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才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关键
第十一编社会力量办学
第十一编社会力量办学新蔡县的社会力量办学,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就已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力量办学再次兴起,农村生产队办起了一些民办中、小学。
1989年,新蔡县人民政府转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号召社会力量办学。
1997年,国务院又发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对社会力量办学提出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新蔡县各种社会力量办学迅速发展起来,此一时期多为私人办学,有幼儿园、学前班、小学,还有少数初中及集体办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
他们培养了一批建设人才,为新蔡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1998年,新蔡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整顿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
2000年后,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特别是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后,新蔡县社会力量办学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民办教育的发展,增强了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减轻了政府办学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不同形式学校教育的需求,引进了新的教育竞争机制,推动了全县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一章幼儿园清末和民国时期,新蔡社会力量创办的幼儿园,历史记载较少,幼儿教育多为私塾形式(私学)。
20世纪70年代,社会力量创办的幼儿园发展较快,此一时期的幼儿园多为集体兴办。
80年代至90年代,社会力量创办的幼儿园发展很快,此一时期的幼儿园多为私人创办,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较大。
截至2000年底,全县社会力量创办的幼儿园(学前班)达到181所(班),其中集体创办79所,私人创办102所(班),有教师543人,在园儿童11403人。
在规模和质量方面,较突出的有开心园学校幼儿部、建筑公司幼儿园、古吕镇博才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等。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与社会发展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教师则是教育的关键力量。
教师资格证作为衡量一个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的重要指标,关乎着教育质量和教育与社会发展的紧密关系。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与社会发展。
一、教育的功能和意义教育是一种社会化过程,通过教学活动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塑造人格,进而引导个体在社会生活中适应、发展和进步。
教育的基本功能是知识传授和智力开发,同时还包括个性发展、价值观培养、社会适应等方面。
教育对个体的成长和社会进步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教育与社会的密切联系教育和社会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关系。
教育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社会也为教育提供了机会和条件。
教育的内容和目标紧跟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
同时,社会对教育提供资源和支持,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三、教师资格证的价值和作用教师资格证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证明和保障。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具备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证的取得需要通过专业考试和评价,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同时,教师资格证还可以提高教师的职业地位和待遇,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教师资格证与教育发展的关系教师资格证评价标准和教育发展密切相关。
教师资格证的制定和评价体系需要结合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和有效。
教师资格证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教育理念、教育技能和教育实践经验,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需求。
五、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共同责任教育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教育质量的提升需要政府、学校、教师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学校应提高办学质量,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履行教育使命;家庭要积极关注子女的教育,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六、教师资格证的改革与发展教师资格证制度是动态的,需要不断改革和发展。
随着教育环境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教师资格证的内容和标准也需要相应调整。
教育法规考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规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的年限为多少年?A. 5年B. 6年C. 9年D. 12年答案:C2. 根据《教师法》,教师的哪项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A. 获得工资的权利B. 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C. 获得职业培训的权利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3.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哪些权利?A. 受教育权B. 人身安全权C. 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二、判断题1. 根据《教育法》,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答案:正确2.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以收取学费。
()答案:错误3. 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机构可以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教育法》中关于教育的基本原则。
答案:《教育法》中关于教育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推动教育改革。
2. 《教师法》中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有哪些要求?答案:《教师法》要求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包括: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秩序;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中学在招生过程中,对非本校学区的学生收取了额外的赞助费。
请分析该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该行为不合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收取学费、杂费,更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
收取赞助费违反了教育公平原则,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论述题1. 论述《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
答案:《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应制定和实施教育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应建立教师培训和发展机制,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应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促进教育创新;学校应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办学信息。
五个认同教师演讲稿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关于教师认同的话题。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
在此,我想谈谈五个关于教师认同的观点,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共鸣。
一、教师认同是教育事业的基石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发展,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教师的辛勤耕耘。
教师认同,就是教师对自己的职业、学校、学生和教育的认同,这种认同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
首先,教师认同自己的职业。
教师是光荣而神圣的职业,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
只有认同自己的职业,教师才能在工作中充满热情,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其次,教师认同自己的学校。
