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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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变更、图纸会审规定

图纸变更、图纸会审规定

图纸变更、图纸会审规定在建筑工程和各类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图纸变更和图纸会审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们不仅影响着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还关系到项目的最终成果是否符合预期。

为了规范图纸变更和图纸会审的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纸变更的定义和分类图纸变更指的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修改、补充或调整。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1、一般性变更:这类变更对项目的功能、结构、外观等影响较小,通常是对一些细节的修改,如尺寸标注的调整、材料规格的变化等。

2、重要性变更:涉及到项目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变更,如结构构件的尺寸调整、设备选型的改变等。

3、重大变更:对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如建筑布局的改变、主要设备的更换等。

二、图纸变更的原因1、设计疏漏:在原设计过程中,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或考虑不周,导致图纸存在错误或不完善之处。

2、业主需求变更: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新的要求或修改原有的需求。

3、施工条件变化: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与原设计不符,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发生变化,需要对图纸进行调整。

4、法规标准更新:国家或地方出台新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原设计不符合新的要求,需要进行变更。

三、图纸变更的提出1、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在发现自身设计存在问题或根据业主的要求,可提出图纸变更。

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无法按照原图纸施工的情况,或发现图纸中的错误,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图纸变更申请。

3、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使用需求或市场变化等因素,也可以提出图纸变更要求。

四、图纸变更的审批流程1、提出变更申请:由提出变更的单位填写《图纸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范围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2、内部审核:变更提出单位内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收到变更申请后,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变更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影响,并提出审核意见。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节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图备案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节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图备案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节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图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渝建[2013]472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节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图备案管理的通知(渝建[2013]472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建设局,经开区、高新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勘察设计企业:节能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建筑品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维护建筑节能设计审批的严肃性,确保节能设计质量,结合当前行业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重大节能设计变更施工图备案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加强工程前期的节能设计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进行节能重大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节能设计,将其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考虑,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项目定位,向设计单位明确节能设计的相关需求,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节能设计标准。

应避免行政审批后进行节能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增加社会成本。

设计单位应根据我市现行节能政策及建设单位需求,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在满足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节能效果、节能材料的经济性与耐久性、施工难易等各方面因素,精心开展节能设计,并对设计标准及其合理性、经济性负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批环节,应根据我市现行节能政策,加强对节能设计的审查,据此指导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

设计方案一经审定,不得同意其随意变更,以切实维护行政审批的严肃性,降低行政成本。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根据我市现行节能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认真开展节能设计审查,以对建设单位负责的态度,提出合理化的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1. 总则1.1 背景鉴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甲方单位需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严格审查,以保障项目总体目标的达成。

1.2 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职责和权限,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甲方单位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工作。

2. 组织架构2.1 设立审查小组甲方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小组,负责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审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背景和项目管理经验。

2.2 审查小组成员审查小组成员可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等。

成员名单应在项目启动阶段确定,并书面通知项目各相关方。

3. 审查流程3.1 变更提出工程设计变更由项目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并提交《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及相关支持文件。

3.2 初步审查项目乙方对设计变更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并将审查结果提交审查小组。

3.3 审查小组审查审查小组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对项目进度和投资的影响等。

3.4 审查决定审查小组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并将审查意见和相关决策信息反馈给项目乙方。

3.5 变更实施若审查小组同意设计变更,项目乙方应按照审查意见和要求进行变更实施,并跟踪变更实施情况,确保变更目标达成。

4. 审查文档管理4.1 审查文档审查小组应保存所有设计变更审查相关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审查意见、决策记录等。

4.2 审查记录审查小组应对每次审查会议进行记录,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审查内容、审查意见等。

5. 责任与奖惩5.1 责任规定审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审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佛山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的规定

佛山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的规定

佛山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暂行措施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规范施工图审查后旳勘察设计文献重大修改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管理措施》(建设部令第134号)等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所称勘察设计变更,是指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旳工程勘察汇报、施工图设计文献旳修改,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性变更。

