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借款人基本资料、信贷业务相关契约、信贷管理资料等。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原则;(三)保密性、安全性原则;(四)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原则。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第四条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销毁等工作;(二)确保信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档案资料泄露;(四)定期对信贷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信贷档案的查询、调阅等工作。

第三章信贷档案的内容第五条信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资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二)信贷业务相关契约,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三)信贷管理资料,如贷前调查报告、贷后管理报告等;(四)其他与信贷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四章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第六条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四)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存放有序。

第五章信贷档案的保管第七条信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重要性,实行分级保管;(二)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三)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四)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

第六章信贷档案的调阅第八条信贷档案的调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调阅档案需填写调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二)调阅档案时,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调阅档案应在档案库房内进行,不得擅自带出档案库房;(四)调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客户管理档案工作,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信贷业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贷客户管理档案是指在本行信贷业务活动中形成的,用于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档案部门协助。

第五条信贷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二)负责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日常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三)负责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查询、提供、利用等工作;(四)负责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部门职责:(一)负责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销毁等工作;(二)负责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三)负责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咨询服务,协助信贷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信贷客户管理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资料;(二)信贷业务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三)贷前调查、审批、发放、还款等业务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四)贷后管理、检查、催收等业务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五)其他与信贷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信贷客户管理档案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分类存放:按照信贷业务类别、时间顺序等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利用;(二)标识清晰:档案袋、盒等容器上应标明档案类别、时间、保管人等信息;(三)保密措施:对涉及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四)定期检查:定期对信贷客户管理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九条信贷客户管理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档案利用合法合规;(二)保密原则:在档案利用过程中,严格保守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三)责任明确:档案利用者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档案管理,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档案,是指信贷业务在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及回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历史价值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信贷档案管理工作由本机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信贷业务部门协助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信贷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信贷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贷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信贷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信贷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

第八条信贷档案的收集内容包括:(一)信贷业务合同、协议、借据、收据等原始文件;(二)信贷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审批报告等内部文件;(三)贷后管理、贷后检查、贷款回收等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四)其他与信贷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信贷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

第四章信贷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条信贷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信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保管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密级,分别由档案管理部门或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保管;(二)安全保管原则,确保档案在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坏、丢失和泄密;(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档案的性质、价值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第五章信贷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十三条信贷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利用原则,确保档案利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二)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引言信贷档案是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和记录,是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的真实记录。

建立健全信贷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和连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信贷档案的管理,确保信贷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为信贷业务提供有力支持。

二、信贷档案管理制度1. 信贷档案的定义信贷档案是指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信贷申请、审批、发放、管理、回收、处置等环节的所有文件、资料和记录。

2. 信贷档案的分类信贷档案按照业务类型、档案形式、档案性质等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如下:(1)按业务类型分类:个人信贷档案、企业信贷档案、担保贷款档案、国际信贷档案等。

(2)按档案形式分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3)按档案性质分类:信贷业务档案、信贷风险管理档案、信贷合规管理档案等。

3. 信贷档案的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信贷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信贷业务的全过程。

(2)完整性原则:信贷档案应包括信贷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不得遗漏。

(3)安全性原则:信贷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连续性原则:信贷档案应保持连续性,便于查询和追溯。

4. 信贷档案的管理职责(1)信贷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审核、验收、上架、检索和借阅。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审计、检查和监督。

三、信贷档案管理流程1. 信贷档案收集(1)信贷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应按照信贷档案的分类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

(2)收集的信贷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

2. 信贷档案整理(1)信贷部门对收集到的信贷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整理后的信贷档案应按照档案编号、日期、名称等进行排列。

3. 信贷档案归档(1)信贷部门将整理好的信贷档案送交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部门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信贷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信贷部门档案由信贷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由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2. 保密原则:信贷部门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必须严格保密。

3. 完整性原则:信贷部门档案应保持完整、准确、系统,不得损毁、丢失。

4. 规范化原则: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信贷部门档案管理职责:1. 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

2. 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3. 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五条信贷部门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信贷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3. 档案立卷: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

4. 档案归档:将立卷后的档案资料移交综合档案部门。

5. 档案保管: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6. 档案调阅:根据业务需要,信贷部门可向综合档案部门申请调阅档案。

