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及其应用
最新版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本知识
1.公文材料的选择
• • • • • (1).真实性 (2).现实性 (3).典型性 (4). 新颖性 (5).系统性
2、公文材料的使用
• 1.确定材料 • 材料的意义,本身就具有多义性。一个材料 能反映出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意义;写作时, 对于材料的多义性应当让其含义具有确定性。 • 2.梳理材料 • 要按照公文主旨表述的需要,选择采用一定的 结构方式,梳理安排公文材料。 • 3. 加工材料 • 4.运用材料 • 要根据主旨表达的需要决定材料的数量。公文 篇幅有长有短,制约它的因素不在于作者掌握 材料的数量的多寡,而在于是否切合主旨。
• ⑤引文式 • 一开始先引用公文或领导指示中的一段话作为引子 或点明主题。 ⑥事情式
•
一开头就把事件、情况简明扼要地介绍清楚。以上六种开头方 式,是仅就一般情况而言的,并不是规定的公式。除此以外,还 有各种方式的开头。不论采用什么方式都要根据内容的需要,只 要能服从主旨,引出主旨,吸引读者,就是好的开头。但是就公 文的种类而言,不同的公文也有些相应的习惯性的开头。比如请 示,一般应首先陈述请示的原因、理由;通知一般是以“根 据……”、“兹定于……”等开头。布告则是先说明发布告的原因、 依据和目的。会议纪要的开头则有比较固定的格式,即依次写出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列席者,有的座谈会纪要还 要写明开会的原因和目的。批转、批复等多用“引文式开头”。 会议简报多是“时间式开头”。调查报告开头使用最多的是先介 绍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有的也用议论开头,等等。总之,公文 的开头都离不开根据、目的、原因、事件、时间等要素。
•
•
•
•
•
①起因式 一开始先讲问题的缘起,即为什么要写这篇公文,一般 使用“由于……”、‘‘鉴于……”或“随着……”等开头。 ②目的式 、 开宗明义,第一句就说明本文目的,一般使用“为 了……”、“为……”。 ③根据式 一开始先说明制作公文的依据,多用“根据”、“遵 照”、“按照”等开头,即根据公文要求,遵照上级某指 示精神,按照某会议的决定等。 ④时间式 一开始先点明某事、某情况的时间。有的是一开始直接 写年、月、日,有的则“近日来”、“近来”、“最近” 等比较模糊的时间开头,有的则用“……之后”句式
2012《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
•条例‣在第七章“公文管理”中着重强调了有关保密规定,提出了设立保密室和阅 文室的要求,对公文定密和解密、密级文件的复制和汇编、公文的销毁和移交、新设 立单位的发文立户等作出具体规定。 从公文处理工作实际看,近年来公文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保密意识淡薄,随意携带涉密公文外出;
业务培训之公ຫໍສະໝຸດ 处理知识讲座2013年3月3日
课 程 提 纲
一、公文处理内容 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简称新条例)与《国家行政机
关公文处理办法》(简称旧办法)的区别
三、公文种类 四、《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五、公文行文规范
六、公文中的几个规定 七、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 八、课程总结
一、公文处理包括三方面的任务
8、公文长期留存在个人手中,机构合并撤销、人员岗位调整时没有清退或移交; 9、公文发文立户没有统一规定; 10、有的单位甚至丢失涉密公文、将待销公文资料当废品出卖等等。必须引起高 度重视。
三、公文种类
公文种类,即根据公文功能属性进行的分类,简称文种。
公文文种,既有党政机关通用的,也有属于各自专用的。•条例‣中 所列的公文文种有15个,即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 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其 中通用的文种有10个:决定、公报、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 批复、函、纪要;
决议的结构
决议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 1)标题。决议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事 由和文种构成。 2)成文时间。即决议正式通过的日期。 (2)正文。由决议根据和决议事项两部分组成。其写法有两种形式:一种适用于内容 单一的决议,把议定的事项直接叙写出来;另一种适用于内容比较复杂的决议,将决 议事项分条列项表述出来。 实例:四川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的决议 (1989年3月10日通过) 四川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科委主任张廷翰受省政 府委托作的《关于省农村科技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以为,我省各级政府依靠科技 发展农业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不平衡的,还存在一些亟 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任务是艰巨的。为了进一步依 靠农业科技,夺取粮食增产,农业丰收,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特别作出了如下 决议:
公文的种类及应用
我市今年已发通知情况举例
3.通知的格式和写法。
(1)标题:由三部分构成,制发机关+事由+文种。 (2)正文:是通知的主体和核心,概括来说,内容简单、篇幅简 短的通知,采用篇段合一的方式;内容复杂而重要的通知,通 常篇幅较长,适宜采用分层表达的方式,一般包括开头、主体 和结尾三个部分。
4.撰写报告的注意事项
一是报告中不能掺杂请示事项。 二是报告是下级对上级的上行文,语言要谦虚、准
确(实事求是,客观的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 报忧)。 三是报告要突出重点内容,做到点面结合。 四是如果有请上级批转的要求,应当使用“请示” 或“意见”文种行文。
(三)请示
1.概念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所 使用的公文。请示是事前行文。 2.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批 准”。
通知的正文(开头、主体、结尾)
开头:写明制发通知的原因、依据、理由和目的,即写明为什么要制发这 个通知。 指示性通知的开头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针对问题制发通知,其开头通常要概括说明存在问题的现状与危害 性,引起收文单位的重视,以便认真执行。 另一种是为部署任务制发文件,其开头可以直接说明行文目的或行文根据。 主体:写明通知的事项,如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周知、办理、执行的事 项等。 主体分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 横向结构(并列式结构):针对主题进行分解或者找出解决问题的各要素, 分别加以说明。 纵向结构(递进式结构):按照一定顺序表达主题内容。 结尾:指示性通知常以提出执行要求结尾,或者提出希望,或提出注意事 项等,都可作为结尾方式。 注意:如果在正文第一段尾没有“通知如下”字样,在结尾时常冠以“特 此通知”结束。 (3)落款。包括制发机关和日期。《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 落款时必须写明制发机关名称,日期也改为了小写。即:2012年8月28日。