第三条对已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旳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波及下列情形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查机构重新报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岩土工程勘察汇报1、变化建筑场地类别和岩土分层;2、变化有关岩土层旳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变化重要岩土旳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和地基承载力参数旳提议值;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汇报不相符,需进行旳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变化对不良地质作用、地下水作用旳评价,包括液化等级和液化指数、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腐蚀等级等;5、设计文献在建筑规模、场地、平面形状和尺寸、构造旳抗震设防等级、构造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旳重大变更,导致原勘察汇报不能满足规定期而进行旳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献1、建筑专业(1)变化建筑规模(如:变化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等);(2)变化建筑物旳使用性质;(3)变化建筑造型,变化主体构造;(4)变化层高,变化建筑总高度;(5)变化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变化建筑内部旳平面布局、重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6)变化消防、人防等专题设计(包括变化防火分类、消防设施、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7)变化无障碍设计;(8)变化建筑旳墙体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旳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重要功能发生变化旳;(9)变化楼梯、电梯旳数量和形式;(10)影响构造安全和建筑节能效果旳变化外门窗形式、数量与尺寸。

施工图纸审查及变更管理的法律法规解读

施工图纸审查及变更管理的法律法规解读

施工图纸审查及变更管理的法律法规解读一. 概述施工图纸审查及变更管理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关系到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施工图纸的合规性和变更的合法性,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规范施工图纸审查及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二. 施工图纸审查的法律法规施工图纸审查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核的过程。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对施工图纸审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审查的程序、时限、要求和责任等方面内容,对审查人员的资格和权益也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办法,施工图纸审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且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审查合格意见或不合格意见。

审查合格意见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的依据,不合格意见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科学和准确性。

三. 施工图纸变更的法律法规施工图纸变更是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不可抗力、技术难题、设计需求等因素,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对施工图纸变更进行了规定。

根据这些法规,施工单位在提出施工图纸变更申请时,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评审批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变更设计文件必须与原设计文件保持一致,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施工要求。

同时,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必须重新进行审查,以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 法律法规的作用与意义施工图纸审查及变更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不仅为相关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还为工程建设提供了保障。

首先,法律法规规范了审查和变更的程序,增加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效率。

其次,法律法规限制了审查人员和施工单位的行为,减少了违规操作和推诿责任的可能性。

最重要的是,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权渠道,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和审查机构重新报审:(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及建筑面积),改变建筑标准(如:增减中央空调系统等);(2)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4)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5)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风格;(6)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8)增加或减少楼梯的数量和形式、电梯的数量;(9)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10)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等。

2、结构(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2)改变建筑结构体系;(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4)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形式;(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7)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有水的娱乐等)。

3、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2)改变消防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

建筑设计变更审批

建筑设计变更审批

建筑设计变更审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不断变化,建筑设计变更成为了一个常见的现象。

建筑设计变更审批,作为确保建筑安全和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日益受到重视和关注。

本文将从建筑设计变更的定义、审批流程以及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筑设计变更的定义建筑设计变更是指在已经获得批准的建筑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对建筑项目的设计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这种设计变更可能涉及建筑结构、装修、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变更,旨在改善建筑的功能性、安全性或经济性等方面的性能。

二、建筑设计变更审批的流程1. 提交变更申请: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在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应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变更设计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必要的技术文件等。

2. 变更审查: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变更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满足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是否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性等。

3. 补充材料:如果初步审查发现变更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材料。

4. 技术评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变更申请,将组织技术评审。

评审的目的是对变更设计进行全面的技术评估和专业性审核,确保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审批决策:经过技术评审的变更方案,将提交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决策。

审批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设计的合理性、变更对原项目的影响程度、变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

6. 变更实施:获得审批通过的变更方案,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可以进行变更实施。

变更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变更设计的顺利实施。

三、建筑设计变更审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1. 法律法规:建筑设计变更需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建筑法》、《建筑设计文件审查规定》等。

2. 安全性要求: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建筑原有的结构安全,应确保建筑的稳定性和抗震性等基本要求。

3. 管理办法: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对建筑设计变更的申请和审批流程进行明确规定。

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

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

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一、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设计图纸的审核和管理过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工程设计中涉及到的设计图纸,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各个方面的设计图纸。

2. 制度的依据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制度应当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审核流程和标准。

3. 制度的主要内容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流程、审核标准、审核人员、审核记录、审核结果的处理等。

审核流程应当明确规定审核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审核标准应当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审核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审核记录应当详细和真实,审核结果的处理应当合理和及时。

