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育保险均管理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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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两金交纳的法律规定(3篇)

五险两金交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常被称为“五险两金”)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一种法定福利制度。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下是对五险两金交纳的法律规定进行的详细阐述。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为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包括以下五项:1.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月足额缴纳。

-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收入确定,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2.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保障职工在患病或受伤时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月足额缴纳。

-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收入确定。

3.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从而获得医疗救治、工伤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月足额缴纳。

- 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收入确定。

4.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月足额缴纳。

-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收入确定。

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管理措施;
(三)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四)受理劳动者有关劳动保障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五)协调解决劳动保障方面的争议和纠纷。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劳动保障管理职责,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九)其他事项。
第十条 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
第四章 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业务发展和员工需求,定期举办各类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
第六十二条 单位应当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提升的员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报销部分学费。
第六十三条 单位应当建立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经历、晋升路径和职业发展情况。
第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明确劳动保障管理的职责、内容和程序,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劳动保障管理职责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14我国生育保险条例汇总

2014我国生育保险条例汇总

2014我国生育保险条例汇总2014我国生育保险条例汇总生育就医手续确认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工伤生育保险条例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生育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男职工生育保险条例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

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国家生育保险条例生育保险异地分娩规定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

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二胎生育保险规定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新生育保险条例新生育保险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一、2023社保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2022社保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一、个人社保交多少钱?社保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

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计算1.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较低基本养老金,执行缴纳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标准。

2.流动工作人员,在每一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均未够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满20年,则按其户藉所在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执行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标准。

3.在所有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均不够年限,则在退休时,按当年度所在地社保缴纳基数,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

4.根据较新的改革放案,从开始,每3年延长一年退休时间,至2030年止,将我国的男性劳动者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女性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

二、社保缴纳公司和个人比例计算一、社保缴纳公司和个人比例计算社保缴纳公司和个人比例计算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缴19%、个人缴8%;2.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3.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率为0.3%,由用人单位缴纳;5.失业保险:单位缴0.6%个人缴0.4%;6.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一起缴纳。

二、不交社保去哪个部门投诉不交社保去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

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

2021社保个人和公司缴费比例为多少?

2021社保个人和公司缴费比例为多少?

2021社保个⼈和公司缴费⽐例为多少?社保个⼈和公司缴费⽐例是:养⽼保险按照单位缴19%个⼈缴8%处理,医疗保险按照单位缴6%个⼈缴2%处理,⼯伤保险、⽣育保险由⽤⼈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按照单位缴0.6%个⼈缴0.4%处理。

⼀、个⼈和公司缴费⽐例是多少?1、:单位缴19%个⼈缴8%。

领取养⽼保险待遇需两个条件:必须到达法定,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及其以上。

2、:单位缴6%个⼈缴2%。

从参保缴费之⽇起,满6个⽉后才能享受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由⽤⼈单位缴纳。

⼯伤保险费率分为0.6%—3.6%共8个档次,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单位所属⾏业特点核定费率。

4、:由⽤⼈单位缴纳。

⽣育保险费率为0.3%,如果男职⼯参加了⽣育保险,妻⼦没有参保,在⽣育时也能享受⼀定的⽣育津贴。

5、:单位缴0.6%个⼈缴0.4%,失业保险必须在缴满⼀年后才能享受,⼀般为交⼀年领2个⽉,交2年领4个⽉,但享受的最⾼时限不能超过24个⽉。

⼆、社保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养⽼保险养⽼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项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必须参加基本养⽼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商户及其雇⼯,灵活就业⼈员及以个⼈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员,根据缴费年限实⾏的是差别费率。

参加基本养⽼保险的个⼈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可低,多交多受益。

职⼯按⽉领取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续;所在单位和个⼈依法参加了养⽼保险并履⾏了养⽼保险的缴费义务;个⼈缴费⾄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作的⼥⼲部55岁,50岁。

基本养⽼⾦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组成,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标准为省(⾃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平均的20%。

单位社保缴费的管理制度

单位社保缴费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及用人单位。

三、缴费主体与责任1. 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缴费责任:用人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如实申报职工工资,不得瞒报、漏报、少报;(3)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终止等手续;(4)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四、缴费基数与比例1.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 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比例为:(1)养老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16%;(2)医疗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9%(含生育保险费);(3)失业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0.5%;(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0.2%;(5)生育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0.8%。

五、缴费流程1. 用人单位在每月的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职工工资及缴费基数。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资料,确认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3. 用人单位在确认缴费金额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用人单位应当保存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并按照国家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六、监督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缴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费缴纳的专项审计。

