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厦工信投资函〔2024〕68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根据《厦门市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3〕4号)、《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厦工信投资〔2023〕137号)要求,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做好2024年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兑现工作,现将《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业按要求申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9日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
(二)聚焦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增资扩产项目。
(三)工业固投补助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技术装备水平升级。
重点支持企业实施以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升级为重点的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政策标准(一)支持对象本市工业企业2023年实施的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项目,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下同);2.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工业软件、系统建设等技术投入,下同)。
鼓励制造业企业稳定生产政策申报指南 .pdf
附件12024年度激励工业企业高质量政策措施申报指南一、投资类补助(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1.支持方向。
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当年设备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或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按照当年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市三星、四星、五星企业,分别按当年实际设备投资额的6%、7%、8%给予补助。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条件(1)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设备投资达额到300万元,模具、夹具、检具、电脑、空调等非生产设备、二手设备及自制非标设备除外;(2)企业实施的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安全环保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安全环保设备主要指用于提升生产安全度、环保治理水平的通用辅助(阀门、安全仪表、水、气处理等)设备,生产设备及污水处理池等基础土建设施除外;(3)技改项目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经行政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核准或备案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项目实施地在盐南高新区境内,项目核准或备案日期前购置的设备及未付款部分不在奖补范围内;(4)星级企业以盐办〔2024〕4号文认定的2023年度“争星创优”活动星级企业名单为准。
3.申报材料(1)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2)技改项目核准或备案批文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环评、安评、能评批文,如不需要,提供经对应主管部门确认的情况说明;(5)购置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6)设备(技术)购置清单(附件1-1)。
(二)支持企业智改数转1.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对企业年度购置单价超5万元(含),且总价50万元以上机器人及智能化系统集成设备,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
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附件资料Word 文档附件1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公章):单位:万元填表说明:1.企业性质填写央企、省属国企、地国企、民营企业、其他;2.项目所在地填写所在市县、区;3.申报专项填写专项之一;4.所属行业填写原材料行业、消费品行业、装备制造行业、新能源汽车、军民融合行业、节能环保行业、电力行业、交通物流行业、焦化行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业、信息技术行业、其他行业等其中一项。
Word 文档附件2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技术创新提升专项支持重点(一)创新体系建设:对现有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2017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的企业;2017年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位列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前50名、位列发明专利拥有量前50名的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予以奖励支持。
(二)创新能力培育:2017年实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获批级智能制造试点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企业;在“企业创新板”中的“晋新板”“培育板”挂板的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三)创新产出奖励:经认定符合保险补贴要求并获得保险补贴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2017年以来参与制修订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团体、地标准的企业;获批质量标杆的企业;获批品牌培育示的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二、智能制造示专项支持重点企业采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网络协同、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技术或制造模式进行改造,以及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供应链优化,开展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企业、智能互联企业试点示等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优先支持级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承担企业。
三、绿色制造推广专项支持重点(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类1. 绿色制造推广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类项目)。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为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持续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加快建设,依据《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的通知》(唐办发〔2020〕18号)和《〈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实施细则》(唐环新办〔2020〕7号),现组织申报2022年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奖补资金支持对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已列为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每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支持方式采用“先投后补”方式,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含京津转移工业项目),按照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含相关无形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设备投资包括用于项目的设备器具购置、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与设备有关的软件、试验、检测等支出。
三、申报条件1.项目实施单位在唐山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实施地在唐山市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于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意见》、《唐山市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21—2022年)》。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工业经济总量,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XX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技术改造资金、创新驱动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工业发展奖励资金、工业发展基金等五类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预算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总额将根据县财力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我县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项目单位向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原则上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财政资金。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第二章技术改造资金第七条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遵循“目标先行、技术领先、突出重点、市场导向”的原则。
第八条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XX省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属绵阳市“4+3”产业、县“2+1”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具有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社会效益的工业投资项目。
