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这个模式陈瑞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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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刑事诉讼法,以前对我来说就像一个神秘又严肃的大佬,站在法律大厦的一角,让人望而生畏。

但当我真正开始深入了解它之后,才发现这里面有着一个超级有趣又极其重要的世界。

刚翻开刑事诉讼法的相关书籍,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文就像一群小蚂蚁,在我眼前爬来爬去,让人有点头晕目眩。

静下心来仔细研读,就像是在玩一场超大型的解谜游戏。

这里面的每一个环节都像是游戏的关卡。

从立案开始,就像是游戏的启动键被按下了。

警察叔叔们就像游戏里的先锋,接到线索,开始调查,判断这个事儿有没有可能是个刑事案件。

这就好比在游戏里发现了一个神秘的事件,要先确定它值不值得深入探究。

然后是侦查阶段,哇,这个阶段就像是一场惊心动魄的侦探之旅。

侦查人员得像福尔摩斯一样,寻找证据,询问证人,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我就想啊,这得需要多么敏锐的观察力和强大的逻辑思维啊。

而且这里面的规则还特别细致,比如说询问证人不能用威胁、引诱的方式,这就像游戏里有明确的规则,不能作弊一样,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

再到提起公诉,这就像是游戏里的接力棒传递。

检察院接过侦查机关的成果,仔细审查,看看证据是不是够硬,能不能达到起诉的标准。

这个过程就像是一个严格的质检员在检查产品一样,稍微有点不合格都不行。

审判阶段那可就是整个刑事诉讼法的大高潮了。

法庭就像一个超级大舞台,法官是舞台上的主角之一,掌控着整个局面。

公诉人和辩护人就像两个武林高手,在法庭上你来我往,用证据和法律条文作为武器,展开激烈的辩论。

这个时候,我就觉得刑事诉讼法像是一个魔法阵,把所有的人都约束在这个规则里面,大家只能按照规则出招。

而且这个过程还特别公开透明,就像一场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比武大赛,所有人都能看到到底谁更有理。

刑事诉讼法的存在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对于人权的保护。

不管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害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保障。

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有辩护的权利,不能被随便冤枉。

这就像游戏里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技能和防御机制,不会被轻易打败。

刑事一体化思想下的学术研究所感

刑事一体化思想下的学术研究所感

刑事一体化思想下的学术研究所感作者:劳东燕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2018年第02期刑法理论的研究包括三个维度,即在刑法之上研究刑法,在刑法之外研究刑法,在刑法之中研究刑法。

这是储槐植老师在多年以前所主张的。

前些年,陈兴良老师提出,要增加在刑法之下研究刑法的维度,重视判例的研究。

在刑法学研究的主流转向法教义学的进路之后,储老师所强调的,在刑法之上研究刑法与在刑法之外研究刑法的研究视角,会更具有现实意义。

刚才陈瑞华老师在发言中讲到,立足于刑事一体化的观念,对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五个课题的研究(包括涉案财物的追缴,明知、非法占有目的与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量刑程序改革,还有刑事和解),需要实体法与程序法两方面知识的共同支撑。

只有这样,才可能构建一套相对合理的程序与制度。

陈瑞华老师想表明的观点是,理论本身可能有学科之分,但实务问题并不是按照学科设置来出现的。

实务问题的解决,需要有刑事一体化的知识性支持,不然,就无法对实务问题给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理论也就无法对实务产生相应的影响。

我在北大求学期间,深受储老师的刑事一体化的思想的影响。

就像梁老师刚才所讲到的,刑事一体化的关键是在于怎么“化”,怎么去融通。

就我自己的经历来讲,早期的研究也做过一些努力,包括对推定的研究,有关被害人视角的研究,都试图将刑事一体化的思想贯彻于其中。

但总体来讲,当时我对刑事一体化的理解比较片面,也比较零碎。

大概在2007年前后,我尝试将从刑法之外研究刑法与在刑法之中研究刑法这两个维度结合起来,于是,把社会学中的风险社会理论引入刑法学的研究中来。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那时候的研究基本上还是在刑法之外游荡,并没有将从刑法之外研究刑法的视角与在刑法之中研究刑法的视角有机结合起来,做融贯性的思考。

最近三五年,我感觉自己对刑事一体化的研究方法或者说是观念,摸到了一些门道。

在我看来,从刑法之外研究刑法和从刑法之中研究刑法,正好可以跟当下所争论的社科法学的研究视角与法教义学的研究视角相对应。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读后感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读后感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读后感
按照这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笔者对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量刑程序、案卷移送制度、审判程序、被告人地位、制度变革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跟踪考察,并作出了一些颇有新意的研究。

