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3年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
2023年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日益关注,林业行业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然而,在林业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乱象和问题,例如滥伐滥砍、非法采伐、破坏生态环境等,对于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带来了困难。
因此,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影响。
二、总体目标2023年,通过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和整体效能提升,实现以下目标:1. 有效遏制非法伐木现象,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2. 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3. 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整体治理一体化的工作态势。
三、具体措施为达成上述目标,制定以下具体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1)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林业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2)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政策,明确执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
2.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1)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执法能力和知识水平。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和标准。
(1)建立林业行政执法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
(2)建立执法案件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执法过程的透明和可查。
4. 加强执法科技支持和信息共享。
(1)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监测和管理。
(2)建立林业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1)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非法伐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为确保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的有效实施,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推进机制。
2. 加大财政投入,增加执法设备和人力资源的配置。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的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国家林业局202x年工作要点》关于“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改革思路,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要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
《决定》提出“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管力量,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素质”。
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时期,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行政案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林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体制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以业务管理范围划分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多机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权相对分散,如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等机构,以及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濒管办、林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都承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违反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责任制不够落实;有些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完全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完全分开,尚未形成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由此,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执法机构重权轻责、权责脱节、职能交叉、人员臃肿以及有的执法人员执法不到位、滥用职权、执法扰民、以罚代刑、枉法裁判等问题。
林业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深化实行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最优林业发展环境,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苏区振兴发展,依据《县2024年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一、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建设。
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新政策,进而带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重要性的相识。
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
严格依据《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决策,凡制定与群众切实利益亲密相关的公共政策时,严格实行调查探讨、专家论证、征求看法、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探讨、结果公开等决策程序。
三、推动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接着大力推动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使行政权力运作规范,高效运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的落实,实现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供应高效便民服务。
四、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惩罚法》,《行政强制法》两部法律的学习,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林业行政案件必需在查清违法事实,证据确凿、充分,惩罚依据明确的状况下依据《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和《林业行政惩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制作林业行政惩罚案卷,并经法制机构审查,领导审批后实施行政惩罚,惩罚标准严格执行《省林业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规定。
五、推动涉林冲突化解有序化,有效化建设。
仔细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看法》,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行政救济、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完善行政调解协调机制,增加防范和化解冲突纠纷的整体合力。
仔细排查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注意探究、总结冲突化解工作中好的阅历并加以推广。
六、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依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法制审查和督促指导作用,重视林业部门法制人才的配备、培育和教化,努力构建合格的林业法制人才队伍。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14•【文号】林策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林策发[2006]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进林业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林业实际情况,现将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均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
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林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林业改革的深化和事业的发展。
大力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肃执法,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责任的缺失,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加强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根据《**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林业部门的基本职责,进一步明确林业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责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考评机制,为依法治林建立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梳理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明析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通过实施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促使林业执法人员模范遵守各项林业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处罚等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为保证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朱家舜副组长:杜玉山成员:阚绪飞、沈开彬、董朝友、王献昌、费汪知、梁俊洋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及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股,阚绪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三、林业行政执法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具体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行政,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
(三)组织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主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正文:---------------------------------------------------------------------------------------------------------------------------------------------------- 兰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市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7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部门、法制单位为目标,从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源头抓起,解决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问责,努力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市林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宣传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系列活动和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1、开展依法行政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纪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活动,开展一次依法行政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提高全民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
2、强化学习培训,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执法单位,参加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二是,组织编印《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将现行林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一看就懂,方便操作。
三是,积极宣传。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电子屏、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10篇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10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1)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
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
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
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
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
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林业执法人员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林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林业执法人员及其辅助人员。
第三条执法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林业权益。
2. 负责对林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 负责林业资源的保护、调查、监测、统计等工作。
4. 参与林业执法宣传、培训、教育等活动。
5.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林业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执法程序1. 接到林业违法行为举报后,应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2. 对涉嫌违法的林业行为,应当依法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3. 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 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执法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2.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吃请、旅游等不正当利益。