学校是教师施展才华的舞台,是教师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
教师对学校的认同,体现在对学校文化的认同、对学校发展的认同、对学校荣誉的认同等方面。
再次,教师认同自己的学生。
学生是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教师事业的希望。
教师对学生的认同,体现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等方面。
最后,教师认同自己的教育。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教师对教育的认同,体现在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教育目标的追求、对教育方法的创新等方面。
二、教师认同是提升教育质量的保障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的生命线,而教师认同是提升教育质量的保障。
只有当教师对教育充满信心、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时,才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力以赴,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首先,教师认同自己的专业。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教师对专业的认同,体现在对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对教育理论的钻研,对教育实践的探索等方面。
其次,教师认同自己的教学。
教学是教师的核心工作,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教师对教学的认同,体现在对教学目标的明确、对教学方法的创新、对教学评价的客观等方面。
再次,教师认同自己的学生。
学生是教育质量的体现,教师对学生的认同,有利于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关注学生、引导学生,从而提高教育质量。
社会力量办学
社会力量办学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开始涉足到教育行业中,这种形式被称为“社会力量办学”。
它并非完全由政府掌控,而是依靠无数企业、公益组织、个人的力量,共同投资、赞助、管理和运营学校。
它在国内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未来的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
下文将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解析和探讨。
一、社会力量办学的意义人力资本是现代社会经济的基础,而教育则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不仅能够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更是提高人们素质和道德伦理的重要途径。
然而,政府面临的任务往往过于繁重,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因此,社会力量办学应运而生,其意义在于:1. 合理利用社会资源。
社会力量办学可以依靠社会资源,使得学校得到更大的发展与壮大。
它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平衡分配,满足社会各个群体的不同需求。
2. 促进教育的多元发展。
传统的教育模式可能存在着单一、僵化、固化等问题,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而社会力量办学则可以引入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和理念,保障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 创新教育模式。
社会力量办学能够带来私营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理念,推动教育模式的创新,更好地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4. 提供就业和培训机会。
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可以增加更多的岗位以及工作机会,也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使得更多的人才具备技能和可持续的发展能力。
二、社会力量办学的模式社会力量办学,模式多样,适合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需求。
常见的社会力量办学模式有以下几种:1. 慈善捐赠模式。
由公益机构、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资助学校。
同时,学校也需要发布一些公益性质的项目,回馈社会。
2. 合作办学模式。
就是教育行业和民间企业合作开办学校,共同投入经费和人力。
学校主要由企业担任运营和管理职能,而教育资源则由教育行业提供。
3. 特许经营模式。
一种授权方式,由企业或社会组织控制学校经营权,学校亦接受资本追求和经济效益,但同时需要满足教育行业的基本规范和标准。
凝聚教育力量,促进教育和谐
凝聚教育力量,促进教育和谐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智力发展的源泉,是现代文明的基石。
教育不仅仅是一种知识传授的过程,更是一种价值观念的传递和实践。
教育在个人和社会的成长中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渗透到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关系到我们的未来和发展。
然而,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
虽然教育资源越来越丰富,但是在教育质量、公平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此外,教育和社会的脱节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如何凝聚教育力量,促进教育和谐,已成为当前教育工作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一、凝聚教育力量凝聚教育力量,是当代教育面临的重要任务。
这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首先,教育从业人员应建立一种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形成自己的专业共同体。
教育工作者应该在工作中相互帮助,共同学习,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同时,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教学改革、教育研究等方面积极参与,为教育发展出谋划策。
其次,家长、社会和学校应建立一个合作、协调、共同发展的教育伙伴关系。
我们应该认识到,教育不是一种孤立的活动,而是家庭、社会、学校共同合作的结果。
家长应该关注孩子在校学习情况和生活,积极参与学校的家长会议和课程评估,建立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社会应该在经济、文化、政治等领域支持教育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为教育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学生应在教育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学生应该重视自己的学习,努力克服困难,在老师的帮助和指导下不断进步。
同时,学生应该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增强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促进教育和谐凝聚教育力量是促进教育和谐的前提条件。
促进教育和谐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教育和谐需要教育机构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
现代社会需要更多具有人文精神的人才,他们需要具备更多的道德、文化、心理素质。
因此,教育机构应该在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让学生具备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心。
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
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核心,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不仅仅是传递知识的人,更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
首先,教师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来源。
教师通过讲授知识、引导学生思考、组织学生活动等方式,帮助学生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在学习中获取成就感。
教师的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个人风格都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成果。
其次,教师是学生德育的重要指导者。
学校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对学生道德、思想、品德、生活等各方面进行培养和指导。
教师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引路人,他们的言行都能够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
教师在日常教育过程中需要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挖掘学生的特长,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在全面提升学生素质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品质。
最后,教师是学校文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
学校文化建设需要教师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创新,打造出具有鲜明特色、强烈凝聚力的校园文化氛围。
教师要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创新意识,推动学校文化建设。
在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教师更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通过身体力行,激发学生成为班级和学校文化建设的积极主体,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
