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通告第5号关于发布实施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相关技术要求的通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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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餐饮服务业在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植物油脂和动物油脂。

第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定点回收、规范处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餐饮服务业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配备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餐饮服务业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应当实行分类收集,标识清楚,定期交运。

第九条禁止将餐厨废弃油脂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收集、运输。

第十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拥有与收集、运输任务相适应的收集、运输工具;(二)定期对收集、运输工具进行清洁、消毒;(三)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制度。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收集、运输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第三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第十二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二)有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四)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五)有合法的废弃物处理资格。

第十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倾倒、焚烧。

第十四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处理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处理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去向等。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目录一、前言 (3)1.1 制定背景与目的 (3)1.2 适用范围 (4)1.3 效力说明 (4)二、废油回收管理原则 (5)2.1 统一管理 (6)2.2 责任明确 (7)2.3 依法合规 (8)三、废油回收管理组织架构 (9)3.1 废油回收管理中心 (10)3.2 质量监督与检验机构 (11)3.3 运营操作部门 (12)四、废油回收规划与建设 (13)4.1 回收网络布局 (14)4.2 回收设施设计与建设标准 (15)4.3 满足回收需求的能力规划 (16)五、废油回收质量管理 (17)5.1 回收油品质量标准 (18)5.2 质量检测与监控措施 (19)5.3 不合格油品的处理流程 (20)六、废油回收作业流程 (21)6.1 回收流程概述 (22)6.2 收集与运输过程管理 (22)6.3 加工与再生过程规范 (23)6.4 废油回收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要求 (25)七、废油回收经营管理 (26)7.1 计划与预算管理 (27)7.2 成本控制与盈利分析 (28)7.3 绩效评估与奖惩机制 (29)八、废油回收信息化管理 (30)8.1 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31)8.2 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 (32)8.3 信息分析与利用 (34)九、废油回收培训与教育 (35)9.1 员工培训计划 (36)9.2 培训内容与方式 (36)9.3 培训效果评估 (38)十、废油回收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 (39)10.1 应急预案制定 (40)10.2 应急资源准备 (41)10.3 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42)十一、废油回收政策与法规遵循 (43)11.1 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44)11.2 行业标准与规范遵循 (45)11.3 政府部门沟通与协调 (46)一、前言为了规范废弃油脂的回收行为,提高废弃油脂的资源化水平,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废弃油脂回收的管理职责、回收标准、回收途径、处理工艺、利用途径、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为废弃油脂的回收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组2015 年9 月目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 重点VOCs排放工业概况 (2)2.1河北省VOCs排放调查及排放量核算 (2)2.2河北省各重点行业概况 (3)3.标准制订必要性 (10)3.1 VOCs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 (10)3.2 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11)3.3 现行相关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12)3.3.1 综合性排放标准 (12)3.3.2 行业性排放标准 (12)3.3.2 现行相关标准的主要问题 (14)4总体思路、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15)4.1 总体思路 (15)4.2 编制原则 (15)4.3 技术路线 (15)5重点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技术分析 (18)5.1 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18)5.1.1制药工业 (18)5.1.2石油炼制工业 (22)5.1.3石油化学工业 (26)5.1.4有机化工行业 (28)5.1.5炼焦工业 (36)5.1.6钢铁冶炼及压延工业 (38)5.1.7木材加工行业 (39)5.1.8家具制造 (42)5.1.9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行业 (43)5.1.10表面涂装 (47)5.1.11印刷行业 (49)5.2 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 (51)5.2.1末端治理技术 (51)5.2.2无组织控制技术 (57)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60)6.1 标准适用范围 (60)6.2 标准结构框架 (60)6.3 术语与定义 (60)6.4 污染物项目的选择 (60)6.5 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及相关标准限值 (62)6.5.1 医药制造工业 (63)6.5.2 石油炼制工业 (63)6.5.3 石油化学工业 (64)6.5.4 有机化工 (65)6.5.5 炼焦工业 (65)6.5.6 钢铁冶炼及压延工业 (66)6.5.7 木材加工业 (66)6.5.8 家具制造业 (67)6.5.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67)6.5.10 表面涂装业 (68)6.5.11 印刷行业 (68)6.5.12 其他行业 (69)6.6 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的确定 (69)7.与国家标准的比较 (72)8.达标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78)8.1 技术可行性分析 (78)8.2 经济可行性分析 (78)8.3 社会和环境效益 (79)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河北省政府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通知各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市废管处: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现将修订的《〈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5月29日《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实施《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废管处)承担。