3.2012年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第一节公文格式概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一、公文格式的范畴:1.公文的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注位置;2.承载公文的介质,主要包括纸张的开本、规格、印刷、装订等要求;3.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规范。
二、公文格式的种类:根据公文载体的不同,分为文件格式、信函格式、电报格式、命令格式、纪要格式等。
文件格式信函格式命令格式纪要格式三、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纸张大小:A4型纸:210mm×297mm。
3.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4.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5.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7.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第二节公文的通用格式版头: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
一件完整的公文由三部分组成:一、版头部分1.份号:公文的份数序号也就是每份公文的编号,根据印制份数,编流水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为了掌握公文的发放方向,便于公文的保密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份号用黑色标注。
2. 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2012年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条例
2012年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条例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
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3.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
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5.信函式公文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
党政公文的种类
把区域代字、机关代字、发文类型代字三个部分合在—起,就构成了地方行政,机关发文常见的代字,如“甘政发” 。
11、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该排列在前,其余按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先后。此时,版头的“文件”二字应置于发文机关名称的右侧,“文件二字上下居中,整体左右居中”美观排列。
12、发文机关标识常见考点,要与标题中机关一致。如“××市人民政府文件”中“××市人民政府”要与标题中出现的发文机关以及落款中的成文单位保持一致。
4、公文的生效标识——印章。除了“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以外,公文都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印章用红色。
5、联合行文时,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15、首先是公元年份的四位数不可简化成两位数,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如不可把〔2007〕标为〔07〕,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必须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三要素组成要素不可随意增删,其排列顺序也不能随意颠倒。。
16、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上行文的文种目前就是请示、报告和上行意见。
19、标注的具体方法是:“签发人”三字在前,用3号仿宋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注签发人姓名。
版头中的分割线
标题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2012
春秋时郑国公文起草案例:
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 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论
语· 宪问》
裨谌(打草稿)→世叔(审核文稿提出修改 意见)→行人子羽(进行修改)→东里子产 (润色定稿)
新中国公文处理发展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 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公文 分为:一、报告、签报;二、命令; 三、指示;四、批复;五、通报、通 知;六、布告;七、公函、便函。
(4)公报与公告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公”字上,即均是党和国家用来向国内 外公开宣布、告知某一重大事项的,是非常严肃、庄重的公文。 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公告多用于宣布重大消息,内容十分简 要;公报的内容一般是比较详细、具体地报道某一重要会议或重 要事项的内容。 (5)公告与通告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告”字上,即均属告知性的文种,他们均 可以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或在社会上张贴以及网 络等方式公开发布。他们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1、从使用者看,公告的制发者主要是党和国家的高级机关; 通告则不然,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均可使用。 2、从发布内容看,公告内容的重要性大于布告,更大于通告, 是郑重宣布重大事件或重要事项、法定事项的;通告则主要是发 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的。 3、从所公布的范围看,公告是面向国内外的,范围最广;通 告则是针对社会的某一方面,用于局部范围。
(1)份号 ○用6位3号阿拉伯数,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推荐3-6位,即001 0001 00001 000001…) ○涉密应当标注份号。实际工作中自行掌握。
(2)秘级及保密期限 ○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二 行。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只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才使用, 其他文件不用 ○对只标名秘级和“◐”而未标明保密期 限的按秘密10 年、机密20年、绝密30年认定。 (3)紧急程度 ○文件的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和“急件” 两种; ○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三行
2012年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条例
