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信息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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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信息管税”的几点浅见
“信息管税”工作思路是国家税务总局宋兰副局长在2009年6月全国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的,同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信息化领导小组会上,肖捷局长也提出了信息管税的要求。所谓“信息管税”就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的高度融合,着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简单说,信息管税就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涉税信息进行管理和应用,达到加强税源管理的目的。根据信息来源不同,可以将税收信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方信息是直接来自于纳税人登记、申报、入库、发票、账务等各类信息,现在,在各级开发的数据大集中系统的支撑下,该类信息趋于完整,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第二方信息是指税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利用第一方、第三方信息通过加工整理取得的信息,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相关信息,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等,该类信息的完整与真实取决于第一、第三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第三方信息是指来自于其他经济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信息,也就是社会综合治税信息,这部分信息在信息管税工作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基层“信息管税”存在的问题
(一)对信息管税的理解存在误区
在信息管税中,信息是手段,管是关键,税是标的,但有一部分税收管理员却对信息管税的概念不清,理解不深,实质也掌握不准,缺乏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加上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税收管理员计算机操作水平依然不高,只能停留在简单的过程操作,已逐渐不能适应信息管税形势的要求。
(二)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首先,征管力量相对薄弱。其次,当前各部门之间存在的第三方信息“壁垒”,也造成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
(三)数据信息采集操作不够规范,信息数据的利用率低,分析水平不高。
首先,没有一套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数据采集标准,税收管理员存在采集标准不统一、采集口径不一致,采集的数据杂乱、参差不齐,既浪费时间,又浪费人力;其次,目前也缺乏一支专业的税收分析队伍,在税收分析上距离信息管税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现有数据的分析利用不多,仅按上级发布的数据信息就某些数据进行简单的对比,还没有完全发挥数据信息的作用。第三是税收业务和技术没能完全融合,有的懂业务,但不懂计算机,不懂数据的分析运用;有的懂计算机,但对税收业务又不熟悉,无法适应信息管税的新形势。
二、加强基层“信息管税”之几点浅见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信息管税提供后台支持
信息管税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既要依托信息化建设提速,也要综合征管实力的提升;既要相当财力支撑,也要全局的共同努力。发展的过程体现的是一个整体,这个过程的实施,需要建立领导机制来保障,要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来抓落实。如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征管、信息中心、税政、计统、税源管理、稽查局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管税的领导和管理,强化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和利用,自上而下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双向反馈应用的信息管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单位各管理部门的优势,形成信息管税工作合力。
(二)加强业务技术融合,切实提高信息管税效能
一是要强化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
规程,准确采集纳税人的各类经济与涉税信息;对纳税人自行提供的申报信息进行核实,判断纳税申报是否存在逻辑错误,财务报表是否存在信息失真等;在“录入关”中,建立数据准入制度,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数据标准录入;在“审核关”中,业务部门要对数据采集的标准、内容、时限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严防垃圾数据产生,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做到了各类税收征管数据数字化采集、标准化加工、规范化处理,涉税信息一次采集、集中存储、共享使用。
推行“信息管税”是现代税收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税收领域中的一场深刻变革,但“信息管税”对基层税务部门来说,可以说算是一种比较新鲜的尝试,我们必须迎接挑战,努力掌握新技术,提高税源管理水平,最终实现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税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