二、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1. 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应当由工程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组织制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制度应当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2. 审核的具体流程审核的具体流程应当根据设计图纸的不同内容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审核程序和标准。

审核流程应当明确制定审核的步骤和环节,确保审核的全面和准确。

3. 审核人员的培训和评估审核人员应当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审核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能力。

审核人员的评估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审核记录的管理和保存审核记录应当详细完整,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和可靠。

审核记录应当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保存至少5年以上,以便随时查阅。

5. 审核结果的处理审核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根据审核结果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和完善。

审核结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确定,确保改动的合理和可行。

6. 审核结果的反馈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保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审核结果的反馈应当真实客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风险。

三、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盲区和改进1. 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的盲区设计图审查管理制度存在的盲区主要包括:审核标准不清晰、审核流程不合理、审核人员素质不高等。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第一章图纸会审第一条图纸会审前项目部须配齐与工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标准图集,各专业先分别熟悉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自审,然后集体会审;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各种设备厂家等共同会审。

图纸会审后,应将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根据详细记录写出会审记录(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写出修改图纸),参加会审几方签字盖章后列入工程技术档案作为施工依据。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仍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因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签证制度。

第三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是否是经过相关部门图审合格。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经济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第四条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采取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第五条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明确,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点是否相符。

有无特殊材料或新材料,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要求。

第六条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之间有无矛盾。

第七条总体设计和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和分项的图纸是否相符。

第八条超目标设计的审核:图纸会审中应针对招投标文件,详细查核关键设备材料的要求,预防超目标设计。

第九条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第二章图纸会审工作的组织第十条图纸会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一级工程项目图纸会审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部门等有关部室和分(子)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外埠工程委托分(子)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参加。

第三章设计变更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事先须经分(子)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同意方可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总工同意即可,根据设计变更收到的时间与工程实际形象对照,对变更造成的损失、技术处理应予以洽商签证。

佛山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的规定

佛山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的规定

佛山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文件重大修改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等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勘察设计变更,是指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性变更。

第三条对已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下列情形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查机构重新报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改变建筑场地类别和岩土分层;2、改变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改变主要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和地基承载力参数的建议值;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改变对不良地质作用、地下水作用的评价,包括液化等级和液化指数、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腐蚀等级等;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场地、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专业(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等);(2)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3)改变建筑造型,改变主体结构;(4)改变层高,改变建筑总高度;(5)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6)改变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包括改变防火分类、消防设施、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7)改变无障碍设计;(8)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9)改变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10)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效果的改变外门窗形式、数量与尺寸。

重大设计变更要求

重大设计变更要求

重大设计变更要求建筑专业一、使用功能、平面功能的变更:1.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

如办公用房改为商场、餐饮、娱乐、浴室等;2.建筑平面布局的变更(包括住宅、厂房、办公楼等);3.增减楼(电)梯及移位;4.平面开洞增加共享空间。

二、建筑高度、面积、层高及立面的变更:1.增加层数;2.增大或降低层高;3.增加建筑面积。

三、涉及建筑消防、建筑节能、建筑防水的变更。

如外墙门窗尺寸的变更,外墙保温系统的变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变更等。

结构专业1.结构体系的变更。

如柱网变更、剪力墙洞口变更等。

2.平面功能的变更。

如荷载变更、隔墙位置变更、平面尺寸变更、层高变更。

3.层数的变更。

如加层。

4.基础型式的变更。

5.结构材料及构配件的变更。

电气专业一、系统的变更1.供电电源数量的变更。

如由二个变为一个;2.负荷等级的变更。

如由二级变为一级;3.干线配电方式的变更。

如由树干式变成放射式;4.会引起供电方式发生变化或引起原有配电系统调整的设备位置的变更。

二、设备的变更1.干线设备种类的变更。

如由电缆改成母线槽;2.负荷设备性质的变更。

如由普通设备变成消防设备。

三、设计容量变化1.超过设计允许的容量(含设计备用容量)。

给排水专业1.供水方式及系统的变更。

2.热水供应方式或系统的变更。

3.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设置的变更。

4.消防水池、消防屋顶水箱设置或容量的变更,消防泵、喷淋泵型号、性能的变更。

5.污废水排水系统或室内雨水排水系统的变更。

暖通专业1.负荷的变更。

2.系统设备的变更。

如冷冻机组类型的变更。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建设局二○○九年九月十五日东建〔2009〕8号)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具体工程项目名称]的设计变更管理。

