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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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流程行政诉讼庭审是指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是指在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律师和法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诉讼活动的过程。
下面将从起诉、立案、调解、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的具体流程。
首先,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是行政诉讼的第一步,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凭证,标志着行政诉讼程序的正式开始。
接下来是调解。
在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行裁定,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是一种非诉讼方式,通过调解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然后是庭前准备。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组织进行庭前准备工作。
庭前准备是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包括确定庭审日期、传唤当事人、律师和证人等,准备庭审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接着是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依法组织进行证据的出示、质证、辩论等活动,听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和陈述,最终形成庭审记录。
最后是判决。
经过充分的庭审,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作出判决。
判决书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最终结果,标志着行政诉讼程序的结束。
总的来说,行政诉讼庭审流程包括起诉、立案、调解、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在整个庭审流程中,当事人和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规则,积极参与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行政诉讼的开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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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开庭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的一种法律途径。
在行政诉讼中,开庭程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本文将围绕行政诉讼的开庭程序展开论述。
一、开庭准备阶段在行政诉讼的开庭前,双方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原告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状需要详细陈述事实、法律依据和诉讼请求。
同时,原告还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证人,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副本。
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需及时委派律师,以便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庭前准备阶段在开庭前,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旨在通过调解达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
如果庭前调解成功,案件将得到解决,否则将进入正式的开庭程序。
三、开庭程序1. 法庭宣布开庭法庭根据事先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宣布开庭。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庭。
法庭工作人员会引导当事人就座,并进行相关的提示和规则说明。
2.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庭审开始后,原告或其代理人有权对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进行陈述。
原告需清晰明确地表述自己的诉求,并出示相关证据。
3. 被告答辩和举证被告或其代理人有权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进行答辩,并提出自己的抗辩理由。
被告还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法庭对被告的答辩和举证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 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当事人调取了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法庭将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需如实陈述所知的事实,并回答法庭的询问。
证人证言对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5. 辩论和质证辩论是开庭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案件的争点进行充分的辩论。
同时,双方当事人还有权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进行质证,以揭示其中的真相。
6. 法庭调查和鉴定如果案件需要进行法庭调查和鉴定,法庭将组织专门的调查人员和鉴定专家参与庭审。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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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一、开庭程序1. 庭长宣布开庭,要求出庭人员起立。
2. 庭长宣读审理案件的法条,简要说明本案的事实及争议点,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异议,如有异议则应当及时提出。
3. 庭长宣布异议成立或不成立,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 庭长询问原告是否提供了诉讼文件、证据和事实材料,并将其阅读完毕后,征求被告是否同意了这些文件,证据和事实材料的真实性。
5. 庭长宣读出庭人员名单,并要求进行确认。
6. 庭长询问原告和被告是否提出口头或书面的申请。
7. 庭长要求原告和被告进行陈述、申辩,并充分发表意见。
8. 庭长询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让当事人详细陈述。
9. 庭长引导当事人互相质证。
二、证据出示程序1. 庭长要求原告出示证据,并在出示证据后对证据进行公证。
2. 庭长要求被告出示证据,并在出示证据后对证据进行公证。
3. 庭长要求原告和被告对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
4. 庭长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
三、辩论程序1. 庭长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进行辩论,如果需要,则将辩论的主题、时间和次序与当事人商定。
2. 庭长要求当事人就辩论问题进行发言,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回答庭审人员的问题等。
3. 庭长要求当事人就辩论问题进行交叉质证和反驳。
4. 庭长进行总结性陈述和确认,宣告休庭。
四、宣判程序1. 庭长宣布再次开庭,要求出席的人员起立。
2. 庭长宣读裁决结果,对于胜诉的一方,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败诉的一方,应当告知其诉讼上诉、申诉等权利和义务。
3. 庭长告知当事人有关上述权利和义务的案件记录和法律规定。
4. 庭长宣布本案已经审结,宣布庭审结束,告知当事人、出庭人员及法官离席。
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与法庭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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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与法庭审理规则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与法庭审理规则是行政诉讼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通过庭审程序和法庭审理规则的合理运用,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本文将从庭审程序和法庭审理规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庭审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是指在行政诉讼中法庭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庭审程序主要包括开庭准备、庭审阶段以及判决阶段。
(一)开庭准备在庭审开始前,法庭应准备相关案卷材料并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此外,行政庭应当保证当事人的出庭权利,并告知当事人有关参与庭审的规定。
(二)庭审阶段庭审阶段是行政诉讼程序中最核心的环节,通过实质性的辩论和证据审查,判断案件争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庭审阶段,法庭应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平等原则,确保公正审判的实现。
1. 双方辩论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有权进行辩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法庭应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追求被告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 举证和质证庭审阶段,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法庭应对证据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以证明所提出的事实。