2012年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条例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 (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
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3.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
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5.信函式公文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变化
原行政《办法》 13 原党《办法》 14
决定、意见、通知、通 命令(令),议案、通告、 报 、 请 示 、 报 告 、 批 复 、公告(4个) 函、会议纪要(9个)
公报、指示、决议、条例、 规定(5个)
三、公文格式组成 新《条例》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
了主题词,份号和页码原《办法》虽未明文规定,但一直 使用,实际增加的主要是发文机关署名。
发。”
பைடு நூலகம்
(六)简化了公文办理的环节
在“收文办理”中,将“审核”改为“初审”,将
“分办”、“批办”并入“承办”,并增加了“传阅”、
“答复”2个环节。
“发文办理”的环节由8个减少为4个,其中,“起
草”、“审核”、“签发”3个环节列入“公文拟制”,
“用印”并入“印制”。
《条例》将发文办理的“分发”改为“核发”,规
一、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主要新变化
为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 作,2012年4月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 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 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条例》的发布施行,对推进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必将发 挥重要作用。与《办法》对比,《条例》主要有以下特 点:
《条例》 新增 行文 规则 规定
1.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2.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 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2012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及新变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办发〔2012〕14号”文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 年8 月24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最新国家标准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4.心理品德作风素质 (1)良好的心理素质。要能“听得话、受得气、耐得 烦、吃得亏。”也就是说,文秘人员必须具备健康的心 理,正确观察和处理各类问题,积极稳妥地应对各类问 题;既要有宏大的胸怀,能海纳百川,又要有小中见大 的自律意识和自我调节意识,处处小心谨慎,有“如临 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既要正确对领导人,又要 正确对待干部和群众;既要热爱本职工作,又要服从组 织安排,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甘当无名英雄,为党和 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应有的智慧和力量。 (2)高尚的品德。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 诚于所从事的事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维护领导机关的形象。 (3)严谨的作风。必须做到严谨细致,热情周到,优 质高效,廉洁奉公,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 批评与自我批评和两个“务必”。
公文的本质,是国家统治阶级,在实施领导、管理国家、 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书面文字工具。党政机关的公文,是 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党政规章和法规,请示 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文书与公文、文件的关系是: ①用特写版头印制的文件; ②用电报传输的公文; 1.公务文书 ③公开发布的公文; ④会议上印发的公文; ⑤其他文字材料等。 文书 ①信函; ②申请书: 2.私人文书 ③报告: ④日记: ⑤其他文字记录等。
• 新《条例》对公文、公文处理工作的涵义,以及 15种正式主要文种适用范围的界定更加科学明确; 新《条例》主要突出强调了公文处理方面的内容, 对各文种的确立使用、公文格式的标注、行文规 则的要求更加简明,对有关公文管理的要求更加 全面、严密、具体。根据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 厅的部署的要求,学习好、贯彻好《党政机关公 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室的一 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室文秘人员 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2 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2012 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从2012 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现行的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 型纸,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
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3.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 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 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 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 号楷体字;正文以3 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 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 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臵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
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公文的分类
公文的分类
公文可以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1.法定公文和事务公文
公文分法定公文和事务公文两种。
法定公文是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在党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形式的公务文书,即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文种。