透过实践中的问题,越过对制度缺陷和不足的关注,笔者发现了制约制度发展变化的理论问题,总结了制度变迁的规律,通过概念化的努力,提出了一些重要的理论命题。

例如,通过对刑事和解现象的观察,笔者提出了“对抗性司法”与“合作性司法”的概念,并将“合作性司法”区分为“公力合作模式”与“私力合作模式”;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运行状况的考察,笔者提出了“先刑后民”“刑民分离”与“先民后刑”这三种带有理论模型性质的附带民事诉讼模式;通过观察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量刑程序的变革发展,笔者将刑事审判区分为三种类型:“定罪裁判”“量刑裁判”和“程序性裁判”;通过研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以及与此相关的刑事速裁程序,笔者发现了“控辩协商”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刑事诉讼全流程简化”的思路;通过全面观察我国刑事第一审和第二审程序的运行状况,笔者提出了“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诉讼模式;通过回顾“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刑事政策的历史演变,笔者提出了“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这一命题……不仅如此,对于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模式,笔者还提出了“立法推动主义”与“司法推动主义”这两种模式;对于“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笔者也对其成因进行了概念化和理论化尝试。

刑事诉讼的目的书籍读后感

刑事诉讼的目的书籍读后感

刑事诉讼的目的书籍读后感读了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书籍后,那感觉就像是走进了一个神秘又充满规则的大迷宫。

一开始,我就像个摸不着头脑的小迷糊。

这刑事诉讼的目的啊,可不简单。

它不是单一的,就像一道菜有好多配料才能做出独特的味道一样。

它一方面要惩罚犯罪,这感觉就像是正义的铁拳,专门砸向那些干坏事的家伙。

那些罪犯要是犯了法,就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得让他们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就像欠债还钱一样。

要是没有这个目的,那社会不得乱套了?那些坏人会更加肆无忌惮,咱们老百姓可就没有安稳日子过喽。

但是呢,这书里又告诉我,刑事诉讼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目的,那就是保障人权。

这就有点意思了,就像给那惩罚犯罪的铁拳戴上了一层柔软的手套。

为啥要保障人权呢?因为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嫌疑人也有他们应有的权利。

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人当成罪犯来对待,要是冤枉了好人,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

这就好比你看到一个人长得像小偷,就直接把他抓起来揍一顿,结果发现人家是个好人,那可不行。

所以在追究犯罪的时候,要按照规则来,得确保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不管他是原告还是被告。

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发现各种程序的设计就像是精心搭建的积木城堡。

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每一个环节都有它的意义。

比如说侦查阶段,警察叔叔们得像福尔摩斯一样,寻找证据,但又不能像那些不讲理的强盗一样,到处乱翻乱搜。

他们得有合法的手续,这样才能保证找到的证据是合法有效的。

这就好像是一场严谨的游戏,每个玩家(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得遵守游戏规则。

书里提到的那些理论和案例,就像是一部部生动的小电影。

有的案例让我觉得特别气愤,因为罪犯明明犯了罪,却因为一些程序上的漏洞或者证据的问题而逃脱了惩罚。

这时候我就深刻体会到刑事诉讼目的之间的平衡有多难把握了。

你要是太注重惩罚犯罪,可能就会忽视人权保障,一不小心就会制造冤假错案;但要是只盯着保障人权,又可能会让一些狡猾的罪犯钻空子,那对受害者可就太不公平了。

刑事诉讼的目的书籍读后感

刑事诉讼的目的书籍读后感

刑事诉讼的目的书籍读后感读了有关刑事诉讼目的的书籍后,就像打开了一扇通往司法世界神秘角落的大门,那感觉就像是一个好奇的探险家,突然闯进了一个充满规则、权力和正义博弈的大迷宫。

以前我对刑事诉讼的理解,就停留在电视剧里那种“抓坏人,然后审判”的简单层面。

但这本书让我看到,刑事诉讼的目的可不是这么直白的一回事儿。

它就像一个多面体,每个面都闪着不同的光,代表着不同的意义。

从惩罚犯罪这个角度看,这是大家最容易想到的。

就像我们看到小偷被抓,心里就想:“哼,看你还偷东西,就得接受惩罚!”这是一种朴素的正义感。

但书里告诉我,这可不是刑事诉讼目的的全部。

如果只追求惩罚犯罪,那很可能会像脱缰的野马,一不小心就会践踏到无辜者的权利。

这就好比一个急着抓老鼠的猫,要是太莽撞,可能会打翻好多家里的瓶瓶罐罐,还可能误伤到其他小动物。

说到保障人权,这可是刑事诉讼目的里特别高大上又特别暖心的部分。

每个涉嫌犯罪的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都有一堆权利呢。

这就像是给那些可能被冤枉的人穿上了一层保护甲。

我就想啊,这是在告诉司法机关:“你们可得小心点,别随便给人定罪,要按照规矩来。

”这就像是一场很谨慎的舞蹈,一方面要让真正的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好那些无辜或者是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人。

书里还提到刑事诉讼的目的对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护有着深远的影响。

这就像是在编织一张巨大的网,把我们所有人都网在里面,这个网既要牢固,能抓住那些破坏秩序的“坏虫子”,又不能太紧,让好人觉得透不过气来。

如果刑事诉讼的目的偏了,这张网可能就会千疮百孔或者勒得大家难受。

不过呢,这刑事诉讼目的在现实里的实现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就像一辆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开,有时候证据就像调皮的小鬼,藏得很深或者容易被破坏,这就给准确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制造了麻烦。

