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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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文一、引言随着教育的快速发展,学校教学事故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并完善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广东省某中学为例,阐述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二、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是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

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坚持以下原则:1. 公正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客观、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2. 综合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等。

3. 审慎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慎重,不得轻易下结论,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基于以上原则,广东某中学对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报告:学校教师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学校附近的相关部门报告。

相关部门会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

2. 调查和收集证据:学校教育部门会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

调查组可以采取访谈、询问、检查相关文件等方式进行调查。

3. 依据法律法规:在认定学校教学事故时,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对事故性质进行界定。

4. 评估和认定:通过调查和证据收集后,学校教育部门会进行事故的评估和认定。

评估和认定结果应向事故当事人和相关部门通报,并加以记录。

三、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是对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和善后工作的过程。

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遵循以下原则:1. 正当性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规定,不能违法违规。

2. 公开透明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的处理结果和相关信息。

3. 公正公平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教育教训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总结教训,改进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及相关制度。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模版]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模版]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模版]第一篇: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的工作人员(教师、实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违反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对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一)三级教育教学事故1、教学环节中的事故(1)教师不认真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的;(2)教师无故不按课表上课或私自调课的;(3)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原因,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中途无故离开课堂(实验室)。

注:①体育课可以在下课铃响前5分钟下课。

②实验、实训课全部内容结束后,可提前5分钟下课。

(4)教师上课时间随意离开教室,影响教学的;(5)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和教学工作等有关会议的;(6)教师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接打电话、玩手机的;(7)监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前5分钟)准时到达,但开考后10分钟以内到场;不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看书、看报纸、接听电话、谈话、吸烟等;不核对学生机读卡信息,造成学生机读卡姓名或准考证号项空缺,未填写、填涂(学生自身填错除外)(8)未按规定封装试卷,或批改试卷出现较大事故的。

2、教学管理中的事故(1)教师未按要求听课或未填写《听课评课记录》的;(2)教师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吵闹、游戏或做其他严重影响他人备课和办公的事情的;(3)教师在教室抽烟的;(4)教师私自为学生乱订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

(5)教学服务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影响教学活动。

(6)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或教研活动不认真(1次)。

3、教育过程中的事故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

1 学校安排值班未到位造成事故的。

(二)二级教育教学事故1、教学环节中的事故(1)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原因,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至1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2)无故旷课(上课15分钟以上仍未到课堂)或旷监考(开考30分钟以上仍未到场)一次。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

教学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对学生和教师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认定和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是非常重要的。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流程(一)教师立即对事故进行处理,做到救人先救命,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二)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指挥解决。

(三)学校事故处理组对事情进行调查,认定责任,并在事态结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评估以及处理,确定惩罚措施在行政或其他方面。

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一)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1、对于轻微伤者,教师应立即进行一些简单的急救处理,如止血、缝合伤口等,并送往医院进行专业治疗。

2、对于重伤者,教师应当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基本急救措施,并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对于重伤者的伤情应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总结。

4、教师对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关注,进行状态观察和记录,并及时向学生家长汇报。

(二)财产损失的处理办法1、对于因教师管理不当或教学设备安全问题导致的财产损失,应及时赔偿受害方损失。

2、教师在管理和保管班级财物时要加强管理,要做好防盗工作,避免财务损失。

3、学校应严格监督学生资助费用的使用,避免管理不善导致的误用费用或管理不善导致的遗漏。

(三)纠纷事件的处理办法1、应及时协调、调解,尽量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式。

2、在尽力协调、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需要寻求外部权威专业机构的仲裁或司法解决。

3、在纠纷事件达成和解或接受仲裁决定后,教师应严格执行,并加强管理,以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教学过程中的事故和纠纷不可避免,只有通过认真调查和及时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对学生及家长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教师和学校需要从中吸取教训,追究责任,加强管理,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安全水平。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的行为不当,导致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影响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的事件。

第三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教学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明确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第五条教学事故的认定应当依据事实,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和主观过错等因素进行。

第六条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一)重大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的严重过错,导致课堂教学无法正常进行,或者严重影响教学质量,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一般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的过错,导致课堂教学受到一定影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第七条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一)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教学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学校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事故情况。

