部现行工资制度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和委托各单位组建的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

一、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济南****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拟定机构设置、定员编制、职责范围,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公布实施。

二、公司委托所属单位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受托单位提出建议,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施工技术部审定,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受托单位自行配置公布实施。

三、公司成立直冠“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集团公司批准;所属单位成立直冠“济南****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公司审批。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员工配置一、项目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开招聘或组织聘任的方式产生。

二、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荐人选,实行双向选择。

三、为培养教育人才,公司在项目用人计划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若干见习生。

四、项目经理部作业层(架子队)员工,由项目经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应安排用工数量,提出所需工种、人数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调剂中心根据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荐,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形式对项目经理部实行分层考核和分配,即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项目经理部管理层员工(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劳务作业层员工实行以“工、料、机承包”为主、“劳动定额计件工费承包”为辅的分配形式。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调控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抢抓企业发展历史性机遇~实现公司规模效益双赢~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对员工实行岗位管理~建立以能定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计酬、动态管理~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的薪酬制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第三条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务实~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企业总体经济效益状况相适应~以效益定分配~以岗位责任和劳动贡献定收入~合理拉开工资差距~适度保持工资增长幅度。

第四条实行本岗位工资制后~原岗位-技能工资不再执行~员工原岗位-技能工资表单存入员工档案。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五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和岗位工资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而设立的固定工资单元~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2、工龄补贴:是体现员工积累劳动贡献和新老员工历史贡献差异的工资报酬。

从员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按每工作一年递增20元的标准累计~按月发放。

员工的工龄补贴从每年的一月起增加。

3、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技能要求、责任大小、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以及单位的经营情况~参照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对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计发的薪酬。

首次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按《员工岗位工资等级序列表》,附表2,中对应的岗位核定为同级“C档”。

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额、施工难度和管理模式~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分为I、II、III三类。

原则上项目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下的属III类项目~1.01-5亿元的属II类项目~5亿元以上的属I类项目。

工程项目的具体类别~在项目上场前由公司研究确定。

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经济师、项目总会计师~党工委副书记,的岗位工资~按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上浮10%执行,I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按II 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下浮10%执行。

中铁十三建人[2016]40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三建人[2016]40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三建人〔2016〕40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基层项目岗位工资明细表2.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说号3.基层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薄瀛漫次、法中铁十艇团第三建奶限公司2016年2月27日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薪酬分配,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人员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国内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岗薪制的组成和内容第三条岗薪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辅助工资(生活保障和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岗位工资:是岗薪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须根据公司核定的定员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的原则设定岗位定员编制,并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确定员工的岗位,根据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务必做到人随岗走,薪随岗变,能上能下。

岗位工资本着充分体现岗位职务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工作繁简不同工资标准有所差异的原则确定,实行一岗三档,岗位工资共设6类岗位16档,(详见附件1:基层项目岗位工资明细表)。

(二)绩效工资:包括业绩工资和效益工资。

1.业绩工资:根据中铁十三建人〔2016〕5号《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项目一般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按岗位工资的50%计算。

2.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基层项目的经济效益及成本财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发放,效益工资标准暂定按岗位工资标准的15%计算,公司每半年根据对基层项目的考核兑现情况进行发放。

(三)辅助工资1.生活保障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劳动报酬,其标准按机关所在地合肥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生活保障工资随安徽省政府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调整。

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1)

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1)

中铁上海华海﹝2014﹞72号附件2: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员工薪酬管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与岗位价值和员工贡献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员工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

其中项目班子成员是指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书记、副书记、副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总监;三副总师是指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部门负责人是指部门正职、部门副职。

第二章项目部班子成员薪酬构成及内容第四条项目部班子成员薪酬由基本生活费、考核兑现构成。

(一)基本生活费项目部班子成员基本生活费根据项目规模确定,具体标准如下:项目部班子中,总工程师月生活费标准为正职的90%,其他班子成员为正职的80%。

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按项目正职标准核定。

班子成员兼职的取其最高系数核定。

无法界定项目合同额的,经相关程序报总经理审批。

班子成员平时除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基本生活费外,不得再领取其他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双休日及法定节日加班工资)、奖金(经公司同意核发的除外)、津补贴等(经公司同意发放的津补贴除外)。