综上所述,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是无法低估的。
他们的重要性体现在各个方面,教师应该时刻保持教学热情,关注学生情感需求,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形成自己的教育风格和品牌。
同时,学校也应该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更丰富的培训机会,确保教师能够在教育事业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和作用。
只有这样,才能让学校教育更加成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解读十八大报告中对教育的论述
解读十八大报告(教育部分)11月8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对教育的阐述,很值得教育工作者仔细研读和品味。
这里,通过十七大、十八大两份报告中有关教育阐述的对比,来看一看十八大对教育的关注有哪些新变化。
十七大报告中有关教育的论述:——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十八大报告中有关教育的论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与社会发展相关问题解答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与社会发展相关问题解答教育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教师作为教育的重要角色,其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十分重要。
故而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关于教育与社会发展相关问题的内容也相当重要。
本文将围绕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与社会发展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探讨。
一、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教育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而社会发展则为教育提供了发展的土壤和前进的方向。
首先,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更是培养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过程。
良好的教育体系可以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责任感和合作意识的人才,为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提供支撑。
其次,社会发展为教育提供了机遇和条件。
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为教育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契机。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社会需求的日益增长,教育需要不断适应时代的变革,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同时,社会的多元化需求也使得教育需要更开放、包容,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
综上所述,教育与社会发展是紧密相连的,二者互为因果、相互影响。
只有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才能实现社会持续进步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教育的角色与使命教育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和使命。
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承者,更是品德的引领者和社会责任的承担者。
首先,教育是知识传承的重要载体。
教师作为教育的主体,肩负着将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责任。
通过教学和教育活动,教师能够帮助学生获取知识,并引导学生发展他们的认知和智力能力。
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更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教育是品德和价值观的引导者。
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成为具有正确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具有健康的心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最后,教育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维护举办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领导(将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第五条社会力量应当以举办实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为重点,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社会力量"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不得举办宗教学校和变相宗教学校!第六条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社会力量办学为名向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摊派教育费用!第八条国家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第九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第十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第十二条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教育机构的设立第十三条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等的考试机构"不得举办与其考试业务相关的教育机构#第十四条设立教育机构"应当具备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类制定#第十五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文化补习$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举办其他教育机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核同意后"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第十六条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四’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五"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六"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第十七条审批教育机构应当以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设置标准为依据%并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布局的要求$申请举办实施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举办其他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十八条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教育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力量举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行政法规登记%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九条教育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条教育机构的名称应当确切表示其类别&层次和所在行政区域#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批准%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第三章教育机构的教学和行政管理第二十一条教育机构可以设立校董会$校董会提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人选!决定教育机构发展"经费筹措"经费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校董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其中$%&以上董事应当具有’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按照校董会规程推选#董事经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国家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教育机构的董事(但是!因特殊需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委派的除外#第二十二条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负责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执行!但是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人选!设立校董会的!由校董会提出(不设立校董会的!由举办者提出!经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第二十三条担任教育机构的董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总务"会计"人事职务的人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第二十四条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二十五条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聘任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教育机构聘任的教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教育机构应当对其聘任的教师加’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教育机构聘任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与其签定聘任合同!