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改与知识产权战略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技术高新化的日益深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逐渐提高。
然而,由于我国知识产权起步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水平低,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这种时候就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管理。
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管理制度。
敬请参考阅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 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 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 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 本企业引进的专利。
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
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及战略

过程管理: 研究与开发 采购 生产 销售 对外贸易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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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合同管理
总体要求
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合同及涉及知识产权条款的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包括对内合同和对外合同 。
对内合同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与涉及或可能知悉知识产权信息的内部人员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明 确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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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机构与职责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应: a)组织编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制度、工作计划; b)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c)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获取、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d)负责企业各种获得、使用与转让、许可知识产权的合同管理; e)负责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与应对,依法处理企业内外部知识产权纠纷; f)负责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 g)负责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
护;特许经营、技术许可模式中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重组、
清算时知识产权的合理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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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促进知识产权的形成。
专利战略以其具有技术性特点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有着独到的功能和作用,也显示出技术创新与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紧密关系。技术创新又与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等知识产权联系紧密,成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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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信息资源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包括: a)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b)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分析加工,确定能有效利用的知识产权信
息; c)视情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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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运行控制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运用与保护等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责:(一)拟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战略;(二)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运用与保护等工作;(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活动;(四)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维护第八条公司及员工应当及时申请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
第九条申请知识产权前,应当进行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检索查新,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新颖性。
第十条申请知识产权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护,包括续费、变更、转让等,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的转让、许可使用,商标的许可使用,著作权的许可使用等,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在商业合作和竞争中,公司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防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从发布日起开始执行。
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根据权利主体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业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三个类别。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时,运用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有关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获得、保护、实施和管理等所做的总体安排和统一谋划,是企业从自身条件、技术环境和竞争态势出发做出的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为实现创新目标而采取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根本对策。
简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指通过加快建设和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加快造就庞大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一种总体谋划。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是单指知识产权事业自身的发展战略,也不是单指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它是一个覆盖许多领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国家战略。
在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应从战略高度考虑制定相关的宏观指导政策,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行政服务,在知识产权以外的政策制定中,如税收、广告等,引导企业从追求短期效益转向增加研发投入、增加创新能力的长期效益上来。
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而言,知识产权战略实质上属于在制度的背景下和框架内对如何有效地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
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规定了知识产权战略的性质和内容,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综合设计规划和整体运用方式。
层次知识产权战略可分为多个层次:首先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从整个国家的宏观层面来考量,知识产权战略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人才培养、研发体系等密切相关,应当统筹规划。
其次,应该有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的不同地区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以及知识产权资源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应当针对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侧重点。
这也提醒政府部门,在衡量各省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时,不宜追求单一目标。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专利法是规范专利制度的法律法规,对促进科技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跟上国内外科技创新的步伐,不断完善专利制度,我们的国家进行了多次专利法的修改。
其中,第三次修改专利法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创新、优化专利审查程度、提高专利质量而进行的。
本文将对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推进创新驱动从战略层面促进专利法的修改专利是科技创新的产品,是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正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也促使了相关法规的修改,以更好地适应我国创新需求。