还有啊,司法资源就像有限的汽油,要分配好才能让这辆司法的车顺利到达目的地。

要是把太多油用在某个案件上,别的地方可能就没油了,这就需要权衡。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后感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后感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后感读陈瑞华老师关于刑事辩护艺术的论述,就像是被一位经验老到的向导带着在刑事辩护的神秘森林里探险,一路上满是惊喜与收获。

以前吧,觉得刑事辩护好像就是在法庭上喊喊“我的当事人无罪”这种简单粗暴的事儿。

但读完之后,才发现这其中的门道就像迷宫一样复杂又有趣。

陈瑞华老师讲的那些策略,就像是武林秘籍一样。

比如说在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方面,以前我以为证据嘛,不就是那些摆在眼前的东西,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可实际上这里面水可深了。

他讲怎么去质疑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就好比教你如何在一堆看似正常的东西里找出隐藏的破绽。

就像侦探破案一样,你得从证据的来源开始,一点点抠细节,要是发现警察取证的时候程序不合法,那这证据可能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子,摇摇欲坠。

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原来证据不是简单的拿来就用,而是要像庖丁解牛一样,把它剖析得清清楚楚。

再说说辩护的技巧,在法庭上和检察官你来我往的辩论。

那可不仅仅是比谁的声音大,谁更能耍嘴皮子。

这得是有逻辑、有策略的智慧较量。

你不能盲目地反驳对方,而是要像下围棋一样,提前布局,想好每一步的应对。

比如当检察官提出一个指控观点的时候,你得迅速在脑海里搜索出最佳的反驳点,而且这个反驳点还得是能一环扣一环地把整个辩护思路串起来的。

这就需要律师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还得有灵活应变的能力。

而且书里还提到了如何和当事人沟通,这一点也特别重要。

当事人就像在黑暗中迷茫的行者,律师得是那个给他点亮灯塔的人。

但是怎么点这个灯可有讲究了。

既要让当事人信任你,又不能给他们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

就像哄小孩一样,你得用恰当的方式告诉他真实的情况,同时又给他希望。

从这本书里,我还感受到刑事辩护是一门充满人文关怀的艺术。

它不是单纯地为了胜诉而不择手段,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去体现公平正义。

律师就像是天平上的一个砝码,努力让正义的天平保持平衡。

不过呢,这本书也有让我觉得有点“难受”的地方,就是那些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案例分析,有时候真的让我的脑子像缠了一团乱麻。

有关刑事诉讼法的书籍读后感

有关刑事诉讼法的书籍读后感

有关刑事诉讼法的书籍读后感读完那些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书籍啊,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又充满智慧的法律大冒险。

一开始接触这些书的时候,我心里直犯嘀咕,这刑事诉讼法听起来就特别严肃、特别复杂,感觉像是一团乱麻等着我去解。

可是呢,越读下去就越觉得有趣,就像在探索一个神秘的迷宫,每一个条文都是迷宫里的一条小路。

书里讲的那些诉讼程序啊,就像是一场精心编排的舞蹈。

从立案开始,就像是舞者踏上舞台的第一步,这个时候一个案件的故事正式拉开帷幕。

侦查就像是舞者在黑暗中摸索着节奏,寻找着每一个正确的舞步,警察叔叔们得像侦探一样,抽丝剥茧地找证据,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

而起诉这个环节呢,就像是接力赛中的交接棒。

检察官接过警察收集的“接力棒”——证据,然后得在法庭这个大舞台上,有理有据地告诉法官:“这个人干了坏事,得受到惩罚!”法庭审判那可就精彩了。

我就感觉像是在看一场激烈的辩论赛,律师们唇枪舌战,都在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这时候刑事诉讼法就像是比赛规则,大家都得按照这个规则来玩。

法官呢,就像是一个超级裁判,要在双方的争辩中保持公正,依据法律条文来判定谁胜谁负。

而且啊,我发现刑事诉讼法可不仅仅是惩罚坏人这么简单。

它还保护着嫌疑人的权利呢!这就像一个天平,一边是社会正义,要让做坏事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边是个人权利,不能随随便便冤枉一个好人。

这两者要保持平衡可不容易,但是刑事诉讼法就在努力地做这个平衡大师。

这书里也有些地方让我挠头。

那些复杂的条文和各种程序上的细节,就像是一堆密密麻麻的密码。

有时候读着读着就感觉自己像是个迷失在数字森林里的小蚂蚁,晕头转向的。

但是当我好不容易理解了一点之后,又会有一种成就感,就像解开了一道超级难的谜题。

读完这些书,我对我们的法律体系也有了更深的敬意。

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条文背后都是多少人的智慧结晶啊,它们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像一个个忠诚的卫士,守护着我们的安宁。