二、设计变更的定义及分类1. 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2. 设计变更的分类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项目的规模、功能、标准、结构形式、关键技术方案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相对较小。

三、设计变更的提出1.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缺陷、错误或优化需要时,应提出设计变更建议。

2.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基于使用功能、投资控制、进度要求等方面的考虑,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3. 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认为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四、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1. 一般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审批设计变更文件,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2.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管理。

二、设计交底(一)设计交底的目的设计交底是指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按法律规定的义务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使其了解设计意图、设计特点和技术要求,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二)设计交底的组织1、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2、设计交底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一般在施工现场进行。

(三)设计交底的内容1、设计的意图和设计特点。

2、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包括基础处理、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要求。

3、特殊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4、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四)设计交底的程序1、建设单位介绍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

2、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设计特点和技术要求,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对设计交底进行总结,并形成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三、图纸会审(一)图纸会审的目的图纸会审是指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对图纸进行全面细致的熟悉,审查出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情况并提交设计院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二)图纸会审的组织1、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2、图纸会审一般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三)图纸会审的内容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

2、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

3、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存在错、漏、碰、缺等问题。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之间是否协调一致,有无矛盾和冲突。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闽建设(2005)1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对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涉及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对已经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查机构重新报审。

,一,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因原设计变更应进行重新勘察,4、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合~需施工勘察。

,二, 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 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建筑面积~改变层高、建筑高度等)~改变:增设中央空调系统等), 建筑标准 (如,2, 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使用功能,,3, 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尺寸,,4, 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幕墙面积~使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发生变化的,,5, 改变外立面~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6, 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7, 改变消防设施、防火分区等。

2、结构,1, 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2, 改变结构体系,,3, 改变主要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砌体结构承重墙的位置, ,4, 改变基础型式、桩型、基础持力层、基础埋置深度或?0.000标高, ,5, 改变主要结构材料,,6, 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3、电气,1, 改变供配电系统及变压器、发电机容量,,2, 改变防雷设计类别、防雷、接地设施及要求,,3, 改变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

4、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热水、中水等系统,,2, 改变消防系统和设施。

工程图审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工程图审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工程图审图纸会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图审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经讨论确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工程图审工作,包括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

三、工程图审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图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调度工程图审工作。

2. 设立图审小组,具体执行工程图审任务。

四、工程图审人员1. 工程图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 工程图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3. 工程图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护工程图纸的机密性。

五、工程图审流程1. 收到工程图纸后,由工程图审部门进行初审,确定图审小组。

2. 图审小组根据工程图纸的内容,制定详细的审图计划。

3. 图审小组对工程图纸进行逐项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4. 经过审图小组讨论,确定最终审图意见。

5. 将审图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并协商修改方案。

6. 设计单位按照审图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工程图纸。

7. 最终确定通过的工程图纸,由工程图审部门进行归档。

六、工程图审考核1. 设立工程图审考核机制,对工程图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图审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七、工程图审风险控制1. 建立工程图审风险控制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预防。

2. 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图审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对工程造成不利影响。

八、工程图审细则1. 工程图审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审图。

2. 工程图审人员应保守工程图纸的机密性,不得擅自泄露。

3. 工程图审人员应积极沟通,有效协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工程图审人员应及时记录审图意见和修改内容,做好文档归档工作。

九、工程图审改进措施1. 建立健全的工程图审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工程图审流程。

2. 加强工程图审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3. 开展工程图审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工程图审工作的发展。

十、工程图审工作总结1. 每年定期进行工程图审工作总结,评估工作成果和不足。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等。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想文件;的确需要变更工程设想文件的,应当由设想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设想单位对修改的设想文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想施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想,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想变更提高设想尺度、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管理的通知

合建[2010]101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管理的通知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建筑节能管理,规范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节能设计的变更行为.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大变更是指: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改变围护结构保温方式、改变墙体材料类型或厚度、改变保温材料类型或厚度、改变外门窗、采用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改变采暖及空调系统方案、公共建筑改变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其它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行为。