教育机构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六条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自主招生!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审查后"方可发布!教育机构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专业设置!第二十八条教育机构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的教材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第二十九条教育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教育设施#设备和资料"并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大学和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条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经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的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其他教育机构的学生完成学业!由所在教育机构发给培训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注明所学课程和考试成绩!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者技术等级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第三十二条教育机构刻制印章!应当持办学许可证和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教育机构应当将其印章式样报审批机关和公安机关备案"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任何行政部门对教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不得收取费用"第四章教育机构的财产#财务管理第三十四条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第三十五条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该教育机构提出!经审批机关审核提出意见!由财政部门#价格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该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成本和接受资助的实际情况核定"$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三十六条教育机构在存续期间!可以依法管理和使用其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教育机构的财产"第三十七条教育机构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教育机构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校外投资"第三十八条教育机构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报审批机关审查"第五章教育机构的变更与解散第三十九条教育机构改变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四十条教育机构合并!应当进行财产清查和财务结算!并由合并后的教育机构妥善安置原在校学生"第四十一条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教育机构的校董会或者举办者根据教育机构的章程规定!要求解散的$&二’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解散!由审批机关核准"第四十二条教育机构解散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审批机关可以予以协助"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解散时!审批机关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第四十三条教育机构解散!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教育机构清算时!应当首先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教育机构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分由审批机关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第四十四条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教育机构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其交回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予以封存"第六章保障与扶持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扶持"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在业务指导$教研活动$教师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应当与对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同等对待"第四十七条教育机构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规划!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第四十八条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专任教师在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应当连续计算教龄"第四十九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生在升学$参加考试和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学生平等的权利"%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教育机构的学生就业!实行面向社会"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歧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在社会力量办学活动中!违反教育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十一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和买卖办学许可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教育机构超过经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滥收费用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财政部门"价格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五十四条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的!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第五十五条教育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审批机关限期整顿!并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第五十六条审批机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所批准的教育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部门在对教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中收取费用的#退回所收费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七条社会力量举办不设立独立机构的培训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五十八条境外的组织"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办法#不适用本条例!第五十九条本条例施行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成立或者登记注册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可以继续保留!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应当补办办学许可证$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第六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其中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自有关社会力量举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行政法规施行之日起施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依靠教师办学校演讲稿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非常荣幸能以一个普通教师的角度,与大家共同探讨“依靠教师办学校”这一重要议题。
教师,是学校发展的灵魂,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一所学校的兴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建设。
因此,我们要深入思考如何依靠教师办学校,让我们的学校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中脱颖而出。
一、教师是学校发展的基石1. 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
学校是知识的殿堂,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
他们肩负着传授知识、启迪智慧、塑造灵魂的重任。
只有优秀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为我国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2. 教师是学校文化的传承者。
学校文化是一个学校的精神内核,是学校发展的灵魂。