而且我还觉得,要是每个人都能对刑事诉讼法有一点了解,那这个社会肯定会变得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呢!这就像大家都知道游戏规则了,玩起来就更加公平有序啦。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以前觉得刑事诉讼就是警察抓坏人,然后法院判刑这么简单的事儿。

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可太多了。

就像是一场超级严谨的游戏,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则,谁都不能乱了阵脚。

从立案开始,就像是游戏的启动键被按下了。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立案的,得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就像你不能毫无根据地说邻居是个大坏蛋然后就要求法院把他抓起来一样。

警察叔叔们得调查,得收集证据,这证据收集起来可不容易,得合法合规。

要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那可就像游戏里的作弊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然后就是侦查阶段,这就像是一场侦探大冒险。

警察得像福尔摩斯一样,抽丝剥茧,从各种蛛丝马迹里找到真相。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也有自己的权利。

你看,这多公平啊,哪怕是被怀疑的人,也不能被随便欺负。

不能搞刑讯逼供那一套,要是把人屈打成招,那可就冤枉大了。

再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就登场了。

检察院就像是一个严格的裁判员,要审查证据是不是足够,是不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真的犯了罪。

这时候就感觉法律特别谨慎,不会轻易给人定罪。

要是证据不足,就得把人放了,不能稀里糊涂地就把人送上法庭。

最后到了审判阶段,那就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大高潮了。

法官就像坐在舞台中央的大法官,两边的律师唇枪舌战,就像武林高手过招。

双方都拿出自己的证据和理由,试图说服法官。

而法官呢,得根据法律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

这个时候我就想啊,法官的压力肯定很大,一个判决就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呢。

而且这部法律还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就像我们的社会在不断进步一样,法律也得跟上步伐。

比如说,对一些新出现的犯罪类型,就得有相应的规定。

这就像游戏要不断更新规则,才能保证公平公正。

《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读后感

《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读后感

《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读后感《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这本书,如同一面明镜,为我们清晰地展现了刑事诉讼领域的多个问题与主义。

我读完此书后,受益匪浅,它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刑事诉讼中的复杂问题,也让我对一些主义的观点有了新的认识。

作者陈瑞华教授在这本书中,全面反思了司法权的性质,深入挖掘了司法裁判的行政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等深层问题。

这不仅是对当前司法体系的批判,更是对未来司法改革的探索。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相关刑事诉讼制度、原则及立法缺陷,我深有感触。

例如,书中提到的“疑罪从无”原则,这一原则在理论上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

这让我意识到,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距离,我们需要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人性。

此外,书中关于刑事诉讼中各方角色的困境与挑战的描述,也让我深感震撼。

检察官、律师、被告等各方在刑事诉讼中都有自己的职责和困境,如何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保障人权主义思想,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

这也让我在工作中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我曾亲身经历过一个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当时我深感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还不够完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法律制度的问题,更是我们社会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程度不够。

因此,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要在工作中更加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也希望社会能够更加重视这一问题。

书中所提出的对于当代中国法律人或社会的启示,无疑是我们应当认真思考的。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如何在法治建设中保障人权、平衡各方利益,都是我们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我希望未来的法治建设能够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各方利益的平衡,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总的来说,《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让我对刑事诉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篇一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读完陈瑞华老师的《刑事辩护的理念》这本书,我心里那叫一个波涛汹涌啊!也许你会问,一本关于刑事辩护的书能有啥让咱激动的?嘿,这你就不懂了吧!一开始,我觉得这本书可能会很枯燥,都是些生硬的理论和法条。

但翻开之后,我发现我错得离谱!陈老师的文字就像一把神奇的钥匙,一下子打开了我对刑事辩护认知的新大门。

书里提到的那些案例,一个个就像电影画面在我眼前闪过。

我就在想,也许那些被告人在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可辩护律师就像黑暗中的一束光,努力为他们寻找希望。

这让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处在那样绝望的境地,会多么渴望有一个强大的辩护律师为我发声啊!不过,读的过程中我也有点纠结。

有时候我觉得刑事辩护是绝对正义的,是保障人权的重要防线。

但有时候又会想,万一有人利用这个为真正的罪犯开脱呢?这可能吗?我觉得有可能,但又不太确定。

这种矛盾的想法一直在我脑子里打转。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唇枪舌战,而是一场关乎正义和人权的较量。

我觉得自己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扑腾,有时候能抓住点有用的,有时候又被浪打得晕头转向。

哎呀,总之读完这本书,我是感慨万千,收获满满!也许未来我不会成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但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会一直陪伴着我。

篇二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哇塞,读完陈瑞华的《刑事辩护的理念》,我这小心肝儿可是被震撼得不要不要的!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还嘀咕着:“这能有多厉害?”结果呢,啪啪打脸!陈瑞华老师的论述简直太精彩了,就像是给我这个对刑事辩护一知半解的小白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书里讲的那些理念,有的让我频频点头,有的却让我皱起了眉头。

