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航运交易所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航运交易所筹建工作方
案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
【发文字号】武政办[2015]110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27
【实施日期】2015.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航运交易所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武政办[2015]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航运交易所筹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7日
武汉航运交易所筹建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武发〔2014〕15号)精神,完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功能,搭建航运要素集聚平台和航运交易服务平台,加快武汉航运交易所筹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战略部署为指导,以助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为目标,大力吸引航运要素集聚,加强航运公共服务,促进航运产业发展,构建长江流域航运大市场,提高航运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和航运资源的配置效率,将武汉航运交易所建设成为立足长江中游、辐射长江流域和长江经济带区域的国家级航运交易所。
(二)建设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公共服务相结合。依托本地航运市场,构建航运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实施“一站式”、“一个窗口”和“全产业链式”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公共服务的高效化和环境的优质化。
2.坚持产业集聚与政策支撑相结合。以航运交易所平台为载体,通过降低航运交易成本推动航运产业集聚,提升临港经济发展水平;通过航运相关政策扶持,壮大航运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条。
3.坚持自主发展与流域协作相结合。发挥我市各类航运要素集聚优势,坚持自主发展,建设凸显武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航运交易所;协同中央、省、市行业管理部门及上海、重庆航运交易所,立足全流域,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三)职能定位
武汉航运交易所功能定位突出以服务为宗旨,发挥集聚航运要素资源、发布航运动态
信息、规范航运市场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四项功能,开展货运交易、船舶交易、航运人才、政务、商务和信息等六方面服务,履行航运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公共信息发布、武汉航运交易规则制定、航运交易规范管理、扶持政策实施和为航运交易提供专业性服务等职能。
(四)领导体制
武汉航运交易所隶属武汉新港管委会。
设立武汉航运交易所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武汉航运交易所进行业务指导。
武汉航运交易所设定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
为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资源和两方面作用,在组建航运交易所之后,适时发起和推动港口、航运、船舶贸易、代理等企业共同组建武汉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五)业务模式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