以上范围,无特殊要求,不得变更。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

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提出合理的理由,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模型和节能计算报告书)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的变更文件上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并出具《合肥市建筑工程节能设计重大变更审查合格书》(附后)。

三、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变更设计。

设计变更内容应完整,根据变更内容的需要,提交相关修改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以及修改后的节能备案表。

设计变更文件应加盖设计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设计审核人员的注册印章,并注明:“本设计变更文件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四、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变更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设计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不得出具“阴阳”施工图。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每月上报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住建部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住建部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住建部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根据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工程变更的范围1、合约内容数量的更改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边线和(或)尺寸的发生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交由他人实施的除外5、工程承揽范围以外的任何额外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二、工程更改的程序1、包括: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变更、本矿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等四项,由本矿技术科呈报集团公司基础建设部,非政府集团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必要性、经济性和施工的可操作性入行评估,经上级同意后,各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三、更改的评估应当包含的内容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必要性。

2、确认工程更改项目与原工程项目施工上相似程度和深浅程度。

3、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4、确认工程更改的单价或总价。

5、确定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四、工程更改的审查确认及实行过程工程变更根据项目的实施阶段一般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两个方面。

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设计变更又可以分为:1.设计瑕疵更改;2.建设方发生改变项目功能或标准而展开的深化设计变更。

施工更改根据内容的相同则分成1.施工条件的更改;2.施工工艺的变更;3.材料改变的变更等。

根据工程更改的相同类型,在工程更改的审查确认及实行过程当中继续执行以下的规定:1、当发生设计缺陷的变更时,本矿技术科上报集团公司,要严格审查变更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设计者设计本身的原因而造成的更改,则更改的费用必须由设计方分担。

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和设计方沟通交流,严格控制相似更改的发生。

如果是因为设计外部资料不符所造成的工程变更,则要严格追查资料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由责任单位负责该部分的变更费用。

因为该部分更改的费用通常都比较小,所以本矿技术科必须严苛审查外部资料的准确性,创建专门的审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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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图审的规定
闽建设(2005)1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对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涉及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对已经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查机构重新报审。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重新划分岩土分层;
2、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3、因原设计变更应进行重新勘察;
4、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合,需施工勘察。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
1、建筑
(1)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建筑面积,改变层高、建筑高度等),改变建筑标准 (如:增设中央空调系统等);
(2)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使用功能;
(3)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尺寸;
(4)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幕墙面积,使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发生变化的;
(5)改变外立面,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
(6)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
(7)改变消防设施、防火分区等。

2、结构
(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
(2)改变结构体系;
(3)改变主要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砌体结构承重墙的位置;
(4)改变基础型式、桩型、基础持力层、基础埋置深度或±0.000标高;
(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
(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3、电气
(1)改变供配电系统及变压器、发电机容量;
(2)改变防雷设计类别、防雷、接地设施及要求;
(3)改变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

4、给排水
(1)改变给水、排水、热水、中水等系统;
(2)改变消防系统和设施。

5、暖通
(1)改变通风、防排烟系统及设施;
(2)改变集中供暖或空调系统。

三、属重大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由建设单位向原审查机构重新报审,并提供下
列资料;
1、建设单位要求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报告;
2、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总平面图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勘察设计单位书面说明(内容包含:修改的依据、各专业修改的主要内容、部位和图号等);
4、由设计单位出具的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单);
5 、修改图的目录;
6、审查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四、因某专业重大变更,使其他专业修改的,设计单位应同时修改到位,建设单位应一并报审。

五、勘察设计重大变更审查的内容:
1、变更的勘察设计是否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
2、变更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修改是否征得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
3、现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是否与本工程等级相符;
4、现执业人员执业资格是否与本工程等级相符:
5、变更后的工程规模是否与规划批准的工程规模一致。

其它审查内容及要求与原施工图审查内容相同,重点审查变更勘察设计部分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内容。

六、勘察设计重大变更审查合格后,由审查机构出具相应部分《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并在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上加盖审查机构的审查专用章。

若涉及原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要作废的,建设单位应负责收回。

七、一般性的勘察设计变更由原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正常变更手续,并对其负责。

八、勘察设计重大变更未经审查机构审查交付使用,视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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