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体责任)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条(收运单位招标方案)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收运单位招标方案并报市绿化市容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招标方案应当明确收运单位招标资格条件,依据“就近、经济”原则确定收运单位的数量和服务范围,收运单位服务期限一般为5年。

区绿化市容部门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环函[2006]39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环函[2006]39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
复函
正文: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
(环函〔2006〕395号)
天津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请示》(津环保固〔2006〕196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关于“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规定,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行业的活动属于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属于生活垃圾范畴;其处理处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结束——。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DBXXX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 XXX/T XXXXX—XXXX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总则 (6)5 分类 (6)6 分类收集设施配置 (7)7 垃圾运输 (9)8 垃圾处置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分类标志 (12)附录B(资料性附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应用示例 (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X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分类、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分类运输设施设置、分类处理设施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收集、运输、处置阶段的设施设备标识及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 1909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CJJ 27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65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 205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DB51/T 1553-2017 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管理规范DBJ51/T 071-2017 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标准3 术语和定义DBJ51/T 071-2017中界定的部分术语和定义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DBJ51/T 071-2017中的部分术语和定义。

3.1生活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作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餐厨垃圾精细分选-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指南》

《餐厨垃圾精细分选-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指南》
5.1 工艺流程 ...................................................................... 3 5.2 工艺参数 ...................................................................... 3 6 技术、经济指标 ..................................................................... 5 6.1 技术指标 ...................................................................... 5 6.2 经济指标 ...................................................................... 6 7 资源化产品利用 ..................................................................... 6 7.1 大件杂物 ...................................................................... 6 7.2 餐厨固渣 ...................................................................... 6 7.3 油脂提取 ...................................................................... 6 7.4 厌氧沼气 ...................................................................... 6 7.5 厌氧沼液(沼渣) .............................................................. 7 8 安全性和环保要求 ................................................................... 7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1.13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号
•【施行日期】2010.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5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

该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30•【字号】京政容发[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容发[2012]26号)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西站地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市容委,燕山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7号)以及《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本市餐厨废弃油脂综合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容发〔2011〕7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推进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建立集中、统一、规范、有序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理专业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和监管执法常态化的工作目标,发布本通知。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规范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源头排放各地区管委会和区县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7号)和《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本市餐厨废弃油脂综合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容发〔2011〕70号)要求,在掌握重点范围单位名单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摸清本区域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企业的底数,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和收运企业的台帐。

餐饮服务单位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营业面积、单位负责人、就餐人数、餐厨垃圾产生量、废弃油脂产生量、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单位的台帐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办公地址、企业负责人、企业规模及从业人数、餐厨垃圾收运量及去向、废弃油脂收运量及去向、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为开展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规范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来源:污防处时间:2012-05-30 点击量:[ 967]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排放管理,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7号)和《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本市餐厨废弃油脂综合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容发…2011‟70号)等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以下统称“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制度。

第三条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委)负责本办法的管理和监督。

区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市政市容委)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每半年应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并将辖区内开展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工作的情况定期上报市市政市容委。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道(乡镇))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申报排放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对申报信息有误的及时督促其更正。

食品安全、环保、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市政市容部门做好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确定本区域内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收运单位,并将收运单位及规定的处理场所报市市政市容委备案。

区县市政市容委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协调街道(乡镇)组织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合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放登记。

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4: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以及投放、收集和运输的管理要求,适用于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

2 基本要求2.1 收集运输企业要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符合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2.2 设备、设施要求2.2.1 一般要求2.2.1.1企业有责任选用新设备、新工艺和新设施,不断更新设备、工艺和设施,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设施,以适应北京市不断发展的需要。

2.2.1.2 企业应对正在使用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和设备建立必要的检测和淘汰制度,对影响市容、市貌、无法保证不遗洒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和设备应予淘汰。