比如说,关于辩护律师的职责,我一开始觉得那就是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呗,多简单!可陈老师却指出,这其中的分寸和原则可不是那么好把握的。

这让我陷入了沉思:到底怎样才是真正的尽职尽责呢?还有那些真实的案例,读起来真让人揪心。

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

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

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读完陈瑞华老师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一些观点和解读啊,就像在刑事诉讼法这个神秘又严肃的大迷宫里突然找到了一束强光手电筒。

先说说整体的感觉吧。

以前觉得刑事诉讼法就是一些干巴巴的条文,规定着这个事儿该咋做,那个事儿不能咋做。

但是陈瑞华老师一讲,就像是把这些条文变成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故事里的规则。

比如说在讲到证据规则的时候,他不是单纯地说什么是合法证据,什么是非法证据,而是通过好多实际的案例来讲。

就像他讲那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像是在给我们讲一个侦探故事里,警察好不容易找到的证据,结果因为取证手段不合法,就像一块被污染的蛋糕,再诱人也不能吃,得扔掉。

这一下子就把这个规则理解得透透的,感觉比死记硬背那些条文效果好太多了。

而且呢,他讲刑事诉讼法里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也特别有意思。

在这个刑事诉讼的大舞台上,警察、检察官、法官还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像是不同的演员,各自有着自己的角色定位。

以前觉得检察官就是起诉人的角色,但是陈瑞华老师深入一分析,才发现检察官还承担着很多监督的职能,就像舞台上的一个监督者,要确保整个表演是按照规则来的,既不能让坏人逃脱,也不能让好人被冤枉。

这就好比一场足球比赛,检察官除了要射门(提起诉讼),还得盯着裁判(法官)有没有公正执法,球员(警察等)有没有犯规。

再说到刑事辩护这一块。

以前我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印象就是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辩论几句。

但是陈瑞华老师让我看到了刑事辩护律师背后的艰辛和他们真正的意义。

就像在一个黑暗的森林里,被告人可能自己迷失了方向,而辩护律师就是那个拿着指南针,努力给他找到正确出路的人。

律师要在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找出那些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这可不是个简单的事儿,就像在一堆乱麻里找线头,而且还得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审视下完成这个高难度动作。

不过呢,我也有一些自己的小想法。

有时候陈瑞华老师讲得太深入了,就像钻进了一个很深的学术井里,对于我们这种刚刚接触刑事诉讼法的人来说,可能会有点吃力。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以前觉得刑事诉讼嘛,不就是抓坏人、判坏人这么简单的事儿。

但是读完这部法律,我才发现自己真是太天真了。

这里面的门道啊,多得就像迷宫里的岔路。

先说说这个“程序正义”吧。

这就好比一场比赛,不管选手最后谁输谁赢,比赛的规则得公平公正,得按部就班地来。

在刑事诉讼里,从立案开始,就像是比赛的哨声吹响了。

警察叔叔们开始调查取证,那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抓人找证据。

每一个步骤都像是在拼图,一块一块地,还得保证每块拼图都是合法合理得来的。

要是有一块是违规拼上去的,那整个图就可能被判定是错的。

这就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严谨性,容不得一点马虎。

再看看那些参与刑事诉讼的各方。

犯罪嫌疑人也不是一开始就被认定是罪犯的,他们也有自己的权利。

就像游戏里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技能和防御一样。

他们有权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这律师就像是他们的“游戏助手”,在这个复杂的法律战场上,帮他们抵挡一些不合理的攻击。

而且,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时刻都被法律保护着,不能被随便侵犯。

这让我觉得法律还挺人性化的,虽然他们可能涉嫌犯罪,但在被判定有罪之前,还是要给予基本的尊重。

法官呢,就像是这场大戏的裁判。

他们得站在一个中立的位置,听两边的人陈述,看两边拿出的证据。

证据就像是双方选手的武器,谁的证据更有说服力,谁就更有可能赢得这场“诉讼之战”。

但是法官也不能被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迷惑,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规则来判断。

比如说,传闻证据可能就不太靠谱,得是实实在在的、经过合法程序得来的证据才行。

检察院这个角色也很有趣。

他们既是提起公诉的一方,就像一个很有正义感的战士,觉得有人犯了罪,就拿着证据去法庭上和犯罪嫌疑人一方“对垒”;但同时呢,他们又要监督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是不是合法合规。

