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概论第五章-保险合同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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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保险合同
保险学概论第五章-保险合同
•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保险学概论第五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学概论第五章-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一)合同 •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明确相互
• (3)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保 险标的损失程度(即审核责任)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由保险人 承担。
• (4)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被第三者起诉而参加诉讼 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保险人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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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被保险人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行使代位求偿权)而 支付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注:合同的三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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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定义
•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 • 目的:保障目的。 • 协议: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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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人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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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 (1)投保单; (2)保险单; (3)保险凭证(小保单): (4)暂保单; (5)批单。
补充:要式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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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 姚某与贺某是夫妻,两人有一子贺甲。1996年3月19日,姚某为 贺甲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共12分,保额1.3万元。姚某和保险公 司还口头约定受益人为姚某,保费按月由姚某到保险公司缴纳。 姚某交费1年后,与贺某离婚,法院判决贺甲由贺某抚养。离婚 后半年姚某与周某结婚,但其仍自愿每月交纳保险费从未间断。
• (1)按时交付保险费——基本义务 • (2)危险通知义务
A.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B.危险发生时的通知义务。也称出险通知义务 • 案例:天津书画院与人保天津分公司诉讼案(200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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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 (4)施救(或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 (5)其他义务,如告知义务与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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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保险合同的转让形式 • 保险人背书转让——一般财产保险合同; • 被保险人背书转让——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 人寿保险单的转让——不是被保险人的变更,而只是被保险人对
保单权益的处分(即改变保单所有人),故无须经过保险人的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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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学概论Fra Baidu bibliotek五章-保险合同
• 1999年2月15日,贺甲病故。4月,姚某持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 申请给付保险金1.3万。与此同时,贺某提出被保险人贺甲是其子, 他与姚某已离婚,贺甲一直由其抚养,故他应领取这笔保险金。 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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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 19XX年8月6日,某矿产品经销公司与某港务局达成了一项协议。 协议约定由该港务局将矿产品经销公司质量为3674吨的石膏粉由 营口港经水路运至连云港。同时还约定由作为某保险公司代理人 的港务局(兼业代理人)为这批货物办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 综合险。按以往做法,保险费由港务局垫付。协议签订后,矿产 品经销公司将该批货物运至港务局所属港口,向该港口交付了运 费和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其他费用。该港口向矿产品经销公司签发 了提单,但未签发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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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 1、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保障性合同) 与交换合同相对应。
• 2、诺成合同(承诺合同) 与实践合同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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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双务有偿合同 与单务无偿合同相对应。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也可称为条件契约。而 在英、美等国,则倾向于认为保险合同是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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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人义务(人身保险)
•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履行定额给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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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 1、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法律行为); • 2、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 3、当事人地位平等;
▪ 4、合法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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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单签发后,在待船运载期间,辽河平原连降数日大雨,上游水 库因水位急剧上涨而被迫泄洪。在洪水到来之前,港方紧急调动 人力物力抢救港区货物,但仍有部分货物被洪水冲走或淹没。经 清理,矿产品经销公司有1256吨货物因水淹致损,损失金额为 108.01万元人民币。
• 矿产品经销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拒赔。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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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人的义务(财产保险)
• (1)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在保险金额之内履行赔付的 义务;
• (2)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 的费用(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以外,以不超 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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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 保险合同的主体:与保险合同有直接关系的主体,即当事人;与 保险合同有间接关系的主体,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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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
• 1、保险人 (1)定义。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
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种组织。 (2)权利与义务。 (3)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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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焦点: • (1)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 (2)保险责任是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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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附和合同 根据订立合同过程中双方所处地位,合同可分为议商合同和附和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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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人(或个人)合同 保险合同不是保险标的附属物,保险合同不随财产(保险标的) 的转移而自动转移。关于保险标的所有权转让或者风险承担者转 移的合同,与保险合同是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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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保人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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