3. 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大连社保规定

大连社保规定

大连社保规定大连社保规定大连市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提供社会保障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大连社保的一些主要规定内容。

一、社保缴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连市各企事业单位雇佣人员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社会保障费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独自缴纳。

缴费方式一般是按月缴纳,缴费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

二、社保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

养老金的计算以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为依据,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的人,得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增加。

同时,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还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在就医时,只要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持有有效的医保卡,职工只需支付一部分个人自付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

三、社保补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大连市还对部分特殊群体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例如,对失业人员、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等,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社保补贴待遇。

四、社保转移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就业或者调动岗位时,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目标单位所在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五、社保待遇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大连市每年都会对社会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一般是在每年年初发布调整方案,确定养老金、医疗报销比例等。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减少职工的社保费用。

同时,劳动者也有权了解相关的社保政策和待遇,并及时维权。

总之,大连市社会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社保待遇和补贴政策。

通过缴纳社保费,劳动者不仅能享受到基本的养老、医疗保障,还能获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障。

同时,大连市也鼓励职工了解和积极运用社保政策,提高自己的社会保障水平。

公务员五险一金标准

公务员五险一金标准

公务员五险一金标准公务员五险一金是指公务员在参加工作期间,由国家或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这些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对于公务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保障公务员自身的权益,也可以提高公务员的生活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务员五险一金的标准。

养老保险是指在公务员退休后,可以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规定,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公务员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

而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则根据公务员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来确定,一般来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医疗保险是指在公务员生病或者就医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报销和医疗补助。

公务员的医疗保险费用也是由公务员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12%。

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规定,一般来说,公务员可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并根据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失业保险是指在公务员失业后,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救济金,以帮助其渡过失业期。

公务员的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比例为1%。

公务员失业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失业情况领取一定的失业救济金,以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工伤保险是指在公务员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或者患病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医疗和工伤补助。

公务员的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比例为0.5%。

一旦公务员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或者患病,可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享受一定的工伤医疗和工伤补助。

生育保险是指在公务员生育子女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

公务员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比例为1%。

公务员生育子女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领取一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以帮助其应对生育期间的经济支出。

住房公积金是指公务员在购房、装修或者还贷时,可以使用一定比例的公积金来提取资金。

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哪一些呢?

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哪一些呢?

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哪一些呢?社保五险一金包括“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2、单位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3、公积金缴纳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通常缴纳比例为公司和职工各12%。

五险一金具体是指什么“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职工办理1、办理情况是: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办理,个人提供身份证和照片;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能随工作带走;3、养老保险转移: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医疗保险的转移基本一样。

4、中间失业一般还要按月缴社会保险,也可以中断,看自己的情况了;5、缴费时间可看有关政策。

工伤及五险一金管理办法

工伤及五险一金管理办法

"工伤"及"五险一金"管理办法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工伤”及“五险一金”管理办法第一章工伤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交纳: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工伤保险费的交纳由人力资源科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执行,费用由单位统一支付。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领导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矿长财务总监工会主席人力资源科科长成员:人力资源科科员(一)组长职责:负责对公司工伤管理各项工作的布署和落实。

(二)副组长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具体协调安排工伤管理各项的具体工作。

(三)成员职责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

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公司工伤事故的情况。

三、工伤报告第六条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应向工友或现场人员发出求救信号,现场人员或工友在力所能及的救助下将工伤职工救离危险现场,同时立即向调度室或救助人员自己科室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工伤时间、地点、伤者姓名、事故概况、受伤部位及伤情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

第七条调度室或救助人员科室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安全科汇报,同时向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汇报。

第八条安全科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并作详细记录,保持事故现场的真实性,反映真实情况,不得伪造、破坏事故现场。

第九条安全科将工伤事故报告于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在24小时之内将书面报告递交县级劳动部门。

四、工伤急救第十条井下发生工伤事故后,井下值班安检员和跟班队长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抢救,同时将事故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员工社会保险管理规定为建立、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鼓励公司员工特别是员工精进技能、服务企业,促进公司发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员工社会保险做好相应的管理!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吧!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规定篇1目的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国各办事处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

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参保原则(一)一般员工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15日之前(包含15日)的将于当月增员保险,于15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

(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主管级以上人员1、凡是本公司的主管级以上人员,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北京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员工五险管理办法

