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综合治税的信息管税创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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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综合治税的信息管税创新方案

1、上升层级,依托智慧城市,把国税涉税信息采集做到宽、细、准。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2、建立外网数据采集网站,对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如:发票拍照上传验旧,查询发票

须手工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输入过程中容易出现错漏、影响效率;纳税人除了手工输入外,还可以通过拍照方式将发票图像上传,经后台解析后提取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省去手工输入的繁琐步骤。并且我们国税系统可以留存有问题发票照片,提供大量疑点纳税人数据。

3、低疑点、核查性信息直接推送纳税人,让纳税人自行应对,反馈,再根据应对情况分类

处理。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解决税务人员“慵、懒、散”的问题;在对企业纳税人实施风险管理的新规定方面,要求国税机关分级设立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于每季度统筹CTAIS、第三方涉税信息分析企业纳税人上年度税法遵从状况,列出疑点信息,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逐级次识别、推送、应对,低疑点、明确的疑点的直接推送纳税人采集平台实行企业自查。中级风险核查“一次性进户”进行评估。高风险的直接推送稽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权。

4、扩展现有数据领域,把一个个信息孤岛并联串联,形成网络。如:现在纳税人增值税发

票汉字识别系统的推广,给纳税评估和稽查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还不能够

5、开展大型工程类耗用材料综合性调查。

1、施工前备案登记。对从事基建工程(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利等各种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基建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要求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内,持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向基建工程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备案登记,受理后出具《国家税务局基建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证明》。

2、施工中耗材建账登记。规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基建工程耗用材料会计账务,对应税建材(包括钢材、水泥、砖、

沙石、石灰、竹木材及制品、瓷砖、铝合金门窗、水管配件等),要求取得发票,分项登记入账。

3、完工后履行发票查验手续。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决算书、基建工程耗用材料的会计账簿、应税建材发票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查验手续。查验时以工程预(决)算书载明的基建工程项目耗用材料品名、数量、金额为依据,发票真实有效的,可抵相应建材的数量和金额,不足部分即为未取得发票的应税建材,要求施工单位到国税机关补开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

6、根据《沧州市综合治税实施办法》,建立通畅的信息采集制度,保障信息采集的及时性、

准确性。

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也是政府发挥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前不久,市政府提出了“四个干”的工作要求,应该说,《意见》和《办法》已经明确了综合治税工作“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的相关要求,关键是抓好落实。

一是更加注重组织领导。为加强综合治税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综合治税工作的任务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各成员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

置,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信息联络员,全面落实综合治税工作的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综合治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纳入部门工作职责范畴,积极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形成综合治税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也要按照《意见》要求,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具体责任,加大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落实力度,真正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四级综合治税网络。

二是更加注重部门配合。能否形成社会合力是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目前全市有27个综合治税成员单位,今后还要根据税收征管需要进一步增加。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调度,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指导各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意见》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履行义务,主动与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更加注重司法保障。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公安机关要加强与财税部门的协作,加大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力度,积极配合财税机关对抗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税收秩序。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税案件,要及时介入,展开侦察,搜集证据,从快移送法院审理。法院对财税机关提请的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执行案件,要及时受理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更加注重宣传动员。扩大宣传是赢得支持、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财税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单位密切协作,重点宣传综合治税工作的内容与方法、责任与义务,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社会认同度。

五是更加注重考核奖惩。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对综合治税治税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综合治税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沧州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具体来说,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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