第九条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采取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条支持条件(一)新建工业项目1、企业在XX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3、企业上年度纳税金额同比增幅不低于人大批复的公共财政预算增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或当年项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4、技改项目自有资金落实,或已签订贷款合同;5、技改项目已由投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6、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 2 —传统产业,引进国内外先进、关键技术,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7、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具有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2020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公章):填表说明:1.申报奖励事项填写技术创新提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现代化工工业性试验装置、智能制造创新、服务制造创新、绿色制造创新、两化融合、重大装备技术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其中之一,不得多头申报。
2.企业(单位)性质填写央企、省属国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其他;3.企业(单位)专题填写技术创新领军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合资企业、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产品企业、典型示范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军民融合创新企业,符合多项的填写多类,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填写无;4.项目所在地具体到所在市县、区,属于贫困县的请标明,如“吕梁市岚县(贫困县)”;5.所属行业填写冶金、焦化、建材、食品、轻工、纺织、化工、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其他其中一项;6.项目名称按以下要求分别填写。
创新领军企业:填写“创新领军企业—新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领军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为优秀等级”、“创新领军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前50名”、“创新领军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发明专利拥有量前50名”、“创新领军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以上”、“创新领军企业—新获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填写“创新平台建设—新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平台建设—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平台建设—新获批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平台建设—新获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创新平台建设—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创新板”挂牌”、“创新平台建设—从“企业创新板”转板”;创新能力提升:填写“创新能力提升—研发投入奖励”;创新成果产出:填写“创新成果产出—新获批国家质量标杆示范企业”、“创新成果应用—新获批工业领域国家标准化试点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国际、国家、地方标准的具体名称”、“创新成果应用—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用试点”。
深圳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
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深府办〔2017〕22号)和《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7〕9号),规范技术改造倍增计划若干措施中各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技术改造倍增专项的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技术改造倍增专项的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适用于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组织实施的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质量品牌双提升扶持计划、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计划、工业强基工程扶持计划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等五大扶持计划。
第三条财政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管理原则,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经贸信息委和项目申报单位分别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支出计划,发布资金申请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开展专家评审、专项审计、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项目查重、公示及处理申诉,编制和下达资金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款手续;组织对受资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项目后评价,办理资金清算与回收等职能范围内的后续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提交项目申请书等资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负责;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等,确保受资助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配合市经贸信息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条市经贸信息委根据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和审核过程中的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扶持方式第六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以下扶持方式:(一)事后资助。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按照仪器设备、软件购置额、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一定比例予以无偿资助。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政策
工业投资项目扶持政策一、省级扶持政策(一)设备奖励方式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 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加强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促进技术改造投资和工业投资发展。
财政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项目单位须凭利息支付清单申请贴息。
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
贷款资金主要包括银行贷款、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发债等借款。
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三)股权投资方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受托管理机构对拟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投资方案谈判等,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后实施股权投资计划。
项目投资期满后,财政资金按有关规定实现退出。
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二、市级扶持政策一是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提升我市工业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包括工业企业积极优化产品结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实现提质增效、绿色生产,扩大产品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节能和清洁生产改造,创建绿色工厂,提高装备水平和企业智能化程度,提升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支持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计算及存储、人工智能硬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业和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5G 产业的关键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企业技术(智能化)改造项目奖补实施细则
区工业企业技术(智能化)改造项目奖补实施细则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制造方式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促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管理原则及扶持重点(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公平选定扶持对象,规范、公开操作程序,严格、公正使用资金。
(二)扶持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效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工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以点带面,实现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坚持择优扶强、统筹兼顾,重点支持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二、扶持对象及范围(一)扶持对象: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税收征管、统计关系在区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适用本政策:1.企业最近一次亩均综合评价为D类的;2.被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3.不符合或未承诺不存在严重性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功能和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情况的企业。