7. 档案销毁:档案达到销毁期限或确需销毁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银行信贷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背景
随着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信贷部门需要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各类资料档案,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为此,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二、目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具体目标包括:
1. 确保信贷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提高档案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效率;
3. 加强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措施;
4. 保障档案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合规性。

三、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四、具体措施
1. 档案编目和整理:信贷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编目规范和整
理方法,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容易检索。

2. 档案存储和保管:信贷部门应配备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和档
案保管设施,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巡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持
续保存。

3. 档案信息共享和利用:信贷部门应建立档案信息共享机制,
促进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4. 档案安全保密:信贷部门应建立档案信息的权限管理机制,
加强对档案信息的保密控制和防范措施。

5. 档案鉴定和销毁:信贷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合规性和及时更新。

6. 档案管理责任:信贷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和责任
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五、监督与评估
银行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支行信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支行信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支行信贷工作档案管理,确保信贷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信贷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支行信贷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 信贷业务申请资料;2. 信贷调查报告;3. 信贷审批文件;4. 信贷合同;5. 信贷还款记录;6. 信贷风险预警信息;7. 信贷不良资产处置资料;8. 信贷档案管理相关文件。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信贷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2. 档案管理员负责信贷档案的日常管理,包括档案的接收、登记、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3. 其他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信贷部门做好信贷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信贷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应将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收集齐全;2. 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3. 归档:档案管理员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归档;4. 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5. 借阅:需查阅档案的个人或部门应向档案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6. 销毁: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3. 档案管理员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随意拆封、涂改、销毁档案;4.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虫、防霉等处理。

六、档案利用与保密1.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程序,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2. 保密: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

七、奖惩措施1. 对在信贷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等后果的个人或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信贷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部档案管理,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贷管理部所有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贷管理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散利用;(三)依法管理,确保安全;(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信贷管理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信贷业务档案;(二)信贷管理档案;(三)信贷人员档案;(四)信贷统计档案;(五)信贷审计档案;(六)其他相关档案。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信贷申请材料;(二)信贷审批材料;(三)信贷合同及附件;(四)信贷担保材料;(五)信贷还款计划;(六)信贷逾期催收材料;(七)信贷资产保全材料;(八)信贷业务报告;(九)信贷业务报表;(十)信贷业务函件。

第六条信贷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信贷管理制度;(二)信贷业务流程;(三)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四)信贷审批权限;(五)信贷人员岗位职责;(六)信贷业务培训材料;(七)信贷业务考核标准;(八)信贷业务奖惩制度;(九)信贷业务会议纪要;(十)信贷业务报表汇总。

第七条信贷人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信贷人员基本信息;(二)信贷人员任职文件;(三)信贷人员培训记录;(四)信贷人员考核结果;(五)信贷人员奖惩记录;(六)信贷人员离职证明。

第八条信贷统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信贷业务统计数据;(二)信贷风险统计数据;(三)信贷资产质量统计数据;(四)信贷业务报表汇总。

第九条信贷审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信贷审计计划;(二)信贷审计报告;(三)信贷审计结论;(四)信贷审计整改措施。

第十条其他相关档案应包括与信贷业务相关的其他档案材料。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信贷管理部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及时。

细化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细化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提高信贷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防范信贷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信贷业务的真实情况。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信贷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露。

(三)完整性原则:信贷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地反映信贷业务的全过程。

(四)及时性原则: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信贷业务同步进行。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信贷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人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员负责信贷档案的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贷档案的管理负总责。

第三章信贷档案内容第八条信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信贷合同:包括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承诺书等。

(二)信贷调查报告:包括借款人信用调查报告、贷款调查报告等。

(三)信贷审批文件:包括信贷审批表、信贷审批决议等。

(四)信贷发放文件:包括贷款发放通知书、担保通知书等。

(五)信贷贷后管理文件:包括贷后检查报告、贷款催收记录等。

(六)其他与信贷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四章信贷档案收集整理第九条信贷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信贷档案的收集应与信贷业务同步进行。

(二)完整性:收集的信贷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

(三)真实性:收集的信贷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

第十条信贷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信贷业务档案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对信贷档案进行统一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立卷:将收集的信贷档案资料按照分类、编号要求立卷。

第五章信贷档案保管调阅第十一条信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措施:信贷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报警系统、监控设备等。

银监会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银监会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档案管理,确保信贷业务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信贷业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贷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信贷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档案资料不流失、不损坏。

(三)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信贷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资料的高效利用。