班子成员年累计休病假在15天(含)以内的按原薪支付工资,超出15天(不含)的班子正职以5000元作为岗位工资标准计发相关薪酬,班子其他成员按相应系数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并按照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工时及假期管理办法》(中铁上海华海人〔2012〕173号)有关规定执行。

班子成员休事假的将在当月基本生活费中核减事假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事假工资=月基本生活费÷当月日历天数×休事假天数)。

(二)考核兑现项目部班子成员的兑现,根据《中铁上海工程局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承包兑现办法》(中铁上海华海经〔2013〕2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中铁薪酬管理制度

中铁薪酬管理制度

中铁薪酬管理制度中铁薪酬管理制度(通⽤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越来越⼤,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编整理的中铁薪酬管理制度(通⽤6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中铁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使⼯作⼈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律按本制度执⾏。

第⼆条:原则: 1.成⽴明确的分配制度。

根据不同部门的⼯作性质与特点,成⽴合理的分配⽅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

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作⼈员,以实现关键⽬标。

2.成⽴合理的⼯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业绩挂钩。

⼯作⼈员收⼊不仅体现⼯作能⼒与所承担责任,⽽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成⽴积极的激励机制。

⿎励⼯作⼈员提⾼⾃⾝能⼒,承担更⼤责任,从机制上激发⼯作⼈员的上进⼼。

同时成⽴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

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作⼈员。

第三条:公司采⽤⽉薪制度,即每⽉发放⼯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分别缴纳各⾃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作⼈员。

兼职⼯作⼈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

第⼆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作⼈员薪酬由⽉薪资、福利、奖⾦组成。

⽉薪资由基本⼯资、岗位⼯资、绩效⼯资、司龄⼯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资:根据⼯作⼈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资⾦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资(元) 1、2薪等xx ⾼级职称博⼠xx 中级职称硕⼠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专1300 技⼯中专1100 ⾼中(含以下)1000 2.司龄⼯资:司龄⼯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作⼈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路桥公司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制度

路桥公司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制度

路桥公司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薪酬分配机制,着力激发项目员工内生动力,形成内部比拼、合作共赢的向上氛围,根据《中铁九局路桥分公司工程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制度(试行)》(中铁九局路桥劳[2020]218号)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具体制度办法如下:一、制度实施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九局路桥分公司南沙大岗项目所有正式及铁盛人员。

二、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职工薪酬分配组织与领导,负责薪酬分配及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项目党政正职副组长:项目其他班子副职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项目劳资部负责绩效核算。

三、薪酬分配管理基本原则:1、坚持业绩导向原则。

建立项目工资总额与项目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联系的决定机制,促进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不断提升。

同步落实员工薪酬与岗位绩效相挂钩的分配机制,树立收入能增能减的差异化分配导向,有效带动项目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和生产组织能力提升。

2、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配套落实“增人不增预算、减人不减预算”的激励约束机制。

3、坚持薪酬分配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

确保绩效系数向施工技术人员、一兼多职人员倾斜,考核分配向业绩优、贡献大的员工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原则上项目部一线施工技术人员在正常履职情况下绩效薪酬收入比本项目同职级其他人员高5%(此类人员不固定,每季度按职工履职情况确定)。

四、项目工资总额管理(一)工资总额预算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依据本年度定员人数、公司绩效薪酬分配管理制度核算确定(包含各类津补贴、主任工程师津贴等),不含单项奖励和加班工资,单项奖励和加班工资作为单列工资总额。

即: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固定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其他津补贴(二)工资使用分配项目班子成员:按照(中铁九局劳[2020]176)《中铁九局路桥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制度(试行)》执行,预支基本薪酬固定不变,含在工资总额内。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行为,更好地发挥工资分配的杠杆和激励作用,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办理内(病)退手续和协议离岗手续外的所有人员,内(病)退人员和协议离岗人员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执行。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三条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岗位责任,科学设置工资结构,合理拉开工资收入差距。