这就有点像一个比赛的监督者,一边自己参赛,一边还得盯着整个比赛有没有违规的地方。

从“黑板证据法学”迈向“实战证据法学”——品读陈瑞华教授《刑

从“黑板证据法学”迈向“实战证据法学”——品读陈瑞华教授《刑

此 定义 对 于物证 和 书证 的鉴 真是 较 为贴切 的 . 旨在 证 明法庭上 出 现 的实物 证据 。作 为一 种物 质 载体 . 没 有被 伪造 或者 变造 . 与举证 方所 诉 称 的实物 证据 是 同一 份 。 其二 是证 明法 庭上所 出示 、 宣读 、 播 放 的
实 物 证 据 的 内容 .如 实 记 录 了实 物 证 据 的本 来 面 目. 反 映 了实 物证 据 的真 实情况 此定 义则 对视 听
检察文苑
责任编辑 韩啸
T HE C HI NE S E P R O C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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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黑板 证 据 法 学 ’ ’ 迈 向“ 实战证据法学’ ’
品读 陈瑞 华教授《 刑事证据 法学》 有感
辔 余辉 胜 文
经 济 学 家 科 斯 曾把 西 方 2 0世 纪 初 主 流 经 济 学称之为“ 黑板 经 济 学 ” . 这种 经 济 学 只 注重 抽 象 的演算 , 忽视 现 实 的经 济 现象 。作 为一 名检 察 官 , 在 阅读 法 学 著作 时 特别 是 对应 用 性 强 的刑 事证 据 法 学著 作 常 有此 感 值 到 偶读 到 了陈瑞 华 教授 所 著 的北 京 大 学 出版社 出版 的 《 刑 事证 据 法学 》 , 眼 前 一亮 。本 书将 证 据立 法 、 司法解 释 、 理 论 解读 三
鉴 真作 前提 保证 。 司法鉴 定其 实 是没 有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义 的 。例
如 .在 一 次针 对 实 物证 据 的司法 鉴 定 程 序启 动 之
据. 与 举证 方 “ 所 声 称 的那 份 实物 证 据 ” 是一 致 的。
广 东省 东莞 市第 一 市 区人 民检 察 院 副检 察 长 , 法 学硕 士 [ 5 2 3 0 0 0 ]

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

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

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篇一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嘿,朋友们!最近我读了陈瑞华的《比较刑事诉讼法》,这可真是给了我不少的冲击和思考。

说实在的,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就在犯嘀咕:这玩意儿能有意思吗?毕竟刑事诉讼法这种东西,听起来就很严肃、很专业。

但读着读着,我发现自己还真被吸引进去了。

书里那些不同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比较,就像是一场激烈的辩论赛。

也许有人会说,这有啥好比的,每个国家情况不一样呗。

但我觉得,正是通过比较,才能看到各自的优缺点,才能思考怎么让我们自己的制度变得更好。

比如说,有些国家对嫌疑人的权利保障那叫一个周到,可能有人就会觉得这是不是太放纵了?但反过来想想,如果不保障他们的权利,万一冤枉了好人咋办?这就像走钢丝,得平衡好各种利益。

我觉得吧,咱们国家在这方面还有进步的空间。

可能有人会反驳我:“你懂啥?国情不同!” 是呀,国情是不同,但学习借鉴总没错吧?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时而兴奋,觉得发现了新大陆;时而又迷茫,这些复杂的制度和理论,搞得我脑袋都大了。

不过,这不就是学习的过程吗?不断纠结,不断探索。

总之,读《比较刑事诉讼法》让我这个门外汉也对刑事诉讼法有了新的认识,这一路的阅读体验,还真不错!篇二比较刑事诉讼法陈瑞华读后感哎呀妈呀,读完陈瑞华的《比较刑事诉讼法》,我这心里真是五味杂陈!一开始,我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翻开这本书的,心想:这能有多难懂?结果,没读几页,我就被各种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案例给整懵了。

我就寻思,这是要让我重新回学校上课吗?不过,随着深入阅读,我发现这里面还真有点意思。

不同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一对比,那差别可大了去了。

有时候我都在想,为啥有的国家能那么大胆地改革,咱们就不行呢?难道是咱们太保守了?但是,再仔细琢磨琢磨,也许不是保守,而是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