(四)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贷档案,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信贷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信贷业务档案:包括信贷申请、审批、发放、还款、催收等环节形成的各类文件、凭证、报表等。

(二)信贷风险档案:包括信贷风险预警、评估、处置等环节形成的各类文件、凭证、报表等。

(三)信贷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等档案资料。

(四)信贷政策法规档案:包括信贷政策、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等档案资料。

第五条信贷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归档前审查:对信贷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完整、合法。

(二)分类整理:根据信贷档案类别,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三)编制归档目录:编制信贷档案归档目录,明确档案资料名称、编号、页数等信息。

(四)归档入库:将整理好的信贷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入库。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信贷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信贷档案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泄露。

(二)定期检查:定期对信贷档案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三)修复保护:对损坏的信贷档案进行修复和保护。

(四)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贷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信贷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贷公司所有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贷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或篡改档案。

2. 准确性原则: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可靠。

3. 安全性原则: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泄密或损坏。

4. 利用性原则:提高信贷业务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信贷业务中的作用。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信贷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制定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和统计。

4. 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5. 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6. 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定期鉴定和销毁。

三、档案管理流程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流程如下:1. 收集:信贷业务档案在形成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

2. 整理:对收集到的信贷业务档案进行分类、排序、编目和归档。

3. 归档:将整理好的信贷业务档案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4. 保管:对归档的信贷业务档案进行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5. 利用:根据工作需要,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查阅、复制和借阅。

6. 鉴定: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定期鉴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保管要求:1. 信贷业务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的专用档案柜(室)内。

2. 信贷业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和统计要求进行。

3. 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双人责任制,确保档案安全。

4. 信贷业务档案的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信贷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信贷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信贷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信贷档案库房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信贷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信贷档案库房管理工作。

三、档案库房管理1.档案库房设置(1)信贷档案库房应设置在保密程度高、安全设施完备的地方,禁止设置在易受火灾、水害、盗窃等不利因素影响的区域。

(2)档案库房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干燥,并配备防潮、防火设施等。

2.档案存放(1)信贷档案库房内的档案应按照年限、种类进行分类存放,并配有档案存放位置标识。

(2)档案存放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形式存放,不得私自调整档案位置,以免造成档案混乱和遗失。

3.档案借阅(1)档案借阅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提供书面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时,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离开档案库房时还原档案位置并进行登记。

4.档案管理(1)档案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熟悉档案管理规定。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性。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移交、接收、整理、存放、借阅等工作都必须经过审批并留下书面记录。

5.档案检索(1)档案检索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索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检索申请表并经过审批。

(2)检索的档案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到原位,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登记。

6.档案销毁(1)档案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分类销毁,销毁前必须经过审批并在规定的程序下进行销毁。

(2)销毁后的档案应填写销毁登记表并进行备案,确保销毁工作的合规和规范。

7.档案安全(1)档案库房应设置保安,严格控制出入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档案库房应安装监控设备,对档案库房内进行24小时监控。

(3)档案库房内应定期组织演练和安全培训,保障档案库房的安全。

8.档案整理(1)档案库房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存放位置的清晰和档案存放的规范。

(2)整理过程中发现有遗失或损坏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贷档案管理,确保信贷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信贷业务活动产生的档案资料,包括信贷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信贷档案应真实反映信贷业务活动的全过程。

(二)完整性原则:信贷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信贷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

(三)安全性原则:信贷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和信息安全。

(四)有效性原则:信贷档案应便于查询、利用和保管。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信贷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信贷审批档案:包括信贷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担保材料等。

(二)贷款发放档案:包括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抵押物登记等。

(三)贷后管理档案:包括贷后检查记录、还款计划、逾期催收记录等。

(四)贷款回收档案:包括还款凭证、催收记录、清收报告等。

第五条信贷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信贷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归档。

(二)归档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每份文件应标明归档时间。

(三)归档文件应注明文件名称、文件编号、页数等信息。

(四)归档文件应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信贷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二)档案柜应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鼠的专用档案柜。

(三)档案柜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七条信贷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信贷档案查询应遵循“先内后外、先电子后纸质”的原则。

(二)查询信贷档案应填写查询申请表,明确查询目的、范围和用途。

(三)查询信贷档案应经授权人员审核批准。

(四)查询信贷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第八条信贷档案的复制、摘抄、翻译等利用方式,应征得档案所有者的同意。