首先,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已经进入了“新常态”,传统产业增长模式面临巨大挑战,创新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其次,我国正在加速从“Made in China”向“Created in China”转变,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专利法的修改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创新成果、提高发明创造的水平。
二、推进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专利法的修改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仍然面临很多问题。
其中,专利侵权纠纷频发,加强专利权力保护成为促进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原因。
同时,专利审查的标准和方法也需要不断改进,提高专利发明的质量和水平。
三、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运用促进专利法的修改科技创新成果的运用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成果在运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科技成果转化难度大、专利侵权仍然屡禁不止等。
专利法的修改还要为科技成果的运用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好的保障。
四、推进信息化发展促进专利法的修改信息化浪潮正在改变着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信息化技术对于专利审查的影响日渐明显。
当前,我国的专利审查流程仍然比较繁琐,需要不断引入信息化技术,提高审查效率。
此外,在信息时代,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需要修改专利法以更好地应对各种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战略运用

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战略运用一、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是指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自己思维创造的产权。
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1.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依靠法律手段。
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比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企业应遵守并利用这些法律,合法申请和取得知识产权,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2.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企业采取一系列保密措施,比如加强内部管理,限制知识的传播范围,签订保密协议,防止机密文件被盗取等。
企业需要培养员工保护机密的意识和能力。
3.技术保护:对于技术创新型的知识产权,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
比如,可以采用密码技术和加密技术,防止技术被非法复制和传播。
4.建立正当竞争意识: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需要企业保护自己的权益,也需要企业遵守竞争的规则,避免采取不当手段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建立正当竞争意识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二、知识产权的战略运用1.专利战略:企业可以通过专利战略保护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
申请、取得和运用专利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防止他人复制和盗用。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可以依靠专利来占据市场地位,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空间。
2.商标战略:企业可以通过商标战略来保护品牌价值和消费者忠诚度。
注册商标可以确保企业享有独有的标识,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企业可以利用商标塑造自己的形象,区分其他同类产品,吸引消费者的购买和认同。
3.著作权战略:对于创意产品和内容创作类企业,著作权战略是非常重要的。
著作权可以保护企业的创作成果,防止他人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使用。
企业可以通过著作权战略维护自己的创意成果,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商业竞争力。
4.市场扩展战略:企业可以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和合作等方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运用到不同的市场和领域。
专利法的专利战略和管理

专利法的专利战略和管理随着科技和工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而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专利法的优惠政策下,许多企业都制定了自己的专利战略,并进行专利管理,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
一、专利战略专利战略是指企业或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的一系列关于专利的决策和行动方案。
专利战略不仅要考虑自己的专利申请和维权,还要考虑到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和市场趋势,以制定最优化的专利战略方案。
1.1 专利布局专利布局指企业或个人在制定专利战略时,根据技术开发规划和市场前景,选择最适合自身需要的技术领域和国家/地区进行专利布局。
通过对核心技术和关键业务的专利布局,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核心资源和知识产权。
1.2 专利选择专利选择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制定专利战略时,选择适合自身需求和对外授权的专利。
要选择具有商业价值和技术优势的专利,并综合考虑专利的申请成本、授权费用、专利有效期等因素。
1.3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是指企业或个人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并通过审查获得专利授权的过程。
在制定专利战略时,要制定专利申请的时间和地点,确定专利申请的目标和策略,并积极应对专利审查和诉讼的风险。
1.4 专利维权专利维权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诉讼、协商等手段,保护自己的专利利益,维护市场竞争优势的过程。
在制定专利战略时,要制定专利维权的策略和步骤,定期进行专利侵权监测,建立专利维权信息库,积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二、专利管理专利管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对专利进行规范、系统化的管理,以实现专利的最大化利用和价值提升。
专利管理包括专利申请、专利维权、专利交易、专利评估等方面。
2.1 专利申请管理专利申请管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包括专利检索、专利评估、专利申请、专利授权等环节。
要积极评估专利申请的风险和成本,并建立专利申请管理标准,确保专利申请的高效和成功。
2.2 专利维权管理专利维权管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专利维权时的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包括专利侵权监测、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专利维权案件管理等环节。
关于知识产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使用,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知识产权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2. 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3.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4. 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界定与分类第四条知识产权是指依法受保护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 著作权;2. 专利权;3. 商标权;4. 工艺秘密;5. 专有技术。
第五条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以下类别:1. 创新性成果;2. 产业化成果;3. 软件著作权;4. 数据库著作权;5. 商标图案设计。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第六条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员工进行创新性研究和技术开发,保护其知识产权。