(三)学校应当在调查核实后及时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当事人。

第八条教学事故的认定材料包括:(一)当事人的报告和陈述;(二)相关证人的证言;(三)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证据;(四)其他与事故认定有关的材料。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第九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措施:(一)暂停当事人的教学活动,进行调查核实;(二)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三)对当事人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追责;(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消除事故后果。

第十一条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措施:(一)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改善教学秩序。

学校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事故认定1.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因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原因导致的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学生权益受损等问题。

2. 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1)一般教学事故: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疏忽,影响教学质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2)重大教学事故: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失误或违规行为,导致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大幅下降,学生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故。

3. 教学事故的认定:(1)教师方面:未按时上课、提前下课、擅自调课、旷课、迟到、早退、教学内容错误、教学方法不当、作业批改不规范等。

(2)学生方面:迟到、早退、旷课、扰乱课堂秩序、不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作弊等。

(3)教学设施方面:教室设施损坏、教学设备故障、实验室安全事故等。

二、事故处理1. 一般教学事故处理:(1)教师: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2)学生: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教学设施:由学校后勤部门及时维修、更换或升级设施设备。

2. 重大教学事故处理:(1)教师: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如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岗位等级等。

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学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3)教学设施:由学校后勤部门立即进行维修、更换或升级,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

3. 事故调查和处理:(1)学校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明确事故原因、责任人和处理措施。

(2)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涉事教师、学生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调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事故处理结果应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预防措施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2.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教学事故,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学生受伤、财产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

教育教学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学校应认真对待,通过认定和处理事故,及时找出事故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预防。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意外坠伤、意外触电等。

2. 学生在学校设施或器具使用中发生的事故,包括实验器材损坏、教室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等。

3. 学生在学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包括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运动会等。

4. 学校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责任事故,包括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过失犯错误处理、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1. 报告事故发现教育教学事故后,及时向学校的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

2. 调查整理事故由学校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相关人员的证言和证据,整理事故资料。

3. 评估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以及认定标准进行评估,以确定学校应负的责任。

4. 认定事故根据事故评估结果进行事故认定,认定学校主管部门、教职工或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的过失、疏忽责任。

5. 提交报告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事故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责令学校主管部门、教职工或学生进行改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1. 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完善或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事故,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和改进,同时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2. 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学校应全力救治伤员,尽快安排家长通知并进行后续处理。

3. 教育教学事故造成学生伤亡或财产损失,学校主管部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对于因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职工疏忽导致的事故,学校应及时进行惩处并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有效进行。

四、教学事故的预防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篇: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106团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不断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推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邛崃市教育局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教学事故系指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管理、服务部门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事故。

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二、一级教学事故(一)在教学中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二)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三)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协助学生作弊,造成严重后果;(四)徇私舞弊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三、二级教学事故(一)不服从教学、监考等工作安排,劝说无效;(二)出现一次无故缺课、监考缺席,或擅自停课、停考;(三)未经教导处批注,舍弃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四)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以上.4(五)不接受学生正确意见,打击报复,影响较大者;1(六)贬损、侮辱、体罚学生,影响较大者;(七)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书刊、资料;(八)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考场(考室)秩序混乱、试卷丢失或漏题;(九)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1000~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学生人身伤害;(十)因管理部门或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上课空堂或上课、考试等不能正常进行;(十一)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四、三级事故(一)非紧急或特殊情况,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变更上课时间或课目。

(二)未经教导处批准,擅自请人代课、互相调课;(三)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四)上课、考试时间打电话谈非学校工作内容或未将手机设置为无声状态,导致铃响干扰上课、考试秩序;(五)、上课、监考时抽烟、吃食物;(六)监考时迟到、早退、擅离考场,或看书报、做答案、闲谈等;(七)无教案上课或提供不符合备课模板的电子备课;(八)擅自将上课时间改为自习或自由活动,或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其他用途;(九)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少或准备不充分,未按课标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十)实验、实践教学中不认真进行指导,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或擅离教学场地,指导时间未得到规定;(十一)向学生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十二)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调用上课学生参加其他活动,或擅自停学生的课;(十三)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减少或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及相关工作。