2.2.1.3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办理准运证。

2.2.1.4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收集运输车应符合《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通用技术要求(试行)》及《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通用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

2.2.2 管理要求2.2.2.1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台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时间、主要部件、易损件、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工作情况、保养和维修情况等。

2.2.2.2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运行记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能耗、开始和停止工作时间、故障情况等。

2.2.2.3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和故障排除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任务。

2.3 信息要求2.3.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的记录、备份、报送等项工作(《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单》附后)。

2.3.2 企业对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和迟报或伪造篡改。

2.3.3 企业应建立“运行工作日志”制度,日志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设备维修保养、设备运行状况等。

上海市餐厨和废弃油脂委托收运协议

上海市餐厨和废弃油脂委托收运协议

餐厨垃圾委托收运合同
编号:委托方(甲方):
收运方(乙方):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8号令《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区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甲、乙双方就单位餐厨垃圾委托收运相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单位所有餐厨垃圾清运处理。

甲方不得擅自处理或销售给第三方收集处理。

二.甲方应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并与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存放、分类处置。

收集容器实行每天冲洗保洁,确保外观整洁。

三.甲方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协助乙方清运作业,为乙方作业提供便利。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餐厨垃圾收运频率,具体时间和服务地点。

服务频率:具体时间:
服务地点:
五.乙方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收集运输工作,实行专用车辆收运,确保密闭化运输。

作业服务过程中不造成周边环境影响,运输不滴漏,洒落。

六.乙方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进行收运,作业过程中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生产和经营,作业中损坏甲方物品,设备应照价赔偿。

七.乙方应建立回收台帐,每月汇总统计餐厨废弃油脂的数量,由甲方指定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甲方经营场所所在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厨油脂报告书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厨油脂报告书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 厨油脂报告书环评报告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由来由于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起步较晚, 混合收运垃圾中包括大量餐厨废弃物, 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日益突出。

一是餐厨废弃物收集体系不完善, 大量餐厨废弃物不经处理直接进入环境, 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也是引起各种疾病和传染病的根源。

二是餐厨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对设施正常运行和管理带来较大的影响;三是餐厨废弃物管理体系不明确, 一直通过市场渠道自寻出路, 大量餐厨废弃物进入与人类食物链相连的畜禽养殖业和小作坊加工业, 垃圾猪和地沟油对人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餐厨废弃物的危害已经引起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相关政策、法规相继制定和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发办【2010】36 号), 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 严防地沟油回流至餐桌, 同时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处理处置, 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管理新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1/ 3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 号), 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旨在建立适合我国城市特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法规、政策、标准和监管体系;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形成合理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 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近年来, 随着松原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 餐饮行业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张, 废弃的植物油越来越多, 对环境的危害也越来越大。

为保护环境, 变废为宝, 响应吉林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可追溯体系建设等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项目主体责任的通知, 同时也为企业自身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吉林省松原市鸿润废弃油脂有限公司拟投资 260 万元在松原市雅达虹工业集中区余杭路新建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关于发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的公告为推动践行低碳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规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现发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19年5月29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6月14日印发附件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践行低碳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规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场所内开展的较大规模聚集行动,包括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

第三条本指南所称碳中和,是指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第四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指南指导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典型案例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

第五条鼓励大型活动组织者依据本指南对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和社会监督。

鼓励大型活动参与者参加碳中和活动。

第二章基本要求和原则第六条做出碳中和承诺或宣传的大型活动,其组织者应结合大型活动的实际情况,优先实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再通过碳抵消等手段中和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碳中和。

第七条核算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应遵循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原则并做到公开透明。

第三章碳中和流程第八条大型活动组织者需在大型活动的筹备阶段制订碳中和实施计划,在举办阶段开展减排行动,在收尾阶段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采取抵消措施完成碳中和。

第九条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应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边界,预估温室气体排放量,提出减排措施,明确碳中和的抵消方式,发布碳中和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边界,应至少包括举办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鼓励包括筹备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0.31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的要求,我委对以我委和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我委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9件,废止24件。

现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在我委网站上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1
附件2。