第七条员工在进行创新性研究和技术开发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2.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3.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1.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2. 建立知识产权档案;3. 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4. 加强知识产权的监测和预警。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员工在创新性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取得的成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第十条单位应当对员工在创新性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取得的知识产权,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管理和使用:1. 专利权:单位应当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2. 商标权:单位应当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商标权;3. 著作权:单位应当对员工创作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4. 工艺秘密:单位应当对工艺秘密进行保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使用与许可第十一条单位内部使用知识产权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2.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3. 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4.保护范围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标等;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着作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被公司列为技术秘密的项目,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科技成果、专有技术信息、生产诀窍、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及生产工艺、经营渠道、客户名单、管理模式、投资计划、产销策略、货源情报、产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这里所称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该信息具有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6.对员工非职务智力成果的保护,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行;7.组织机构分工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领导、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审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分工的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及研究院办公室、档案中心、公司办公室、办民品开发、企管、计划、人劳、财审等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8.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行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其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执行;组织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负责公司内外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日常事物的处理协调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着作权、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设在研究院,主任由研究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研究院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企管、计划、产品开发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贯彻、落实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政策,领导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建立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确定联络员;9.公司知识产权事物管理按业务分工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研究院负责专利、着作权及计算机软件保护、知识产权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会同研究院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企管部门负责商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的处理及合同法律的审查工作;10.权利归属公司员工做出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利益均属于公司;公司鼓励全体员工为公司的经济振兴和发展做出成果,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工的职务成果给予奖励,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由国家、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投资的计划项目中完成的职务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权益按国家和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在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中包括公司派出的培训进修人员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它智力成果,专利权或知识产权按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保护知识产权的示范导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及各所属单位与国内外其它单位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协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在一般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的成果归公司所有;由外单位横向委托公司或各所属单位研究开发的项目,所完成的成果按委托合同执行,合作中未约定的,其研究成果归公司所有;11.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对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和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专利、商标、着作权、计算机软件等项目的申请、注册登记、年费交纳、延期续展、着录事项变更等事务;公司向国内外单位进行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以及其它智力成果权转让时,应按公司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由主办单位申请,经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批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申请国内外专利、国内外商标,进行着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登记及技术贸易时,原则上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凡在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科研、生产开发、经营管理、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改造,符合国家专利法、着作权法、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应及时按公司相应的专利、着作权、商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程序进行专利申报、商标注册等;符合本规定第四条4款的属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哈尔滨北方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待定规定的程序申报;由公司技术秘密评审委员会确定密级,纳入到公司商业秘密中进行管理;在进行科研课题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的调研立项时,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当调查所属技术领域的专利状态,进行必要的专利检索,以便确定可行的研究开发方向,或避开已有专利,或在已有专利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开发;研究过程中课题项目研究人员应注意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相关研究机构、最新研究开发成果,收集新公布的技术和专利申请资料,及时调整研究方向;研究中所产生的阶段成果符合专利条件的,应考虑申请专利;对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等问题,应及时征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审计法律部门的意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科研开发工作完成后,须按公司科研开发的有关技术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课题任务书、立项书、合同书、科研开发技术工作总结、实验报告、记录、图纸等原始技术文件进行整理,按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已确定为是公司商业秘密的部分,应按哈尔滨北方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待定中的规定办理;公司员工在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参观访问、通讯等,对保密的技术资料和信息,特别是涉及公司技术秘密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有关信息,要进行相应保密审查;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的资料信息,应按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进行;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在与国内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中,应注明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涉及公司技术内容时,应约定保密条款,涉及公司重要技术内容时,可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书;重要的技术合同应经公司审计部门审查;签订技术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外引进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之前,项目负责单位应对该项设备和技术所涉及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进行调查,对必要的专利、商标等进行检索,在项目报告中应附上检索报告,为谈判和签约提供依据,避免支付不必要的费用;对外出口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负责单位应对出口国、针对该产品和技术所涉及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并相应制定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措施,以保护公司利益,同时避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严格执行公司来访参观制度:接待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允许外单位人员参观、了解和掌握任务与公司技术秘密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保密现场;外单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录像、摄影;12.