信贷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客户档案管理,确保信贷业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信贷业务涉及的客户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信贷客户档案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客户信贷活动全过程。

2. 安全性原则:信贷客户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 可用性原则:信贷客户档案应便于查询、使用,为信贷业务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信贷客户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信贷客户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客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信贷客户档案的日常管理,包括:1. 收集信贷业务过程中的各类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按照规定归档。

3. 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按照规定调阅档案资料,为信贷业务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信贷客户档案内容第六条信贷客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等。

2. 信贷业务资料:包括信贷合同、申请报告、审批材料、贷后管理资料等。

3. 客户信用评级资料:包括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级调整报告等。

4. 客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 客户交易记录:包括贷款发放、还款、逾期等交易记录。

6. 客户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担保、抵押、保证等资料。

第四章信贷客户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信贷客户档案管理流程如下:1. 收集:信贷业务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整理:信贷业务部门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3. 归档:信贷业务部门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归档。

4. 保管:信贷客户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保管。

5. 调阅:信贷业务部门或相关部门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按照规定办理调阅手续。

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信贷业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信贷部门在日常信贷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信贷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信贷业务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四)及时归档原则:信贷业务档案应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内容第四条信贷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款人资料:包括借款人身份证明、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

(二)信贷业务合同:包括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合同等。

(三)信贷业务审批文件:包括贷前调查报告、贷后管理报告、贷款审批文件等。

(四)信贷业务凭证:包括借款凭证、还款凭证、担保凭证等。

(五)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信贷业务宣传材料、培训资料、内部通讯等。

第三章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一)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二)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一)信贷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收集齐全。

(二)信贷部门应定期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一)信贷业务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顺序进行整理。

(二)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应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一)信贷业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

(二)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三)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

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信贷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金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第八条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抵押物(质物)保险单,抵押(质押)公证书(企业办理的要收集)等,抵押物的保险单。

其他业务所必须的要件等等。

专业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还应包括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已存入在设立的专门账户、实行专项储存和专户管理的证明文件,担保责任余额表,同意提供该保证担保的书面文件。

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还应包括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保证人的居住证明、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呆坏账核销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核销报告及责任认定文件、债权证明材料、债权损失证明材料,各级部门的批复文件,破产终结后需要继续追偿我公司债权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呆坏账核销后收回债权的重要凭据、帐务处理凭据和相关材料。

邮储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邮储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邮储银行信贷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规范信贷档案的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信贷档案的定义及范围信贷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证、图表、声像等资料。

信贷档案范围包括:1. 借款人基本资料;2. 信贷业务调查报告;3. 信贷业务合同;4. 信贷业务审批文件;5.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资料;6. 信贷业务其他相关资料。

三、信贷档案管理职责1. 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2. 综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保管、调阅、销毁、人员交接等工作;3.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信贷档案的管理,确保信贷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信贷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信贷业务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2. 整理:信贷业务部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3. 立卷:信贷业务部门将整理好的资料立卷,填写卷内目录,确保卷内资料齐全;4. 归档:信贷业务部门将立好的卷报送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由综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5. 保管:综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6. 调阅:需要查阅信贷档案时,由信贷业务部门填写《信贷档案调阅申请表》,经审批后由综合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查阅;7. 销毁:信贷档案达到销毁条件时,由信贷业务部门提出销毁申请,经审批后由综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销毁。

五、信贷档案安全与保密1. 信贷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2. 信贷档案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条件;3. 信贷档案不得外借、外传,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制、摘抄;4. 信贷档案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六、奖惩措施1. 对在信贷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信贷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依据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依据

一、引言信贷档案是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电子文件,包括借款人申请资料、贷款合同、贷后管理资料等。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是金融机构规范信贷档案管理,保障信贷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

以下是对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依据的详细阐述。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

信贷档案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档案,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法律行为,信贷档案中的贷款合同等文件属于合同范畴,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经营规则等,信贷档案管理作为商业银行的重要工作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了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原则、监管机构、监管措施等,信贷档案管理作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5.《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是金融机构信贷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明确了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要求。

三、行业规范依据1.《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是银行业信贷档案管理的基本规范,明确了信贷档案管理的原则、内容、要求等。

2.《信贷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信贷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规定了信贷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原则、要求、实施步骤等,对信贷档案电子化管理提供了依据。