4. 不得擅自使用执法车辆、装备和执法证件。
第六条执法培训与考核1. 林业执法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 新进执法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第七条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1.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下级林业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执法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受到违法侵害的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一、背景介绍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是指在一定地区或范围内,通过整合林业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行政执法力量和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综合执法水平,实现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
二、试点目标
1.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通过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整合,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2.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协同: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3. 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试点内容
1.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组建:根据试点范围和需要,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相关执法工作;
2. 执法资源整合:整合各级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3. 执法协同机制建立:建立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
4. 执法科学化与规范化: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5. 执法便捷化:推动行政执法流程的简化和优化,提高执法效率,减轻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负担。
四、试点范围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选择一定规模的地区作为试点范围,以省、市或县为单位进行试点。
五、试点时间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试点的具体时间安排,确保试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六、试点评估与总结
试点结束后,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全面推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参考。
2024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4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为了保护和管理林木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2023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加强林木资源保护和管理1. 加大对林木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增加植树造林面积。
2. 制定和完善林业立法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加强对非法砍伐、非法采伐、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3. 加强对森林火灾的防控工作。
加强对火源的源头管控,严格控制火种的使用,提高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4. 推动林木种植和培育工作。
加大对植树造林的支持力度,加强林木种植技术培训,提高种植质量和效率,增加森林面积。
5. 开展护林员制度建设。
建立一支专业的护林员队伍,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护林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加强林业市场监管1. 加强对林木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加强对木材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严禁非法销售、非法采购和非法加工经营,打击木材走私和非法伐木。
2. 推动林业生态修复和景观保护工作。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景区的管理和保护,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提升景区的生态质量和旅游价值。
3. 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监管和保护,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非法猎捕行为。
4. 推动林业标准体系建设。
制定和完善林业产品质量和产业标准,提高林业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5. 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控工作。
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控,及时发现并控制病虫害的扩散,保障林木资源的健康。
三、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实力。
2. 完善执法手段和技术装备。
引进先进的执法技术和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效率和质量,加强对林业执法工作的科技支撑。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拟稿人:时间: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层级监督和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
本规定所称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主要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及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时,该上级部门称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第四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坚持纠正错误和改进工作相结合,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监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使其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适应.第七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二)审查本部门拟订和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
(四)决定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行政执法主体所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等实体合法性及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决定行政处罚等程序合法性.(六)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内容。
被监督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接受监督。
第八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采用重大行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专项检查、抽卷审查、案卷评查、发放问卷调查,以及对行政许可申请主体和被处罚主体回访等形式进行。
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各省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林业厅每年组织1—2次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第九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由于工作竞争激烈,为了满足社会的生产力,不得不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工作的步伐就加快了,为了使步伐的加快不影响正常的秩序,这时就得提出一种计划。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大家喜欢!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1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____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____年度桃江县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为原则,坚持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用材林相结合,建设生态桃江为前提,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桃江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工作,同时兼顾行政决策、政务公开等内部管理,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强调关注民生。
在制度建设层面务求完善全面,突出可操作性,在制度创新层面务求突出新意,形成品牌效应,在制度执行层面务求规范到位。
三、主要任务<一> 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
①全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都需参加国家林业局与省、市、县组织的“六五”普法学习与执法人员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重点加强培训与学习。
③组织林政、资源、政务中心的执法人员、办证人员重点对运输证、采伐证、竹木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理及程序进行学习,考核优秀率须达100%。
<二>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4.01.08•【字号】粤林函[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林函〔2014〕13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林业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省厅制定了《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林业厅2014年1月8日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林业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保障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结合本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认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本办法所称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是指省林业厅和直属省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包括省森林公安局、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办公室)。
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林业厅依法委托实施林业行政执法的组织依照省政府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定或者省林业厅委托的范围履行省林业厅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
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我泡了杯清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份“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这对我来说,是个再熟悉不过的任务,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这类工作游刃有余。
一、工作目标我们要明确工作目标。
行政执法是林业局的基石,我们要确保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林业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1.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
3.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4.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比如,利用无人机进行森林资源巡查,利用大数据分析林业违法行为。
3.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林业法律法规、执法技巧、执法程序等。
4.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协作,与公安、环保、土地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打击林业违法行为。
5.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形成震慑。
6.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对执法不力、滥用职权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比如,购置执法设备、提高执法人员待遇等。
3.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激励机制,鼓励执法人员积极执法,依法保护林业资源。
这份方案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每一笔都承载着我们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热情和期待。
林业执法大队责任制度范本
林业执法大队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林业执法大队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依法查处林业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业秩序。
第三条林业执法大队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原则,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林业执法大队设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若干名,内设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等职能部门。
大队长负责全面工作,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工作。
第五条林业执法大队的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二)依法查处林业违法行为,维护林业秩序;(三)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罚等工作;(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资源清查、森林火灾调查等工作;(五)负责林业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监督等工作;(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执法人员职责第六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林业专业技术职称;(二)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三)经过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