《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

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七条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IAEA《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2012

IAEA《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2012
标准只有在实践中加以适当应用才能有效。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服务涵 盖设计安全、选址安全、工程安全、运行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物质的 安全运输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以及政府组织、监管事项和组织中的安 全文化。这些安全服务有助于成员国适用这些标准,并有助于共享宝贵经 验和真知灼见。
监管安全是一项国家责任。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决定采用原子能机构 的标准,以便在其国家规章中使用。对于各种国际安全公约缔约国而言, 原子能机构的标准提供了确保有效履行这些公约所规定之义务的一致和可 靠的手段。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和营运者也适用这些标准,以加强核电生 产领域的安全以及医学、工业、农业和研究领域核应用的安全。
© 国际原子能机构·2013 年 国际原子能机构印制 2013 年 1 月·奥地利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
国际原子能机构,奥地利,2013 年 1 月 STI/PUB/1570
ISIBSBNN97x8x–x9-x2x–-0x–-5x3x8x1x1x0-x–7 IISSSSNN 1x0x2x0x–-x5x8x5x3
伊拉克 爱尔兰 以色列
葡萄牙 卡塔尔 摩尔多瓦共和国
贝宁
意大利
罗马尼亚
玻利维亚
牙买加
俄罗斯联邦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博茨瓦纳 巴西
日本 约旦 哈萨克斯坦
卢旺达 沙特阿拉伯 塞内加尔
保加利亚
肯尼亚
塞尔维亚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柬埔寨 喀麦隆
大韩民国 科威特 吉尔吉斯斯坦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பைடு நூலகம்
塞舌尔 塞拉利昂 新加坡 斯洛伐克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多哥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突尼斯
丹麦
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 土耳其
多米尼克 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埃及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名单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名单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名单摘要:1.餐厨废弃油脂的定义和来源2.餐厨废弃油脂的利用方式3.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名单4.餐厨废弃油脂在欧洲市场的需求和前景5.中国在餐厨废弃油脂领域的发展和优势正文:一、餐厨废弃油脂的定义和来源餐厨废弃油脂,又称为UCO(Used Cooking Oil),是由食用油和肉类在生产加工和使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油脂。

它的来源包括餐厨废弃油脂、地沟油、泔水油、煎炸老油、抽油烟机凝析油等。

二、餐厨废弃油脂的利用方式餐厨废弃油脂的下游主要作为生物柴油原料,与甲醇(ME)进行酯化或酯交换反应制备UCOME(生物柴油的一种)。

据研究表明,0.97 吨的UCO 可制备1 吨生物柴油,而大约1.22~1.25 吨的未经处理的地沟油、餐厨废油可制备为1 吨的标准UCO。

生物柴油中芳香族烷烃、硫、铅含量低,燃烧后排放有害物质较于普通柴油可减少30%,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生物柴油的污染物质排放量甚至可减少60% 以上。

三、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名单由于本文无法提供完整的名单,请参考相关政府网站或咨询当地有关部门获取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名单。

四、餐厨废弃油脂在欧洲市场的需求和前景欧洲对于废油脂理论需求潜力近6000万吨/年,但受制于有限的资源量,废油脂供应将保持长期供不应求的景气状态。

由于废油脂有限的供应量,未来这部分块潜力市场需主要采用成本更高的三代原材料来实现。

掌握优质且稀缺废油脂资源的中国加工企业在这个6000万吨/年的市场下,将常态处于供不应求的高景气状态。

五、中国在餐厨废弃油脂领域的发展和优势从食用油消费量来看,中国2020 年食用油消费量达4109 万吨,占全球消费量的20%,是主要的食用油消费国。

此外,中餐特殊的烹饪方式决定了餐厨垃圾中含有较多的废油脂,且部分油会伴随烹饪过程流入下水道成为地沟油。

而海外(尤其是欧洲)饮食以色拉油、煎炸油为主,产生的废油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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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餐厨废弃油脂标志图中绿色部分色标号为PANTONE 356C,黑色部分为K100。

— 2 —— 3 —附件2: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通用技术要求(试行)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的结构、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2 结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结构应包括桶盖、桶身及提手。