教师是学校文化的传承者,他们用自己的言行举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培养他们的道德品质、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3. 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推动者。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的辛勤付出。
他们既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者,又是学校管理的参与者。
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
二、依靠教师办学校的具体措施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抵制不良风气。
(2)提高教师待遇,关心教师生活,解决教师后顾之忧。
(3)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 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工作。
(1)优化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3)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需求,为教师提供更多与学生交流的机会。
3. 完善教师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1)注重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考核教师的工作表现。
(2)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3)设立教师奖励基金,表彰优秀教师。
4. 深化教育改革,推动学校发展。
教师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学校要积极推动教育改革,为教师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10.14•【文号】教成[1997]6号•【施行日期】1997.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成〔1997〕6号1997年10月14日为推动《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贯彻实施,现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推进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行政法规。
它对于调动、保护和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维护举办者、教育机构及其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活动,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实施《条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环节,做出部署。
要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的人员、教育机构负责人和举办者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有关规定。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应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条例》,使教职工和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宣传《条例》。
在宣传《条例》的同时,组织宣传一批社会力量办学的先进典型。
通过宣传,使有关行政部门和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确定的适用范围,把符合《条例》调整范围的教育机构纳入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范畴。
普通高校举办社会力量办学应强化的意识
、
树 立 强烈 的忧 患 意 识
但 要 留住 优 秀教 师 , 时 要 引 入 竞 争 机 制 , 胜 劣 汰 , 同 优 允 许教 师授 课 的个 性 发 展 和 与众 不 同 , 长 发 挥 自己 超 的聪 明才 智 和教 学 才能 。教 师 的待 遇 要 与能力 大 小和
各 自的教 学效 果 拉 开 差 距 , 破 “ 打 大锅 饭 ” 建 立 “ 聚 , 凝 力 工 程” 尽一 切 可 能 留住 优 秀人 才 , 进 优 秀教 师 , , 引 使 自己的办 学在 竞 争 中立 于 不 败之 地 。 选 择 教 师 的 主要 标 准 是 水 平 、 度 和 效 果 , 龄 、 态 年
外财会 学 习 , 经 贸培 训 , 宝玉 石 鉴定 加 工 等 。利用 外 珠
学 历 和职 称仅 作 参 考 , 求 教 师 备 好 课 、 足 课 、 好 要 上 教 课 , 教 书又育 人 , 效 组 织 教 学 , 期 召开 教 研 会 或 既 有 定 座 谈会 , 了解 、 讨 教学 工 作 , 时加 强 看课 和听课 , 研 平 定 期 收集 学 员 书面 反 馈 意 见 , 对 教 师 的特 点 做 好 教 师 针 的管 理和 服务 工 作 , 动 教 师 教 学 的 积 极 性 。成 人 教 调 育 尤 其是 社会 力 量 办 学 , 有 学 生挑 老 师 的特 点 , 具 学校
量 , 立 强 烈 的优 患 意 识 , 聚 教 师 和 管 理 者 的 团 队 意 识 , 学 生 成 才 的 服 务 意 识 , 及 提 升 办 学 的 综 合 社 会 效 益 树 凝 为 以
和 规 模 效 益 的意 识 。
关 键 词 社 会 力 量 办 学
普通 高校ຫໍສະໝຸດ 意识质 量 流 的教 育 , 础 是 一 流 的 学 校 ; 流 的社 会 力 基 一 量 办学 , 础 是一 流 的 管 理 者 和 教 师 。普 通 高 校在 办 基
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关键要素
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关键要素教育教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对于培养优秀人才和推动社会进步至关重要。
然而,要想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需要有一系列关键要素的支持和配合。
本文将对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关键要素进行探讨。
一、师资力量的建设优秀的教师是教育教学的核心要素,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的责任和使命。
因此,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关键就是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首先,学校和教育机构应该加强对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建立科学的师资培养机制,确保每位教师都具备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其次,要加强对教师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事教育事业。
最后,要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二、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是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关键要素之一。
教育资源包括教育经费、教育设施、教材和教具等。
首先,学校和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增加教育经费的比重,以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其次,要完善教育设施建设,建造更多现代化的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教学环境。
同时,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为教师和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
最后,要充分利用教育科技手段,推广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提升教学效果和效率。
三、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家庭和学校是孩子成长的两个重要环境,家校合作对于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至关重要。
家长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与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学校也应该加强与家长的互动,定期组织家长会和家校沟通活动,及时了解家长的关切和需求,共同合作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情感素养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情感素养是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关键要素之一。
学习能力是学生实现自身价值的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者应该通过启发式教学和多元评价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和合作能力。
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
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教育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石,是个体能力提升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在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有几个关键要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师资力量、教育资源、教育改革以及家庭与社会的支持四个方面来探讨这些关键要素。
一、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优秀的教师能够给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有效的教学方法。
他们不仅拥有深厚的学科知识,还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情怀。
因此,持续提升师资力量是促进教育发展的关键之一。
为了提高师资力量,有必要加强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
教育部门可以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供教育教学研究的机会,使教师们能够不断学习和成长。