3、方法与要求3.1教学事故的含义及类别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对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教学事故分为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三类。

3.2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和认定3.2.1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1)重大教学事故(1)未完成教学进度表安排的教学任务达1/4者;(2)在顶岗实习或社会实践中,因指导教师责任造成学生伤亡事故者;(3)在实训教学过程中,由于任课教师责任造成学生伤亡事故者;(4)因为教师工作失误原因,造成学生群体事件者;(5)因管理不善,使学校设备被盗、遗失,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者;(6)不按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上课,随意更改教学内容者。

2)严重教学事故(1)上课迟到和早退10分钟者;(2)未经系、部和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串课、代课者;(3)无故擅自旷课、停课,造成影响者;(4)学生评教,满意率60%以下者;(5)帮助学生作弊者;(6)因管理不善,使学校设备被盗、遗失,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者;(7)教学管理人员没履行职务,对教学秩序造成较坏影响者;(8)培训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9)体罚或辱骂学生,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10)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一学期内被投诉3次以上者(含三次);(11)没有评定学生平时成绩者。

3)一般教学事故(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者;(2)教案书写不规范者;(3)上课不带教案或无教案者;(4)教学过程中离开教学场所或使用通讯工具者;(5)未按期末考试拟卷要求拟卷者;(6)监考迟到、接打电话、中途离场或在考场外闲聊者;(7)试卷印制、分发或回收出现重大疏漏,影响考试者;(8)批阅试卷或登录成绩出现较大错误者;(9)因管理不善,使学校设备被盗、遗失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者;(10)保养或操作不当,造成设备、量具损坏者;(11)在课堂上发泄不利于安定团结、不利于学校发展、不利于稳定教学秩序的言论者;(12)教学管理人员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13)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一学期内被投诉2次者;(14)没有执行首问负责制者;(15)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一学期内被通报2次者。

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背景小学教学事故是指在小学教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造成学生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及时认定和妥善处理教学事故至关重要。

二、认定教学事故的程序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应遵循以下步骤:1. 发现事故:任课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生的教学事故。

2. 教导主任介入:教导主任应立即介入,核实事故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紧急救助。

3. 事故调查组成立:校方应组成事故调查组,由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

4. 事故认定: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评估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认定是否存在教学事故。

5. 记录和报告:校方应将认定的教学事故记录在案,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的家长报告。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措施根据认定的教学事故情况,校方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对受伤学生提供紧急救助:校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确保受伤学生及时得到救治。

2. 家长沟通:校方应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告知事故情况并向其说明相关处理措施。

3. 紧急停课处理:如果教学事故导致学生集体伤亡或其他特殊情况,校方应立即采取紧急停课措施,并通知教育主管部门。

4. 教职工责任调查:校方应对事故中涉及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调查,如有责任应及时追究。

5. 安全教育加强:校方应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教学事故的预防措施为了有效预防小学教学事故的发生,校方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 安全设施维护:校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教学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作。

2. 安全管理制度:校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教职工的安全责任和管理流程。

3. 师资培训:校方应定期组织教职工的安全培训,提升其教学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学生守则制定:校方应制定学生守则,明确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5. 家长参与:校方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包括师生意外伤害、教学设备损坏、教学资料遗失等。

教学事故的发生有可能对教师、学生和学校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对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1.教学事故认定标准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是由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一般认为只要教学过程中出现事故,而且对学生或教师造成了损伤或经济损失,就可以定义为教学事故。

但是,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要考虑到事故的原因、责任方、侵权情节等多个方面。

2.教学事故认定的程序在教学事故发生后,需要经过以下步骤进行认定:(1)立即组织人员救援伤者,并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治疗;(2)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明事故原因;(3)对事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等进行初步估算;(4)进行教学事故认定,确定事故责任方;(5)根据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1.对于教师的处置措施教学事故中,教师作为主要责任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1)进行教育和制裁。

对于责任较轻的教师,可以进行口头警告,并酌情降低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对于责任较重的教师,可以进行书面警告,并酌情降低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还可以进行离岗、降职等处罚。