桶盖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提手应与桶身为一整体,其位置应便于收集桶搬运。

图1: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结构示意图3 技术要求 3.1材料— 4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材料为高密度聚乙烯或聚丙烯。

3.2外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盖、桶身、提手均应为白色,色泽应均匀,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和裂纹。

3.3容积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额定容积应为20L 、50L ,实际容积与额定容积之间偏差应在0~10%的正偏差内。

3.4外形及尺寸 3.4.1外形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外形应为圆柱体或长方体,可具有椎度、弧度及倒角。

3.4.2尺寸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基本尺寸见图2,并应符合表1及表2的规定,图2: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基本尺寸表1:圆柱体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尺寸表2:长方体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尺寸3.5壁厚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壁厚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桶盖、桶底和桶壁的壁厚3.6产品信息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应在桶底外面适宜位置注塑出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材质、规格尺寸、额定容积、制造厂名和制造日期等,主要产品信息采用如下列表形式表— 5 —— 6 —示:3.7标志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应在桶身正面位置印制规定的餐厨废弃油脂标志(见《餐厨废弃油脂标志》)。

图3:餐厨废弃油脂标志印刷位置示意图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应在桶身背面位置印制收集运输企业标志、预约服务电话等信息。

4检验规则4.1检验项目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应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容积、尺寸、机械强度、密封性。

4.2检验方法4.2.1外观检视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外观、颜色、标志是否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

4.2.2容积使用注水法测量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实际容积。

4.2.3尺寸使用量具测量桶身高度、最大直径或边长、桶口直径。

使用量具测量桶盖、桶壁、桶底壁厚。

4.2.4机械强度(1)重锤冲击试验重锤冲击试验的重锤为质量1kg的钢质圆柱,锤头为半球形,直径为50mm。

重锤跌落高度为0.5m,下落初速度为0冲击桶盖。

观察是否有破损。

试验重复3次。

— 7 —(2)跌落试验20L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装20kg砂,50L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装50kg砂,砂粒分包放置,每包2kg±0.01kg,垂直跌落0.8m ±0.01m,观察是否破损。

试验重复3次。

(3)提手承载能力试验20L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装20kg砂,50L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装50kg砂,砂粒分包放置,每包2kg±0.01kg,使用提手举升至0.2m±0.01m,停留10min观察提手是否损坏。

试验重复6次,每2次之间间隔5min。

4.2.5密封性(1)桶身渗水性试验桶内装满清水,5分钟内观察是否有渗漏。

(2)桶盖密封性试验桶内装满清水后盖紧桶盖,将收集桶倾倒,5分钟内观察是否有渗漏。

— 8 —附件3: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通用技术要求(试行)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的结构、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2 结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由二类底盘加装专用车厢构成。

专用车厢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

3 技术要求3.1底盘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使用二类底盘改装,底盘性能、安全及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规定。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底盘额定载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额定载质量本技术要求中底盘额定载质量在700kg~1300kg范围内的餐— 9 —厨废弃油脂收集车简称“1t收集车”,载质量在1700kg~2300kg范围内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车简称“2t收集车”,载质量在4700kg~5300kg范围内的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简称“5t运输车”。

3.2车厢3.2.1基本技术要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车厢应密闭并具有保温性能;厢体内壁应光滑平整,易于清洗;厢体材料应耐腐蚀;厢体底部应防液体渗漏。

车厢内应具有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以下简称“收集桶”)固定装置,保证其在运输过程中固定牢靠。

车厢内应预留作业空间或加装相应机构,保证收集桶装卸、移动、换位过程方便顺畅。

车厢内地板应具有防滑性能。

3.2.2容积及尺寸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车厢尺寸应符合表2规定。

表2: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车厢容积及尺寸3.3外观及颜色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车身应为白色,色泽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

— 10 —3.4标志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车门显著位置应喷涂或粘贴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企业标志及车辆编号等。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在车厢两侧粘贴规定的车辆外观涂装(见附图)。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升降尾板应在显著位置喷涂或粘贴最大载重量提示标志。