(二)扶持范围:由区经信局备案的技术(智能化)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新设备购置、技术更新、工艺改造等投资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是指达到温州市智能化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通常是指企业投入由自动化技术、信息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汇集而成的,以机器人、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为特色的,在设计、生产、仓储、物流一个或多个环节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补助标准(一)支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
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1.对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2%的补助。
2.对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5%的补助。
2020年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0年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充分发挥以奖代补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全省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预算法》和《湖北省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资金安排原则(一)突出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相关目标任务分解,结合全省住建中心工作,重点安排乡村振兴等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面向基层。
向小城镇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向群众最迫切、最期盼、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倾斜,为群众多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三)注重绩效。
将各地上年度住建领域项目谋划推进情况和以奖代补资金的绩效考核情况作为本年度奖补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鼓励先进,提高效益。
(四)避免重复。
已获取国家和省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安排奖补资金。
二、项目设立2020年度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范围为:(一)“擦亮小城镇”行动;(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三)农村住房试点建设;(四)其他城乡公益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依法定程序报批已经启动或实施完成的上述项目,给予奖补。
(三)申报资料。
1.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2.各级政府对上述项目的立项批复;3.2019年元月以后项目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或者正在实施的证明材料;4.2019年度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执行情况。
四、项目申报流程(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本项目申报指南,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于9月15日前上报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汇总,重点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申报项目统筹汇总后,于9月25日前上报省住建厅。
上报材料包含文字报告(2019年度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执行情况及2020年项目申报情况)及附加表格(附件1、2、4)。
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和资金
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和资金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企业想要不被淘汰,真得跟上技术的潮流。
你瞧,像个老爷车在高速公路上,肯定是会被甩得远远的。
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就像为企业这辆老爷车加个涡轮增压,让它重新焕发生机,跑得更快更稳,哦,别说,听起来就是个好主意。
可是,更新设备可不是随便说说那么简单,资金的支持才是硬道理。
说白了,不花钱可真不行啊。
资金这事儿,就好比是买菜得有钱,不然光凭想象也没用。
企业要申请资金,得有个像模像样的项目申报书。
这个申报书可不是随便写写就成的,得像给恋人写情书一样,真诚而细致。
里面要写清楚你想改造的设备是什么,为什么要改,改了能带来啥好处。
说白了,得让审核的叔叔阿姨们看了之后,心里觉得,哎呀,这项目真不错,赶紧支持一下吧。
当你在申报书里写下“通过技术改造,生产效率能提升20%”的时候,想想是不是得找点数据支撑。
没有数据,光说不练,谁也不会信。
就像你跟朋友说自己能跑得快,但他问你最佳记录是啥时,你一脸懵逼,尴尬得不行。
企业也是,数据能让你的项目看起来更加靠谱,像个精明的商人。
再来一点市场调研的数据,看看同行都在做什么,反正大家都喜欢“货比三家”,你说是不是。
项目的具体内容也得好好琢磨。
比如,你要更新的设备是智能化的,那就得提到智能化的好处啊,降低人工成本,提升产品质量,这些都是打动人的法宝。
在写的时候,想想你家小孩的作文,怎么才能让老师眼前一亮,就这么简单。
还得多用点比喻,形象点的说法,让人看了有画面感。
谁不想看到“这台机器就像是生产线上的小精灵,忙碌而灵活”,这样的描述绝对能给审核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资金的来源也是个重点。
别只说要钱不说还款计划,那可真是痴人说梦。
要让人家知道你可不是来白吃的,得有还款的能力和计划。
可以提到企业的盈利情况,未来的销售预测,甚至连市场的潜力也要提一提。
说到这里,感觉就像在为自己的创业故事添砖加瓦,让人听了觉得这个企业未来可期,值得投资。
工业技改项目 申报指南
南宁市工业技改投资扶持政策解读一、工业技改投资扶持政策(一)现行市财政资金扶持(二)正在研究出台的扶持政策(三)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持政策(四)其他政策扶持二、南宁市财政资金对工业技改投资扶持的重点方向(一)2010年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指南(二)2010年工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意见三、企业申报工业技改投资工作要点(一)申报条件要求(二)申报材料要求(三)扶持资金管理要求(四)项目验收要求一、工业技改投资扶持政策(一)现行市财政资金扶持《2010年工业与信息化产业扶持资金计划(草案)》1、工业技改投资贷款贴息和补助2、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主要对关系到全局的重大工业项目、对重点产业发展起到较大带动作用的工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资金扶持。
前期经费的主要用途有:项目可研制作、项目环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报批以及开展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费用。
2008年市财政预算500万元。
3、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补助标准厂房补助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月享受补助后的承租企业实际承担的标准厂房租金应不低于零,如低于零,则补助到零租金为止。
补助年限一般为1~2年,对投资较大、填补我市空白的高科技项目、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或促进就业作用显著的特殊项目不超过3年。
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4、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扶持资金内容包括争创品牌奖励、重大产业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及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数字化改造,工业企业设计研发系统,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扶持等。
5、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内容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及补助、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水煤浆锅炉改造补助、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兑现2009年60家重点耗能企业工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等。
(二)正在研究出台的技改项目扶持政策1、对铝加工、机械装备等重点产业购买核心装备设备给予补助针对民营企业贷款困难、投资建设周期长的特点,提升机械、铝加工、电子产业产业整体装备水平,提高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南宁市机械、铝加工、电子产业龙头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带动产业集群和形成和快速发展。
《惠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规范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管理,促进企业进一步开展技术改造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和市政府《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实施意见》(惠府办〔2014〕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称惠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下称“事后奖补资金”)是指省、市、县三级财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的,由地方政府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依据企业技术改造效果和对财政贡献情况等因素审核后统一拨付的资金。
第二条事后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和《关于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惠市经信〔2015〕423号)相关规定,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操作的原则。
第三条市、县(区)两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税务(含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下同)、统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细则的规定,共同组织和实施事后奖补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清算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事后奖补政策的落实。
会同市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审核事后奖补资金,制定并下达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同时,将资金安排情况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对事后奖补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市财政局完成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事后奖补申请受理;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统计部门核算企业事后奖补资金等工作,并上报核算情况;会同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事后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并对事后奖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等。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的年度预算和省级事后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