同时,被告也有权提供相关证据进行反驳。
3. 调查取证在庭审阶段,法庭有权调查和取证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调查取证的方式包括传唤证人、鉴定、现场勘查等。
(三)判决阶段庭审完毕后,法庭将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和辩论意见进行合理判断,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
判决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庭审理规则法庭审理规则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进行庭审活动时需遵循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原则。
法庭审理规则的合理运用,可以确保庭审的公正和高效。
1. 公开审理原则行政诉讼庭审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即供公众参加,以便监督法庭行为和维护公正。
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2. 速裁原则法庭应当尽快审理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决。
行政诉讼法开庭程序,开庭后多久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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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法开庭程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一般的庭审程序分为六个阶段:1.开庭准备。
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3日传唤、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
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张贴公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
2.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定基础。
4.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5.合议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6.宣读判决。
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开庭并宣读判决。
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二、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作出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在一审案件中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开庭审理需要公开判决吗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后需要公开判决。
法律快车提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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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行政诉讼是指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争议而实行的司法程序。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庭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争议双方的权益得失。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进行探讨。
一、起诉及受理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通常从原告提起诉讼开始。
原告将行政争议提交给法院,并书面起诉。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受理审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并通知被告。
二、开庭开庭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前,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通知双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出庭。
庭审一般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
三、举证和质证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举证和质证。
原告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疑,提出相反的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和质证情况,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听证在行政诉讼庭审中,有时候法院会进行听证。
听证是指法院按照特定程序,邀请相关证人、专家进行口头陈述和提问,以获取更多的事实情况和专业意见。
听证的结果将作为庭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辩论和意见陈述在证据举证和质证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意见陈述。
原告可以概述自己的主张,并反驳被告的观点。
被告可以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并对原告提出的主张进行驳斥。
辩论和意见陈述的目的是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观点和论证。
六、法庭调查和勘验在行政诉讼的庭审过程中,法院有权进行法庭调查和勘验。
法庭调查是指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提供的线索,调查关于争议事实真相的相关情况。
勘验是指法院对涉及案件的物品、场所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以了解相关情况。
七、陈述理由和结案在庭审的最后阶段,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对案件进行总结。
同时,法院会进行庭审过程的调研和研究分析,最终依法做出判决或裁定。
总结起来,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包括起诉及受理、开庭、举证和质证、听证、辩论和意见陈述、法庭调查和勘验、陈述理由和结案等环节。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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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1. 引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庭审程序是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阶段及其细化内容,以供参考。
2. 第一阶段:立案2.1 提交起诉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起诉人需向行政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括起诉人的基本信息、被诉行政机关的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等内容。
2.2 受理起诉状行政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及时进行受理。
受理后,行政法院应开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诉行政机关。
2.3 确定案号行政法院在受理后,应为案件确定一个独立的案件号码,作为案件的标识符。
3. 第二阶段:开庭准备3.1 通知双方当事人行政法院应及时通知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参加庭审,并告知庭审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
3.2 获取相关材料行政法院应准备庭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被诉行政机关的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3 发布庭审公告行政法院应向公众发布庭审公告,告知庭审的信息,使有关当事人和公众能够了解庭审的相关情况。
4.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4.1 开庭宣告行政法院在开庭前,应宣告庭审开始,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入庭审现场。
4.2 介绍与记录当事人及诉辩人情况行政法院应介绍当事人和诉辩人的身份信息,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4.3 审理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事实依据,并进行讨论、质询等。
5. 第四阶段:证据调查5.1 审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进行质询、辩论等。
5.2 聘请鉴定人如有需要,行政法院可聘请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5.3 列席人员陈述意见具备法定资格的列席人员有权在庭审中陈述意见,并录入庭审笔录中。
6. 第五阶段:陈述和质询6.1 起诉人陈述起诉人有权向行政法院陈述起诉理由和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6.2 被诉行政机关陈述被诉行政机关有权进行答辩陈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2024年行政案件庭审过程
![2024年行政案件庭审过程](https://img.taocdn.com/s3/m/b3be9a05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94.png)