(2)进行重组或升迁。

对于教学表现优秀并负责任的教师,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进行激励,例如升迁、重组等方式,鼓励其为学校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2.对于学生的处置措施教学事故中,学生作为另一责任方,同样需要进行处置,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进行问责和处分。

对于轻度失误的学生,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对于严重失误的学生,可以进行批评、严重警告等处罚措施。

(2)进行心理抚慰和疏导。

对于因事故受伤的学生,可以及时进行心理抚慰和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

3.对于教学设备的处置措施教学事故中,教学设备的损坏,需要及时进行处置。

对于故障较轻的设备,可以进行维修;对于故障严重的设备,可以进行更换、报废等措施。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学校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学生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

对于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旨在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并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有序进行。

本文将从认定教学事故的标准和程序、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事故的处理方法、防范教学事故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认定教学事故的标准和程序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与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有关。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工作规范》明确指出,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两类。

一般教学事故指的是对学生造成轻微伤害、财产损失等影响学生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事故;重大教学事故是指对学生造成较重伤害或导致学生死亡的事故。

认定教学事故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事故报告:一旦发生教学事故,学校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事故相关资料和证据材料。

2.调查核实:学校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对教学事故进行详细的核实和调查。

调查组应收集事故发生地点的照片、视频资料,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陈述,并查阅相关的教学记录和监控录像等。

3.事故认定: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认定标准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

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对学生的影响等进行评估和判断,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4.报批程序:教学事故认定书应根据学校内部规定上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向家长和学生报告事故的处理情况。

二、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学校教学事故发生后,对于责任的追究是必要的,这既能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也能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安全工作的改进。

对于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领导责任:学校领导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于教学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和预防承担重要责任。

如果教学事故的发生与学校领导存在管理上的失职、疏忽等行为有关,应对学校领导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教师责任:教师是学生的教育者和引导者,对于教学事故中教师的失职、疏忽等行为也需要进行责任追究。

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教学事故的认定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因教育经验、教学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

学校和教师应当积极防范和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教学事故仍然难以避免。

教学事故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事故结果的严重性根据事故结果的严重性程度,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事故发生后学生受到的伤害轻微,影响较小;一般事故是指学生受到的伤害一般,影响较大;而重大事故则是指学生遇到的伤害严重,影响极大,甚至有可能危及生命。

2.事故产生的原因教学事故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判定是否属于教学事故需要考虑多种原因综合分析。

通常可以从师生态度、教学环节、安全管理等方面加以辨别。

3.责任的归属在判定教学事故时,需要考虑责任的归属。

如果是学生个人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责任应该由学生本人承担;如果是老师的教学方法有问题引起的事故,应该由老师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是学校安全管理不善引发的事故,责任则应由学校全权承担。

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教学事故的处理需要对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定,但不管事故的严重性如何,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1.轻微教学事故的处理轻微教学事故是指事故发生后学生受到的伤害较小,不会危及生命。

一旦发现此类事故,学校和老师应当立即做出以下处理:(1)给予学生适当的安慰和关怀,尽量消除学生的恐惧感和不安情绪;(2)检查教学环节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3)根据具体情况报告家长,并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2.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一般教学事故是指事故后学生受到的伤害较严重,可能需要救护或治疗。

一旦遇到此类事故,学校和老师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保护学生现场,确保学生的安全和生命安全;(2)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接受专业医生的治疗,并及时报告家长;(3)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4)按照相关规定,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调查和处罚;(5)研究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1.认定阶段:
(1)事故立案:校方应及时将事故上报给教育主管部门,并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了解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3)评估认定:经过调查取证,教育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评估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归属,并做出认定。

2.处理阶段:
(1)责任追究:对事故中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包括老师、学校管理人员等。

(2)救济补偿:对事故受害者给予合理的救济补偿,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

(3)整改措施:对事故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强教学安全管理,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宣传警示:通过媒体宣传,向公众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加强教育意识,提高安全意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认定和处理办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程序和规定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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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
一、教学事故认定制度
1.定义: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因教师、学生或其他
教育工作者的过失或意外导致的不良后果。

根据不同情况,教学事故可分
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和其他不良后果事故。

2.事故认定条件:教学事故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事故发生在学校或教学活动场所;
(2)事故具有因果关系:事故结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关联;
(3)事故有明显后果: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