毕竟,法律这东西,可不是随便改改就行的。

就像盖房子,地基不稳,房子能结实吗?书里提到的那些保障人权的措施,有的真让我眼前一亮。

刑事诉讼理念读后感

刑事诉讼理念读后感

刑事诉讼理念读后感读了关于刑事诉讼理念的相关内容后,真的是感触颇多啊,就像打开了一扇通往神秘司法世界的小窗,不过这个世界里的事儿可一点都不简单。

以前觉得刑事诉讼嘛,不就是把坏人抓起来然后审判这么个事儿。

但深入了解这些理念后,才发现这里面的水可深着呢。

就好比“无罪推定”这个理念,这就像是给每个被指控的人穿上了一件保护衣。

在没被确凿证明有罪之前,那人家就是清白的。

这就好像是在玩一个超级严谨的侦探游戏,不能随随便便就给人定罪。

就像你不能因为邻居家的猫丢了,而刚好看到一个人拿着个逗猫棒路过,就说人家偷猫了一样。

这得讲证据,得有完整的证据链才行。

还有“程序正义”这个理念,这可太重要了。

我感觉这就像是一场比赛的规则,不管比赛结果如何,要是规则都没遵守好,那这个结果肯定是不公正的。

在刑事诉讼里也是这样,要是获取证据的程序不合法,哪怕这个证据看起来特别有说服力,也不能用。

这就像踢足球的时候,你不能用手把球打进对方球门,然后说“我就是想赢嘛”,那肯定不行啊。

这让我觉得司法就像是一个超级精密的仪器,每个环节都得按照规定来,哪怕这个规定有时候看起来有点麻烦。

“控辩平等”这个理念也很有趣。

就像是两个人在拔河,两边的力量得差不多才行。

检察官代表国家进行指控,那被告的辩护人就得有足够的能力去对抗这种指控,这样才能让真相浮出水面。

要是一方太强势,另一方太弱小,那就不是在寻找真相了,而是在欺负人了。

这就好比是下棋,如果一方可以随便悔棋,另一方却不行,那这棋下得还有啥意思呢?这些刑事诉讼理念让我看到了司法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它不是简单的打击犯罪,而是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这就像是在走钢丝,要在惩罚坏人跟保护好人之间找到那个完美的平衡点。

不过我也觉得,在实际操作中,要完全实现这些理念肯定不容易,毕竟现实世界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意外和复杂情况。

但不管怎么说,这些理念就像是灯塔一样,指引着刑事诉讼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不断前行。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刑事诉讼法读后感
我觉得最有趣的部分就是各种程序之间的制衡。

你看啊,公检法这三家就像三个小伙伴,各自有各自的任务,但又互相监督着。

警察负责找证据抓人,可不能随便乱抓哦,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不然检察院就会像个严厉的老师一样说:“你这不对,得重来。

”检察院呢,它得审查警察交上来的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道理,能不能起诉,要是觉得证据不足或者有啥违法的地方,那就把案子给退回去。

到了法院这儿,那就是最终的裁判了,不管前面两家怎么折腾,法院就看证据、听辩论,然后公正地做出判决。

这就像一场接力赛,每个环节都得稳稳地交接,要是有谁出了岔子,那整个比赛就乱套了。

再说说那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规定吧。

这让我意识到,哪怕是被怀疑犯了罪的人,也不是可以被随便对待的。

他们有权利为自己辩护,有权利请律师,这就像是在黑暗的小角落里也给他们点亮了一盏灯。

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不能因为你有嫌疑就把你当成罪犯对待,得给你机会说话,让你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

读完这本书,我还发现法律其实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东西。

虽然它看起来冷冰冰的都是条文,但这些条文背后其实是对人权的尊重,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就像在刑事诉讼这个大舞台上,每个参与者,不管是受害者、嫌疑人还是司法人员,都有自己的角色和权利。

法律就是要确保这个舞台上的表演是公正、有序的,不会让无辜的人受冤枉,也不会让坏人逍遥法外。

刑事诉讼理念读后感

刑事诉讼理念读后感

刑事诉讼理念读后感读完关于刑事诉讼理念的相关内容后,那感觉就像是在法律的迷宫里走了一遭,还意外发现了不少宝藏。

以前吧,觉得刑事诉讼就是抓坏人、判案子这么简单的事儿。

可深入了解那些理念后,才发现这里面的门道可太多了。

就拿“无罪推定”来说,这就像是给每个嫌疑人头上戴了个特殊的帽子。

在没被确凿证明有罪之前,那人家就是无罪的。

这就好比在一场游戏里,你不能一开始就认定某个玩家是作弊的,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才行。

这理念可太酷了,它就像是保护嫌疑人的一道坚固防线,防止那些冤案的发生。

不过呢,这也让执法者的工作难度加大了不少,就像在走钢丝,得小心翼翼地找证据,还得保证每一步都合法合规。

还有“程序正义”这个理念,以前觉得只要最后结果是对的,过程嘛,差不多就行。

现在可不敢这么想了。

程序正义就像是一场精密的舞蹈,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得按照规定来。

哪怕最后确实是有罪的人,如果在诉讼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那这个结果可能就得打个问号。

这就像做蛋糕,你不能为了快点吃到蛋糕,就把烘焙的步骤乱改一通,即使最后蛋糕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儿,但吃起来可能就不是那个味儿了,而且说不定还会吃坏肚子呢。

再说说“控辩平等”。

这就像是一场拔河比赛,两边力量得均衡。

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就像是两边的队伍,都得有平等的机会去阐述自己的观点、出示证据。

要是一方太强势,另一方被压得死死的,那这场比赛就不公平了。

这样很可能就会让真相被埋没,就像拔河的时候一方偷偷使坏,拉歪了绳子,那真正的胜负可就不是靠实力决定的了。

这些刑事诉讼理念啊,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的那种深思熟虑和人文关怀。

它不是简单地把人分成好人和坏人,然后给坏人定罪,而是在一个复杂的体系里,小心翼翼地去探寻真相,保护每个人的权利。

这就像在一个巨大的拼图游戏里,每一块理念的拼图都很重要,缺了哪一块,这个法律的画卷都不完整。

现在我算是明白了,刑事诉讼可不仅仅是法庭上的唇枪舌战,背后的这些理念才是真正支撑起整个刑事司法大厦的根基呢。

刑诉读书笔记

刑诉读书笔记

世界眼光﹒程序法治﹒回归诉讼—读陈瑞华教授《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问题与主义之间》、《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有感(高子懿学号:S1119W104)引言:笔者本科学的并非法学,但机缘巧合之下大三时曾在某法学杂志读过一篇名为《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的文章,当时便有如沐春风、醍醐灌顶之感,尽管自己对刑诉了解并不深。