行政案件庭审过程在行政诉讼中,庭审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因为庭审是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实质性争辩的唯一机会,也是最后定案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案件的庭审过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是指在庭审前,由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的事先协商,以达成和解或明确争议焦点的程序。
庭前会议由法官主持,当事人可以自己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理。
在庭前会议上,法官会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当事人对证据的意见及可能引起争议的法律问题等进行询问和澄清,以促使当事人调解或说明诉求。
证据的准备在庭审前,当事人应当努力搜集、整理、足量证据。
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各种证据外,行政案件还可以采取勘验、视察等方式进行证据的获取。
当事人可以在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时,告知对方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有效依据。
开庭宣告在开庭前,法庭应当在规定通知期限内,通知当事人应到庭参加诉讼,并告知当事人自己应当从何时、何地出庭,应当怎样陈述、辩论自己的事实和意见。
宣读起诉书和答辩状法庭在宣读起诉书和答辩状的时候,应当向当事人说明起诉或答辩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陈述和质证在陈述和质证环节,当事人可向法庭说明自己的主张、理由和证据,并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证据进行反驳和说明。
当事人对于书证证据的举证时间一般是在开庭前的提交期限,物证和鉴定意见应在开庭前提交,证人证言在庭审上引出证人作证时提交。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完毕,进行陈述、质证环节,不得再添新证据。
法庭调查若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当事人澄清其陈述或补充未陈述的事实,或指派人员从事实发生的地点或现场获取有关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有撤回起诉的权利。
当事人对此作出撤诉确认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当事人签字盖章便可以撤回起诉。
但是,提交了完整的书面诉状或者答辩状,但是在庭审中又撤回的案件,除非当事人另有要求,一般也不加收案件受理的费用。
庭审后的结果宣判正式宣判前,应当出示法庭记录。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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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一、起诉与立案程序1. 当事人选择消息传递、口头、书面方式提起行政诉讼。
2. 提交诉状,诉状中应包含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等要素。
3. 法院收到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即将受理。
4. 立案后,法院会要求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按规定缴费。
5. 法院对立案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即受理案件。
二、开庭准备程序1.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通知双方参加开庭审理。
2. 所有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要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3. 原告应当准备好起诉状副本及附件,确保齐全。
4. 被告应当准备好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
5. 法庭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会公告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开庭审理程序1. 开庭当天,法院会按照开庭顺序挨次进行庭审。
2. 开庭前,法院会对出庭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案情摘要。
3. 原告首先发言,陈述起诉状副本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 被告对原告陈述进行质证,可以提出抗辩意见。
5. 法院会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辩论。
6. 各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以提供证言或者鉴定结果。
7. 法院对被告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实进行逐一讨论。
8. 法院主持进行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辩论。
9. 法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发布休庭时间,并说明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四、休庭与裁决程序1. 休庭期间,法庭会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进行研究与审查。
2. 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陈述、举证等调查取证活动。
3. 法庭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庭进行陈述、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
4. 双方当事人有权提交书面陈述,法院会加以考虑。
5. 法庭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讨论,并进行法律分析。
6. 根据审理结果,法庭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7. 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即将宣布休庭、裁决结果。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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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引言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同意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法定程序有错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裁判的一种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庭上的审理流程和相关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开庭行政诉讼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时,要进行开庭程序。
开庭时,在庭长主持下,对原告、被告及其他出庭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法庭纪律与相关规定。
开庭时,法庭会员也会宣读法庭成员名单,并要求参加庭审的人员严格按照法庭纪律参与庭审。
2. 举证和质证在庭审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有权利提供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辩解。
原告在举证环节可以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也有权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在举证环节之前,法庭会通知当事人出具证据清单,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 争议焦点辩论在举证和质证环节结束后,法庭将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辩论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可以陈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
法庭会对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进行记录,并保证双方有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
4. 法庭调查在辩论环节结束后,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指法庭通过法官调查、现场勘验等方式获取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过程。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法庭可以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材料、提供必要的解释,并可以对案件的相关事物进行勘验。
5. 支持和反驳意见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法庭会听取当事人对调查结果的意见,被告可以对调查结果进行反驳,原告也可以提出进一步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意见。
法庭会记录双方的意见,并在后续裁判程序中进行考虑。
6. 结案审议庭审程序的一阶段是结案审议。
在结案审议阶段,法庭会对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裁决。
结案审议结束后,法庭会宣布最终裁判结果,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告知。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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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步骤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步骤大致如下:
一、申请人提起诉讼:
1.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书与证据,证明其有理由及必要权利提起诉讼。
二、法院受理诉讼:
1.法院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询问相关情况,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2.法院宣告案件受理,将案件登记入案,并宣布开庭审理。