3.认定程序:
(1)事故报告和调查:发生教学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
报告,并由学校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认真调查取证;
(2)证据收集:调查小组应收集相关事故证据,包括事故发生过程、责任认定、被损害人的证言、现场图片等;
(3)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教学事故的责任
进行认定;
(4)事故报告:调查小组应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学校,并将结果告
知当事人。

二、教学事故处理制度
1.对当事人处罚:根据教学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认定,对教师、学生或其他教育工作者进行相应处罚。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等。

2.赔偿责任明确:对于因教学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向受害者或其家属给予合理的赔偿。

学校可以购买教育责任保险,用于赔偿教学事故的受害者。

中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中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XXXX中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加强学校对教学情况的有效监控,减少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程序和教学质量的消极事件发生,规范教学行为,并以此进一步强化教风建设,以教风促学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依据《XX市中小学教学管理18条》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根据造成影响的时间、范围和程度将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

(一)一般教学事故1.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的。

2.上课、辅导、监考迟到、早退达5分钟的。

3.课堂上接听手机,影响到正常教学的。

4.穿背心、拖鞋、无袖衫,中餐饮酒进入课堂的或在课堂上抽烟的。

5.不能及时批改试卷,影响年级成绩的统计分析的。

6.未备课上堂或出现知识性错误的。

7.除特殊情况外坐在讲台上上课或中途离堂的。

8.不按时上交常规教学检查材料的。

(二)重大教学事故1.教学检查发现没有备课或备课不合格的。

2.无故旷课,上课、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的。

3•私自调课或因中途离开课堂,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4.在阶段考试或期末考试中同年级同学科比较教学成绩悬殊较大的。

5.课堂教学组织管理不善或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学期结束不能按时交学生学科评价表,班主任未能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册》等,影响到学生成绩单发放和升学建档的。

1•班主任没有掌握学生的到校情况造成后果的。

8.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教研活动的。

9.不能很好地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或因监考不严导致出现雷同试卷的。

10.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失误的。

一般教学事故,分管干部、值班行政干部通过巡视、调查了解可以认定,重大教学事故需通过校行政会议认定。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一)一般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依据《XXXX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予以扣分,通报。

(二)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1.按照宣城市教师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对教师进行诫勉或告诫教育。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1. 事故认定:学校需要建立事故认定机制,确定事故发生的标准和程序。

一般来说,事故认定是由学校的相关部门(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他们会进行调查和分析,收集证据,确定是否属于教学事故。

2. 教学事故分类:根据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后果,教学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

轻微事故一般只造成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一般事故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或财产损失,而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严重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处理措施:根据事故的等级和性质,学校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轻微事故,可以通过内部调整和改进措施解决。

对于一般事故,学校可以派遣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对于重大事故,学校需要立即采取行动进行紧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4. 教训总结和预防措施:学校应该及时总结教学事故的教训,找出问题所在,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学校需要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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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了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并处理好各类教学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本办法所指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因素而对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二、教学事故的分类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考试与成绩管理、教学管理根据事故性质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可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一)课堂教学类一般教学事故:1、教师或其他人员上课(实验/上机)迟到或早退或中途离场10分钟内的。

机房、其他实训实验室管理员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10分钟以内。

2、整个学期不按计划布置作业或对学生作业不批改、不检查。

3、教师上课时通讯工具发出讯号声响。

4、教师酗酒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5、教师穿拖鞋、背心上课、衣着不整齐(因教学需要例外)。

6、因教师教学工作失误,造成100元以下财产损失、设备损坏或学生受轻伤。

7、教学中故意辱骂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8、由实训中心统一安排的实训实习(含顶岗实习)以及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要求需集中进行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如校外参观、社会调查、专业技能实践等),院(系)指定的指导老师未按规定提前一周制订、上报实训实习或活动指导计划的。