3.5配套装置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配备如下配套装置:(1)5kg以上灭火器;(2)车厢内加热装置;(3)车厢内清洗装置;(4)车厢内液体收集排放装置;(5)车厢内照明装置;(6)收集桶推送车;(7)车厢外作业区域照明装置;(8)车厢外作业区域视频监视系统;(9)作业信息数据采集系统;(10)倒车语音提示系统;(11)2t收集车及5t运输车后部应安装升降尾板,尾板尺寸应符合表3规定。

尾板载重量应大于300kg。

尾板应具有防滑性能。

— 11 —表3: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尾板尺寸4检验规则4.1检验项目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检验项目包括:整车性能、车厢尺寸及容积、密封性、尾板。

4.2检验方法4.2.1整车性能(1)外观检视车辆外观、颜色、标志是否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

(2)配套装置检查检视车辆是否完整配备本技术要求规定的配套装置。

(3)车辆性能检查检视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机构运行是否顺畅。

4.2.2车厢尺寸及容积使用量具测量车厢厢体栏板内尺寸,并计算车厢容积。

4.2.3密封性车厢内注入清水,液面高度30mm±5mm, 5分钟内观察是否有渗漏。

— 12 —— 13 —4.2.4尾板使用量具测量尾板尺寸,加载300kg 重物,观察尾板运行是否顺畅。

附 图附图1:1t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车涂装示意图— 14 —附图2:2t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车涂装示意图— 15 —附图3:5t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涂装示意图图中餐厨废弃油脂标志及宣传标语所用绿色色标号为PANTONE 356C ,卡通形象所用绿色为C50 M5 Y100 K0,黑色部分为C0 M0 Y0 K100,色带所用绿色为C90 M60 Y100 K40。

附件4: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以及投放、收集和运输的管理要求,适用于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

2 基本要求2.1 收集运输企业要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符合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2.2 设备、设施要求2.2.1 一般要求2.2.1.1企业有责任选用新设备、新工艺和新设施,不断更新设备、工艺和设施,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设施,以适应北京市不断发展的需要。

2.2.1.2 企业应对正在使用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和设备建立必要的检测和淘汰制度,对影响市容、市貌、无法保证不遗洒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和设备应予淘汰。

— 16 —2.2.1.3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办理准运证。

2.2.1.4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收集运输车应符合《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通用技术要求(试行)》及《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通用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

2.2.2 管理要求2.2.2.1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台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时间、主要部件、易损件、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工作情况、保养和维修情况等。

2.2.2.2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运行记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能耗、开始和停止工作时间、故障情况等。

2.2.2.3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和故障排除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任务。

2.3 信息要求2.3.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的记录、备份、报送等项工作(《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单》附后)。

2.3.2 企业对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和迟报或伪造篡改。

2.3.3 企业应建立“运行工作日志”制度,日志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设备维修保养、设备运行状况等。

2.3.4 企业应按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作业量、工艺、设备、人员— 17 —和成本等。

3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3.1 餐厨废弃油脂应密闭收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3.2 收集人员应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记录。

3.3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周围应整洁,无明显异味。

3.4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车应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收集,不得甩点,到达收集点时应有明显声响作为提示。

4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4.1餐厨废弃油脂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4.2 日常运行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完好率应在85%以上。

4.3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使用、保养、维修及监督检查等各项内部制度。

编写并组织实施车辆运营计划,负责统计、考核和评比检查工作。

4.4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装备作业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并按有关规定提供作业记录信息。

4.5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保持车容整洁,如有污迹,应及时清理,每日工作完毕,应对收集运输车进行清洗。

4.6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设有防遗洒、渗漏装置,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遗洒。

4.7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外部应完好无损,如遇磕、碰、漆皮脱落等情况,应及时修补。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应定期— 18 —清洁、维护,发现丢失、破损应及时更新。

4.8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在收集、运输时车辆不得超载。

4.9企业应配有应急备用车辆,收集运输车出现故障时,要及时调用备用车辆,尽快到达指定地点完成收集运输工作。

4.10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应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应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或处置,不得自行乱倒。

4.11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到达处理设施后应遵守其管理规定。

附件: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单(样表)— 19 —附件: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单(样表)— 20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单(样表)—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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