三、庭前准备:
1.法院就案件受理程序、事实主张、法律适用等准备庭审。
2.申请人准备证据并认真准备庭审口头答辩。
四、开庭审理:
1.法官向申请人及被告人宣读诉状,法官进行审理,询问证据,比较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2.法官经认真比较及审议,作出具有确定性的判决。
五、有关部门执行判决:
1.法院把判决发到有关部门,要求其依法执行。
2.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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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一.起诉阶段1. 当事人准备材料当事人收集与行政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相关文件、录音、照片等,以支持起诉。
2. 编写诉状当事人将起诉的事实和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整理成书面形式的诉状。
3. 提交诉状当事人将诉状提交至适当的法院,并按照要求支付诉讼费用,同时保留副本。
4. 确认受理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对其进行受理确认,并通知当事人。
二.立案阶段1. 分案登记法院将收到的案件分配给具体的法官,并进行案件登记。
2. 受理通知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和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要求其提出答辩意见。
3. 答辩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答辩状,可以提出抗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 应诉通知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当事人准备相关证据和辩论材料。
三.庭审阶段1. 开庭准备双方当事人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并组织证人、鉴定人等到庭作证。
2.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庭审日程,进行庭审,双方当事人进行发言、质证、辩论等。
3. 审判结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
四.上诉阶段1. 不服判决申请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2. 上诉受理上级法院对上诉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3. 上诉审理上级法院按照上诉案件程序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提供证据。
4. 再审或终审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再审或做出终审判决。
五.执行阶段1. 判决执行执行法院根据判决内容,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2. 强制执行异议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进行异议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支持。
3. 执行结束当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或判决不能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宣布执行结束。
本文档涉及附件:- 诉状及附件材料- 庭审记录- 判决书- 强制执行通知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案件:指涉及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争议的案件。
行政诉讼中的庭审程序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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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庭审程序及规则一、前言行政诉讼是指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就行政行为产生争议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是诉讼当事人可以直接对抗的环节之一。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及规则方面进行探讨。
二、庭审程序(一)行政庭审的组成人员行政庭审审理案件必须由人民法院设立的行政庭审组进行。
组成该组的合法性审判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包括一名行政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陪审员人数或由审判员单独审理。
(二)行政庭审的程序1. 庭前准备:庭审前,行政庭审组应当进行评议并出庭确认庭审日期、地点和听证范围等事项。
2. 庭审开庭:庭审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庭。
在开庭前,应当对出庭人员的身份进行确认,然后由主审人宣布庭审开始。
庭审过程中,辩护人、代理人有权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3. 审理中的程序:庭审中,对争议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和质证,当庭宣布中止庭审或者恢复庭审。
4. 结束审理:庭审结束,审判员应当宣布庭审终结。
三、庭审规则(一)开庭时间和地点行政庭审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庭。
延期开庭的,应当在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
(二)出庭人员行政法庭审判时,出庭人员必须身着正式的裁判服。
当庭审理的当事人可以自己出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
代理人必须出示有关授权证明,并接受宣誓。
(三)庭审记录和听证行政庭审过程中应当立即作出笔录或录音,并根据需要进行听证。
必要时,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证人。
(四)程序公开和保密行政庭审一般应当公开进行,但应当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五)裁判文书送达行政庭审结束后应当依法作出裁判,并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
四、总结行政诉讼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庭审程序及规则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
行政庭审组成员的合法性、庭费费用、庭前准备、庭审开庭等庭审程序和庭审记录等庭审规则,都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而行政庭审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有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和成熟。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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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一、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改变或确认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受理诉讼1. 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诉讼的起诉书后,应当立即组织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2.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案件,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开庭审理1.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应当公开审理,但根据特定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2. 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将起诉状、答辩状、相关证据等材料发给审理法官和当事人。
3. 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进行当事人的出庭问询,再进行证人、鉴定人等的询问和质证。
4. 当事人可以提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传唤。
四、举证和质证1. 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
2. 被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并可以自行调查相关证据。
五、宣判1.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案件的审议和评议。
2. 如果法院判断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应当判决撤销、改变或确认相关行政行为,并可以裁定返还或赔偿相应的财产。
3. 法院应当将判决书及时送达当事人。
六、上诉对于不服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是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主要流程和步骤。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公正地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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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形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是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事项。
一、立案阶段1. 编制诉状:申请人在行政诉讼中,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
行政诉状应包括申请书、证据目录、证据辅助材料等内容,并按照法定格式进行编制。