此外,还需改进教师薪酬机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二、教育资源教育资源是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包括教室、学校、教材、教学设备等各类硬件资源,以及教育财政和政策的支持等软件资源。
充足的教育资源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保证教育资源的充足,并将其分配得更加公平合理,需要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力度。
政府应该增加教育预算,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支持,改善基础教育条件。
同时,还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引入市场机制,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是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通过改革,可以推动教育体制的变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教育改革需要包括课程改革、评价体系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的努力。
在课程改革方面,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减轻学习负担,实现课程内容的科学合理性。
评价体系改革可以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摒弃单一的应试教育。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则需要加强学校管理的规范和科学性,提高教育的管理效能。
四、家庭与社会的支持家庭和社会的支持是教育发展的重要条件。
家庭是孩子最早的教育环境,对其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则是提供教育资源和支持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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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才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社会力量办学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
社会力量办学较好地弥补了政府投入的不足,可以大大缓解政府办学的压力,使学生入学难、办额过大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地遏制。
可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办学者思想不端正,目的不明确,行为不规范,部分社会力量办学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不够细,教师待遇低等问题。
其中,师资力量、思想政治工作、老师待遇是直接影响社会力量办学的关键所在,是社会力量办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师资力量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而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由此可见,教师是对受教育者产生深远影响的关键因素。
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必须通过教师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才能实现,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需有一桶水乃至一缸水的道理。
尽人皆知,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的这桶水、这缸水恐怕还需要经常更换,保持新鲜。
因此,社会力量办学者必须通过各种政治学习和活动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它关系着社会力量办学的质量的提高,关系着社会力量办学的前途和命运。
良好的师资队伍是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
社会力量办学者要确立“以人为本”,“以教师为本”的办学理念。
办学者的目的、态度和办学理念必然对教育观念和学校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必然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前途和命运。
部分量办学者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只要生源好,就能效益高。
而忽视了对师资力
量追求的错误思想。
师资力量是学校的基础,只有高素质的老师队伍,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学校才富有较强的生命脉力。
正所谓:“根深才能叶茂”,“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
”教师的思想、行为、语言、业务能力、气质等影响和制约着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
项城有一社会力量办学者办了一小学,邀请我去参观指导。
学校一到六年级各二个班,五百多学生,生源也比较好,可师资太差。
学校三十几位老师有几个是中师毕业,大部分是高中毕业,还有初中毕业的。
可以想像他们的业务能力,文化知识是什么基础,教育教学规律的掌握情况又是如何。
这样的教师队伍能教出什么样的高徒?质量评估比较落后,这所小学的结果是“门前冷落车马稀。
”
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质量的高低和办学效益的好坏,所以社会力量办学者必须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促使广大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上不断寻求创新和突破,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充分发扬团结拼博、无私奉献的实干精神;加大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力度。
促使教师的知识更新,赶上亲形势,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素质,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思想工作
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社会力量办学成败的重要环节。
办学者要时时处处关心爱护、帮助教育教师善于给他们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教师之间要讲团结、讲风格、讲友谊、顾大局、识大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社会力量办学者还要积极地为老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做出成绩的教职工要及时给予肯定、及晨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要给予重奖。
要以情感人、平等待人、平易近人,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教师。
忌仗势欺人、盛气凌人、厚此薄彼,对亲笑脸相迎,对远“老板”面孔。
社会力量办学者要在教师中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形势教育、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学校的兴衰与他们的利益密切相关,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观念,从面增强质量意识和改革意识,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本职工作中。
办学者还要善于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教师爱生如子、爱校如家、团结互助、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环境,才能使广大教师真正感受到“在家庭”的温暖,从而保证教师以舒畅的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
三.待遇工作
教师待遇的好坏也是社会力量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有良好的师资队伍,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也很好,但教师的工资、待遇得不到较好的解决,也会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乃至学校的前途和命运。
部分社会力量办学者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认为学生是“上帝”,是向办学者交钱者,而把教师当成新时代的“奴隶”。
殊不知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怎么能有较好的生源,所以,社会力量办学者要尽力为教师办实事,不拖欠教师的工资,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如果教师的工资、住房、养老、医疗、子女入学、奖金兑现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分散教师的精力,使其工作
积极性受到挫伤。
有一公派教师到社会力量办学任教后,所在学校发给他的工资比教育局所拨发给他的工资还少几元钱。
试想:这位教师的会有工作积极性吗?无独有偶,另一社会力量办学者,教育局派公办教师后,教师的工资、医疗、养老等全由教师自己办理,办学者事不关己,只要你给我干工作就可以了。
与其相反,另一社会力量办学者,不仅解决了教师的工资、医疗、奖金、养老、手机话费、子女在本校免费上学等问题,每年还发给教师缍人一套“罗蒙”西服做为工作服。
办学者这样为教师办实事,为教师排忧解难,教师没有后顾之忧,工作心情舒畅,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生源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社会力量办学者在解决好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还要关心教师的生活水平,解决好教师福利问题,给教师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使他们安心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这样,学校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教育质量才会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