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办法.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办法1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word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数不代表全文字数),有任何不清楚的烦请咨询本站客服。
1 基本规定
1.1 为适应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开发与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公司依法、有序地进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高资质、证照的使用效果与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凡属公司经营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均为资质管理范畴。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工程勘察资格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正、副本);投标登记备案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外经营权资格
。
并需履行如下使用审批程序:
3.4.1 使用单位由指定的专人填写《资质、证照使用审批表》,经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或总工签字后,再由专人到技术质量部办理使用手续。
3.4.2 资质证照管理人员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供的经技术质量部主任签字的
《资质、证照使用审批表》后,方可提供所申请的资质证照。
3.4.3 外埠分公司可以预提供一定数量的资质证照复印件或视情况申请资质副本使用权,但必须建立健全管理程序,明确责任人,按本办法对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公司不定期对资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降低信用等级。
3.5 公司资质证照均实行专项工程使用制度,公司提供的各类资质证照必须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相对应,资质管理人员提供资质证照复印件时,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再复印无效”、“不加盖公司公章无效”等蓝色印记,并编号登记,加注“仅限于××工程使用”等标记。
3.6 使用证书单位在遵循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同时,更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否则,由此引起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将资质证照出借、转让、出卖给本企业管理机构之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3.8 严格执行资质证照使用的审批程序,没有履行资质证照使用审批程序的,资质证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提供资质证照,若提供,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9 资质证照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遗失,或者为谋私利,承揽私活,擅自涂改、复印、伪造、出租、转让有关资质证照者,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损者,公司有权对责任单位、当事人进行处罚(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视引起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责令整改、暂停或停止其使用资质证照的权利。
3.10 凡是向外提交报告、表格等各类技术成果而需加盖技术专用章、公司公章者,也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申请、审批、登记后,方可盖章。
4 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在公司技术质量部。2006年5月1日颁布的《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稿)同时废止。