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五类,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事务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日常公务活动中为处理事务、实施管理、沟通信息、指导工作而制作和使用的法定公文之外的各种事务性文书的统称。
大至总结、计划,小至条据、便函,种类繁杂,素无定目。
一般说主要有: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包括规划、工作要点、安排、方案、设想等)、调查报告、简报、专用书信、讲话稿、讣告悼词、规章制度(如章程、细则、制度、守则)等。
2.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
根据行文方向不同,法定公文可以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三种。
①上行文。
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包括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上级机关在内)的行文,如报告、请示和上报的意见等。
②下行文。
是指上级机关对下级组织的行文,如命令(令)、决定、公告、指示、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③平行文。
是指平等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周知性通知、告知性的意见等。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2012年新版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新版)
学习提纲
党院办机要文秘科 2012年9月
概述
•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由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 16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施行。
• 条例共分8章,42条。附带《党政机关公文 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9704-2012),2012年6月29日发布)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 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 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 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 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 字号、签发人、标题、主 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 印章、附注、附件、抄送 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 期、页码等组成。
第三章 公文格式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 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 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 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 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 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2〕14号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该《条例》分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附则8章42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2]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不请示)件,标注签发人
上、平 阅件、不能请示,标注签发人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一个主送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上、平 办件、一文一事,标注签发人
①表彰先进、批评错误,②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情况。 (不部署)
下
下、平、上
普发、知照、约束 指挥性、强制性
下、平、上 普发、知照(限知)性公文 下、平、上 普发、知照(限知)性公文
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下
下、平、上 重要事项、双重领导抄送
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上行按请示格式,下平按下行文 下、平、上 下、平、上 办件非阅件,上行标注签发人
省部级以上、人大、法院发布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①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②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③批准授予和
下
晋升衔级、④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用通知印发) 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
下
转发公文,任免人员(任免通知),发布规章制度(生效,印发通知)。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及其应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内容性质
规范性公文 领导指导性
公布性公文 普发、知照
领导指导性 不同部门 协商一致 指导、呈请性
陈述呈请性 除直接交办 不直送领导 商洽性公文 会议文件
文种
决议 决定 公报 公告 通告 命令
通知 通报 批复 意见 议案 报告 请示 函 纪要
适用范围
行文方向
主送
抄送
特点、作用、其他说明
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①对重要事项和重要行动作出决策和部署、②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 ③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下行文
下、平、上
新增文种 规定性、领导指导性
新增文种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下行文
一般无
不相隶属(不属于同一系统)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平行文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可用通知、报告、意见、批复格式
上、平 直接行文,坚决不能用请示
记载(传达)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没有主送就没抄送,用分送。 下、平、上 下、平、上 知照、规定、协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