权利与义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权利: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是全体员工包括离退休及下岗员工的义务,公司的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不侵犯外单位和他人的知识产权;公司依法保护每个员工包括离退休及下岗员工知识产权的权利,对侵犯员工知识产权的行为均予追究;为增强员工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下列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哈尔滨北方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涉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13奖励与惩罚公司对每年在知识产权取得、管理、实施、许可、转让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举报、提供证据或重要线索,经查属实,公司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和和公司其他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如下处罚:~2000元罚款;附加说明:1.本制度由部门提出;2.本制度由研究院负责解释;3.本制度编制:审核:批准:。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知识产权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
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知识产权。
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起到激励创新,保护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促进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作用。
它是一种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一种激励和保护机制。
一、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发展很快。
从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知识产权制度逐渐建立起来,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一)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并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趋于完善。
为对知识产权实行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在立法精神、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手段等方面更加突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同时,做到了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相一致。
(二)建立起了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执法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中国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在中国,有多个部门分别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职责,配备专业人员,保障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和技能,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员工开展技术创新和艺术创作,为知识产权创造提供条件。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研发激励机制,对取得知识产权成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合理运用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价值。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收集和分析,及时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共享知识产权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明确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职责。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对侵犯本单位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严格遵守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防止知识产权流失。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和的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信息使用,防止知识产权泄露。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一、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发明新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时所产生的财富,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等。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和企业为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而建立的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和组织机构。
二、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1.法律法规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2.政策措施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政策,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等。
3.组织机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下设多个司局,如专利局、商标局等。
三、企业层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1.内部管理机构企业应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或职能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维权等工作。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员工培训企业应加强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培训,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四、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法律保护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2.技术保护通过技术手段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如数字水印技术、加密技术等。
3.市场保护通过市场竞争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树立品牌形象等。
五、中国与国际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比较1.法律体系建设程度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国际上处于中上水平。
2.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但在实施效果方面还有待提高。
3.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中国企业和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六、结论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在国内和国际上都得到了认可。
但在实践中还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实施效果的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12.12•【文号】国办发[2008]127号•【施行日期】2008.12.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08]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于2008年6月由国务院印发。
全面实施《纲要》,对于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为推进《纲要》实施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现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一、关于战略重点(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1.及时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有关法规。
适时做好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地理标志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对外贸易、科技、国防等方面法律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2.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
(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高法院、高检院负责)3.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

首先,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对著作权法的完善
必将产生重要影响。当前我国正在进行《著作权法》
第二次修改的调研论证工作,著作权法如何在知识
产权战略框架下得以完善,引起了学者们的浓厚兴
趣。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的邵科博士认为,著作权法
的完善应该考虑制度建设与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的相
适应性。美国托立多大学的李维林·约瑟夫·吉本斯