员工五险管理办法

工作有关人员5险管控管理办法1、总则1、目的:为加强公司或者机构5险管控管理,规范操作,根据国家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或者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或者机构全体正式工作有关人员.3、原则3.1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有关人员只能在1地缴纳5险,不得重复缴纳.3.2原则上5险1金关系所在地与劳动协议合同关系所在地、档案所在地、工资发放地保持1致.4、类别4.1公司或者机构为工作有关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根据需要办理其它补充性保险.4.2社会统筹保险为公司或者机构和工作有关人员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共同承担的政府强制性保险,参加险种1般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 4.3其它补充性保险为公司或者机构根据工作有关人有关员工作需要及其它实际情况而办理的商业性质的保险,如交通意外险等.5、管控管理责任5.1公司或者机构对在入职工作有关人员及异动工作有关人员的5险1金均具有管控管理、跟踪及监督的责任,对工作有关人员漏缴、重缴负责任.2 5险1、缴交基数、比例1.15险缴交的基数原则上按公司或者机构所在地允许范围内最低缴纳基数缴交.缴交比例以当地政府机构(xx市)规定为准(缴纳时尽量按最低基数、最少险种缴纳).1.2以独立单位形式在当地为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有关人员申请办理5险.1.3首次办理或因当地政府强制相关要求新增险种、修改缴交基数及比例时,应以事项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形式做提交申请.申请公文中应包含新增或修改险种的:2、5险1金办理2.1新入职工作有关人员工作有关人员正式报到正常工作后,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工作有关人员,公司或者机构应及时为新工作有关人员办理5险参保手续,若当月入职时间已晚于当地相关机构部门规定的参缴提报时间,从次月起办理.2.2跨机构调动与公司或者机构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或者机构负责任转移其参保持关系并继续按现金缴纳相关费用.2.2.1不会因代缴而违反调出单位当地相关政府的规定,导致处罚;2.2.2代缴的各险种基数与比例需按当地规定缴纳,不能特殊对待;2.2.3需及时将当地5险1金的相关规定知会给调动工作有关人员.3、5险1金的关系终止3.1工作有关人员经公司或者机构同意,请假超出公司或者机构制度规章的最长假期期限的(除社保规定的重大疾病),超出期间公司或者机构不承担工作有关人员的5险费用.公司或者机构人事机构部门应及时在超出规定的假期当月停缴或由工作有关人员在假期前全额支付期间社保费用.3.2离职有关人员必须在次月办理停缴手续,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3.3 如因当地5险1金政府机构原因未及时停缴者,其多缴月份的单位及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交部分均由离职工作有关人员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承担并由公司或者机构及财务机构部门提前扣除;3.4 与公司或者机构解除劳动关系的,办理停缴的保险手续,其参保关系公司或者机构按规定移交转移.4、补交5险1金因公司或者机构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为工作有关人员缴纳5险的,补缴时尽量按最低基数、最少险种缴纳,且补缴期间1般不能超过1年.5、5险1金结算5险1金当月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交部分是由公司或者机构从工作有关人员当月工资中代为扣缴.3、5险与工作有关人员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所享受待遇的关系1、养老保险:1.1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事业单位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事业单位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次支付给本人.1.2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累计12个月为1年.基础养老金=(参保有关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有关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有关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某年本人月缴费工资指数=当年月缴费工资÷当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1.3对于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来说计发月数是固定的,其依据退休年龄全国通用.例如,男性60周岁退休,目前计发月数使用139:所以累计存储额越高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高.基于上述原因,企事业单位每年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越高,其职工退休后养老金也就越高.2、医疗保险2.1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共同缴费,其中,用人单位(或雇主)缴费水平按照工资总额的8.5%左右确定,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从本人工资2%起步.具体缴费比例由瑞丽市养老保险中心的缴费比率为准.医疗保险管控管理中心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建立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拨到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剩余的部分. 2.2在职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由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部分构成.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符合医疗保险各种规定的职工本人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使用医疗保险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和急诊抢救(急诊抢救的病种目录另行制定)发生的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以下部分医疗费用中除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负担以外的费用.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计提缴费比例由瑞丽市失业中心比率为准,失业有关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相关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中国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是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4、工伤保险4.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比率于瑞丽市政府机构部门的比率为准.4.2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待遇(2)伤残待遇(3)死亡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缴费比率于瑞丽市相关机构部门的缴费比率为准.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一、引言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旨在明确社会保险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包括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保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二、参保范围1. 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适合于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 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都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3. 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其雇佣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适合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包括工伤医疗、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等待遇。