此文结尾道:“义务本位主义”的诉讼模式构成了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种深层结构,只要这一深层结构不发生实质的变化,那么,任何旨在推进诉讼制度和证据规则之改进的立法努力,都将是一些技术性的规则调整,而难以带来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真正变化。

在被作者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功底折服同时,陈瑞华这三个字也深深的刻尽了我的脑海。

读研期间,专业的使然,本人更加深入的拜读了陈教授的几本著作,进而有了更深的感悟,是以读书笔记彰其声、显其意。

何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学法之人,必有常人非有之思维模式。

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于过去所学过的许多法律知识,可能都会渐渐淡忘,尤其是某些法律规则、制度乃至理论,如果长期不在接触和适用,更会形同陌路。

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所掌握的一套概念、观念和逻辑推理模式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生根发芽、逐渐成长、更加清晰,这就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犹如一束光线,照耀着我们的心灵,影响着我们对社会问题的看法。

作者认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就包含着三个方面。

一是包含着一套完整的概念体系,任何思维都离不开概念,概念是逻辑思维的起点和细胞。

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能力”“证据力”、“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概念之分,使用时都应受到严格的限制;二是有一套独立的价值理念体系。

法律规则的后面是原则,原则之后则是价值,纵使法律条文可能被增加、删除或者修改,但条文背后的精神和价值却不会轻易的发生变化。

如刑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其内涵就要求通过诉讼程序将一个人从事实上有罪转化为法律上有罪,而在证据领域,“凡是法庭上又证据证明的事实,应视为存在;凡是无证据证明事实,则视为不成立”这就意味着,事实必须经过证据加以证明;三是包含一套独特的逻辑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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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这个模式陈瑞华读后感高分!看完《看得见的正义》
,到了系统学习刑事诉讼法的时候,演讲者刘先生用鼓励的语言称赞了他的《刑事诉讼前沿问题》。

鼓励学生来阅读作者的书,当然,由于某种原因,我直到最近才完整阅读它。

虽然我知道已经有第二版了,而且我手头确实有一本借来的书。

但我认为它也是未来必读的书籍之一、或许正因为这个时代新声音的出现,它已经成为一种必然。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可见的方式实现。

这句古老的法律谚语解释了正义的本质或理念。

也为司法制度做出了合理的定位,或找到了它应有的归宿。

作为一种活动,正义应该是一种程序性活动。

就像生产产品一样,不仅要关注下线的产品,还要关注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生产过程。

司法机构也是如此,它应该,甚至必须有一个合理和令人信服的过程来向人们展示产品判断。

这是我在本书中读到的对正义最直观的感受之一、我喜欢书中作者的另一点。

他可以切入正题,说说我喜欢的写作路径。

记得在和密友谈法律作品的写作方法时,我滔滔不绝地表达了我对一种写作方法的钦佩,即读者阅读一本书时,能感受到一股涓涓细流涌入书房的快感。

海。

具体来说,是一种从小到大的写法。

这并不意味着本书的写作有这样的特点,无论是作者的有趣补充还是不必要的关注。

作者可以从审判方式的改革中窥见整个司法制度的不足,并对其进行系统而深刻的分析,这应该算是本书的一个特色。

讨论的范围可以说是比较广泛的,具有司法性质,比如司法经验、司法集中、司法被动等。

以及行政权的合理定位,过去学
界鲜为人知的理论,当然在今天看来,未必有所谓的超时间性,毕竟这些西方的东西已经学界广为人知,连A法系学生也知道。

以具体问题呈现普遍问题,是作者的巧思。

除了以上几点,本书最显眼的就是语言的普及,案例的选取也颇具典型。

如今,在法律界,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这些文本或思想中深刻的法律理论是司空见惯的。

教师和学生都可以尝试做所谓的小规模出版任务。

.借用笔者的话说,这可能是
司法社会化带来的法律社会化效果之一、
看这本书,我们还可以发现,作者使用的话语完全是西方法治,这也可能代表了包括我们法学界在内的人们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观察维度,即就是用一个所谓现代的、先进的文明体系来改造我们的社会,实现淘汰旧改的理想。

但这种想法,自从我读到作者关于地方资源法治理论的论证后,也产生了一些质疑,甚至是质疑。

如何实现未来系统与我们现有社会结构的有机联系,是本书作者没有关注的问题之一、也许我们会有理想的效果,就是何先生说有具体的措施来引导法治,但这不排除嫁接失败的可能。

争论和思考的现实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极力提倡程序正义,这是本书作者思想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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