的《法人》杂志社共同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主动权,实现国家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也是国内国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 国 家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研 究 基 际局势发展的必然选择。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院长、
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办 中国台湾政治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所长刘江彬教授
烈而富有成效的讨论,内容涉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基本动态,信守国际承诺,推动制度改革,力求建立
2008
的基本问题及其宏观影响、产业影响、制度影响、执 一个更公平、更公正、更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
法影响等多个维度。
1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宏观影响
度体系。
年
目前,我国已经处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 第
6
时期。深入研究、大胆借鉴和及时评估国际代表性国 期
主创新、政治文明和文化理念的积极效应,则成为 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孙琬钟先生认为,国家知识产
战略话语得以生成的基本动因。2008 年 4 月 19~20 权战略是我国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做出的重大
日,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办公室、中南财经政法大 战略决策,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相
学、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和法制日报所属 关。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保持国家发展
3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立法影响
谈《专利法》第二次修改

谈《专利法》第二次修改世纪之交,中国完成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
从今年7月1日起,新的专利法已经实施。
本次修改案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上把原来的“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改成了“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
我认为本修改至少有三方面的意义:其一,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5)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1999)的精神一致;其二,体现八十年代以来,在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科技、经济和法律三者在总体上相互渗透和有机统一,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三,表明专利立法应从宗旨上体现专利制度为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为思想创新、体制创新、组织创新提供保证。
专利法的这一修改应当说是我国改革深化的必然,它不仅为专利法鼓励科技创新确立了指导原则,也为专利和科技的有机结合法律化提供了立法依据。
这一修改对面临入世挑战的我国各行各业有很强实用性和针对性。
从而,我们应从国家的层面,从战略的层面深入研究怎样将这一重要变化落实在我国专利法的具体实施中、落实在行政和司法实践中。
否则,我们将很难适应不断深化的改革和中央提出的体制创新的要求,也很难应对外面越来越严重的挑战。
本文结合专利法的这一修改,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
我国对专利制度宗旨的认识提高到了新阶段我国对专利保护作用的认识基本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初步适应了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第二阶段,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强化和各国专利制度的逐步趋同推动我们作出尽快提高专利保护水平的决策。
在以新世纪为转折点的第三阶段,面临入世挑战,我们应当进一步实践专利立法的宗旨,以实现专利制度与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为己任,努力形成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
1.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与改革开放同步,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党的十一届三中之后,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成为我国的既定国策,也为我们引入竞争机制填平了道路。
专利法修订保护专利权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突出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对专利权的保护;结语进行论述。
其中,主要包括:这次专利法修订,主要是国家自身发展需要的体现、立法宗旨突出“提升创新能力”、我国的法律都有立法宗旨条款,《专利法》也不例外、在立法宗旨条款中增加了“提高创新能力”的内容、专利授权条件等制度改革促进创新能力的提高、体现于专利授权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等制度的改革、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出现了不少单位或个人在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了侵权产品、专利行政执法的强化、专利权保护涉及专利行政处理和司法保护两大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规定之完善、诉前临时措施与诉前证据保全之规定等,具体请详见。
内容提要:提升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立法宗旨条款和关于专利授权条件的改革等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则体现于专利行政执法、诉前临时措施、损害赔偿等方面。
我国《专利法》于2008年12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这次修订的重要特色是强化了对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
关键词:《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自主创新/专利权保护一、引言2008年12月27日,我国《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下称2008年《专利法》)。
修订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与前面两次修订相比,这次专利法修订,主要是国家自身发展需要的体现,而这突出地表现为提升专利法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本次《专利法》修订涉及的内容相当多,但其总体风格是基于总结我国专利法制工作经验,出于中国自身发展需要,更加充分地保护国内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兼顾社会利益的平衡,促进专利制度功能和作用在中国更好地发挥。
二、突出提升创新能力(一)立法宗旨突出“提升创新能力”我国的法律都有立法宗旨条款,《专利法》也不例外。
《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专利法的精髓所在,也是《专利法》的灵魂和根本指导原则。
因此,立法宗旨在《专利法》条文中占据重要地位。
《专利法》宗旨的修改则相应地反映了专利立法功能和定位的变化。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摘要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价值的各种知识或信息的产权。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或组织为了维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利用,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措施。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概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度安排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研制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各种知识产权。
认为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以及在发明创造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经验秘密行为。
知识产权应当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产权。
法律给予知识产权者保持、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或组织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利用,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措施。
它包括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的组织结构、实务操作规范、管理模式和方法体系等多方面内容。
它是知识产权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知识产权管理的保障性与推动性相结合的制度安排。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保护知识产权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进步,从而更好地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其任务是规范和管理知识产权的协调发展,保障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促进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和国际竞争。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执行监督机构等诸多方面,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应该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的组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资讯服务机构的设立及其运行方式等。
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现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中国起步比较晚、基础比较薄弱、体系比较不完善,但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