4. 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女性劳动者在怀孕、分娩、哺乳期等特定时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三、缴费标准1. 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比例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总和。

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4%。

缴费基数按照劳动者上年度工资平均值确定。

2. 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明确,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比例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总和。

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0%,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

缴费基数按照劳动者上年度工资平均值确定。

3. 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需要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按照劳动者上年度工资平均值确定。

4. 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5%。

缴费基数按照劳动者上年度工资平均值确定。

四、保险待遇1. 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可以享受养老金。

工伤期间社保由谁交费

工伤期间社保由谁交费

工伤期间社保由谁交费
工伤期间社保费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

在中国,用人单位为雇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员工提供医疗救治、康复和伤残津贴等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费率的一定比例将员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具体比例由当地的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主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企事业单位一般会将工伤保险费算入员工薪资的一部分,并以公司的名义代扣代缴。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者,他们需要自行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期间,受伤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和生活费。

这些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总结来说,工伤期间社保费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

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工伤保险费,并代缴给社会保险机构。

受伤员工在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整个过程中,用人单位起到了重要的支付和代缴作用。

基本社会保险

基本社会保险

基本社会保险基本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对全体公民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人民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使人们能够在困难时期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并且享有公平与公正的社会保障待遇。

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制度。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老年人生活的一种公共保险制度。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1997年开始实施,目前已经成为国家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由个人、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三方共同负担,以保证老年人在退休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现区域统筹,不断完善制度,使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好的退休生活。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护人民健康的一种公共保险制度。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3年开始实施,通过对人民的医疗费用进行统筹管理,以保障人民基本的医疗保障权益。

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参保,并由国家负责统筹管理的一种保险制度,其中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是建立该制度的主要来源。

随着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投入以及逐步推进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农民工、流动人口和城镇居民等人群的失业保障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公共保险制度。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于2005年开始实施,旨在为失业者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和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就业。

失业保险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一种保险制度,其中用人单位的缴费金额是制度中的主要来源。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就业形势的逐步变化,失业保险制度也将不断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大众的失业保障权益。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的一种公共保险制度。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于2004年开始实施,主要以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治疗和休息。

工伤保险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单独缴纳的一种保险制度,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金额是制度中的唯一来源。

人事管理制度五险一金知识概述

人事管理制度五险一金知识概述

人事管理制度五险一金知识概述()人事管理制度中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但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可能有所差异。

员工与单位之间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基数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规定。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可以报销个人因疾病、医疗事故等原因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员工与单位之间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基数同样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规定。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为员工提供求职补助、失业保险金等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

员工与单位之间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基数同样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规定。

4.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员工因工作受到伤害或患病提供相应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险。

员工和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区的规定交纳,员工不需要缴纳。

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为员工提供生育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

员工与单位之间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基数同样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规定。

6.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员工缴纳的一种用于购房及住房贷款利息的资金。

员工与单位之间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基数同样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员工的个人财产,可以随员工转移工作。

以上五险一金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缴项目,对于员工保障合法权益、稳定人才队伍、建设和谐企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在实施五险一金过程中,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缴费责任和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

2 总则2.1 为了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2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国策。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社会保险的管理职责3.1 公司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力资源部设专职社会保险管理人员;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员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报批由健康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管理。

3.2 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申报、验证和缴费工资总额、缴费比例、缴费额的申报、核定。

3.3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3.3.1 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依据人力资源部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于每月3日前携工资表到人力资源部核定。

3.3.2 由公司代理社会保险的单位,依据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基数,于每月30日前到人力资源部核算各项保险缴费额(含企业、个人缴纳两部分),并于次月8日前将所有保险费交至公司计划财务部,并将凭证复印件返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上述单位无故拖欠社会保险费,公司停止代理社会保险业务。

3.3.3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前将收缴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缴纳当地社会保险部门。

3.4 社会保险的转保、停保3.4.1 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由人力资源部与社会保险部门协调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4.2 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在办理人事、工资手续的同时,必须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无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公司不予接收。

3.4.3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社会保险部门协调办理新进入人员的参保、续保手续。

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法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五险一金”.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

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

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有关保费分担说明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 (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0%,个人2%+2;重庆:单位承担9%,个人2%+2)3、失业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5%,个人0.5%;重庆:单位承担2%,个人1%)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0.5%、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

服务业0.5%,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北京比例0.8%;重庆比例为0.7%)以北京22岁的张小姐为例,她每月收入4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000元,从22岁开始缴,预期到60岁退休。