3.《信贷业务档案归档规范》《信贷业务档案归档规范》对信贷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3.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底稿和客户背景材料。
14.与本公司签定的信贷业务合作协议。
15.企业分立、合并、转制(全套材料)、更名等文件。
16.企业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
17.建筑安装企业另需材料:承建书(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建筑安装企业施工安全资质证(复印件)。
18.房地产企业另需材料: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如有)。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做到妥善归档、资料完整,调阅方便,查找快捷,每笔贷款都有据可查,使信贷档案管理做到制度化、规化,从档案管理上完全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概念
信贷档案指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各类信贷业务的档案资料围(见附件1)。
1.公司部人员借阅信贷档案资料。借阅本人经办的业务资料须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信贷档案的,须借阅人出具借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完必须及时归还。
2.公司外部人员借阅信贷业务档案。本公司保存的各类信贷档案主要是供本公司部使用,原则上不对外借阅,若遇特殊情况,如出现经济纠纷、案件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需查阅、影印时,必须持有协助查询通知书或其它有效法律文书,以及查阅人的工作证明,并经分管总经理批准。查阅时,本公司人员在场陪同,严禁将原件借出。
信贷档案的归档围
一、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等机构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明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样本(原件),法人代表更换文件,董事签字样本(原件)。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认证书(复印件)等。
21.信贷业务申请书及附件(原件),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
22.董事会等同意申请信贷的证明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原件)。
23.第三方提供保证所需文件:
(1)同意保证意向书(原件);
(2)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原件);
(3)保证人基本情况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明(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样本(原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贷款证(卡)(复印件)、公司合同或章程(复印件)、客户近3年及近期财会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有权部门批准成立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文件(复印件)、担保评价报告(原件)、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4.贷款卡(证)(复印件)、最近贷款卡查询记录和企业信用等级认定书。
5.公司合同或章程(复印件)、成立文件。
6.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企业主要资产明细材料。
7.客户近3年及近期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有权部门对年度财务报表的审查证明。
8.信贷业务申报书。
9.开户证明(复印件)。
10.有权部门批准成立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文件(复印件)。
第二章操作程序
第五条整理立卷
每笔信贷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将信贷档案材料整理完善归档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台账。
信贷档案的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1、信贷档案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组卷。卷资料按信贷业务管理和操作顺序进行排列。
2、每个案卷,均应编制《信贷档案卷目录》(见附件2)。
3、将案卷按照信贷业务发生时间的顺、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第二条管理部门
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前,由信贷业务部指定专(兼)职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信贷档案管理,并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10个工作日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三条分类
根据信贷档案形成特点,可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办法进行档案分类管理,按季调整其五级分类形态。
第四条保管期限
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分贷款本息结清前、后两种。各类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
1、正在执行中的贷款及其它信贷项目的档案材料,应按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时调整进行管理(按季调整)。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已经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为6年(从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第六条移交归档
1、信贷业务档案材料均应在放贷时由信贷业务员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每月整理一次,应于次月5日前,移交综合管理部。
第七条档案资料的使用
办理档案借阅时,应严格按借阅围查阅、借用并办理借阅手续,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借阅人员、时间、借阅容和借阅用途,借阅人签字确认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4.抵押或质押方式所需文件:
(1)同意抵、质押意向书(原件);
(2)抵押(质)物评估报告(原件);
(3)评估单位明(复印件);
(4)抵押物(质物)权利证书,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使用证(复印件);
(5)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文件,包括:董事会同意抵(质)押的决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原件)、第三人同意提供抵(质)押的书面申明(原件)、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原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关键设备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其它有权机构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原件);
第八条清退销毁
对于保管期满的信贷档案,应由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信贷业务部共同组成的鉴定小组严格进行鉴定、整理造册,提出存毁意见并共同签字。对经鉴定需销毁的信贷档案,经分管总经理签批后方可销毁;对保管期满但仍具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信贷档案,应视情况继续保管二年以上,确无保存价值时方可进行销毁。
附件1
4、按以下要求逐卷填写卷盒脊背各项目:
(1)合同编号。
(2)客户名称。企业类客户填写单位全称,个人类客户填写。
立卷完成后,对于信贷业务从发放至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期间形成的后续归档材料,信贷档案管理员应随时进行补充归档。
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对信贷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负责。发现缺件,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补齐。因特殊情况不能补齐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对缺件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