2. 受理和审核:法院对行政诉状进行受理和审核,核实诉讼标的、诉讼条件等,如果符合法定要求,将立案受理,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3. 诉前准备:在诉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组织诉前调查,包括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审查相关证据、了解相关事实情况等,以便进一步审理。
二、开庭阶段1. 开庭通知:法院根据立案情况,向各方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通知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2. 庭前准备:在开庭之前,庭审人员需要查阅案卷材料,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等,并对庭审程序进行准备,包括庭审时间安排、庭审顺序确定等。
3. 庭审过程:庭审过程中,法庭会依法组织庭审程序,主持庭审并进行庭审记录。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发表意见、陈述事实、质证证据等。
4. 调查取证:庭审过程中,法庭可能会根据案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通常包括传唤证人、审阅文件、查阅证据等。
5. 辩论: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就案件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辩护,法庭会充分保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辩论权。
三、裁判阶段1. 判决或裁定:法庭经过充分审议后,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者裁定,明确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送达。
2. 上诉: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相应的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3. 生效与执行: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判决、裁定内容,如果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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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程序流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变更或撤销的一种法律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是指行政诉讼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结束的全过程。
下面将介绍行政诉讼程序的流程。
首先,行政诉讼的立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应当先向被告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有些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行政诉讼立案阶段,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并缴纳立案费。
其次,行政诉讼的受理和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诉讼材料后,将进行受理和审查。
受理阶段,法院将核对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确定案件受理范围。
审查阶段,法院将对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立案,并通知被告行政机关。
接下来是行政诉讼的庭前准备。
在庭前准备阶段,法院将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在庭前准备阶段,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诉讼材料和证据,以便在庭审中进行举证和辩护。
然后是行政诉讼的庭审阶段。
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将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院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和判断。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法庭,遵守法庭纪律,配合法庭工作。
最后是行政诉讼的判决阶段。
法院将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判决书将载明判决结果和理由,并由法院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根据判决结果,依法提起上诉或执行判决。
总之,行政诉讼程序是一个严格规范的法律程序,当事人需要严格依法操作,配合法院审理。
希望当事人在遇到行政诉讼问题时,能够了解行政诉讼程序的流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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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流程行政诉讼庭审是指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过程。
下面将为您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的流程。
一、立案阶段行政诉讼的立案程序主要包括投诉、申请和受理。
当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书的形式、内容等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给诉讼参与人。
二、开庭阶段开庭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前,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出庭,并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开庭时,首先由庭长宣布庭审开始,确认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然后由原告或代理人宣读起诉状并发表诉讼请求。
被告或代理人可以进行质证辩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驳斥。
法庭也会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证据采集,以确定争议事实。
开庭审理结束后,庭长宣布休庭,待法院对案件进行调研和评议。
三、判决阶段庭审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在判决前,法庭会对案件进行研究和评议,并对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法庭会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所需判决。
判决通常包括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支持、对被告有无违法行为和是否需要采取行政措施等。
四、执行阶段当判决书发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如果被告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书,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判决的效力。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的,保证了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庭审的正当性和公正性是司法机关的基本原则,确保了行政诉讼案件能够公正、公平地得到解决。
同时,法院对判决的执行也起到了约束作用,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如何庭审
![行政诉讼如何庭审](https://img.taocdn.com/s3/m/721636dc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67.png)
一、行政诉讼如何庭审行政诉讼庭审的七个环节分别是:(一)开庭前准备阶段。
准备事项主要有: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
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告。
(二)出庭情况审查阶段。
(三)法庭调查阶段。
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
(四)法庭辩论阶段。
(五)合议庭评议阶段。
(六)公开宣判阶段。
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
(七)闭庭。
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行政诉讼如何庭审二、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三、对于行政诉讼要开庭吗行政诉讼开庭,并且一般都是公开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一)《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二)《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环节通俗解释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环节通俗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baf9b041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2e.png)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环节通俗解释
行政案件庭审是指在行政法庭上对涉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
过程。
下面给大家普及一下行政案件庭审流程中的几个环节:
1. 起诉: 起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自己与被告的纠纷提交给法院审理。
在行政案件中,原告是指申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则是指行政机关。
2. 受理: 受理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确认起诉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