第四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以劳动贡献为依据,实现优质、优价、优酬,最大限度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

第五条坚持分配向关键岗位和管理骨干倾斜的原则,突出关键岗位和管理骨干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第六条坚持工资稳步增长,逐步与市场接轨的原则,使员工工资收入水平与同行业同类人员基本一致。

鼓励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多取与业务、与企业资质配套的证件。

第七条坚持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原则,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密切挂钩,实行职工最低收入保障制度。

确保在岗职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坚持项目主要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同项目管理中所负的责任、所承担的风险相一致的原则。

第九条坚持项目主要经营管理者的收入与项目人员工资收入适度分离的原则。

逐步培育主要经营管理者与职工利益相制衡的自我约束机制。

第三章项目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工资第十条项目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指按照公司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项目经理、书记、常务副经理、副经理、副书记、工区长(分部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安全总监和成本核算负责人。

项目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工资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岗位效益工资分为保障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技能)津贴和效益工资四部分。

项目部的分配制度

项目部的分配制度

项目部的分配制度
一、分配原则
1、项目经理部的工资奖金分配依据其所负责任轻重、贡献大小及其在承包活动中的作用而定,分配方案由项目定,经局(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执行。

2、施工作业层的人工工资、奖金分配,无论是固定工、合同工、借调工,还是分包队伍,均按局(公司)制定的单价分类结算,生产班组一律实行按工程量计价,实行包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多劳多得,高不封顶,低不保底。

3、项目经理部对工长实行目标责任承包,工长的工资奖金,依据其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而定。

工长的奖金也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其责任确定。

二、分配方法
1、项目经理部的奖金分配方案应按局(公司)的规定由项目经理负责提出,报局(公司)批准后执行。

2、外聘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报局(公司)批准后执行。

3、成建制劳务分包队伍的工资、奖金分配由项目部监督进行;要切实有效地防止包工队或其它人刻扣劳务人员工资;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直接由项目部财务将工资发给劳务人员。

4、项目经理部完成承包责任后,应当由局(公司)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奖项兑现;兑现奖的确定以审计结论为基础,
兑现奖的分配由项目经理主持制订,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对工期在两年以上的项目,在成本预测可靠的前提下,可每年预兑现一次,当项目完工,进行最终兑现时,如预兑现已超过应兑现数,必须将多余部分退回,发生亏损时,应全部退回并扣除风险抵押金。

5、项目经理部的分配应遵循《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规。

项目部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快速稳定发展,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中实际组织项目施工的在岗管理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的薪酬分配原则应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薪酬组成及分配形式。

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五项“司属各单位项目部人员以在岗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分配形式为基础,结合《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薪酬分配。

”一、项目部各岗位薪酬分配具体形式如下:1、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执行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

年薪由基本薪和考核薪(即浮动薪)组成。

基本薪和考核薪占年薪的比例为:项目经理:基本薪占60%,考核薪占40%;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基本薪占70~80%,考核薪占30~20%;基本薪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中“管理(服务)层薪酬”的组成和发放方式进行分配;考核薪依据《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考核薪计入项目考核兑现奖。

2、项目部其他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管理(服务)层”的薪酬规定执行,无考核薪。

3、项目部见习期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无考核薪。

4、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应协议约定包干工资,无考核薪。

二、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指标进行审计考核,符合兑现条件的,予以发放相应兑现奖励金额。

兑现奖应结合岗位、个人贡献及工作表现,由公司项目员工共同按比例分配。

第五条薪酬标准。

一、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标准。

(一)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薪酬等级标准。

(二)项目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薪酬标准。

二、项目部其他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岗位等级和薪酬标准。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员工薪酬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资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铁建股份公司有关薪酬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股份公司宏观指导政策和本公司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集团公司机关工资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下与集团公司机关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员工。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管理依照股份公司〈〈关于修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铁建人[2013]177号)执行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机关员工薪酬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薪酬制度和调整、工资关系的转移、薪酬核定、薪酬统计及与薪酬有关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标准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实行岗位薪酬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基薪、津补贴和绩效薪构成。