9、教师备课不充分,教案潦草、简单、明显为敷衍了事的。

10、教师或其他人员上课(含上机及其他实训课)组织不力、管理不严(如睡觉、来回走动或打闹、大声喧哗),造成课堂秩序混乱的。

11、教师或其他人员上机或其他实训课未填写《实验申请及考核报告》的。

12、教师或其他人员上课(含上机及其他实训课)时做与本次教学无关的事情。

13、教师未按要求填制并上交《学期授课计划》的。

14、因调课、代课通知错、漏,造成上课无教师或无学生。

15、教师事前已请假,受理者未及时转告,导致学生空等10分钟以内者。

16、教师未按要求或延迟2天录入专业教学计划的。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事故认定:当发生教学事故时,学校需要及时进行事故认定,确定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

事故认定一般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 立案登记:一旦确认为教学事故,学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立案登记。

立案登记包括记录相关事故信息,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3.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在认定事故后,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情况、原因分析、损害程度等。

4. 伤员抢救和处理:对于发生的人员伤亡,学校要立即进行相关紧急救治和处理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援和治疗。

5. 教训总结和责任追究:学校需要进行事故的教训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如给予纪律处分、经济赔偿等。

6. 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的公示:学校应主动向相关人员和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引起广泛关注和警示。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准备好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建立完善的教学事故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和妥善处理,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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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范例)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范例)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5篇范例〕第一篇: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为加强教风建设,减少并有效处理教学工作中的各种事故,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转,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师大教务处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法。

一、教学事故在教学运行管理中发生的不同环节为: A、课堂教学 B、考试与管理 C、教学常规管理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Ⅰ级为重大教学事故;Ⅱ级为较大教学事故;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的责任人、发现人、知情人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务处。

教务处查实后要求责任人必须认真填写教学事故责任表。

教务处根据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三、教学事故级别核定后,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Ⅰ级罚款100元,给予记过直至除名;2、Ⅱ级罚款50元,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Ⅲ级罚款30元,视情节及影响程度给一定范围乃至全校通报批评。

A、课堂教学类:1、在讲课中传播违犯国家法律的内容Ⅰ级2、教师无故缺课、停课Ⅱ级3、未经院教务处同意,舍弃或未按方案完成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Ⅱ级4、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Ⅲ级5、未经相应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Ⅲ级6、教师已事前请假而受理者未转告致学生空等10分钟以上Ⅲ级7、教师穿背心或拖鞋上课Ⅲ级8、贬损、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Ⅲ级9、教师在上课时通讯工具发出讯号声响或上课外出接电话Ⅲ级10、教学过程在教学场地吸烟Ⅲ级11、未经学院同意擅自请人代课Ⅲ级12、教学过程全程放片不提任何要求,不作任何评讲,不布臵任何作业Ⅲ级 B、考试与成绩管理类:1、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Ⅰ级2、因管理不善丧失在校生考试成绩:一个班以内∕一个班以上Ⅱ级∕Ⅰ级3、一学期内遗失试卷:成绩已登录∕成绩未登录Ⅱ级∕Ⅰ级4、复习考试期间,任课教师有意泄露考试内容Ⅱ级5、试题严重出错或错发试卷致使考试无法进行Ⅱ级6、监考教师无故缺席,发现学生作弊不处理,不报告,填写表格有错误Ⅱ级7、考毕回收试卷数与参考学生不相符〔已声明不交的学生除外〕Ⅱ级8、教师评卷徇私舞弊,提高和压低学生成绩Ⅱ级9、考试命题及试卷印制、传送、保管泄密〔工作失误泄密∕成心泄密〕Ⅲ级∕Ⅰ级10、考试后教师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成绩Ⅲ级11、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学生应重考而未能参加正常重考Ⅲ级12、监考教师迟到、早退或监考时看书报、打瞌睡,监考不力Ⅲ级 C、教学管理类:1、学生请假一个月以上不报教务处备案,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整学生专业Ⅱ级2、班费管理不善,不做帐,不公示或任意挪用Ⅱ级3、审查不认真,错发学生学位证或毕业证,造成严重后果Ⅱ级∕Ⅰ级4、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成绩、学籍各类证书和证明〔过失∕成心〕Ⅱ级∕Ⅰ级5、因工作粗心大意造成任课教师课时统计错误,造成严重后果Ⅱ级∕Ⅰ级6、未经教务处同意向学生派购推销教材、书刊和资料Ⅱ级7、班主任让学生填写成绩或毕业评语等Ⅱ级8、电教人员不事先检查设备而造成放片、演出中的严重故障影响Ⅱ级9、隐瞒教学事故或逾期报告教学事故Ⅱ级10、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聘用其他教学人员Ⅱ级11、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将设备挪作它用而影响教学Ⅲ级12、因校内工作失误使学生开课一周内尚未得到教材Ⅲ级13、学生请假一周以上不报教务处备案Ⅲ级教务处2223年2月18日第二篇: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纪律,杜绝一切教学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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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严格和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
第二条教学事故系指由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管理、服务部门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事故。