第七条执法人员的职责:(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二)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隐私;(四)接受法律监督和职业道德教育;(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第四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或者滥用职权。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当事人财物,不得泄露执法信息。
地区林业行政执法制度
大理州林业行政执法制度11月19日大理州林业局制定了涉及执法机构旳执法职责、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责任追究措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措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内容旳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
节选如下:一、执法职责第一条为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旳管理,增进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旳全面、正旳确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林业行政惩罚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基本工作和案件办理质量责任评查措施》、《云南省林业厅有关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旳告知》(云林法策〔〕3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印发〈大理州人民政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筹划〉旳告知》(大政发〔〕37号)及有关旳法律、法规和规章旳规定,结合我局旳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涉及法定授权行政执法组织和委托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活动旳一项重要制度。
大力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旳重要制度,有助于推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旳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旳建立,有助于保障“构造合理、配备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旳权力运作机制旳完善,有助于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旳水平和质量,有助于避免行政权力旳滥用和行政责任旳缺位。
第三条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旳目旳是:以统一行政执法职权为基本,建立和完善有关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旳水平。
第四条本责任制所称旳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波及旳职责权限和对外公务活动。
本规定所称旳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是指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及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职责而承当旳法律责任。
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是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一部分,旨在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当前,我国林业资源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过度利用、乱砍滥伐、非法采伐等问题,亟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和改革。
二、改革目标1. 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打击非法砍伐、滥伐和非法采伐行为;2. 加强执法调查能力,提高行政处罚的有效性;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4.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5.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保障执法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改革措施1. 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形成震慑;2. 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3.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4.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5.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6. 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工作计划1. 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2. 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林业执法工作的关注;3.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4. 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5. 开展定期督查和评估,及时总结和汇报工作进展。
五、预期成果1. 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有效打击非法采伐、滥伐和非法砍伐行为;2. 林业资源得到更好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3.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得到提高,公众满意度和信任度提高;4. 全镇林业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六、风险防范在实施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1. 人员变动和失信风险: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规范执法行为,防止人员变动和失信行为对执法工作产生不利影响;2. 不合理的执法手段和处罚量化:加强对执法手段和处罚量化的研究和制定,防止因为不合理的执法手段和处罚量化导致不公正执法;3. 社会组织监督不力: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公正性和公平性。
林业局行政执法部门规章制度
林业局行政执法部门规章制度一、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依法行使林业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依法负责林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木疫情防治、森林公园管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产业管理等管理职能,实行日常监管和量刑、罚款、强制措施等行政处罚。
(二)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行政执法行为偏差、重大疑难执法问题和用人不当等问题,落实和执行上级和本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颁发的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和要求。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召开强制执行会议,制定强制执行方案,严格执行强制执行决定,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效力。
(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完善内部机制和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和有序开展。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和本级行政执法督查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管内无违法、种内无违规。
(三)严格执行领导具体责任制。
严格执行领导具体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审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部门值班、审批等工作无差错。
(四)认真开展行风建设活动。
认真开展行风建设i舌动,加强廉政和自律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维护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和基本形象。
三、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制度(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素质。
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法律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计划,并做到内外务必遵纪守法、讲纪守纪。
(二)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计划。
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计划,及时做好文书、案卷和记录等工作的审核、保存、归档,并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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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加强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根据《**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林业部门的基本职责,进一步明确林业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责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考评机制,为依法治林建立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梳理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明析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通过实施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促使林业执法人员模范遵守各项林业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处罚等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为保证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朱家舜副组长:杜玉山
成员:阚绪飞、沈开彬、董朝友、王献昌、费汪知、梁俊洋
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及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股,阚绪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三、林业行政执法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行政,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
(三)组织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主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四)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五)贯彻执行或制订林业产业经营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对木材生产、林产化工、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进行宏观管理。
(六)负责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林业经济政策。
(七)制订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林业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分解
(一)项目资源股: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根据林业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对局委托的行政执法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放本辖区内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森林派出所:在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着重查处法律法规授权的和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负责对全市森林(林木)采伐和木材的运输、经营、加工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及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进行查处;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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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利用、运输进行查处,以及对重大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组织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以及普法工作。
(四)木材检查站:依法行使木材运输流通检查监督;受局委托对非法运输木材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负责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对违反植物检疫的各种违法行为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六)林业工作站:负责核发木材对外运输证书;组织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配合局相关职能科室做好本辖区内各项林业行政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实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落实依法治林、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保障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
各单位必须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保障力量。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要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抓好所属人员行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三)联系实际,落实责任。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及目标任务,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和
措施,分解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评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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