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志愿服务站管理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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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志愿者注册申请及工作流程

××街道志愿服务组织申请“志愿服务项目”流程

××街道居民申请“志愿服务项目”流程

××街道志愿服务站管理机构及职责

志愿服务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五名,志愿服务队队长、副队长若干名。其职责如下:

一、站长(由社区上报办事处审批,任期1年)

(一)负责志愿服务站的日常管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负责组织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负责志愿服务站经费的管理,并代表服务站接受社会援助;

(四)负责按照志愿管理相关办法对志愿者(志愿服务队)进行管理、服务记录、考核等;

(五)负责联系上级志愿服务组织,争取(承接)上级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六)其他未尽事宜。

二、副站长(由站长提名,由高校学生干部、志愿者、社区居民担任,任期6个月,由团区委颁发聘书)

(一)负责协助站长对志愿服务站进行日常管理;

(二)负责策划志愿服务活动项目,通过协调争取站长的认可,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健康发展;

(三)负责管理本校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项目分类编辑,确定志愿服务小队队长,上报给站长;

(四)负责将本校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表现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并将相关意见及时与志愿者沟通;

(五)其他未尽事宜。

三、志愿服务队队长(由副站长提名,由志愿者担任,任期6个月,由社区志愿服务站颁发聘书)

(一)协助副站长策划本队志愿服务项目,并带领本队努力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健康发展;

(二)负责本队志愿者志愿服务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副站长反馈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难以调解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将志愿服务站反馈给本队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及时反馈给志愿者,激励和帮助志愿者不断提高和完善志愿服务;

(四)其他未尽事宜。

××街道志愿服务站相关规章制度

一、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二、志愿服务认证考评制度

三、志愿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

四、志愿服务内容

五、志愿者行为规范

六、志愿服务站“六个有”标准

七、志愿服务站工作流程

××街道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一、招募制度

(一)招募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每年至少参加30小时志愿服务;

5、遵纪守法。

(二)招募方式

1、组织招募:通过组织发动形式,动员个人或集体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社会招募:通过电视、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志愿者。

二、注册登记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登记

志愿者注册登记采取书面注册方式,可以个人直接注册,也可以集体统一报名、个人分别注册。个人书面注册登记工作一般要履行以下手续:

1、本人凭身份证或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向志愿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注册登记表;

2、志愿服务站按照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核;

3、志愿服务站向审核合格的志愿者颁发《望江路街道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登记册》及望江路街道青年志愿者徽章;

4、志愿服务站建立志愿者档案;

5、志愿者可以申请取消注册。

(二)服务对象情况登记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群众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四、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上级志愿者协会

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六、奖励制度

1、建立“小时制”为主要取向的志愿服务认证考评制度。建立以志愿者服务时数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时数“突出事迹”为补充的表彰激励机制。

2、志愿服务站对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志愿者的依据。

3、建立定期评比激励制度,开展志愿服务“每月一星”评选活动,从活动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中评选出志愿服务明星。

4、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志愿者随时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街道志愿服务认证考评制度

志愿服务认证考评制度是以志愿者服务时数为主要依据,以时间储蓄制度和星级志愿者制度为主要形式,兼顾“突出事迹”的志愿服务考证激励机制。

一、志愿服务的认证

志愿服务的认证考评主要以服务时间衡量,坚持以“服务时数”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服务时数”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二、志愿服务时间的储蓄

1、志愿者服务时间的储蓄按小时计算(精确到0.5小时),志愿服务时间的总量为每次服务的时间累加数。

2、志愿者每次提供服务后,必须在记录本上如实填写服务时间、服务日期及本人签名,并由被服务对象在核对后签名确认,服务站对志愿者服务时间每月进行一次统计。

三、志愿者服务时间的消费:

1、志愿者服务满100小时后,凭记录本到所属服务站换取“志愿服务时间消费卡”,经所属服务站核准后,凭消费卡消费已储蓄的服务时间。

2、志愿者在消费已储蓄的服务时间,可享受服务站所提供的任何一项服务。

3、志愿服务时间的消费总额一般不超过已储蓄服务时间的60%,有特殊情况的志愿者在经服务站核准后,也可消费6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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