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
1、在教学中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
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
3、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协助学生作弊,造成严重后果;
4、徇私舞弊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
5、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20%;
6、一学期旷课6学时及以上或晚辅导缺席4次及以上;
7、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舍弃学期授课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l/3以上:
8、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2/3以上:
9、工作人员或监考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一个考场试卷丢失;
10、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第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
1、教师不服从教学、监考等工作安排,劝说无效;
2、出现一次无故缺课、晚辅导缺席、监考缺席,或擅自停课、停考;
3、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舍弃学期授课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l/4以上但不足l/3;
4、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l/2以上但不足2/3:
5、不接受学生正确意见,打击报复,影响较大者;
6、贬损、侮辱、体罚学生,影响较大者;
7、擅自向学生强制性推销教材、书刊、资料;
8、试题严重出错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9、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及保管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题;
10、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考场秩序混乱、试卷丢失或漏收:
11、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5%,但不超过20%:
1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000~5000元或学生人身伤害;
13、因管理部门或人员工作失职,造成上课空堂或上课、考试等不能正常进行:
14、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1、非紧急或特殊情况,未经教导科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或擅自占用教学场地,影响教学秩序:
2、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擅自请人代课、互相窜课;
3、上课或晚辅导无故迟到早退2分钟以上;
4、上课、考试时间打电话谈非课程内容或未将手机设置为无声状态,导致响铃干扰上课、考试秩序;
5、上课、监考时抽烟、吃食物;
6、监考时迟到、早退、擅离考场,或看书报、做答案、闲谈等;
7、上理论课或实验课无教案;
8、擅自将上课时间改为自习或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其他用途;
9、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少或准备不充分,未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相应教学内容;
10、实践教学中不进行认真指导,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或者擅离教学场地,指导时间未达到规定;
11、在一个学期的教学中按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1/4以上,但未达到l/2;
12、擅自不按教学计划进度讲课,超前或滞后8学时以上;
1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工种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无任务书和指导书;
15、上课着装不得体,有失教师身份;
16、向学生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17、不按规定命题,试题明显不符合要求;
18、命题教师或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试题;
19、错阅试卷、错评、漏登成绩;
20、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或使学生受轻伤;
21、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学文件、材料、成绩等;
22、安排教学任务出现错、漏,或应开课程未排入教学计划,影响正常教学;
23、未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导科同意擅自调用上课的学生参加其他活动,或擅自停学生的课;
24、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教学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l、教导科为教学事故责任的认定部门,事故发现者有义务和权利报告教研室、教导科;
2教导科实事求是地填写《???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并通知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室,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室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
3、一级教学事故由校长核定,二级教学事故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核定,三级教学事故由教导科核定。

核定后送人事科;
4、人事科根据事故级别执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室及时将处理决定通知事故责任人,并进行教育。

教学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如果对认定的事实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10天之内向上一级领导申诉、反映。

第七条对个人教学事故按下列规定处理:
l、一学期内有1~3次三级教学事故,每次扣发津贴30元;一学期内有4次以上(含4次)三级教学事故者,从第四次开始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2、一学期内有1~2次二级教学事故,每次扣发津贴100元,一学期内有3次以上(含3次)二级教学事故者,从第三次开始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3、每次一级教学事故,扣发津贴500元;
4、一年内有3~4次三级教学事故或1次二级教学事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一年内有5~6次三级教学事故或2次二级教学事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一年内有3次以上(含3次)二级教学事故或1次一级教学事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条对违反有关规定,但尚未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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