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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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有限公司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经过多年运行,在公司原办公经费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推行预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办公经费为:各部门开展日常办公所需的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用、交通费、电话费、复印费、传真长话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业务部门日常办公所产生的费用的量化考核。
第四条若因公司管理体制与本制度相关联的制度有改变时,本制度另行修订。
第二章办公用品、办公经费的界定及使用标准第五条办公经费范围界定
办公经费包括: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电话费、复印费、传真长话费、打印耗材费。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是指各部门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且达不到列入固定资产条件的所有物品。包括书写工具、文件储存、桌上用品、水票、打印耗材等。
交通费是指不配备车辆的部门因开展业务需要,自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发生的实际费用。
电话费是指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话所产生的费用。
复印费是指需要到公司办公室复印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传真长话费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公司办公室收发传真、拨打长途电话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办公经费测算原则及标准
1、对不配备车辆的部门,因开展业务需要,自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并计入部门交通费考核。
2、对于配备车辆的部门不再单独核定交通费,配备车辆的费用由公司另行核定。
3、部门到办公室领取打印纸,费用按进价计入部门办公经费。
4、打印机硒鼓、碳粉、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按领取打印纸的比例核算。(该项费用纳入对部门年度经济目标考核的成本费用,不计入办公费用考核)
5、国内长途电话费:1.00元/分钟;接传真1.00元/张,发传真0.50元/张。
6、电话费核定。电话费实行总额控制,公司核定各部门电话费以后,发生费用,以电信部门提供的实际费用为准。
原则上每个部门开通一部外线电话。一个部门若需开通两部或两部以上外线的,需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办公经费预算管理
第七条公司实行办公经费包干使用制度,在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电话费管理、打印耗材上,实行标准限额管理。
第八条办公经费的核定: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业务量、上年办公经费执行情况、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等方面综合考虑后,由办公室和财务部拟定本年度办公经费使用计划,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涉及办公经费管理过程的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统一采购、入库、发放、管理,采购必须向经公司评定的合格供货方实施采购;负责统计核算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的费用、复印费、交通费、传真长话费;电话号码的开通及停机使用事宜。
财务部:负责对办公经费管理与预算制度的对接;对办公用品采购、台帐、各部门费用入账等环节的监控;月末、半年、年终对办公经费使用及奖惩的核对。
第十条办公费按月按部门核定。公司各部门可在核定的办公经费范围内,根据部门实际工作所需对办公用品进行领用。若因乘公共交通工具、采买特殊办公用品发生费用的,凭发票按月填报销单,交办公室登记后,按费用报销程序进行报销。所发生费用最终纳入部门办公经费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的办公经费单独列支。
第十二条专项会议、专项活动涉及办公经费的,专项列支,不纳入部门办公经费考核。
第四章办公经费使用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领用。每周一上午,办公室为各部门提供办公用品发放服务。
领用流程:部门指定专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清单部门领导签字到办公室领用。
第十四条交通费用。外出办事人凭乘车发票填写报销单(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到办公室登记通过报账程序报销。
第十五条打印、复印、传真,需要由办公室提供服务的,由办公室作记录,月末统计后进入部门办公经费考核。
第十六条专项费用。若有专项活动或者产生专项费用,事先由组织部门将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费用专项列支。
第十七条若所需服务办公室无法提供时,由部门自行解决。在报销过程中需先行到办公室登记,所产生的费用,月末纳入部门办公费用核算。
第十八条月末办公室根据记录,分别将各部门产生的费用进行统计汇总,年终办公室根据记录与财务部核对后,做出《办公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公司据此,兑现奖惩。
第五章办公经费考核方法
第十九条财务部、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的办公经费使用情况按月统计核算,年终结算。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在公司核定的办公经费使用限额内,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厉行节约,防止浪费。各部门的经理(主任)为经费控制使用的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若由于管理不善,办公经费提前用完,打
印纸、复印、传真及办公用品领用由部门用现金支付;交通费提前用完,由部门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电话费超支,超出部分从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或工资中扣交。
第二十二条年终结算后,核定电话费和水票如有节余,不再计提奖励。办公经费(办公费用、交通费)有节余的部门,按节余金额的50%兑换成现金,奖励给各部门。若超支,部门经理(主任)按30%承担,部门副经理按20%承担;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人员在执行中的好坏,按一定比例从部门人员工资或奖金中相应抵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