试算如下:个人缴纳部分:1、养老保险金:4,000 X 8%=320元2、医疗保险金:4,000 X 2%+2=82元3、失业保险金:4,000 X 0.5%=20元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1、养老保险金:4,000 X 20%=800元2、医疗保险金:4,000 X 10%=400元3、失业保险金:4,000 X 1.5%=60元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5、工伤保险金:4,000 X 0.5%=20元6、生育保险金:4000 X 0.8%=32元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1、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工伤生育险在哪个里面

工伤生育险在哪个里面

工伤生育险在哪个里面工伤生育险,顾名思义,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以及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保险。

那么,工伤生育险在哪个里面呢?接下来,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从保险类型来看,工伤生育险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福利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因此,工伤生育险在社会保险这个范畴里面。

其次,从保险管理部门来看,工伤生育险由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管理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和监督,协助处理工伤事故和生育保险相关的纠纷。

因此,工伤生育险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范畴里面。

再次,从参保单位和个人来看,工伤生育险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并在职工发生工伤或生育时,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因此,工伤生育险在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的范畴里面。

最后,从保险待遇来看,工伤生育险主要是为工伤职工和生育女职工提供相应的医疗和生活补助。

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或患病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津贴;生育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

因此,工伤生育险在提供保险待遇的范畴里面。

综上所述,工伤生育险在社会保险的范畴里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为工伤职工和生育女职工提供相应的医疗和生活补助。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对工伤生育险在哪个里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的了解,合理参保,及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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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杰罗姆·麦卡锡在《基础营销学》下的定义:营销是指某一组织为满足顾客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
营销学中的主要概念
包括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定位(positioning)、需要(needs)、欲求 (wants)、需求(demand)、市场供给品(offerings)、品牌(brands)、价值和满足(value and satisfaction)、交换(exchange)、交易(transaction)、关系和网络(relationships and networks)、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供应链(supply chain)、竞争(competition)、营销环境(marketing environment)和营销策划/方案(marketing programs)。这些术语构成了营销职业的词汇库。
(5)订单执行(order fulfillment)。
这些流程都能够处理得好的话,营销通常都是成功的。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话,企业就会面临生存危机 。
营销的终极使命:追求利润最大化
营销已经是一个如此耳熟能详的词汇,或者说任何一个稍具规模的企业都会有这样一个部门或者专门的队伍。然而营销到底是什么?营销对于一个企业的意义何在?我们如何看待营销在整个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位置?
营销的主要过程
营销的主要过程有:
(1)机会的辨识(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
(2)新产品开发(new product development);
(3)对客户的吸引(customer attraction);
(4)保留客户,培养忠诚(customer retention and loyalty building);
这些问题将有无数种答案。在没有解决核心问题之前。
因此我们必须先解决核心问题——营销为什么存在?
营销绝不只是销售。
最早的市场营销教科书教育我们说,当前的营销观已经从“以生产为导向”历经“以销售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达到“以顾客为导向”的阶段。在很多行业里是这样,然而在这个行业,在不少人仍然认为价格控制是核心环节的房地产行业里,在策划和销售经理以假排号和炒房为唯一手段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必要重新正一正行业里肯定是同样显著的。我们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看地、做经济测算,考察市场、研究建筑和户型,包装推广以及销售,也许这些都归属营销部门,也许被切分成环节,营销只是其中一部分,但我们大多数的营销人员,以及率领营销人员的主管以及指挥他们的老板和总经理们真的未必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营销的范畴是什么?
法律还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规定追偿。
针对生育保险,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同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营销(Marketing)
什么是营销
营销(台湾称为:行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营销经常由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其实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受过营销训练的群体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弊在:营销不应该仅限于企业的一个部门来进行,而应该在企业所有活动中体现出来。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生育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我们用什么指标来考核营销决策的正确性?
如何考核营销团队工作的绩效?
对于营销来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抓住其中一个要害就抓住了工作的全部?
由此进一步引申出,
营销队伍应该如何组建?配备哪些方面的特长人才?
营销人员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专业知识?
营销人员以什么样的心态和方式与其他部门合作?
在网上流传的一个关于“中国十大最烂专业”的帖子中,市场营销赫然在列。毕业生很难找工作显然是其最大的理由。市场营销,一方面极受企业重视,几乎被所有老板列为企业最核心的部门;另一方面,该领域里的所谓专业人才们却茫然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被社会和各种各样的正式与非正式组织边缘化。套用营销里面最为热门的术语,就是营销人员们,包括营销本身,都存在“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九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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