求后,正式受理案件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 立案: 立案是指法院根据受理的行政案件,给予案件编号,登记在案,并通
知原告和被告。
4. 举证阶段: 在庭审前,双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原告需
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被告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辩护。
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和适用性进行审查。
5. 庭审: 庭审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环节。
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
陈述、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质证、辩论和判决。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解和答辩。
6. 判决: 法院会根据对案件的审理和调查取证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或判决。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正式裁定后的书面记录,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 上诉: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
起上诉。
上级法院将重新审理案件,作出二审判决。
总之,行政案件庭审流程包括起诉、受理、立案、举证阶段、庭审、判决以及
上诉等环节,以确保正义和法律的公平执行。
这些环节尽可能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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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开庭前由书记员清点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原告法定代表人陈XX是否到庭?
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向XX 黄XX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包XX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委托代理人傅XX 刘XX是否到庭?
书记员:各方当事人还有无新的委托代理人?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纪守法,遵守法庭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
3、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关闭移动电话和传呼;
4、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5、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6、为了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室、宣判、退庭时、公诉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应当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审判人员入席后站立)
审判长: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请决定是否可以开庭。
审判长(面向书记员):可以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X村一组不服X市政府复议,请求撤销《X县人民政府关于XX镇X村一、二组林权争议的处理决定》一案。
本案依法由审判员XX和XX组成合议庭,由XX担任审判长。
书记员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首先核实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原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
审判长: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被告法定代表人,向法庭陈述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
审判长: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你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
审判长: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被告:无
审判长:本庭确认,各方当事人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真实,代理人具有代理权限,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
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并要经过批准。
审判长:原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现在,进行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应围绕诉讼请求和主张,争议焦点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
审判长:请原告简述其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
审判长: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你刚才陈述的诉讼请求与你向法庭提交的是否一致?
原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法院向你单位送达的诉状上的原告的请求与刚才原告陈述的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被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方,请你的答辩意见及理由。
被告:
审判长: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当庭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质证.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提供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及证明对象.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有以下X份证据要向法庭出示:
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
审:请法警传证人XX到庭作证.
审:请证人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并出示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
(法警将身份证和工作证递给审判长)
证人一: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的规定,证人应根据法庭的要求就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正言.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的提问.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了没有?
证人一:听清楚了.
审:请证人XX就与案件有关问题进行陈述.
证人:————————————————————————————
陈述完毕。
审:请原告对证人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或向证人发问.
原告委托代理人:——————————
证人一:————————————
原告委托代理人:————————————————
证人一:——————————
被告委托代理人:那么,审判长,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审:下面请被告对证人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或向证人发问.
被告委托代理人:————————————————
证人一:——————————
被告委托代理人:恩,审判长,我们没有其他问题了.
审:请法警带证人离开法庭.原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原告:
审:下面由被告进行质证,由被告提供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及证明对象.委托代理人:------------------------------------------------------
审一:原告质证
原告:——————————————————————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刚才在法庭主持下,对全部材料逐一进行了质证,合议庭亦对部分证据证明效力予以确定.各方是否有新的诉讼请求,提出新的证据,要求新的证人到庭?
审判长:原告有没有?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有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审判长: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应当围绕案件事实的有无、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下面进行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最后简明扼要的陈述自己的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首先由被告方陈述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陈述。
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和解。
原告是否同意和解
原告;
审判长:被告是否同意和解
被告:
审判长:和解失败/或成功
审判长:法庭审理结束。
休庭10分钟,合议庭退庭评议。
4、评议宣判: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法庭已经了解了原被告双方关于事实与法律方面的意见,进行了合议,合议庭的意见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审判长威严的敲击一下法槌,然后起来)
书记员:全体起立。
诉讼费100元由。
承担。
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坐下!
审判长:闭庭
(书记员宣布:请审判人员退庭,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