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质量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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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制度)质量奖惩办法
某股份XX公司
质量奖惩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股份实施质量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和标准,以促使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认真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本办法适用于于股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
2职责
2.1公司总裁是公司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的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奖惩办法,于执行本办法过程中遇有争议时,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2.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2.3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施本办法,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2.4技术管理部是考核结果的执行部门。
3工作流程
3.1各职能部门于检查本部门负责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时,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或惩罚(工作流程见附图),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部门领导签字,经管
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通知单壹式三份,壹份送责任部门,壹份送人力资源部执行,壹份由技术管理部保存。责任部门收到有质量惩罚内容的质量奖惩通知单后,应对存于的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3.2
准”(见附表)进行考核。每月27日前,填报“通用考核表”交技术管理部。
3.3对实施的质量奖励或惩罚有不同意见时,关联部门领导可书面向公司总裁提出申诉,公司总裁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3.4根据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或出现异常情况,主管副总裁可随时提出对有关部门和/或人员奖励或惩罚的意见,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接到书面通知后负责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4质量奖励
4.1符合下列条件之壹,奖励有关人员1000元(含)之上:
4.1.1模范地带头参加质量管理工作,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卓越贡献:
4.1.2荣获市级(含)之上和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4.2符合下列条款之壹,奖励有关人员500元(含)之上,奖励有关部门1000元(含)之上:
4.2.1公司荣获市级(含)之上和质量工作有关的质量先进企业荣誉
称号;
4.2.2荣获普天集团和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2.3积极支持公司贯标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于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2.4于公司建立、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文件及开展的质量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4.2.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审和换版认证做出贡献。
4.3符合下列条款之壹,奖励有关人员100元(含)之上,奖励有关部门500元(含)之上:
4.3.1公司荣获普天集团和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3.2荣获公司质量工作先进工作者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3.3为公司质量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经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
4.3.4受到公司质量否决惩罚后,纠正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促进了公司质量改进;
4.3.5于公司建立、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体系文件及开展的质量活动中做出贡献;
4.3.6积极支持和配合贯标工作,于内部审核、过程检查、产品检查、滚动检查中,及时提供文件、产品、设备、人员等资源,接受检查,认真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3.7于质量小组活动中解决了工作中存于的问题,提高了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或管理水平,取得突出的成绩。
4.4于质量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除上述奖励外,技术管理部可建议晋升工资或行政职务。
5质量惩罚
5.1发生下列条款之壹,罚责任部门10000元(含)之上,罚部门主要领导1000元(含)之上:
5.1.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定义见《邮电工业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5.1.2构成用户重大申告的质量问题
5.1.3严重背离公司质量方针
5.1.4于外审中有严重不合格项,影响公司通过认证。
5.2发生下列条款之壹,罚责任部门2000元(含)之上,罚主要领导200元(含)之上:
5.2.1严重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或于内部审核中有俩项(含)之上严重不合格;
5.2.2同壹产品同壹质量问题发生俩次之上,不认真分析,未采取有力纠正措施,给用户造成较大影响或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于2万元(含)之上者;
5.2.3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质量存于问题造成产品进网认证证书被撤销的;
5.2.4产品质量管理失控,不严格执行检验规定,使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损失或影响
5.2.5于外审中同壹部门有俩项之上轻微不合格项。
5.3发生下列条款之壹,罚责任部门500元(含)之上,罚主要领导100元(含)之上;
5.3.1产品质量管理失控,不严格执行检验规定;
5.3.2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被审核部门有壹项严重不合格或公司下达的纠正措施,于考核期内有2项未按期完成的;
5.3.3未按合同要求供货(因我方原因造成延误)或因服务质量引起用户不满造成公司经济、信誉损失的,加扣200元;
5.3.4发生重要质量信息或紧急质量信息,(按质量信息管理办法)凡知情不报、有意隐瞒、缩小事实者;
5.3.5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用户申告或失掉部分销售市场,加扣500元;
5.3.6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于万元(含)之上的;
5.3.7因产品质量使产品进网认证证书和标志被暂停使用的;
5.3.8于国家或上级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
5.3.9不配合公司质量工作,于内部审核、过程检查、产品检查、滚动检查或其它质量活动中,不及时提供文件、产品、设备、仪表、人员等资源,不及时认真采取纠正措施或不组织人员参加有关公司质量活动;
5.3.10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经技术管理部指出后不及时认真采取预防纠正措施;
5.3.11经质量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后,不合格项需要纠正而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