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税务、统计部门进行事后奖补资金的审核和安排;根据省、市、县(区)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将事后奖补资金拨付至所属县(区)财政部门,并将事后奖补资金的拨付情况上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负责事后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根据《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7〕2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说明如下:一、申请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一)基础材料1、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附注里管理费用表(含研发费用/技术开发费)(加盖公章);3、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2020年度纳税证明(即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或完税证明,需包含2019、2020年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情况);4、《2021年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中涉及到国家级、省级、市级的认定、奖补或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扫描件(加盖公章)5、《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二)其他申报材料1、技术改造类:a)书面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申报的设备或软件是否获得过上级部门奖补,改造后自动化水平及劳动生产率分析、资源与能耗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未来三年发展计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b)《2021年园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法人需要代理人签章的,需申报企业提供法人授权书);c)由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项目核准或备案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且项目实施需在备案有效期内)。
d)《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或软件发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附件3)(海关进口时间需在2019年度,国外设备需提供INVOICE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需在2019年度);e)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购置技术改造设备或软件专项审计报告,项目购置的技改设备或软件发票的时限原则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专审报告请按照附件3内容罗列,不予认定项目不需要放入,如放入请备注注明。
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以下是一份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仅供参考:一、申报背景和目的为鼓励和引导企业春节前后稳定生产、快速复产,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现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二、奖励政策1. 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XX万元的财政奖励。
2. 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XX%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XX万元的财政奖励。
3. 奖补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XX∶XX比例分担。
三、申报范围1. 申报主体:2024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
省属企业通过所在市(县)工信、财政部门申报。
2. 相关要求:月用电量峰值:即2023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
月产出峰值:即2023年最多月份的产出量。
四、申报材料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相关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1. 企业自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自行评估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省属企业通过所在市(县)工信、财政部门申报。
3. 审核: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符合申报条件。
审核结果将公示。
4. 资金拨付: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照政策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六、注意事项1. 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弄虚作假。
如发现虚假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缴奖励资金。
2. 各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协作,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申报补助资金的技改项目方案范文
申报补助资金的技改项目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在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增强竞争力方面面临着巨大挑战。
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我公司计划进行技术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X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 项目内容:对原有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更新主要设备和软件,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3. 项目实施地点: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4. 项目实施时间:预计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5. 项目总投资:XXX万元三、技术改造方案1. 老化设备更新:对生产线上的老化设备进行更新,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替换原有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自动化改造:对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引入先进的控制系统和机器人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3. 节能减排:对生产线进行节能改造,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
4. 资源循环利用: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料产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四、项目效益预测1. 生产效率提升:技术改造后,预计生产效率将提升30,实现产值增加,产品质量提升。
2. 成本降低:由于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预计生产成本将降低20,提高企业竞争力。
3. 经济效益:预计项目实施后,年产值将增加500万元,利润增加200万元。
五、申请补助资金情况为了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和降低企业负担,现计划向政府申请技术改造补助资金,资金用途包括购置更新设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生产线等。
六、项目保障措施1. 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团队负责项目实施,确保技术改造方案的有效实施。
2. 项目管理措施:建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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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
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方式
采取普惠制方式进行事后奖补。
每年对上一个年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事后奖补。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均可申请技改固投奖补资金。
二、申报材料
1.《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申报书》(附件1)(原件,盖章);
2.《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2-1、2-2、2-3)(原件,盖章);
3.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复印件,须核实原件,盖章);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须核实原件,盖章);
5.2019年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放一起)(复印件,须核实原件,盖章);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须核实原件,盖章);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核实原件,盖章);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提供的申报材料,要列出目录,并按顺序依次编排
并装订成册(注:申报资料统一双面印制);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含土地购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2019年度已开具发票额、已付款项额等有关情况。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2月20日:此前,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3月1日:此前,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四、其他事项
技改项目实施地与企业独立法人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企业注册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