(一)基新(1)岗位工资:按月发放,见附表1、附表2;(2)年功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和企业年功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定为每年连续工龄10元/月,年功工资标准为每年企业工龄10元/月,按月发放(二)津补贴(1)岗位津补贴按月发放,见附表3;(2)政府特殊津贴、省部级以上劳动模仿津贴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3)女工卫生费每人60元/月(4)独生子女费:白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员工,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6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三)绩效薪绩效薪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考核期内集团公司施工产值、经济效益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确定机关员工绩效薪水平;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确定个人收入。

绩效薪每年分三次发放,即每半年度的效益奖和年度绩效兑现奖1、绩效薪基数由集团公司根据考核期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2、绩效薪与员工绩效考核、考勤和个人绩效薪分配职级系数(见附表4)挂钩;3、机关员工按〈〈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员工绩效综合考核办法》确定年度绩效兑现奖绩效考核系数。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薪酬实施办法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薪酬实施办法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薪酬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理顺工资分配关系,规范员工工资收入,创新工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薪酬实行的原则优化工资分配结构,突出项目管理要素,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员工收入水平同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分配与绩效相结合、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薪酬的适用范围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和制梁场的在岗人员适用本办法。

公路路面工程队在公司内单独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时,适用本办法,承担指定分包公司内部其他项目的工程任务时,需自行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机械分公司、建筑分公司、混凝土供应中心自行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项目薪酬的组成及标准第四条项目薪酬由岗位绩效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保障工资、年功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六个单元组成。

第五条岗位工资、保障工资、年功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与员工出勤挂钩。

员工工资于每月6日前发放。

员工每月应发工资标准=岗位工资+保障工资+年功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第六条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以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确定的劳动报酬,根据岗位责任大小、技术要求高低确定不同的档别(各档别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1、未下设工程队或架子队的项目正职(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书记,下同)岗位工资执行18档至21档,具体档别根据所在项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工期紧张程度由公司核定,在项目策划书中明确。

项目正职上岗后在公司未核定档别之前,先执行18档的岗位工资标准,待公司核定正式标准后予以补发差额。

2、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常务副经理的岗位工资比照项目正职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项目总工程师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本项目正职岗位工资的90%,项目副经理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本项目正职岗位工资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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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薪酬分配暂行规定
为规范项目部薪酬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效益薪,生产人员实行定额计件薪。

二、岗位效益薪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特殊津贴和效益工资组成。

三、基础工资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工资,每月定为300元。

四、岗位工资按职工所从事的工作分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三类。

岗位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岗变薪变。

具体标准见附表。

五、工龄分本企业工龄和非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为1年10元,非本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为1年2元。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技术职务的职工,非本企业工龄按本企业工龄计算。

六、特殊津贴是指对在特殊地区、特定岗位工作或有其他特定情况职工的补偿性报酬。

包括施工流动、隧道施工、高寒高原、科技带头人和拔尖人才津贴以及独生子女费、女职工卫生费。

各项津贴的标准按有限公司日常工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工资总额根据评估研究确定,管理亏损项目不实行效益工资。

项目承包人实行承包工资,其他管理人员根据承包合同完成情况发放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总额在项目评估时核定。

八、生产人员在施工期间按定额计件成果计发薪酬,岗位工资只作为本人的档案工资管理。

九、下列情况按就高原则确定岗位工资:
1、同时聘任为管理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有限公司领导在项目部兼职。

十、见习学员实行见习工资+工龄工资+特殊津贴;见习工资为本科生1500元、专科生1100元。

十一、职工息工、放假期间必须保证基础工资。

十二、派驻到项目部的公安人员享有施工流动津贴,并享有所在项目部同职级人员的效益工资;本规定规定的其他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在公安系统内部列支。

十三、项目部依据此规定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十四、本规定自二00五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
项目部岗位工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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